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举一明三”的两种涵义(1 / 1)

“举一明三”是方以智体用论十分重要的内容,甚至可以说其中包含了他有关体用论的全部内涵。此论是在“一在二中”的基础上,并结合佛教“一心三观”的思想伸发而来。“举一明三”实有两种不同的涵义:其一,他以此进一步著显了“一在二中”、“一多相即”的体用圆融论;其二,“举一明三”有不同于理学家们认可的“体用一源,显微无间”义,这只能算是方以智的一家之言,或其思想的独创之处。

(一)“举一明三,即是两端用中”的体用圆融义

其实,“一在二中”、“一多相即”已抽象地表明了体用圆融之意,但“一在二中”或“体在用中”毕竟有个“在”之在,有“执一”或“执二”之可能性。单从字面上理解,易理会为“某物在某物中”之义,难免有“一”(体)与“二”(用)之分。方以智在“一在二中”的基础上,去掉其中的“在”字,使“一在二中”演变为“举一明三”,以此盛著道体或圣体的“无执”、“不落”、“不离”义。

他在《一贯问答》中说:

一多相即,便是两端用中;举一明三,便是统体相用。若一多相离,体用两橛;则离一贯之多识,多固是病;离多识之一贯,一亦是病。最捷之法,只从绝待处便是。两间无非相待者,绝待亦在待中,但于两不得处,即得贯几。以先统后,即无先后;二即是一,则无二无一。孟子“塞”字,最为得神。子思剔出“至”字,《易经》标出“太”字,此与“超”字、“统”字、“化”字、“无”字,俱是一样。[123]

这段话晚出,它是方以智论“举一明三”最通明无碍、又最为圆融之语,可谓其思想之定论。先看“一多相即,便是两端用中”一语,“一多相即”是圆融地说道不离器、即器是道;换言之,就是“一在二中,二即是一”;这种道器如如的状态“便是两端用中”,即是“全树全仁”。方以智言“两端”仅就道器论。“即器是道”便是现实物的“中和”态(此“中”与“中五”之“中”表天道不同),但毕竟道是道、器是器,并不碍道器之“两端”。两种意义结合起来看,就是“一多相即,便是两端用中”。“一在二中”仅是数字化、抽象的说法,用孟子的话来说“一在二中”之“在”就是“塞”,所以他说“孟子‘塞’字最为得神”。知此,方以智所谓“若一多相离,体用两橛;则离一贯之多识,多固是病;离多识之一贯,一亦是病”就不难理解了。“离一贯之多识”是纯粹事功,是气魄承当,用王阳明的话来说,是“失去头脑”,是“已落在第二义矣”[124],其结果必然是方以智所谓“营营相逐”,成为“拖尸以趋死”[125]之物;“离多识之一贯”是方以智所言“神钱挂树,相绐取食”[126],“一”亦成为“影事”与“魔光”。

再看上文“举一明三,便是统体相用”一语,此处“一”不是天道,故此“一”自然不同于“一在二中”或“一多相即”之“一”。“举一明三”之“一”就是处于“中和”态的道器圆融之现实物与事,如“礼仪三百,威仪三千”即是。如何明“三”之内涵呢?此最为关键。“三”就是体用圆融状,就是“中”,就是“举一明三”之“一”,如方以智说:“三者本一而不妨三之。”[127]“究竟一三、三一,无分别也。”[128]“三即一,一即三,非三非一,恒三恒一。”[129]这里的“三即一,一即三”并非圆融之“即”,而是判断上的“即”,这与“用二即一”之“即”的体用圆融义不同。也就是说,“举一明三”之“一”与“三”本身各自就含有体、有用,其内涵相同。圆融地看,是体用合而为“一”;分析地看,便是有体(“一”)有用(“二”)之“三”。如此才合“举一明三,便是统体相用”之义。我们再结合方以智早年的“全树全仁”之喻来理解,他说:

夫核仁入土而上芽生枝,下芽生根,其仁不可得矣。一树之根株,花叶皆全仁也。……既知全树全仁矣,不必避树而求仁也,明甚。既知全树全仁矣,培根也,护干也,除虫也,收实也,条理灌输,日用不离也,明甚。[130]

