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学家们对《大学》“格物”的解释,莫衷一是,刘宗周曾谓“格物之说,古今聚讼有七十二家”[42]。不仅朱子学与阳明学两大传统对“格物”的训释有异,即使阳明学内部亦呈现出较为复杂的局面。聂双江与王龙溪就曾于“格物”之训,展开过激烈的往复论辩。聂双江以“致知者,止至善之全功。格物者,止至善之妙用”[43]为根据,提出“格物无工夫”之说,他在《答王龙溪》第一书说:“愚夫愚妇之知,未动于意欲之时,与圣人同,是也。则夫致知之功,要在于意欲之不动,非以周乎物而不过之为致也。镜悬于此而物自照,则所照者广。若执镜随物,以鉴其形,所照几何?延平此喻,未为无见。致知如磨镜,格物如镜之照。谬谓格物无工夫,以此。”[44]王龙溪则坚持“格物正是致知实用力之地”,他说:“所谓‘致知在格物’,格物正是致知实用力之地,不可以内外分者也。若谓‘工夫只是致知’,而谓‘格物无工夫’,其流之弊,便至于绝物,便是仙佛之学。徒知致知在格物,而不悟格物正是致其未发之知,其流之弊,便至于逐物,便是支离之学。争若毫厘,然千里之谬实始于此,不可不察也。”[45]龙溪所言正是王阳明“随时就事上致其良知,便是格物”之意。王阳明、王龙溪的内圣外王、体用圆融之学以此可见,聂双江“归寂”、“绝物”亦赖此以明。下面通过对方以智格物致知论的分析,我们可以窥其“提心宗而百家之理皆归一”[46]的为学旨趣。
(一)“格破内外”的格物论
对方以智来说,“尽心”仍然是最本质的工夫,“格物”并非是有别于“尽心”的另一套工夫。他以“克”、“烬”训“尽”,“尽心”就是要“克其皮相之己,复其大一之己”。换一种方式来说,就是“外皆是内,一破即通”。破除阻碍仁体流行之核“皮”或“壳”(即私欲)就是“尽心”工夫的着力点。“格物”工夫的着力处亦在此,他说:
心本虚明无意,鉴空衡平,有何不正?诸妄从意起,故正心先诚意。意动心自知,知觉妄即破。此知常存,妄不自妄,故又先致知也。至此难言所先,惟在事理通一,格物、物格而已。知由意运,亦由意昏;意由知起,亦由知化;一觉则万虑自清。而石火电光一曲之明,作不得主,透不过事,转不动物,为势所眩,利害所阻,表里不洞达,心境不圆通,施为不恰当,即是知不能格物矣。[47]
方以智将正心、诚意、致知、格物的工夫一并归结于“事理通一”、“心境圆通”,套用《中庸》的语脉来说就是“合外内之道”。《中庸》曰:“诚者非自成己而已也,所以成物也。成己,仁也;成物,智也。性之德也,合外内之道也。”诚非成己而已,亦在成物。就性、理言,是“成己”;就事言,是“成物”。“成己”是内,“成物”是外。就此内外而言,就有仁智之权分、巧说。其实仁与智皆为“性之德”、诚所涵,所以成己、成物之“诚”便是“合外内之道”,更无所谓有内外之分。用方以智的话来说,就是“智以灵明为知,仁以通贯为行,究竟知行、诚明合一,则仁智本合一也”[48]。方以智认为,“心境不圆通”就在于“觉妄”、“意昏”,这些都是“执”。有所“执”即是物化、“累于物”,即是“透不过事,转不动物,为势所眩,利害所阻”,如此即是“不能格物”。所谓“格物”就是格除“觉妄”与“意昏”之“阻”,使本心贯通于物(或境)而无内外。无内外即是“大我”之境,其所见皆为仁心流行,再无心、物之别,故他说:“格破内外,何心何物?”[49]此乃体用圆融地说,然亦不泯心是心、境为境。正如“万即一,一即万,神与迹不二矣”[50]。然终究一是一、万是万,不可认“一”为“万”。不仅如此,还须保持“一”的纯粹性(即“不沾灰”、“尘滓不入”)与主宰性(即“转物”与“体统用”),以预设道德创造之本心为实践行为的超越根据。
