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太极
方以智在中年著作《易余》和《东西均》中多言“太极”,但在晚年《一贯问答》中却仅出现一次。于此可以说明方以智晚年渐以“心”为重,客观天道则渐趋偏弱。“太极”之名,最先见于《易》,《系辞上》说:“是故易有太极,是生两仪。”后来,周濂溪《太极图》中说“无极而太极”。到了朱子,“太极”遂成了主要范畴之一。但不执一说的方以智称引“太极”并非承接朱子,因为朱子“太极只当说理”而不可说为“性”[68]。再者,朱子的“太极”不能是“贯古今之於穆太极也”。方以智“太极”的涵义主要取《系辞》“易有太极,是生两仪”之“太极”的“生”意,并引申为“太极非阴阳,而阴阳即太极”或“太极藏身于一切爻”,藉此阐明“体统用、用即体”[69]的道理。
为何说方著中的“太极”与“所以”等一样,就是“天道”呢?他说:
不离有无而不落有无者,贯古今之於穆太极也。贯古今者,不能逃古而今、今而古之轮,犹之无生死者不能逃生而死、死而生之轮。轮直未生前,为不落有无之无,犹轮直核中,为不落仁树之仁。轮直既生后,为不落有无之有,犹轮直芽时,为不落仁树之树。圣人知之,通知一不落有无之洋溢太极,惟适用其有极即无极之贞一卦爻。所谓亘古此阳之一,亘古此阴之一,亘古此不落动静之一,亘古此动静之一者也。[70]
“太极”是“一”,是“贯古今之於穆”,同时亦为无生、无死的绝对存在者。“於穆太极”贯古今,犹仁贯全树。“太极”就是“仁体”,这是无疑的,如他又说:“甲坼参天,何叶不仁?肤粟、足拇有掐之不觉者,谓之不仁。诊知此一法身圆溢周洽,则九十九万毛窍皆太极也。”[71]“仁为生意,故有相通、相贯、相爱之义焉”,有仁必生,生后仁在树中。他说:“大一分为天地,奇生偶而两中参,盖一不住一而二即一者也。”[72]“一不住一”即表明“太极”或“大一”犹种仁一般,遇露必生万物。同时,惟其有“仁”,方犹天道於穆不已、生物不测,他说:“明明上天之载,而无声无臭,是不落有无者也。”[73]此则直接将“太极”说为“天道”。“不离有无”是谓“天道”或“太极”贯于万物,即“太极藏身于一切爻”,为学不能“务偏上以竞高”,不能“执一”而妄谈虚道,要于日行之中见道,在学中悟道;“不落有无”是谓“太极”之无私与遍在。从道德实践上来说,则喻圣人无心以应物而不偏执于外物。
方以智对“於穆太极”与“於穆不已之所以然”的描述十分相似,两者皆从不同的角度来言说天道,并无高低等次之分,如他说:
所以者,先天地万物,后天地万物,而与天万物氤氲不分者也。既生以后,则所以者即在官骸一切中,犹一画后,太极即在七十二、六十四中也。[74]
方以智明确点明了“所以者”犹“太极”,本来二者同为“一”。不能说“所以然者”是这个“一”,“太极”又是另个“一”,二者同体而异名。“所以者”就是“太极”,故他说:“以故新其号曰太极,愚醒之曰太无,而实之曰所以。”方以智为何要说“犹”呢?这就是方以智从各个不同的方面来喻明天道的秘密,虽然它们都是天道,但却不能互换。你只能说“全树全仁”,而不能说“全树全所以然者”;你只能说“太极即在七十二、六十四中”,但不能说“所以然在六十四爻中”。同样,你只能说“所以然生不得不然”,但不能说“贯几生不得不然”,等等,“太极”正是本《易传》以显明天道之特性。
为了凸显“太极”的绝对性与至上性,方以智吸取了周濂溪“无极而太极”之“无极”范畴(非在同一义下使用),并另立一个“有极”与之相对,以便使“太极”从二者中超拔出来,而显其无对性,他说:
周子方论始终、虚实、有无、道器之大纲,则实中有虚,虚中有实,有之前为无,无之前为有。有卦爻与无卦爻对,而太极无对也。太极之前添无极,则不能显不落有无之太极矣。故愚从而三之。[75]
“有之前为无,无之前为有”一句,很值得注意,其意在于显明“太极”贯古今、通虚实,以及“太极”或天道的遍满性与无间性。他的“先天、后天”说亦如此论,切不可以之为宇宙生成论。其“交”、“轮”、“几”亦因此而有,下面论“中天”一节中深究之。“有卦爻”与“无卦爻”就是他常说的“后天图”或“先天图”(有时亦说为“画前”、“画后”),它们分别是“有极”与“无极”,如他说:“后天卦爻已布,是曰有极;先天卦爻未阐,是曰无极。”[76]方以智反对“太极之前添无极”与朱陆之争不是同一话语系统,他只是不让“无极”限制“太极”,以此反显无对之“太极”。同时有了太极、无极与有极,这就是他所谓的“从而三之”。太极成为“上一点”,而无极与有极则成为“下二点”,如“∴”图,他说:“上一点为无对待、不落四句之太极,下二点为相对待、交轮太极之两仪。”[77]这里并没有明确说明“太极”与“无极”之间的关系,但从其语意来看,“太极”要高于“无极”,因为“太极”无对,而“无极”与“有极”是相对之“二”。但如果从“太极”与“无极”的内涵来看,则“无极”又高于“太极”,因为“无极”是先天,是“妙无之极”,而“太极”是贯先、后天之“中天”,是“无极”之动。以“全树全仁”之喻来说,核中之“仁”是“无”,“树”显然是“有”,贯全树之“仁”才是“太极”。这种思想一直贯穿于方以智入佛后的所有著作,在“举一明三”一节再细说,兹不赘述。
方以智称引《易》之太极,除了显明天道至上性与绝对无待之外,主要用“太极藏身于一切爻”来形象地阐明“道不离器”的体用圆融观,如他说:
太极藏身于一切爻,而人不能以一爻限量之;尼山、鹫峰皆藏身于一切法、一切物中,而人不能以一法一物限量之。[78]
混沌遁于天地,太极遁于卦爻,古今遁于现前,寂天统于法界。佛、老之庸,遁于佛、老之中。[79]
上述“尼山、鹫峰”与“太极”并举,象征“道”,“混沌”、“古今”亦如此,并不谛当,类似语遍见于《易余》与《东西均》。其“体用相即”的思想,由太极、卦爻、画前、画后等方氏易学喻明。方以智的易学思想与周、朱并不相类,与邵雍“利用数的数量关系来推演世界的发展及其周期过程”[80]更是南北矣。只是我们在读方著时,一定要弄清其出语之目的,如他引用邵雍的话说:“邵子以太极为无名公,最妙;而又曰无极之前阴含阳,何也?此于十二会之子时一宫,自分三分:初无极,次道极,末乾坤,每分三千六百年。曰无极,即子时初也;道极,即子时中也;乾坤,即子时满也。此‘无’之中细分之也。《观物篇》曰:四者,有体者也;一者,无体者也。所谓有无之极也。此言用之者三,不用者一,而皆无体之‘一’所统也,燎然矣。”[81]他将邵子的宇宙生成论改造成“举一明三”之说,其目的显然不在宇宙论。
与“所以然者”一样,“太极”即是天道,又是“心”,他说:“太极、自然,何尝非心?”[82]“心即太极也。”[83]这是方以智天道、心性一本思想使然。“所以然者”与“太极”等表示天道的范畴,并没有上下、高低之分。严格说来,甚至不能互相限制,它们之间只能用“犹”来联系,如上文所引:“既生以后,则所以者即在官骸一切中,犹一画后,太极即在七十二、六十四中也。”但也不一定皆如此,如他说:“所以为心者,即所以为理、所以为气、所以太极、所以自然者也。”[84]于是,有学者执定此语,认为“‘所以然者’是方以智哲学体系中的最高范畴”[85]。如果真如此,那么方以智修身工夫的下手处,则是“所以然者”了,何有“但肯尽心,自然见性”之说。以这种方式来研究方以智的思想,不仅没有发掘其中的道德价值与文化意义,而且还会徒增口舌之争。本来方以智为学之目的就在于“集大成”。然凭他一人之力,不可能将古今中外所有的思想全部融会贯通,所以,在他的著作中存在个别用辞互相冲突、喻道不谛当之处,是在所难免的。
