第二节 古王国时期的君主专制(1 / 1)

古王国时期是埃及奴隶制社会发展中的一个重要时期,它包括曼涅托王表中的第3到第6王朝。这是开始修建金字塔的时期,而且最大的金字塔也修建于此时,因此,这个时期又称为金字塔时期。

古王国时期,埃及曾不断对外扩张和征战,其疆域比前王朝时期大为增加,其北疆到了地中海南岸,东部到了西奈半岛,南边到了尼罗河第二瀑布以南的地方。

尼罗河流域的统一巩固了下来,统一促进了奴隶制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巨大发展。君主专制确立了起来。君主专制的确立,有助于统一的巩固,也有利于奴隶制政治、经济的发展,加强了奴隶主的统治。随着奴隶制经济的发展,统一的巩固,君主专制也愈加强化。这从许多方面得到了反映,包括国王对行政权力的控制,对军队的控制,对司法权力的控制,对地方行政的控制等。

一、国王对经济的控制

国王及其家族通过各种方式占有大量的土地,这些土地遍布全国各地,还占有大量劳动力、牲畜、手工作坊以及其他财富。国王可以控制国有土地,代表国家赏赐或捐赠国家的土地,支配国有土地上的收入;组织对全国进行的土地、人口、牲畜、黄金的清查;每年组织对尼罗河泛滥的情况的观测,控制全国的水利灌溉设施。在农业社会,修建和维护灌溉设施是国家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能。全国统一后,这项职能落入专制君主的手中。于是这项职能,变成了一种权力。承担这项职能,国王实际上就控制了灌溉设施,控制了农业,也就是控制了全国的经济命脉,从而大大地巩固了其统治。恩格斯指出:“政治统治到处都是以执行某种社会职能为基础,而且政治统治只有在它执行了这种社会职能时才能维持下去。不管波斯和印度兴起或衰落的专制政府有多少,它们中间每一个都十分清楚地知道自己首先是河谷灌溉的总的经营者,在那里,如果没有灌溉,农业是不可能进行的。”[55]这完全适用于古代埃及。

国王可以动员全国的人力物力,修建公共工程,或者只是为了一己私利,例如,修建金字塔、祭祀神庙。朕即国家,在经济上的表现就是将全国财政收入置于国王的控制和支配之下。

二、国王对行政权力的控制

古王国时期,国王是国家的象征,他被称为法老,虽然在国王之下有一个行政首脑,即维西尔,古代埃及人称之为塔提(t;ty),维西尔是阿拉伯语,是后来人们借用的一个词。维西尔在国王之下,主持日常行政事务,主管行政、司法、经济和神庙等事务,拥有很大的权力,相当于中国古代的宰相。但大事的决策权不是维西尔,而是国王,国王是最高行政权力的实际控制者。而且,维西尔和其他所有大臣也是由国王任命的,他们所做的一切也都听命于国王。这从《大臣乌尼传》反映的情况可以看出:乌尼被提升为朋友和国王金字塔附近城市的僧侣的监督。他是法官和涅亨的口唇[56],当有秘密案件时,他都“代表国王、王家妇族和六个最高法庭,单独和最高法官——最高大臣一切审理”[57]。他还被任命为唯一的朋友和宫廷亨提乌塞的长官,组织警卫队,准备好国王道路,并建立驻屯所。他受命审理国王宫廷的秘密案件。国王派他率领军队去同贝督因人(Bedouins)作战,受他领导的有各地的大公、上埃及的国王司库官、王宫的唯一朋友、上下埃及的各首长和地方长官、商旅队长官、上下埃及的僧侣首长和司冕监督。他是宫廷的阿楚和法老御鞋的提携者、地方大公、上埃及的首长……在第5王朝时期的一位首席法官、维西尔、首席建筑师森涅吉米布的铭文中也有同样的反映。[58]

这些高级官吏既然受命于国王,当然对国王负责,向国王报告工作,并对国王感恩戴德,卑躬屈膝,似乎他们不是国家官吏,而是国王个人的差役。这从《大臣乌尼传》中可以明显地看到,当国王给他一副棺材时他说:“对于任何一个[其他]臣仆从来不曾这样的做,因为我得邀陛下的恩宠,因为我得陛下欢心,因为陛下信任我。”[59]当他组织起警卫队,为国王准备好道路并建立起驻屯所时,“得到陛下的赞许,我所做的一切,都使陛下因此极端夸奖我”。当国王让他参与审理宫廷案件时,他说:“……陛下令我审讯,因为我比之他的其他大官,比之他的任何其他大臣,比之他的任何其他臣仆,更得陛下的恩宠。”[60]我们从未在任何资料里见过向维西尔负责的任何官吏。大概维西尔在国王面前也是这么卑躬屈膝的。

图5.2 维西尔巴巴耶夫像。波士顿博物馆藏

古代埃及的官制十分混乱(至少表面上看是如此),像是需要管理什么事便任命一个官吏,设立一个官职。例如,在《梅腾墓铭文》中我们可以看到这样一些官职:“家”的管理者、村落的管理者、庄的管理者、州的主管人、大庄的管理者、州的划出地段的管理者、沙漠主管人、猎人的服务者、土地的领导者、委任的长官、法警、管理者、西部大门的领导者(或服务者)、粮食处的书吏长、粮食处的物品长官、州的人们(或被建立的居住地)的统计员、法院统计员、全部王家亚麻的长官、“家”和村落的指挥者、人们主管人、州的长官、“绵羊市场”的急使长官、上埃及的十大人、国王物品管理人、可耕地的管理者、庙宇的管理者等。在这些官职里很难说谁的地位高一些,谁的地位低一些,其设置显然有很大的随意性。同时,在这些官职里,何者为行政官员,何者为国王私人事务的管理人,往往难以分清。不过,总的来说,当时的官职大致可以分为3个方面:国家行政系统(包括行政、司法、军队、财政等方面),王室系统,神庙系统。对这3个系统的官吏,国王应当是都能控制的,他君临一切,这是君主专制的重要表现。