其中“树”喻指后天的经验现象(气或“二”),“仁”则喻指超越的形上之道(“一”),“全树全仁”形象地说明了既没有离树之“仁”,也没有无仁之“树”,仁(道)树(气)之间相即相融。“不必避树而求仁”意即“道”就显现在经验现象之中,求道不能贬黜形下之气。所以,诸如培根、护干、除虫、收实等经验性的劳作,就是求道,道就在日用之中。扩大而言,万物生机勃勃,皆为仁体之妙运、贯通。方以智体用双显,而尤重“培根也,护干也,除虫也,收实也”等被理学家视为“粗迹”的经验性活动。这一转变,非同小可,诸如实学、“质测”之学等济民厚生的认知活动,必然受到醇儒的关注,这是立体致用所必然要求者。

关于“三”的内涵,我们还可借助下面一段话来理解,他说:

圆∴三点,举一明三,即是两端用中,一以贯之。盖千万不出于奇偶之二者,而奇一偶二即参两之原也。上一点为无对待、不落四句之太极,下二点为相对待、交轮太极之两仪。三身、三智、三谛、三句,皆不外此。[131]

此分析式的语言所表达的圆融意虽不足,然可助解“举一明三”之义。“圆∴三点”的“上一点为无对待、不落四句之太极”,即“上一点”表示绝对的超越的天道神体或仁心;“下二点为相对待、交轮太极之两仪”,即表示相待之阴阳或迹相,此属气一层而与“上一点”相异。更明白地说,“上一点”为“一在二中”之“一”;“下二点”为“一在二中”之“二”。如此一来,则“上一点”与“下二点”便成了“两端”。注意:我们切不可将“下两点”理会为“两端”,否则,“两端”全落在气中,只是气之“多”,便无所谓“一多相即,便是两端用中”之说了。“三”实包含“统体相用”之“两端”,所以,他说:“参即是两,举一明三,用中一贯。”[132]只因为“象无不对”[133],器用一端才为“二”。凡一物,皆有体、有用,体一用二即成三,故曰“举一明三”。

“举一明三,即是两端用中”之“两端”亦指内外,即心与境。仁心为“上一点”之一;境物为二、为多,即“下二点”。他说:

盖谓虚言其三影,而不征之以实象,则二不得一,即使得一,一又沾于一矣。内外不得合,即使得合,合又滞于合矣。[134]

外内合矣,合不坏分。外学多,内学一,即多是一,即分是合,见天下之至赜而不可恶,正以外内交格,一多通贯,而无内外无中也。一有天地,应有俱有矣,本不分内精外粗也。[135]

“内”就是道德本心,由天道“流注”于人而有,故“内”与天道神体在本质上同一,皆为无限的、超越的存在者,方以智皆名之曰“一”;“外”是境,是器,因“物无无对者,亦无无阴阳者”[136],故密之名之曰“二”;又因“二”皆有相,亦可说为“多”。从体用方面言,内即是体,外即为用;仁心为体,外境是用。在“圆∴三点”之三影中,内外就构成“上一点”和“下二点”之“两端”。“外内合”就是体用圆顿之“中”,就是“万物一体”的“大我”之境。

“两端”源自孔子“我叩其两端而竭焉”(《论语·子罕》)一语。“两端用中”放在一起说,则最早当为《中庸》“执其两端,用其中于民”一语。朱子解释此语说:“两端,谓众论不同之极致。盖凡物皆有两端,如小大厚薄之类,于善之中又执其两端,而量度以取中,然后用之,则其择之审而行之至矣。”[137]朱子的“两端”全在气象中说,显然不合密之“一多相即,便是两端用中”及“举一明三,即是两端用中”之道器圆融义。再强调一遍:方以智“两端用中”之“中”不可理解为表示天道神体的“中五”之“中”。如他说:“中五即大一也。”故“中五”之“中”是“大一”之神体,不是“用中”之“中”,这在前文已述及,详见本章第一节。“用中”之“中”即是他所谓“中和之实学”[138],就是道器融融的“直下之天地”[139]。

方以智以“举一明三”来说“三即一、一即三”,其中“一”或“三”都是体用、道器一滚地说,使形上之道与形下之气紧收紧吸而成为即体即用、显微无间,这就是他所谓的“以上贯下,即无上下”。如果于“圆∴三点”之图形,尚不足以明白“举一明三”之体用无间义,他还以有形质的“糜”、“岁”喻之,他说:

有无相错,而提一不落者,则成参矣。说在乎糜,其说曰:米非水也,水非米也。熬而汁之,米之外求水不可得,水之外求米不可得矣。于是称之曰:糜无水米矣。糜之无水米也,岂水米之外更有水米哉?又从而玄之曰:非米、非水、非糜焉,可也。此借有质之参,以格独影之参耳。说又在乎岁,其说曰:太极不落阴阳,而阴阳即太极,犹太岁不落冬夏,而冬夏即太岁也。[140]

方以智藉“糜”、“岁”两种“有质之参”来说明“举一明三”之体用圆融之理,此喻虽有不妥当之处(严格说来,水米皆为对待之器,不得喻道器,没有“全树全仁”之喻合理),但以水米交融之“糜”来显道器不离、不隔之义,以“太岁不落冬夏”来著“太极不落阴阳,而阴阳即太极”的道理,却比“圆∴三点”更加明白易懂。理学家们为了清楚地表述道器(气)关系,他们总是竭力地以最恰当的方式喻之,如朱子的“明珠在水”之喻,如胡宏的“道之有物,犹风之有动,犹水之有流”之喻,他说:“道不能无物而自道,物不能无道而自物。道之有物,犹风之有动,犹水之有流也,夫孰能间之?故离物求道者,妄而已矣!”[141]当代新儒家熊十力有“众沤外无大海水”之喻。从他们有关道器关系的论述,可以看出其思想谱系,尽管朱子并不否认道气不离之关系,如他说:“性犹太极也,心犹阴阳也。太极只在阴阳之中,非能离阴阳也。”[142]但这种道气不离的关系只是犹“明珠在水”,此显然与方以智“举一明三”的内涵有异。

“举一明三”将道器紧吸而为“一”,然此“一”必预设分别地说“二”。所谓“外内合矣,合不坏分。外学多,内学一,即多是一,即分是合”说的就是这个道理。“糜无水米矣”并不是说道与器的区别消失了,而是说在“糜”(“一”)中,并无独悬之道体。这种道器无间的关系并不碍“米非水也,水非米也”。道非器,器非道,这个对于方以智来说很重要。他强调“提一不落者,则成参矣”,此乃充其之极之论。充性之极,“上一点”就是“神”、“无待”、“虚”、“不落者”与“於穆不已”者;充心之极,就是主宰、转物与无思。通过分析式的语言,将道体、仁心提拔出来,使之成为“圆∴三点”的“上一点”,而与“下二点”相别,这是“善巧”,是拔本塞源之论。更通俗地说,就是要让“上一点”(良知)成为即内在又超越的实践主宰与创造的力量,这是文王之德之纯的超越根据。

在“合不坏分”的前提下,方以智着重强调“上一点”的主宰或统意,所谓“统体相用”即是此意。再如他说:“圆∴之上统左右而交轮之。”[143]强调天道、仁心之主宰,不仅是方以智思想的重要特征,亦是理学家之共识。从道德意义上说,本心良知即是道德行为的价值根源,是礼法的内在根据,是“从心率性”的理论前提。

综上所述,密之以“上一点为无对待、不落四句之太极,下二点为相对待、交轮太极之两仪”为“圆∴三点,举一明三”之内涵,是客观地说超越的道体(即“上一点”)遍浸于相待之万物(即“下二点”),主观地说“外学多,内学一,即多是一”,“心如境,境如心。……内外如如,自然平等”[144]。“举一明三”的这种思想内涵使得“一在二中”的“一”与“二”紧吸为代表“直下之天地”的“一”或“三”,完全阻断了“悬道于器外”的作法。但由于深受佛学思想的影响,方以智的“举一明三”义远不止于此。