“意昏”首先是指私欲、利害遮蔽了“功能之蕴藏”的道德心性,王阳明称这种阻碍良知充塞流行的意昏为“私意障碍”。其次,对方以智来说,“意昏”主要还是指有所“执”,无论所执是否为物欲,皆为“意昏”,如他说:“无意即是忠信,无意者诚意之至。”[51]又曰:“若能转物,即同如来,以此合参,更见全体作用,一直辊去,自然不落两边。其执‘格去物欲’之说者,未彻此耳。”[52]方以智明确表示“执‘格去物欲’之说者,未彻此耳”,并以“全体作用”、“不落两边”来说“格物”。这种“无意”、“不落”之说,应该深受王龙溪的“不起意”、“无意之意则应圆”的启示。当然,上述亦有许多滞碍不通之言,如“知由意运,亦由意昏;意由知起,亦由知化”一语之“知由意运”和“意由知起”就讲不通。仁心(良知)周流万物,在于仁心之能,岂“由意运”!意由私欲而起,岂“由知起”!再如“若能转物,即同如来”,此语将仁心转物喻为如来应物,亦不相类。
按方以智之本意,不但不是“知由意运”,而且要“无意”。不但要无意于私欲,而且对任何事情都要无意,只由仁心当机应物,包括对“无意”本身也要无意,这就是他常常所说的“无执”、“不落”的思想。所以,方以智没有专门的“无意”的工夫,而统之以“格合内外”。“致无知”、“正心”亦然,他说:
愚曰:动上有不动,岂守无意以为无意乎!知至则意亦无意,物格则知即无知;因触而通,格合外内,则心物泯矣。格,至也,方也,正也,通也,感也;有“格君心”之格义。[53]
“物格”之旨在于“知至”,知至则“意亦无意”,直通本体,触机而发,神感神应,内外一体而流。方以智训“格”为“至也,方也,正也,通也,感也”,无非是将格致诚正的工夫一并收摄为“格物”,以显“难言所先”。王阳明亦是将“诚意”纳入“格物”,视“格物”为“实下手处”,如他说:“诚意工夫,实下手处在格物也。”[54]又曰:“言格物则必兼举致知、诚意、正心,而后其功始备而密。”[55]王阳明虽然以“正”训“格”,但其间亦含有“通”、“感”、“至”、“合内外”之义,如他说:“若鄙人所谓致知格物者,致吾心之良知于事事物物也。吾心之良知,即所谓天理也。致吾心良知之天理于事事物物,则事事物物皆得其理矣。致吾心之良知者,致知也。事事物物皆得其理者,格物也。”[56]又曰:“‘未发之中’即良知也,无前后内外而浑然一体者也。有事无事,可以言动静,而良知无分于有事无事也。寂然感通,可以言动静,而良知无分于寂然感通也。”[57]王阳明认为“至”兼有“正”义,所以,他并不反对随文训“格”为“至”,如他说:“‘格’字之义,有以‘至’字训者,如‘格于文祖’、‘有苗来格’,是以‘至’训者也。然格于文祖,必纯孝诚敬,幽明之间,无一不得其理,而后谓之格;有苗之顽,实以文德诞敷而后格,则亦兼有‘正’字义在其间,未可专以‘至’字尽之也。”[58]王阳明于“纯孝诚敬”、“文德诞敷”见体,则全体在用;方以智于“触而通”言体,则全用是体。统而言之,就是即工夫便是本体,即本体便是工夫。此与“朱子所谓‘格物’云者,在即物而穷其理也。即物穷理,是就事事物物上求其所谓定理者也”之“析心与理而为二”、“务外遗内”[59]的格物方法,明显不同。
以“合内外”为目的,则扫除“意昏”、打破“利害所阻”皆为“格物”应有之义。因此,工夫的实下手处,就在于“格”、“破”。“格”是格除阻碍仁心贯注的私意、利害,这是依顺《大学》而言;“破”亦是破阻、去壳,此依“全树全仁”之喻立论,但是,“破”、“通”更显方以智的用语特色,其意相同,皆是建体立极。既然工夫落在“格”、“破”处,一破即内外合、本体见,所以他认为《大学》“八者非可执次第而言,旧说泥矣”[60],甚至直言《大学》所言格致诚正之“次第”有病,他说:
《大学》“身有所”,是有病;“心不在”,是无病。去健羡,无适莫,无可无不可,则不落有无矣。执则俱病,化则双妙。[61]