三、国王对军队的控制

古王国时期埃及有一支相对于同时期的其他国家来说要强大的军队。当时战争的规模也能说明军队的数量很多:《帕勒摩石碑》的铭文,在斯涅弗鲁时,“击破尼西人的境土,获男女7000,大小牲畜20万头”;《大臣乌尼传》中也说,他为反击贝督因人而募集了好几万军队。这说明战争的规模不小。战争规模如此之大,军队的数量也必然很大。一支强大的军队的存在,不仅是对外战争的需要,也是对内统治的需要。君主专制得以建立并维持其统治的主要物质力量就是军队。这支军队已经不完全是临时征召的,而是一支常备军(当然,在战时,也还需要临时征召)。例如,佩比·纳克赫特在自己的铭文里也说:“我是众多的、强有力的和勇敢的军队的首脑。”当时经常有对努比亚、西奈和利比亚的远征,需要一支常备军,在边境地区建立的要塞也需要军队去驻守。《帕勒摩石碑》上的铭文说,在斯涅弗鲁时期,“建筑南境和北境的城墙,〔号为〕‘斯涅弗鲁堡’”。要塞的建立和存在既反映了同邻国关系的紧张,也说明了常备军的存在。

图5.3 士兵浮雕。纽约大都会艺术博物馆藏

军队控制在国王手中,太子可以担任宰相,而宰相可以负责行政、司法、经济、神庙等事务,但没有军权,不管军队。军队由国王亲自统率,战时国王常常御驾亲征(在西奈、努比亚等地留下若干国王的名字,那可能就是国王远征时留下的纪念,也可能是一些将领代替国王留下的);或国王派人远征,但此人必须常常向国王请示和报告情况。在这方面,霍尔胡夫(或译为胡夫霍尔)的铭文提供了一个鲜明的例子。霍尔胡夫是“下埃及国王司库”,“外国人部队的首长”,他奉命3次远征南方努比亚的伊阿马地方(在尼罗河第三瀑布库什的一个地方),并可能攻入利比亚。在第三次远征时,他抓到一个会跳舞的小矮人(侏儒),他立即将此事报告给国王,国王立即写了一封信给他(这大概是世界上现在知道的最早的一封信了),要他务必好好地照看好这个矮人,并将他送到王宫来,因为他要看这个矮人跳舞。霍尔胡夫接旨后倍加小心地照料矮人,直至送入王宫。[61]这些军事将领对于国王的旨意是百依百顺,如同国王的奴仆,对于国王的恩宠也是感恩戴德。这在乌尼、佩比·纳克赫特和萨布尼等人的传记铭文里都有表示。军队数量庞大,但军队的系统却很乱。例如,《大臣乌尼传》里讲到有各地的大公、上埃及的国王司库、王宫的唯一朋友、上下埃及的各首长和地方长官、朋友、商旅队长官、上下埃及的僧侣首长和司冕监督,领导他们所属的上下埃及村落的队伍和这些地方的努比亚人队伍等。这些人都要统率军队,说不清谁可以统率谁。同行政官职一样,看不清层次,大概也没有统一的制度。

从《大臣乌尼传》来看,这时埃及的军队不仅由埃及人组成,而且也包括被征服地区的人:

陛下反击亚细亚柏都因人〔‘’m-hryw-sc〕。陛下在全部上埃及,南起厄勒蕃廷,北至阿富罗底城区,在下埃及,在三角洲的东西两半的全境,在城堡〔?〕,在各处堡垒,向伊尔捷特〔yrtt〕的努比亚人,麦德查〔Md'〕的努比亚人,伊玛〔m'm〕的努比亚人,乌阿乌阿特〔W'w't〕的努比亚人,卡阿阿乌〔K''w〕的努比亚人,以及利比亚人的国境〔Tmh〕,募集好几万的军队。[62]

军队可能分为2部分,即常备军和临时征召的军队。临时征召主要用于战时,国王在对外远征时进行临时征召,战事结束即解散回家。

从《萨布尼的铭文》可知,贵族奴隶主可以有自己的私人军队,即“私宅”的军队。铭文说到,萨布尼的父亲在远征努比亚时战死,萨布尼便带领其“私宅”的军队去努比亚,把他父亲的尸体运回国来。[63]

四、国王对司法权力的控制

古王国时代及以后,维西尔似乎都是司法首脑,有司法权。但国王往往越过司法首脑维西尔自行任命法官审理一些重要案件(特别是有关宫廷的案件),乌尼的铭文说:“当国王的宫廷发生秘密起诉王后乌勒特赫斯特〔?〕的案件时,陛下令我来〔?〕,以便一人进行审问,那里除我一个人以外,没有一个法庭首长——最高大臣,也没有一个[别的]大臣……”[64]

古代埃及没有留下像两河流域那样的法典,虽然在晚些时候的资料里说到有法律纸卷,例如,《伊浦味陈词》中说:“真的,议事会的法律被抛出;真的,在公共场所,人们在它们上面践踏,而贫民则把它们撕碎在街上。真的,贫民已达到九神的地位,而从前三十家(按:由大官吏组成的法庭审判团)的诉讼程序被泄露。”[65]在新王国时期的列赫米拉的铭文里则说到法律皮卷:“40卷法律皮卷正摊开在他面前。”[66]不过我们没有见到实物。

在古代埃及,国王的话就是法律,他颁布的敕令就是法律。古王国末期的第5、第6两个王朝的国王们颁布的敕令,就可免除神庙经济中的劳动者的赋税、徭役。古王国时期的一些官吏的铭文表明了国王的话是如何被当作法律一样地忠实执行的。

古代埃及有2类法庭,即世俗法庭和神庙法庭。世俗法庭的最高首脑名义上是维西尔。从森涅吉米布的铭文中我们知道,维西尔兼任最高法官。[67]实际上国王才是最高司法首脑。神庙法庭的审判即神判法,主要由神庙祭司来判定是否有罪。不过,很多神庙都由世俗官吏来管理,例如,维西尔是最高祭司,而地方上的诺马尔赫也兼任地方神庙的祭司,大臣乌尼是城市祭司监督,佩比·纳克赫特也是一名祭司,所以神庙法庭实际上也控制在他们的手中。

关于神庙法庭的存在,有一个新王国时期的例子:有一个名叫阿门涅姆雅的女仆丢了5件衣服,她没有去找世俗法庭,而是诉诸神庙法庭,诉诸神的审判。她找的是底比斯的一个小神庙,求神揭露窃贼的名字。神答应了,于是村民被召集起来,祭司一个一个地叫名字。当叫到一个名叫柏提乌门狄阿蒙的村民时,神(大概是神像)点了一下头,表示是此人偷了那个女仆的衣服。此村民不信,便来到神面前,问是否自己偷了衣服。神又点了一下头,表示是他偷的。此人说这不是真的,他没有偷。于是神变得很愤怒的样子。此村民仍不服,又到另一个神庙去求神裁判,结果还是如此。他又到本村的阿蒙神神庙去求神裁判,结果还是一样。以后结局如何,由于铭文损坏,不得而知,但大概是判他偷了东西。这当然不是神判,而是人(祭司)捣了鬼。