(二)“从而三之”——“举一明三”的另一种内涵

“举一明三”除了上述体用圆融之义外,它还有不同于此的另一种内涵。这里所以要用“另一种内涵”这个词,是因为“举一明三”所表达的意义,另有似儒、似佛、似道而却又非儒、非佛、非道的特征,此可谓方以智“劈众均以为薪”的烧煮结果。前已述明:“举一明三”所以是一种体用圆融义,是因为“举一明三,即是两端用中”之“两端”指内外、道器或体用,“举一明三”之“三”实际上只有道器之“两端”;用“圆∴三点”来说,“上一点”是道体、心体,“下二点”是器、象(只因“象无不对”,故以“下二点”喻气)。但方以智并不是在所有的语脉环境下,都以“两端”来说“举一明三”。这种情况突出地表现在他以“举一明三”来说“太极不落有无”和“中天即在先后天中”。如此,则“两端”之义就消失了,“两端”成为了“三极”。“三极”本身亦无问题,《中庸》就有“与天地参”之说。然此“三极”非彼“三极”,下面细说之。

1.“太极不落有无”论

方以智在《易余·太极不落有无说》中说:

直谓阴阳为有极可也,有极与无极相待轮浸,而贯其中者,谓之落有不可也,谓之落无不可也,故号之曰太极。知尧之三极乎?巍巍文功,有极也;****无名,无极也;不落巍**之则天,太极也。知孝悌之三极乎?可见之孝悌,有极也;不可见之孝悌,无极也;见即不可见之孝悌,太极也。……所谓举一明三,而无三无一者也。设为三形,画作圆象,无已而形出之耳。岂真有屹然不坏之圆相,规规颛颛于两画之上哉?况又从而三之乎?然不如此形画,则不落有无之一贯圆中,终不昭豁。而直下卦爻中之太极,必汩汩日用不知矣。

他认为设“三极”(“太极”、“无极”、“有极”)之目的在于显明“直下卦爻中之太极”。“太极在六爻中”是说道在器中见,“一多相即”或“一在二中”所表述的就是这个道理;然他又以“太极不落有无”之“三极”来著显“直下卦爻中之太极”,它真能使“道在器中”之理不汩没吗?

尽管方以智认为“设为三形”是不得已的事,为了方便论说,我们还是从他“圆∴三点”来说“太极不落有无”的涵义。先说“上一点”。“上一点”所代表的对象很明白、清楚,一般不会产生异议。用他的话来说,“上一点”就是圆中、太极等,它就是“一在二中”的“一”,是不落有无者。他如此形画的目的就是要说明天道或仁心的“不落”、“不离”之特性,所以,“上一点”及其与“下二点”之关系,始终是“举一明三”的论说重心,所谓“然不如此形画,则不落有无之一贯圆中,终不昭豁”就是此意。这与上文用以说明体用圆融义的“举一明三”之“上一点”的意义是一样的。

“举一明三”之所以会有不同于体用圆融义的另一涵义,关键在“下二点”所代表的对象有异。当他以“有”、“无”为“下二点”时,“举一明三”的内涵就不再是简单的体用关系,甚至有溢出传统三教观之嫌。先看他如何说“有”论“无”,他说:

轮推析之曰:天地未分,无无不有;天地已分,有无非无。据实而要断之曰:有非定有,无非定无。其言有也,非刻舟守株之有也。其言无也,非龟毛兔角之无也。有无相错,而提一不落者,则成参矣。[145]

在这里,方以智明确说明了“有”与“无”不是判断辞,故有“其言有也,非刻舟守株之有也。其言无也,非龟毛兔角之无”之说。可见,密之的“有”与“无”虽借老庄语,然并非庄子所言“是非之彰也,道之所以亏也”(《庄子·齐物论》)之义。

对方以智而言,“无”是形而上的,如他说:

轮直未生前,为不落有无之无,犹轮直核中,为不落仁树之仁;轮直既生后,为不落有无之有,犹轮直芽时,为不落仁树之树。圣人知之,通知一不落有无之洋溢太极,惟适用其有极即无极之贞一卦爻。[146]

显然,“无”就是“核中之仁”,而“有”即是生后之“树”,是属于经验现象。方以智以为“无”即“仁”并不失儒家之义理,但是,在“举一明三”中,不仅“无”这一个形而上者,因为在“有”与“无”之上还有一个“不落有无之洋溢太极”。如此,则“下一点”的“无”就与“上一点”所代表的“洋溢太极”成了两个不同的形而上者了,它们的实质内容都是“仁”。这两个“仁”的区别就在于:与“有”相对的“无”是“核中之仁”,即指未发之仁;上一点的“仁”是於穆不已之仁,是已发之仁。正是因为“无”与“太极”都是“仁”或“体”,所以方以智有时又不严格把它们区别开来,如他说:

皆变易,皆不易,皆动皆静,即贯寂感而超动静。此三百八十四实有者之中,皆有虚无者存焉。[147]

不落有无,而我以“无”称之,尊先也。此本无对待之无,而周流对待之环也,故曰“太无”。[148]

孔子辟天荒而创其号曰太极。太极者,犹言太无也。太无者,言不落有无也。[149]

第一语显然是在以“虚无”代“太极”,说“太极”在“三百八十四”爻中。第二、三语则又将“太极”说成“太无”,以便使“太极”与“不落有无”之“无”区分开来。可见,他对这两个不同状态的“仁”很有自觉性。但从上述“太无者,言不落有无也”一语也可看出,既然创造出了这两个不同的“无”,他好像又难以处理好它们之间的关系。

在不同的语境中,有时方以智将“太极不落有无”之“有”与“无”说成“有极”与“无极”。这种说法显然是受到周濂溪“无极而太极”说的影响。他说:

周子方论始终、虚实、有无、道器之大纲,则实中有虚,虚中有实,有之前为无,无之前为有。有卦爻与无卦爻对,而太极无对也。太极之前添无极,则不能显不落有无之太极矣。故愚从而三之。[150]

从字面上看,“有卦爻与无卦爻对”似无病,可在方著中,“无卦爻”是指一画以前的先天之道或仁,“有卦爻”是指一画以后的后天之气或树,二者既为体用关系,又如何成为了相对待者呢?更严重的问题是:除了超越的“无卦爻”之体,还另有一个贯其中的“太极”。此“三极”之中,惟“太极”无对,故他反对周濂溪在“太极之前添无极”。以“∴”形图来说,方以智将“太极”之前的“无极”拉下来成为“下二点”之一,让“太极”成为“上一点”以显其绝待性,这样亦说得通。可是,他没能把“无极”往下拉至气一层,“无极”仍然是先天之仁,没能成为后天之树,如他所谓“所以然者,贵知无即有之仁,便信有即无之树”[151]即是此意。

再说方以智对周濂溪《太极图说》“无极而太极”的理解。他说:“太极之前添无极,则不能显不落有无之太极矣。故愚从而三之。”此处视“无极”为“三”中独立之一,显然并未参透“无极而太极”一语。“无极而太极”的实体只是一太极,无极只是状词,并非一独立之实。即使朱子赞成“无极而太极”一语,亦未曾将“无极”实体化,他说:“‘无极而太极’,不是太极之外別有无极,无中自有此理。又不可将无极便做太极。‘无极而太极’,此‘而’字轻,无次序故也”[152]。朱子又曰:“原‘极’之所以得名,盖取枢极之义。圣人谓之‘太极’者,所以指夫天地万物之根也;周子因之而又谓之‘无极’者,所以大‘无声无臭’之妙也。”[153]朱子一再强调不能视“无极”为独立于“太极”的另一实体,以“无极”修饰“太极”,只是突显“太极”的无限性而已。陆象山则根本反对“无极”之说,他在《与朱元晦》书中云:“二气五行,化生万物,五殊二实,二本则一。曰一,曰中,即太极也,未尝于其上加无极字。”[154]又曰:“且‘极’字亦不可以‘形’字释之。盖极者,中也,言无极则是犹言无中也,是奚可哉?”[155]象山与朱子性情不同,象山天分高,一语点破即可,没有必要“言来言去”。象山认为“太极”本身就是“一”,是“中”,是无限的存在,“‘无极’二字,出于《老子》‘知其雄’章,吾圣人之书所无有也”[156]。朱子则力求精当,字字必究。尽管二人义理入路不同,但在否认“无极”是独立实体的观点上,却是一致的。方以智“从而三之”,将“太极”、“无极”、“有极”视为独立的“三极”的做法,显然与前贤对“无极”的理会不同,并且与其“不可执有极、无极、太极为三处”的说法亦不一致。“打翻三谛”的方以智没有必要合于周、朱、陆之说,但也没有达到如他所说的“然不如此形画,则不落有无之一贯圆中,终不昭豁。而直下卦爻中之太极,必汩汩日用不知矣”之目的。