《大学》“身有所”应该是指“身有所忿懥,则不得其正;有所恐惧,则不得其正;有所好乐,则不得其正;有所忧患,则不得其正”一语;“心不在”应该是指“心不在焉,视而不见,听而不闻,食而不知其味”一语。方以智言“去健羡,无适莫”正契合《大学》所言“身有所忿懥,则不得其正”等语。他独取“身有所”三字,并指其“有病”,实非《大学》原义。不过,其意甚明:他欲以“身有所”指责《大学》“执次第而言”,反显“执则俱病,化则双妙”之意境。
不泥于一家之言的方以智敢于挑战经典,指责《大学》有所执。王阳明虽未言《大学》之非,却亦不固守《大学》之言,他将“格物”与《中庸》“诚”、《孟子》仁义内在结合在一起,使“格物”直通内在本心,而与“诚意”没有间隙,终能立住“根源”,有个“大头脑”,他在回答蔡希渊关于《大学》格致诚正之次第时说:“《大学》工夫即是明明德;明明德只是个诚意;诚意的工夫只是格物致知。若以诚意为主,去用格物致知的工夫,即工夫始有下落,即为善去恶无非是诚意的事。如新本先去穷格事物之理,即茫茫****,都无着落处;须用添个敬字方才牵扯得向身心上来。然终是没根源。若须用添个敬字,缘何孔门倒将一个最紧要的字落了,直待千余年后要人来补出?正谓以诚意为主,即不须添敬字,所以提出个诚意来说,正是学问的大头脑处。于此不察,直所谓毫厘之差,千里之谬。大抵《中庸》工夫只是诚身,诚身之极便是至诚;《大学》工夫只是诚意,诚意之极便是至善:工夫总是一般。今说这里补个敬字,那里补个诚字,未免画蛇添足。”[62]王阳明与方以智的“格物”之说,不必合于《大学》原意,然皆是自体上立言,能够寻得“大头脑处”。朱子的讲法较合《大学》之次第,然“致知”与“诚意”之间并无必然的关联。《大学》经文虽说“物格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而传文却说:“所谓诚其意者:毋自欺也,如恶恶臭,如好好色,此之谓自谦,故君子必慎其独也!”《大学》传文将“诚意”归于“慎独”的工夫,说明致知与诚意之间并无因果关系。正是因为朱子的“格物”之说,有外驰之病,故他不得不“补个敬字”,通过庄敬涵养的工夫,方可使“心具理”,纳为自身之德。朱子是“以敬直内”,拿对外在“理”或“神”的敬,来直人心,这是本末倒置,失本心之“生机”义。尽管朱子的方法亦可成德,但他只是后天地“心具理”,而非王阳明和方以智之先天地“心即理”、“心即是天”。这种以“敬”所至的“心具理”,终究是“作不得主,透不过事,转不动物”之他律。如果一定要给王阳明的工夫,找出个次序,并要求“从经典诠释的立场上看”(单依《大学》经文),自然会得出“这与《大学》把格物作为一个基本的工夫条目显然是矛盾的”和“阳明哲学终究还有一些内在的难题没有解决”等结论[63]。这种说法正是方以智所谓的“有所执”。
方以智以“集大成”为任,他对“格物”的理解,立意统各家之说,其主观愿望既不偏于阳明学,亦不反对朱子学。上文所引“格,至也,方也,正也,通也,感也”即是,再如他说:
心一物也,天地一物也,天下国家一物也,物格直统治平参赞,而诵诗读书,穷理博学俱在其中。但云今日格一物、明日格一物,以为入门,则胶柱矣。知即是行,诚明合一,非穷理博物而一旦贯通之说,亦非自得本莫愁末之说。然未尝不可曰:穷理博物而一旦贯通,又未尝不可曰:既得本莫愁末。至于善巧方便更不拘此,尽心者果能当下豁然,心意知俱无,并什么觉字、明字,一齐打破放下,更有何物可格。[64]
上述语在更早的《易余·如之何》亦出现过,可见非密之一时之兴会语。此语既含有阳明的“知行合一”义,又有朱子的“今日格一物、明日格一物”和“一旦贯通”之说,还有“格致到极化处”的王龙溪的“四无”论等。就其对朱子的态度而言,方以智虽然以其“今日格一物、明日格一物”为“胶柱”,却又认为“穷理博物而一旦贯通”为“未尝不可”。方以智所言工夫,千言万语皆在“得本”、“贯通”,却亦认为“自得本莫愁末”亦可,亦不可。之所以如此,除了不执一家之说的原因外,其意在于本末、内外、道艺、理欲之圆融,“道寓于艺”和“欲离外以言内,则学道人当先从不许学饭始”[65]即是。