至于古王国时期有关这2类法庭审判的情况,我们没有见到任何资料。

五、国王对地方行政的控制

反映古王国时期地方上的情况的资料很少,因为我们见到的考古发掘资料主要是首都地区的资料,对地方上的发掘很不充分。因此,以现有的资料勾画一个大概轮廓也是很困难的。不过,有几点可以说明一下。

在中央政权和地方诺姆之间,上埃及设有上埃及官邸,有上埃及首长。布利斯特德认为其可能设置于古王国末期。[68]乌尼就曾做过上埃及首长。《剑桥古代史》的作者认为,下埃及官邸、下埃及首长的设立要晚些,可能要到第11王朝时期。[69]但在《大臣乌尼传》里讲到国王任命他为“上埃及首长”时,还讲到“上下埃及的各首长和地方长官”,“上下埃及僧侣首长”,在《霍尔胡夫传》里也讲到他是“下埃及司库”,佩比-纳克赫特的铭文也称自己是“下埃及国王的司库”,等等。这表明,在古王国时期的末期,可能也设立了下埃及官邸和下埃及首长。但上下埃及首长是什么职务说不太清楚,从《大臣乌尼传》的内容看,它也有自己的赋税。铭文说:“我两次使所有应对这里上埃及官邸纳税的交税,两次使所有应对这里上埃及官邸担负义务的服役。”[70]

古代埃及地方上的行政单位是由原来的小国演变来的,它应当还叫作“斯帕特”,但现在一般都叫它“诺姆”或“州”。“诺姆”是希腊人的叫法,“州”则是我们中国人的译法。它的长官叫作“诺马尔赫”或“州长”。诺马尔赫大概是可以世袭的。从格布拉维地方发掘的资料看,这里的几个人,亨库、伊比和扎乌是一个家族的,他们都担任过诺马尔赫,因此可能是世袭的。但也不排除是任命的。例如,伊比不仅继承了提尼斯诺姆的诺马尔赫的职位,还因为他同色拉斯特诺姆的诺马尔赫的女继承人结了婚,他又被任命担任了色拉斯特的诺马尔赫。可能国王的这种任命只是一个形式,至少在古王国时期是如此。

从各种资料看来,诺马尔赫的职责是管理诺姆行政、司法、神庙、诺姆经济,并管理国家和王室在该诺姆的经济。至于掌管军队与否则不得而知。可能在战争时期,也要负责临时征召军队。至少在《大臣乌尼传》中有这方面的暗示。

图5.4 一名诺马尔赫。柏林博物馆藏

古王国时期埃及诺姆的数量,据萨维里耶娃说,当时上埃及有22个诺姆,下埃及有14个诺姆。

古王国时期的诺姆,可能原来就是以前的小国斯帕特,不过,古王国时期的诺姆总数比前王朝时期的斯帕特要多。诺马尔赫的官邸多半就是以前小国的首都,那里也是当地主神神庙所在地。

诺马尔赫中的许多人原来可能就是小国国王的后代,或其他贵族的后代。他们在诺姆中的势力很大,影响力也很大。但那些被打败并被消灭了的小国的诺马尔赫肯定已经换了人,换成了在统一战争中的有功之臣,他们成了新的统一王国的支持者。总的来说,在古王国时期前期,王权相对强大,旧的贵族与王权之间的矛盾还没有暴露,王权的威望还能驾驭地方贵族和诺马尔赫,地方贵族的分裂主义倾向还不严重,更不敢作乱。这从几个方面可以看出来:当时国王给地方诺姆的命令还能执行,梅腾的铭文表明,国王还可以向下面安插自己的亲信。例如,梅腾先后担任了几个州的主管人、州的管理者或长官等。国王和王室在各地的经济、国家在地方上的经济中的收入还能上缴,虽然这可能是由国王或国家派人去征收的。据萨维里耶娃,在伊梅尔出土的佩比安赫墓的资料说,他“对中部各诺姆征收公牛和山羊税,检查公牛和山羊”。容克尔认为,这不是佩比安赫个人的牲畜,而是国家地产上的牲畜。另外,在古王国时期后期一面萨卡拉墓墙上雕刻着装满各种麻织品的大木箱、装有酒的罐子被运往“白屋”(上埃及国库)的情景。其解释性铭文说:“把麻织品带入‘白屋’,把酒带入‘白屋’。”

后来,到第5王朝时期,可能王权与地方贵族的矛盾开始暴露,地方贵族的势力不断加强,其叛离倾向有所抬头。所以,一些诺马尔赫敢于经常以诺姆的事业为借口而侵犯神庙的利益,甚至侵犯国王的金字塔地产,使用地产上的劳动力。这表明诺马尔赫正乘王权削弱之机逐步壮大自己的经济实力,所以,国王们颁布了若干敕令以保护神庙的利益和金字塔地产。上埃及官邸的设立,也应当是有控制地方贵族势力的意思。

六、王室家族控制朝政

古王国时期的君主专制,除了表现在国王本人对各种权力的控制之外,还有一个重要表现,就是王室家族控制了朝政。王室家族控制朝政的一个表现就是由王子担任维西尔。这在古王国时期的初期和中期最为明显。《剑桥古代史》指出,孟菲斯第4王朝国王的专制权力是靠高级官吏在君主直系亲属中分配这一点来维持的,而最高行政职务维西尔一职则是由与国王有最密切的血缘关系的人来担任。[71]摩赖更指出,第4王朝的维西尔都是由王子担任[72],就是在第5~6王朝时期,也有王子担任维西尔的情况。例如,在萨卡拉的第5~6王朝时期的王子墓中,有个名叫涅菲尔·舍斯白门·舍斯玛特的人生前就曾担任过维西尔和国王一切工作的监督之职。

古王国时期末期,地方贵族在经济上和政治上的实力增强,有的人担任了维西尔(如提尼斯诺姆的贵族扎乌),不过这种情况似乎还要和王室联姻,变成皇亲国戚才行。例如,扎乌的两个姊妹都嫁给了第6王朝的国王佩比一世。[73]也就是说,通过联姻,这些贵族也成了王室家族的成员以后,才能担任维西尔这样的高级职务。摩赖认为:“埃及人居官执政,即系参加宗教事业,被国王授官时,率涂油供养,如奉神明。居高位者,可参与宗教上巫术之秘密。自外人观之,即不啻加入皇族矣。在宫廷中得享受御膳,在外者亦得分其田土,唯辞职之后,则此项土田,仍归国王所有。”[74]