再者,如果“三极”之中,有两个独立的形上之体,那么,修养工夫的下手处,放在何处呢?如果下手处在“无”或“先天之仁”(未发之仁),则必入聂双江“归寂”一路,而远离事为;如果下手处在贯有无之“太极”,工夫则在“日用”、事为之中,此即上文所言“既知全树全仁矣,培根也,护干也,除虫也,收实也,条理灌输,日用不离也”。按照方以智“欲挽虚窃,必重实学”之本义,其旨在贯有无的无对之“太极”即“上一点”。方以智言“有卦爻与无卦爻对,而太极无对也”,重心只在“太极”。他从未对与“有”相对的“无”详加考辨,以至于言过而不察。

王龙溪一语,颇似方以智所言“太极不落有无”,其言如下:

良知者,自然之觉,微而显,隐而见,所谓几也。良知之实体为诚,良知之妙用为神,几则通乎体用,而寂感一贯,故曰“有无之间者,几也。”有与无,正指诚与神而言。此是千圣从入之中道,过之则堕于无,不及则滞于有。[157]

此处,龙溪对“几”的论述,无论是在形式上,还是在内涵上,皆同于方以智所言。如果以方以智“太极不落有无”的思维方式,以图绘出上述“几”、“有”、“无”三者,就是方以智所谓“∴”图。但是,龙溪所言“有”与“无”,皆在说良知本体、说“几”,其本身并无独立实在之义。方以智的“太极不落有无”论,正是龙溪所反驳的“过之则堕于无,不及则滞于有”者。

2.“中天即在先后天中”论

其实,“中天即在先后天中”与“太极不落有无”的思维方式相同,只是其话语背景不同而已。如方以智说:

后天卦爻已布,是曰有极;先天卦爻未阐,是曰无极。二极相待,而绝待之太极,是曰中天。中天即在先、后天中,而先天即在后天中,则三而一矣。[158]

必暗后天,以明先天,又暗先、后以明中天。溯之天地未分前,则位亥、子之间;不得已而状之图之,实十二时皆子午、无子午也。全泯全随,俱明俱暗,岂真有此一嶷然卓立不坏之圜象,栾栾于两画之上哉?[159]

前一段话已引用过,这里重复它,是因为方以智喜欢将很多道理放在一起说。本段话的主旨很清楚,即在表明“中天即在先后天中”,即“十二时皆子午、无子午”(以有形之“十二时”喻“中天”,不当)。与“太极不落有无”一样,“中天即在先后天中”一语中亦有两个不同的道体,即“中天”和“先天”。“中天”是“上一点”,是“贯”者,道体才可曰“贯”。“中天”是“中天即在先后天中”一语的重心,是方以智论说的重点。他预设先天、后天的目的就在明“中天”之贯,而不在说先天与后天究竟如何。然方以智又视“先天”为实体,如“先天即在后天中”。这与他视“无极”或“无”为实体一样。如果单是将“先天”、“无”等视为实体,这本身还不算失传统儒学之义理,方以智本来就有众多的表示道体的范畴。但关键是在发生关系的两个实体之间并非同质的,它们是一种类似于“体在体用中”的关系。这种独创的理论与前人不同处,就在不该“三之”,即不应该将用来形容“良知”的“先天”或用来形容“太极”的“无极”实体化。其结果必然会导致在“中天即在先后天中”之说有两种不同的“体”,即“中天”与“先天”。

如果着实来分析“中天即在先、后天中,而先天即在后天中,则三而一矣”一语,则会出现超越程度不同的几个层次,其顺序是:“中天”→“先天”→“后天”。“后天”属气,而在“后天”之中的“先天”当然不能视为气,所以,就存在“中天”与“先天”两个不同质的道体。《中庸》曰:“天地之道,可一言而尽也:其为物不贰,则其生物不测。”儒家之道体虽表述词繁多,其实只有一个,即“为物不贰”者。阳明曰:“良知只是一个,随他发见流行处当下具足,更无去求,不须假借。”[160]阳明说的亦是此意。

有时,方以智又以传统“混天地”(“隐天地”)和“辟天地”(“费天地”)之说来分别代替“先天”和“后天”,如他说:

直下是一开辟之费天地,标后天妙有之极,人所共睹闻者也,命曰显冒;因推一混沌之隐天地,标先天妙无之极,人所不可睹闻者也,命曰密冒;因剔出一贯混辟、无混辟之天地,标中天不落有无之太极,即睹闻非睹闻、非即非离者也,命曰统冒。[161]