从方以智对朱子“格物”论的取舍来看,他明显有自己的标准,这就是“格破外内”。尽管朱子的“一旦贯通”之“贯通”不一定是“仁以通贯为行”之“贯通”义,然亦含“合外内”义,如叔文问:“格物须合内外始得?”朱子答曰:“他内外未尝不合。自家知得物之理如此,则因其理之自然而应之,便见合内外之理。目前事事物物,皆有至理。如一草一木,一禽一兽,皆有理。草木春生秋杀,好生恶死。‘仲夏斩阳木,仲冬斩阴木’,皆是顺阴阳道理。自家知得万物均气同体,‘见生不忍见死,闻声不忍食肉’,非其时不伐一木,不杀一兽,‘不杀胎,不殀夭,不覆巢’,此便是合内外之理。”[66]然朱子言“合内外”是“知得物之理如此,则因其理之自然而应之,便见合内外之理”,这是认知地、关联地“合内外”,而非方以智“己尽而仁出,核烂而生机通”之仁义内在地、内发地、“全树全仁”地“合内外”。
(二)“致无知之知”
前文已经提到“物格则知即无知”,此处还有必要对“无知”做进一步的说明。首先,我们要弄清方以智所谓的“无知之知”是指什么?“知”与“无知”是他入佛之后经常谈论的话题,稍加留意其中晚期的著作,如《易余》、《东西均》、《性故》、《一贯问答》等,即可发现“无知之知”的话头。除此之外,还有“无心”与“无意”,以及“心物俱泯”的“无物”等语。但并不因为他讲得多,就一定说得透,因为他很少解析地、正面地来说“无知”与“知”的内涵。自北宋理学家张载提出两种“知”(“见闻之知”与“德性之知”)之后,宋明诸儒多取张载之说,以区别两种知,如程伊川说:“闻见之知,非德性之知。物交物则知之,非内也,今之所谓博物多能者是也。德性之知,不假闻见。”[67]王阳明亦继承了德性之知不假闻见的思想,如他说:“至于多闻多见,乃孔子因子张之务外好高,徒欲以多闻多见为学,而不能求诸其心,以阙疑殆,此其言行所以不免于尤悔,而所谓见闻者,适以资其务外好高而已。盖所以救子张多闻多见之病,而非以是教之为学也。夫子尝曰‘盖有不知而作之者,我无是也’,是犹孟子‘是非之心,人皆有之’之义也。此言正所以明德性之良知,非由于闻见耳。若曰‘多闻择其善者而从之,多见而识之’,则是专求诸见闻之末,而已落在第二义矣,故曰‘知之次也’。”[68]在王阳明,所谓不萌于见闻的德性之知就是良知。至王龙溪提出“四无”之后,“无知之知”完全可以替代“良知”,只不过“无知之知”相对更重心体的作用境界。明清之际的方以智提出了“致无知之知”之说,不能说完全没有受到龙溪思想的影响。但亦不能简单地说方以智的“致无知之知”就是阳明的“致良知”,或谓“无知之知”即是阳明、龙溪所谓的“良知”。那么,方以智的“知”与“无知”的具体涵义究竟是什么呢?我们还是看他是如何说的。下面于其中晚年的主要遗著中,择其中论述较明者如下:
人身一元气也,通身皆灵知也,寒暑中于皮毛,而脏腑不知者,何耶?经脉时动而心不知者,何耶?由此证之,知与不知为反因,正用知时其不可知者即在其中,急曰知即无知,不亦可乎?公因何在耶?可指者中和,中和之可指者,中节而已。举此不可知之神,不自知之密以消心,则已矣。衔此不可知、不自知以匿形诡骇也,可乎?故曰:知而无知,不是不知而说无知,恐其专取无记之混沌,而执昏昏默默以为道也。言空虚者,破气质之执。必言理乃破气质与虚空之弊。[69]
人有心而有知:意起矣,识藏矣,传送而分别矣。本一而歧出,其出百变,概谓之知(有本觉之知,有始觉之知,有真觉之知,有妄觉之知。有曰:知见立知,即无明本;有曰:知见无知,斯即涅槃;有曰:知是空花,即无轮转;有曰:知幻即离,不作方便;有曰:知得是事便休;有曰:不知最亲切。《肇论》曰:“般若无知者,无有取相之知也。经云:圣心无知,无所不知。斯则知自无知矣,不待忘也。永明曰:心是明,以知为体,不同妄识仗缘作意而知,又不同太虚廓断无知。”)何何氏曰:至此惟如饮水,冷暖自知而已,非言可诠,强诠之曰:心以无知之知为体。曰“无知”者,祛妄觉也;曰“无知之知”者,祛廓断也。[70]