七、古王国时期的王权神化

王权神化,君主专制与神权结成联盟以强化王权,加强奴隶主的统治,在古代埃及历史上表现得十分突出,而且开始得很早。前王朝时期就已出现的红冠和白冠是王权神化的最初表现。早王朝时期又出现了王衔符号,使王权神化的过程更加复杂化。

到古王国时期,王权神化的表现就更多了。第4王朝时期的哈夫拉国王有一座圆雕像,在它的头的后部,有一只鹰张开双翅护卫着哈夫拉的头,这是象征鹰神荷鲁斯在保护国王。从前王朝时期的蝎王至第4王朝时期,埃及的国王们一直把鹰神荷鲁斯作为自己的主要保护神。

图5.5 哈夫拉雕像局部。开罗埃及博物馆藏

第5王朝时期,据《魏斯特卡尔纸草》的资料,该王朝的前三个国王都宣称自己是拉神的后代,是拉神同拉神祭司的妻子所生。[75]因此,似乎他们夺取王权就是理所当然的。古代埃及有很多的神,前王朝时期,各诺姆有从氏族部落时就崇拜的图腾转化成为诺姆神。到古王国时期,除了各地的神依然存在以外,在全国出现了一个共同崇拜的神,开始时是鹰神荷鲁斯,到第5王朝以后是拉神(虽然在第4王朝时期,对拉神的崇拜就开始突出,当时的一些国王,把土地捐赠给拉神就是一种表现。拉神的崇拜中心是希利奥波里)。可以说,拉神成为全国崇拜的主神,是和君主专制的确立密切相关的。因为既然众神之中有一个最受崇拜的神,那么,在人世间就应当有一个最受崇敬的人,而这个人当然就是国王。他是神在人间的代表,他是代表神来统治人间的。所以,拉神成为最高的神,是为出现至高无上的君主专制服务的。古王国时期,从第4王朝时起就有拉神成为国王名字的一部分的现象,例如,哈夫拉、孟考拉等。到第5王朝时期,国王名字中有拉的就更多了,例如,萨胡拉、涅菲勒弗拉、纽塞拉、杰德卡拉等。

图5.6 孟考拉和哈托尔女神。波士顿博物馆藏

古王国时期,国王的名字有了新的写法。在早王朝时期,国王的名字是写在一个长方形的框子里,这个长方形象征的是王宫的正面,在长方形框子的上面还站着一只鹰,例如,第2王朝的国王勒涅布的名字,但可能是从第4王朝时期起,国王名字的写法变了,不再写在一个长方形的框子里,而是写在一个椭圆形的框子里。古代埃及人称这个椭圆形的框子为shenen(拉丁文注音),现在人们说这个框子叫cartoch(象形文字花框)。这个椭圆形框子的意思是什么?据说是表示太阳照耀的区域,反映了对太阳神的崇拜,说明国王受到太阳神的保护。[76]在这个椭圆形框子的底下有一条黑线,据说这是表示也就到此为止。这种写法一直到罗马帝国统治埃及时还在沿用。

图5.7 国王哈夫拉的名字和王衔

虽然古代埃及君主专制的物质力量是军队、官僚机器,以及雄厚的经济基础。但君主专制还需要借助神权的支持。因此我们才能理解,为什么在古代埃及,从古王国时期以后的文献中,经常可以看到国王向神庙捐赠土地、劳动力和其他财富的记载;才能够理解国王及奴隶主为什么花费那么多的财富去养活整个祭司集体。这无非是替奴隶主阶级的统治制造一种神圣不可侵犯的理论,制造君权神授的理论,使君主专制和整个奴隶主的统治披上一层神圣的外衣。可以说,大概要到古王国时期祭司们才成为全国性的奴隶主阶级的一个集团,构成奴隶主贵族中的一个重要部分。他们不仅在思想上有着重要的影响,而且在经济、政治、文化上都有着重要的影响。但祭司集团的成长,势力的扩大,对君主专制来说作用是两面性的:一方面,特别是在最初,它给了君主专制极大的支持。但另一方面,逐渐地它又走向了君主专制的对立面,它与地方贵族的势力联合起来,成了与君主专制分庭抗礼的力量,甚至要瓦解君主专制。这是在第5王朝以后逐渐清晰起来的。君主专制本身给自己制造了这样一个对立面,开始时是因为神庙祭司集团给了王权支持,所以国王们就大量地给予神庙财富,并越给越多。这可以从《帕勒摩石碑》上的铭文看出来,从开始时的三四十斯塔特,最少时只有2斯塔特,到后来最多时达到1700多斯塔特。终于,王权的实力下降,而神庙祭司的实力越来越强。所以在古王国时期末期,王权对神庙祭司集团的依赖越来越大,使其受制于神庙祭司集团和贵族。

八、国王对其臣民有无限的权威

古王国时期,随着君主专制政权的确立和强化,国王高高在上,其他一切人等皆成了他的臣民,甚至奴仆。所有人见了国王都要俯伏在地,甚至大臣、贵族见了国王也要吻国王脚前的尘土。如果有一个大臣、贵族被允许吻国王的脚,而不必吻其脚前的尘土,那就被认为是莫大的光荣。第5王朝时期一个奴隶主贵族普塔赫舍普舍斯,曾与王子们一起在宫廷中受过教育,并且娶了国王的公主,成为国王的驸马,这应当是很受国王宠信的了。但就是这样一位贵族,也因为国王允许他吻脚,而不必吻国王脚前的尘土而受宠若惊,在其墓里的铭文中津津乐道:“作为国王陛下希望作的每件工作的顾问,〔萨胡拉的侍从,受国王荣宠多于〕任何臣仆;当陛下因为一件事而赞扬他时,陛下允许他吻他的脚,陛下不允许他吻地……”[77]