前面有“三极”,这里又顺“退藏于密”(《易·系辞上》)来说“三冒”,其意一也,皆在“举一明三”。“密”与“显”只是天道(即“统冒”)的两种状态(动静)。这段话不是论“费天地”如何而来,而在说“贯天地”在“费天地”、“隐天地”中,或“中天在先后天中”,这是“太极不落有无”的一种比喻说法。

如果说“太极不落有无”是接《易》之“太极”与濂溪“无极而太极”的话头来说,则先天、后天亦早有其源。《易·乾·文言》曰:“先天而天弗违,后天而奉天时。”虽然此处“先天”、“后天”对言,然意指圣人行为无论何时皆合顺天道,与方以智所谓先后天之意,相去较远。至北宋,邵子等大讲“先天易学”与“后天易学”,冯友兰先生解释说:“‘先天’是道学家们所谓‘画前有易’。”[162]冯先生的这种解释与方以智将“先天”视为“画前”(“一画以前”)、“后天”视为“画后”(“一画以后”)的思想相契合。然除此之外,邵子的“先天”与“后天”亦有神迹之别,如他说:“先天之学,心也;后天之学,迹也。”[163]其内涵与熊十力先生对“先”的诠解相合,他说:“本心无对,先形气而自存。先者,谓其超越乎形气也,非时间义。”[164]这种先、后天之意在邵子之后的宋明理学家的著作中,尤其在阳明及其后学的思想中,获得了充分的展示。黄宗羲谓王龙溪“以正心为先天之学,诚意为后天之学。从心上立根,无善无恶之心即是无善无恶之意,是先天统后天也。从意上立根,不免有善恶两端之决择,而心亦不能无杂,是后天复先天”[165]。方以智曾祖父方学渐亦有此论,他说:“此理涵于物先,流于物后,超于物外,贯于物中。自今求之,其在物先物外者不可测,而在物后物中者有可见。因其可见,求其不可测,因物后,以知物先,因物中以知物外,切实易简,所谓《中庸》之学也。”[166]龙溪、方学渐的“先”与“后”皆状本体之心或道,以明道德本心的超越性与非时间的存在性,其本身并无独立性。其实,方以智有时亦在这种意上使用“先天”,如他说:“谓之良知能者,其未生前之至善,生时与来,相继不失也。故圣人于有生后,惟叮咛教之曰不失其初而已。初即先天之至善,犹一日一夜,平旦之气为初;一念起灭之时,则初识之依为初,传送、分别则恶矣。”[167]此处所谓“先天之至善”之“先天”仅为“初心”的修饰词,其接续前贤无歧矣!然其“中天在先后天中”之论,别立一个“先天”,使“先天”、“后天”成为与“中天”(天道或本心)相异的独立存在者,则显然有别于儒家义理。

如果按照方以智在体用、道器关系论上反对“悬道于器外”,在论“性”时,又反对“终无发时”的“定体”与“枯寂”,以及在境界上认为追求空悬的性体是“痴守影事,俱属魔光”之事实来看,他预设“中天”、“先天”与“后天”的真实出发点是为了说明:1.“道在器中”、“一在二中”。“中天”即贯于日用之间,不能于日用之外寻求道体,这就是他说的“太极非阴阳,而阴阳即太极”。2.道体遍在,“无执”、“不落”于阴阳。在道德上必然是“不为阴阳所累”或“物物而不物于物”。以上二点可统之曰“圆满周遍”。但他却以“太极不落有无”、“中天即在先后天中”的理论形式,在“太极”或“中天”之外别立一个不同质的“无”或“先天”之体。如此,则恰好走向了其原意之反面,即空悬了一个表示未发的“核中之仁”的“无”。这种理论倒是与聂双江将良知分为“已发”与“未发”的“归寂”论相似。但我们不能如此视其学,因为他一直是反对这种“归寂”论的。再者,他从未对“无”、“先天”这种未发之仁(良知),有过充分的论述,其意在强调“中天”(已发之仁)的发用流行。同时,在他晚期的著作中,极少出现“太极在有极、无极中”、“中天即在先、后天中”之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