盖公全者,知而安于无知;致无知之知,而不自诿于“不知为不知”。[71]
无知之知,无所不知,知之犹无知也,……致知即无知之知。[72]
愚者曰:“仁者见之谓之仁,智者见之谓之智,百姓日用而不知也。”仁智多了一见,百姓少了一知,圣人知而无知、见而无见,不事知见而无不可用之知见。则仁智之见,百姓不知之知,圣人皆能容之、皆能用之。[73]
李湘洲曰:非知之为患,而有知之为患。所谓无知者非木石也,只是理穷性尽,则见谢解亡。孔子曰:吾有知乎哉?无知也。是谓真知。惟其有知无知之见谢解亡,所以时行物生,学而不厌。[74]
上述诸语尽管是方以智论“知”与“不知”最为详尽的说法,但仍然没有正面地指出其内涵。并且上述有些说法尚欠妥当,如在《性故》中,“人身一元气也,通身皆灵知”之“灵知”是从气一层来说的,属于生理的经验之知,因为“寒暑中于皮毛,而脏腑不知者”及“经脉时动而心不知者”之“不知”,就是经验性的知。他从经验上的“知”与“不知”推证出“知与不知为反因”的结论,纯属于经验常识,没有必要有“急曰知即无知”之“急曰”,因为其间没有多大的思维曲折。其实,方以智真正的意图是欲引出下文的“无知”就是知“公因”这种“不可知之神”。然以“寒暑中于皮毛,而脏腑不知者”之“不知”为引子来说“圣知”,甚欠妥。诸如此类的现象还有很多,再如,他于《东西均》中,以为“本一而歧出,其出百变,概谓之知”,且条举“有本觉之知,有始觉之知,有真觉之知,有妄觉之知”。严格说来,所列各“知”不是“本一而歧出”,而是各有所本,“真觉之知”本于“良知”或“公心”,而“妄觉之知”(即物欲之知)本于经验的“肉团心”,此不可笼统言之。不过,《药地炮庄》所引“李湘洲”一语,则完全可以理会“知”与“无知”之义(但方以智并非一概赞同所有在《药地炮庄》中引入的他人之语,因为其中所引人物之广与杂,难免存有龃龉处,不可一律视为表达方以智自己的思想,如郭象的“独化”等):“无知”者,非木石之不知,“只是理穷性尽”,“见谢解亡”之知。可见,“无知”乃明理、知性之知,属于超越之圣知,非意见之知、经验之知。这与方以智视“无知”为知“公因”之知,以及“圣人知而无知、见而无见”乃“仁智之见”的意思,是相同的。在《易余》中,他较清楚地指出了两种知的内涵,但此“两知”不是“知”与“无知之知”,而是“通达之知”和“主宰之知”,他说:“通达之知,所以遍物者也。主宰之知,所以转物者也。此两知者,生乎默识之知,默识之知,生乎好学之知,好学之知生乎择善之知。择善之知生乎不虑之知。……足以摄通达之归主宰。”[75]这里的“通达之知”显然是“遍物”的经验之知,相当见闻之“知”,此为“外”;“主宰之知”是“所以转物者”,是良知本心,此为“内”。其“无所不知”的“无知之知”与王阳明的“良知之外别无知”之“良知”在本质上是相同的,亦与王龙溪的“无知之知则体寂”之“无知”相应。
为了融通别教以成其“大成”或“全均”,方以智在谈及“无知”时,似乎有意回避“知”与“无知”的具体内容。他一般只是从境界上来说“圣人知而无知”,并强调“无知”非木石之不知。或许,方以智说“无知”的真正意图不在其内涵,而只在说明“无知”是“不同妄识仗缘作意而知”而已。“无知”就是不“作意”,就是“无执”,别无其他。这种喜爱从作用境界上来说“无知”的方式,是方以智思想的一大特色。所以,他所依附的经典亦不限孔子的“吾有知乎哉?无知也”,如上述所引“《肇论》曰:般若无知者,无有取相之知也。经云:圣心无知,无所不知”。又如他说:“故圣人知而无知,以无知知。《齐物》曰:‘知止其所不知,至矣。’”[76]这种从作用或境界上表述最根本的存在之圆满无碍、难以述明的方式,是三教之共法,不可以此判定宗派。