不过从资料上看,不同的人或在不同的时期,对国王的态度是不一样的。例如,在第3~4王朝之交的梅腾墓铭文中我们看到,这时的官吏还不像第5~6王朝时期的官吏那样对国王卑躬屈膝。梅腾墓铭文中只讲到他被委派担任何种官职,包括王家的官职,但却根本未提到国王,更无对国王感恩戴德、阿谀奉承之词,这与《大臣乌尼传》里面所表现的完全不同。当然,在第5~6王朝时期,地方贵族对国王也不像乌尼那样。例如,亨库、伊比等人的铭文中就没有那些谄媚之词。即使伊比从国王那里获得大量土地,也只是说:“我主陛下给了我203斯塔特土地,使我富裕。”没有任何感激涕零的话。这大概说明,地方贵族不像中央的官吏那样与国王关系密切,不是靠国王提拔重用的,他们虽然无力摆脱王权的控制,但国王也不能完全控制他们,只能用财富以及高官来笼络他们,去换取他们的支持。因为地方贵族自认其权力来自世袭,而非来自国王的恩宠和提拔。更何况,这时的王权正处于衰落的时期,还处处有求于他们呢。

九、古王国时期的君主专制与贵族

君主专制是一种政体、一种统治形式。在古代,有过多种政体,有王国(如两河流域的苏美尔时代的小国、公元前8—前6世纪北部印度的许多小国,以及格尔塞时期的埃及等)、民主共和国(如雅典)、贵族共和国(如罗马)和贵族寡头共和国(如斯巴达)等。后来,许多国家都走上了君主专制的道路(埃及是如此,两河流域、印度、希腊和罗马等地也是如此)。但各国走上君主专制道路的历史条件却不尽相同。

奴隶主采用什么统治形式,主要是看当时的阶级力量的对比情况和统治阶级认为什么统治形式对自己的统治最有利来决定的。也就是说,统治阶级采用什么统治形式来进行统治,不是某个人或某几个人随心所欲的结果,而是由当时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阶级力量对比状况、统治阶级本身的状况,即当时该国社会的、历史的状况所决定的。君主专制作为一种政治体制,它有自己的经济基础和阶级基础,它是当时政治、经济发展的产物。在历史上,任何国家都不能凭空建立一个共和国,或凭空建立一个君主专制国家。共和体制或君主专制都是由一定的历史条件促成的。

古代埃及的君主专制产生于什么样的历史条件之下呢?埃及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在当时世界不是很低,处于金石并用时代。古王国时期的后期,埃及人开始使用青铜器,或许可以说是进入了青铜时代。但总的来说,当时埃及的生产力发展水平还不是很高。其主要经济是农业,而农业生产工具落后,生产技术也很落后。尼罗河每年泛滥,提供了肥沃而松软的土壤,才使得古代埃及人以辛勤的劳动创造出了剩余产品,有了剥削的可能。奴隶主阶级只是靠对劳动者的残酷剥削和压榨,使劳动者处在极低的生活水平之下,才使奴隶主阶级及其国家能够剥削大量的物质财富。手工业和商品货币关系发展的水平还很低。各地的经济文化联系还不是很多,当时的生产力水平还不可能供养更多的脱离农业生产的人,也还不可能提供更多的作为交换的产品。剩余的产品大多数为奴隶主阶级占有,而他们的经济性质又是自给自足的。

由于生产力还不是很发达,商品货币关系也不是很发达,整体的经济发展很不充分。因此,当时埃及的阶级关系也还没有得到充分发展。奴隶主阶级的主要部分是由氏族贵族转化而来的贵族奴隶主。从奴隶制经济和商品货币关系的发展中成长起来的,与氏族制度没有关系的奴隶主阶级的产生条件很差,其活动余地极其狭小,政治经济实力十分弱小,在早王朝时期,甚至古王国时期,都还没有形成为一股独立的政治力量。虽然摩赖在《尼罗河与埃及之文明》一书中说,乌尼不是出身于贵族,而是出身于平民,布利斯特德在《古代埃及文献》的第1卷里收集了出身于非贵族的一个名叫涅吉米布的墓铭,第6王朝佩比二世时期曾任用了一个出身平民的女性大臣,等等。但这毕竟是很少的。不仅这个阶级的人数很少,而且发展也很缓慢。这是因为生产力水平低下,贵族奴隶主的剥削又十分沉重,使得中小奴隶主积累资金十分困难,十分缓慢。古代埃及人在修坟造墓方面耗费了大量的人力和物力,而没有把人力和物力用于农业的再生产。例如,出身平民的涅吉米布就花费了大量的人力和物力去修坟造墓,而不是积累资金发展农业生产。王室、神庙和贵族奴隶主占有了大量的生产资料,其他人却只占有极少的生产资料,而王室、神庙和贵族奴隶主却极少与市场发生关系,这就严重地限制了商品货币关系的发展,也限制了新兴奴隶主势力的发展。当时,埃及国内的商品货币关系不发达,而对外贸易又控制在国家和神庙手中。例如,第6王朝佩比二世时期,西奈的一个王后的铭文中所列举的远征队员名单就包括队商的首领,而这种队商的主要目的是为贵族和神庙换取装饰品和化妆品等,于发展生产和经济没有任何意义,却无谓地消耗了用于再生产的资本。霍尔胡夫的铭文说:“我装载着驮有香料、黑木、神香、雪豹皮、象牙和各种美妙而珍贵的东西的300头驴。”

雅典的民主共和国是新兴的奴隶主阶级的统治形式,这个新兴的奴隶主阶级是在和氏族贵族的斗争中成长起来的。后来的亚历山大帝国,那是希腊内部奴隶制发展,奴隶和奴隶主之间、平民和贵族之间阶级矛盾激化的结果,也是共和国的统治形式维持不下去的结果。罗马共和国是新兴的奴隶主阶级在同氏族贵族的斗争中和贵族妥协的结果。而后来的罗马帝国时期的君主专制也是其内部奴隶和奴隶主矛盾发展的结果。埃及的君主专制所依靠的阶级基础和它们不同,其所依靠的主要是贵族奴隶主。一个有着广泛联系、经济实力雄厚的新兴奴隶主阶级的存在,乃是战胜氏族制度及其象征——氏族贵族——的必要条件。而这在当时埃及还根本不具备。当时埃及有许多书吏、建筑师、医生、农业管理人员等,他们本身就出身贵族,或者依赖于贵族。他们很难冲破自身的阶级局限,成为新兴奴隶主阶级的代言人,更难成为一支独立的政治力量去反对旧贵族。

广大的劳动者(奴隶、农民和手工业者)在经济上根本不占有生产资料,或者只占有极少的生产资料,终日挣扎在饥饿线上,苦不堪言;在政治上也毫无权力和地位,他们和奴隶主及其国家是根本对立的,也不可能成为君主专制的阶级基础。

因此,古代埃及的君主专制只能去依靠贵族奴隶主。由于商品货币关系极不发达,以及整个奴隶制经济的极不发达,一方面,不能造就一个同旧的贵族奴隶主进行激烈斗争的强大的新兴奴隶主阶级(事实上,直至古王国时期末期,以新兴奴隶主为首的平民同贵族的斗争并未展开,氏族制残余大量保留下来,奴隶制不能完全取代氏族制,新兴奴隶主阶级不能取代氏族贵族)。另一方面,贵族奴隶主在政治上、经济上的实力都未受到多大的冲击,发展得很不充分的商品货币关系也不可能对贵族奴隶主在经济上造成多大的冲击。而且,由于王权在相当长的时期里还依靠着他们,因而他们无论在政治上、经济上,还是思想意识形态上,都有着强大的力量。

当然,贵族也要倚重王权统治下层劳动者,因而在很大程度上支持王权。贵族支持王权表现为:首先,为王权提供了大批军政官吏。国王要依靠军队和行政机关来统治和管理。软弱的新兴奴隶主不可能为王权提供如此多的军官和行政官吏,而贵族则是军官和行政官吏的主要来源。其次,提供了统治经验。贵族们具有长期的统治经验,没有他们古王国时期的君主专制是不可能巩固的。特别是当时国家刚刚实现了统一,在统一战争中,发生了大量的杀戮和抢掠,人们对此还记忆犹新,因此得到长期统治北方的贵族的支持,是巩固统一和君主专制的必不可少的条件。最后是神化王权,制造君权神授的理论,制造君权神圣不可侵犯的理论,在这方面,神庙祭司起了很大的作用。第5王朝可能是在人民起义后建立起来的,该王朝的前3个国王宣称自己是拉神之子,他们显然是得到了拉神祭司的支持才得以登上王位的。

但是,王权同贵族(包括神庙的祭司贵族和世俗贵族)也有矛盾,特别是在古王国时期晚期,贵族们的经济实力增强,他们也希望在政治上获得更大的权力,想靠削弱王权来增强自己的权力。而当时,国王经常大量地捐赠给神庙土地、劳动力和其他财富,赏赐给贵族大量的土地,其结果一方面是削弱了王权,另一方面又增强了贵族的权力。最后终于导致了古王国时期君主专制的瓦解,也使统一王国瓦解为一个个小的独立王国,诺姆的诺马尔赫成了一个个的小国王。

十、金字塔的修建及其结果

金字塔是自古王国时期至第二中间期埃及国王的坟墓形式,因其形似汉字中的“金”字,所以中国人称之为“金字塔”,古代埃及人称之为“麦尔”(M〔e〕r),至少,他们是把角锥体叫作麦尔的。[78]西方人称之为“Pyramid”,希罗多德说之所以称之为“Pyramid”,是因为古代埃及人痛恨修建了大金字塔的胡夫国王,人们鄙夷地用一个曾在该地放羊的牧人的名字来称呼金字塔,所以,“Pyramid”应当算是一个牧人的名字。不过有学者认为,可能希腊人从远处看金字塔,很像他们自己吃的糕点,故名之。[79]

作为国王坟墓的金字塔,是从第3王朝时期的乔赛尔国王开始的,在这之前,国王最大的坟墓是马斯塔巴。乔赛尔的金字塔是古代埃及著名的维西尔、建筑师和学者伊蒙霍特普设计和建造的。但他建造的不是我们通常见到的角锥体金字塔,而是一座层级金字塔,或叫作阶梯形金字塔。它实际上是在马斯塔巴墓上加上5层台阶,形成一座6层的马斯塔巴。这座层级金字塔不仅在规模上比马斯塔巴要大,而且在建筑材料上也有了很大的进步。以前的马斯塔巴是用砖或砖坯建造的,而乔赛尔的层级金字塔却是用真正的石头建造的。伊蒙霍特普除建造了一座埋葬用的层级金字塔以外,当时还在它附近建造了一座祭庙。

真正的角锥体的金字塔是从第4王朝的斯涅弗鲁国王开始建造的,不过,他的第一座位于麦杜姆的金字塔一开始还是为了建造一座层级金字塔。对此,斯涅弗鲁很不满意,于是设计者便在此基础上,将各层台阶填平,从而成为一座角锥体的金字塔。后来,他又在达淑尔建造了一座菱形的金字塔。他原本是要建造一座角锥体金字塔的,但因为设计的原因,角度太大,不得不急忙半途收缩,从而形成一座菱形金字塔。斯涅弗鲁当然不满意,于是他又在达淑尔建造了一座真正的角锥体金字塔,高99米。斯涅弗鲁一个人就建造了3座金字塔。

此后很长时期里,直到第二中间期,国王的坟墓形式主要就是金字塔。实际上,在中王国时期,虽然国王也建造金字塔,但其已经不完全是作埋葬用,而是作为坟墓的一种装饰品,而且规模也小了许多。

图5.8 乔赛尔像。开罗埃及博物馆藏

图5.9 层级金字塔。现存萨卡拉

图5.10 维西尔伊蒙霍特普像。开罗埃及博物馆藏

古代埃及最大的金字塔是斯涅弗鲁的儿子胡夫在吉萨地方建造的那座大金字塔。胡夫的大金字塔是由胡夫的兄弟海米昂设计并建造的,地址选在首都孟菲斯附近的吉萨西边沙漠边缘的台地上。这座金字塔高146.5米,因为长期风化,现在已经矮了大约10米。金字塔的基座每边长230米。人们推测,这座金字塔共用了230万块巨石,每块平均重约2.5吨。据说,拿破仑远征埃及时曾同他的将领们登上大金字塔顶,下来后他推算说,如果把吉萨3个大金字塔的石头用来砌一条10英尺(1英尺≈30.38厘米)高、1英尺宽的墙,其长度可以绕法国一圈。

胡夫的金字塔除了以其规模巨大而令世人惊叹以外,还以其高度的建筑技巧而闻名。它的每块巨石之间没有用水泥灰浆之类的黏合剂,却垒得十分牢固,这是因为每块石头都磨得很平,使得石头之间的缝隙很小,故能历数千年而不倒,这不能不说是建筑史上的奇迹。另外,在大金字塔塔身的北侧离地面13米高的地方,有一个用4块巨石砌成的三角形出入口。这个三角形用得非常巧妙,因为如果不用三角形而用四方形,那么,100多米高的金字塔本身的巨大压力将会把这个出入口压塌。而用三角形,就使那巨大的压力均匀地分散开了。在4000多年前,埃及人能对力学原理有这样的理解和运用,能有这样的建造技术,确实是了不起的。