如果以之为佛老,我们难以说明他一贯主张的“亲民前用”、“救蔽”、“当尽人职”、“使民安生”等积极入世的人生态度与情怀。再者,方以智明言所称引的范畴都是经过“烹饪”过的,所以,我们要看他在何种意义下使用这些新铸的范畴(如“所以”、“空”、“无”),这是研究方以智思想特别要注意的地方。他引僧肇的“般若无知”与庄子的“知止其所不知”惟在阐明“全树全仁”之“仁”的无著性、圆满性以及神虚性。当方以智撇开“无知”来谈“知仁”、“识仁”的时候,其儒学的特性是明显的。并且,他激烈地批驳“执空亡之无”者,如他说:“直下是人,当尽人职,当安时位,岂作有无之见乎。……若执空亡之无,则或抹杀道理,或荒废实事,非愚则诬矣。”[77]
下面我们再从工夫上来谈谈“致无知之知”之“致”。他借叶树声的话说:“阳明直捷,指出本体。而传其说者,往往详于讲良知,而‘致’处则略,坐入虚谈名理界中。如禅家以无言遣言,欲扫窠臼,而后人复向无言中作窠臼。”[78]可见方以智十分重视王阳明“致良知”之“致”字。那么,他是如何说“致”的呢?以仁心本体为工夫的超越根据来说,“致无知之知”的实下手处与“尽心”、“格物”并没有区别,皆在破除私欲、私意之蔽塞,让仁心显露、贯通,所以,“致无知之知”并非独立于“格物”之外的工夫。“无知之知”是“格物”之后(即“物格”)的一种自然而然之化境,“无意之意”亦如此。
方以智说:“称本体为善,犹称本色为素也,非恶所取对也。”以此规定心性本体即包含二义:一是从体上来说性体、仁心之至善,即“善之浑然即无,无之粹然即善”;二是从作用上来说仁心的无执不滞性,即於穆不已之仁心“不落有无”。如果说前面所讲的“尽心”和“格物”的工夫是主要落于第一义上的祛阻见性的话,“致无知之知”的工夫则是强调作用层上的仁心“不落”之化境。除了“物格则知即无知”这种以“格物”来说“致无知之知”之“致”的工夫外,其“致无知之知”的工夫似与“学”、“复”相关联。如他说:
但曰不虑而知者良知也,业也蔽矣。虑也者,所以复其不虑之知也。但曰不学而能者良能也,业已失矣。学也者,所以复其不学之能也。[79]
孟子曰:“人之所不学而能者,其良能也;所不虑而知者,其良知也。孩提之童,无不知爱其亲者;及其长也,无不知敬其兄也。”(《尽心上》)孟子的“不学”、“不虑”是指“良知”、“良能”的先天性,无不知爱亲、敬兄即是。方以智非不知也,他的“不生灭心”和“无始之公性”等就是本孟子而来。他所以要强调“虑”与“学”的重要性,原因在于良知、良能已经“蔽失”。在新的历史背景下,人们单提“不学”、“不虑”,玩弄“现成良知”,导致“六经委草”、百业俱废。在他看来,良知、良能虽然不始于学与虑,然学虑的工夫却能复见良知。这种“虑也者,所以复其不虑之知也”和“学也者,所以复其不学之能也”的讲法,显然是出于救弊之时用。此“学”与“虑”的对象就是土地、人民、政事等经验之物,如他说:
致良知,醍醐也。恃良知而废学,即鸩毒矣。性者君也,心者六官也,气者土地、人民、政事也。将使六官者,弃其土地,舍其人民,废其政事,坐啸画诺,而曰吾以事其君乎?[80]
在这段话中,“致良知”之“致”有“不废学”的意思。虽然此“学”的终极目的是“良知”或“性”,但却径直指向土地、人民、政事等见闻之事,并要成就此等实事。这种讲法在宋明理学家中很少见。且不说张载“德性所知,不萌于见闻”,即使被牟宗三归为“横摄系统”的朱子,其所知者亦是超越之理,且不是要做成某个实物实事。如果不从理论上妥善地处理好“外”与“内”的关系,单说“学也者,所以复其不学之能也”,就不得不面临王阳明“专求诸见闻之末,而已落在第二义”的理论挑战。方以智亦曰“所云务外而遗内者,则有所不可耳”。那么,他如何做到“务外”而不“遗内”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