胡夫的金字塔,工程十分巨大。希罗多德说,这座金字塔的石头是从“阿拉伯山”(可能是指西奈半岛)开采来的。不过现在我们知道,石头多半是从本地开采的,修饰金字塔表面的石灰石,是从尼罗河东的图拉开采运来的。但在那时,开采石头并非易事,当时的埃及人并没有炸药,也无钢钎之类的工具,而可能是用铜凿子在岩石上打上眼,然后插进木楔,再灌上水,当木楔被水泡胀时,岩石便被胀裂。这样的方法,在今天看来也许显得笨拙,但在4000多年前,却是很了不起的技术。

图5.11 胡夫的名字碑。伦敦大英博物馆藏

开采出来的石头体量巨大(平均重2.5吨,其中有的重达十几吨,乃至几十吨),在既无吊车装卸,也无轮车运送的情况下,从采石场运到金字塔工地也实非易事。古代埃及人是将石头装在类似雪橇的装置上,用人和牲畜拉过去的。为此,需要修造宽阔而平坦的道路。希罗多德说,修筑运送石头的道路和开凿金字塔的地下墓室就用了10年的时间。而修筑金字塔本身用了20年的时间。在此过程中,遇到的最大难题是如何将巨大的石块从下面一层层往上垒起来。希罗多德引用了一种埃及人的传统说法,他认为,开始时,先修造成一座层级金字塔,然后再用短的木棍作杠杆将石头撬上去,从上往下一层一层地把台阶填上,从而使其成为一座角锥体的金字塔。按照这种做法,最先修好的是塔顶,然后逐级往下,最后修好的是底座部分。但也有人认为,斯涅弗鲁在麦杜姆修建金字塔的方法,可能是直到第5王朝时期一直在实际运用的方法,即先修一座层级金字塔,它的核心是从中央向外在高度上逐渐降低的几层,其中每一层都用石灰石装饰表面,较低的一层靠在较高的一层上,它们与地面成70度角。在最外面又用石头将各层的台阶填平,从而成为一个角锥体的金字塔。第5王朝的萨胡拉在阿布西尔的金字塔就类似于此。位于吉萨的3个大金字塔是否是如此修建的,还有争论。

图5.12 胡夫金字塔。现存基泽

还有一种方法是,修建一条宽宽的斜坡通向金字塔,从斜坡上将石头运到金字塔工地。金字塔修多高,这个斜坡就修多高,并相应加宽,延长。按照这个办法,当金字塔修到100多米高时,这条斜坡一定是很宽很长的,否则,就会因为斜坡本身太陡而难以将石头运上去,或者因为斜坡太窄而垮掉。

无论如何,修建胡夫金字塔,一定是集中了当时人们的一切聪明才智,因为它需要解决的难题太多了。金字塔修建起来了,而且屹立了4000多年,这本身就是一大奇迹。金字塔是古代埃及人民智慧的结晶,是古代埃及文明的象征。

希罗多德说,胡夫强迫所有的埃及人为他做这件事,他们被分成10万人的群体来工作,每一大群人要劳动3个月。从考古资料我们知道,这些劳动者组成一些队伍,例如,在麦杜姆地方发现了这样一些名称:“层级金字塔队”、“船队”、“强有力的队”、“北方队”等。在胡夫金字塔的一块石头上刻有“工匠队”、“克赫努姆·胡夫何其有力”等。据希罗多德记载,在金字塔的石头上有用象形文字记下的修建金字塔的劳动者购买萝卜、葱、大蒜等所花的钱的记录。近年来,又在金字塔附近发现了修建者的坟墓,更加肯定地证实了金字塔是古代埃及人民建造的。有的人不相信依靠简单的协作也可以创造出奇迹,不相信地球上的人类自身会建造出金字塔这样的奇迹,而把这种奇迹归之于天外来客。这显然是不对的,也无助于人类探索自己的历史,认识自己的能力。

图5.13 哈夫拉的金字塔。现存基泽

胡夫之后的另一座大金字塔,是哈夫拉的金字塔,它比胡夫的金字塔矮了3米,但由于它修建在地势稍高的地方,因此看起来似乎比胡夫的金字塔还要高,而且其外形更为壮观。尤其是在这座金字塔前还有一座狮身人面像,用整块巨石雕刻而成。据说,头部是按照哈夫拉的模样雕成的。古代埃及神话中,狮子是各种神秘地方的守卫者,也是东方和西方地平线上的地下世界大门的守护者。狮子以斯芬克斯的形象出现,获得了守卫的职能,但被赋予了喻义太阳神奥吐门的人的特征,可能是因为死了的国王会变成太阳神的缘故。

在这两座金字塔旁的是孟考拉的一座较小的金字塔,它只有约66米高,还不及胡夫金字塔的一半。

古代埃及国王为什么要将坟墓修成角锥体的形状?有的学者认为,这是古代埃及王陵形式自然发展的结果,即由马斯塔巴发展为层级金字塔,再由层级金字塔发展为角锥体的金字塔,这是自然进化的结果。但《埃及金字塔》一书的作者爱德华兹却认为,王墓的金字塔形式与其说是从实践中自然发展出来的,毋宁说是与古王国时期的宗教崇拜有关。他认为,第1和第2王朝时期的国王们的马斯塔巴是作为国王死后的永久性住所的。后来很可能是在第2和第3王朝之交,产生了另一种观念,即国王死后要成为神,他的灵魂要升天。《金字塔铭文》中有这样的话:“为他建造起上天的天梯,以便他可由此上到天上。”很可能,层级金字塔就是这样的天梯。再后来,到第3和第4王朝之交,在选择坟墓形式上又可能有过宗教上不同派系的斗争。其中一派主张仍采用层级金字塔的形式,另一派则主张采用角锥体金字塔的形式。因此,斯涅弗鲁国王先修了一座层级金字塔,后来又修建了角锥体的金字塔。爱德华兹认为,在这两种宗教派系的斗争中,后一派可能占了上风,斯涅弗鲁又将层级金字塔改造成了角锥体的金字塔。此后,他的继承者们,除了胡夫的儿子拉吉德弗以外,都采用了角锥体金字塔作为坟墓形式。

角锥体的金字塔形式与宗教观念有什么关系呢?爱德华兹认为,它表示的是对太阳神拉神的崇拜,因为拉神的标志是太阳光芒。金字塔象征的就是刺破云天的太阳光芒。当你站在通往萨卡拉的路上,通过金字塔棱线的角度向西方看去的时候,可以看到金字塔像洒向大地的太阳光芒。《金字塔铭文》中有这样的话:“天空把自己的光芒伸向你,以便你可以去到天上,犹如拉的眼睛一样。”后来,古代埃及人对方尖碑的崇拜也有这种意义,因为方尖碑也表示太阳的光芒。

从客观上说,由于修建金字塔需要解决许多科学技术上的难题,因此,它必然促进了当时埃及数学、建筑学等科学技术的发展,也会促进采矿、冶金、运输等方面的发展。修建金字塔场犹如开办一大所学校,培养了一代代的人才。

但金字塔的修建耗费了埃及的国力。大量的人力、物力被用在了这种毫无使用价值的巨大工程上,而不是用在扩大再生产方面,显然不利于社会经济的发展。

金字塔的修建还从两方面削弱了君主专制。首先,它激化了阶级矛盾,激起了人民的普遍愤怒。希罗多德说,胡夫和哈夫拉修建金字塔,给埃及人民带来了极大的灾难,使得埃及“曾有一百〇六年是在水深火热之中……人民想起这两个国王时恨到这样的程度,以致他们很不愿意提起他们的名字……”[80]戴奥多罗斯也记载说:“这两个国王修建金字塔作为他们自己的坟墓,但是他们都没有埋在金字塔里面。由于在建筑金字塔时人民受尽了千辛万苦,由于这些国王做了许多残忍的事,人们愤怒地起来反抗那些使他们受苦的人,并且公开地要撕碎国王们的尸体,并把他们的尸体狠狠地抛出坟墓之外。”[81]这也许说明,为什么胡夫金字塔中的棺材是空的,没有他的木乃伊。其次,它削弱了整个国家的经济实力,也削弱了君主专制的基础。与此同时,地方贵族和神庙却在不断加强自己的经济实力,并靠削弱王权来加强自己的力量。因此,第4王朝以后,埃及的君主专制开始衰落。第5王朝起,王权对神庙的依赖性加强。

自第4王朝以后,金字塔规模越来越小。到中王国时期以后,国王们虽然还在修建金字塔,但不仅规模较小,而且已经不再是作为坟墓本身,而是作为一种装饰品。到新王国时期,埃及成了一个地跨西亚、北非的大帝国,奴隶制经济也大为发展,君主专制得到强化,但那时的国王们,都不再修建像胡夫那样的大金字塔作为坟墓,而是在当时的首都底比斯附近的尼罗河西岸的山谷里凿洞为墓,这就是有名的“国王谷”和埋葬王后和王子们的“王后谷”。但是,不管是金字塔还是岩窟墓,都没有能成为他们的永久性居所。这些墓葬当时就已经开始被盗,或被起义人民掘掉,那丰富的陪葬品也被一扫而光。“永久性居所”并不永久,只有人民辛勤劳动的结晶——金字塔——还存在着,作为古代埃及人民勤劳和智慧的丰碑而存在着!

十一、古王国时期君主专制的崩溃

第4王朝国王们大肆修建金字塔,加剧了阶级矛盾,第4王朝末,埃及国内可能发生过人民起义,第5王朝就可能是在人民起义的过程中,或利用人民起义的形势,而建立起来的。

在第5王朝时期,君主专制与贵族之间的关系发生了明显的变化,为了维持自己的统治,君主专制不得不更多地依赖贵族,从而成为贵族的附庸,这表现在以下方面。

君主专制在与神权的关系上,由过去的主动态逐渐地变成了被动态,即从过去的君主专制利用神权、驾驭神权,变成了王权成为神权的附庸。正是因此,《魏斯特卡尔纸草》中说,第5王朝的前3个国王都自称是拉神之子,是拉神和拉神祭司的妻子结合而生。这表面上看是王权被神化了,实际上却是王权的地位比神权低。因此,从第5王朝时起,国王捐赠给神庙的土地、劳动力和其他财富的次数越来越多,数量越来越大。从而增强了神庙的实力。

君主专制与世俗贵族的关系也发生了变化。过去王权主要依靠王室成员,任命王室成员担任维西尔等高级官吏,而在第5王朝以后,地方贵族势力上升,他们被任命担任包括维西尔在内的高级官吏的情况增多了,从而更加强了地方贵族的实力。国王虽然也提拔过一些出身平民的人担任高级官吏,以抵消贵族的影响,但这样的平民担任官吏,特别是高级官吏的情况毕竟太少,根本不足以同贵族相抗衡。古王国时期的君主专制在第6王朝以后便崩溃了。

古王国时期的君主专制,作为奴隶制的政治体制,曾一度是生机勃勃,充满活力的:它是刚刚实现的统一的象征,削弱了贵族奴隶主的力量,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发展,加强了奴隶制社会的经济基础,扩大了埃及的版图。它后来的衰落、崩溃完全是咎由自取。这是因为:第一,它用了大量的人力和物力修建金字塔,将大批土地和其他财富给了神庙和贵族,并豁免了神庙的各种义务,这些做法,不仅严重削弱了自己的经济基础,而且大大地增强了贵族的实力,也助涨了贵族的离心力。

第二,它没有可靠的阶级基础——新兴的奴隶制的代表新兴奴隶主,它依靠的主要是贵族奴隶主。而这些贵族奴隶主虽然和王权在对付劳动人民方面有其共同利益(剥削劳动人民并镇压人民的反抗),但毕竟贵族奴隶主乃是氏族制的残余,是与奴隶制的上层建筑格格不入的。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是和当时埃及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有关的。

第三,腐败风气的蔓延。这表现为厚葬之风的盛行。国王们以有一座金字塔,贵族们甚至一般人家以有一座马斯塔巴而沾沾自喜。而且墓里还花费大量人工雕刻各种图像,力图把他们在世时所享受的一切都雕刻出来,还有大量的陪葬品陪伴他们,似乎这样就可以永远享受了。为了祭祀死人而耗费了大量人力物力,这严重阻碍了社会经济的发展。腐败现象还表现为阿谀奉承之风的盛行,特别是一些受到重用和提拔的出身下层的官吏,对专制君主的感激之情溢于言表。[82]因此,这些官吏不是集中精力于政事,而是尽力去迎合专制君主的嗜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