(五)中(中五、环中、圆中、中天、时中)
方以智说:“最初之直心,从天降,从中出者也。”[86]又曰:“有无者,旋四用半之反因也。边不落者,明中之为公因也。”[87]再曰:“中不能充塞而无用,故自分其中为两边,而交轮之为一环,因言时中。”[88]很显然,作为“公因”,且有“充塞”之用的“中”实为超越之体。此中体,统宇宙而言,即是“维天之命,於穆不已”之天道;如就命于人而言,即为人之初心、直心;如就其“惟变是用”而言,则为“时中”;如就其充塞遍满而言,即为“公因”。此中体主宰人之情并使之中节合度,便是“和”。“和”就是中体(天道)充塞于用,而在用中行,此即天道“不离”、“不落”之境。
方以智关于“中”的说法有很多,除了“折中”这种并无哲学意义的说法之外,还有“中五”、“环中”、“圆中”、“正中”、“中天”、“时中”,等等。其实,这些说法是处在不同的语脉环境中,或是说在不同的形象喻道中的天道或中体之名。如果有学者试图从中比较它们外延的大小,或作其他之说,恐非方以智之本意。
先说“中五”。前面已经说过,方著中的“太极”说主要是以“太极不落有无”(有即有极,无即无极)和“太极藏身于一切爻”来形象地说明“离二则一死”[89]、“即器显道”的道理。他不是在论说家传易学中的“一切爻”,也不是在讲宇宙是如何从“太极”中产生出来的(“於穆太极”犹“仁”有生意,此本天道之“生”说,是在说天道,这如同其他天道诸异名之“生”意,如“所以然生不得不然”即是)。当然,我们也可以作宇宙论的理解,“易有太极,是生两仪”本身就有宇宙论的意义。然先儒圣贤主要关心的还是在建立安身立命、成圣成贤的超越根据。关于“中五”之论,及与之相关的“琉璃图书”、“两破为四”、“旋四”等诸说法,与其说是方以智于此申发家传易学,倒不如说是对家传易学的背弃,因为其意在说明天道遍浸万物之性,而非在卦爻布局之本身(如仁树之喻,意不在树,他说:“既知全树全仁矣,培根也,护干也,除虫也,收实也,条理灌输,日用不离也,明甚。”[90]此语纯是指点语,其意不在如何护树干?如何除虫?如何收实?如何灌输?而是要用“全树全仁”的道理,指点类似护干、除虫、收实、灌输等经验实学之于“仁”的重要性与必要性)。如果从字面上奋力研究“中五”、“旋四”,并画几个图形来,则于方以智之心有隔。如他说:
凡反对而贯综其中,非参乎?三在中而两破为四,非五乎?从此千万皆以中五无五之一用一切之反对也。举其端而用其余,用余之半皆其半,则所以贯者明矣。[91]
太极寓于中五,而四围莫非中五。[92]
中五即大一也。一也,五止有四,四止有三,三止有二,二止有一,此琉璃图书也。[93]
“参”即“举一明三”之“三”,可以“∴”图示之;下二点即所谓“反对”者,或说有极与无极,太极贯其中即为“参”。方以智所谓“贯”,就是“於穆太极”之贯,它是“活一贯”而非“死一贯”[94],故“∴”非静态图,乃有“旋四”之说。“旋四”即是“∴”之下二点在旋转时可以“两破为四”,而“中五”位中。为何又说“中五无五之一”呢?“中五”即是太极,即是“一”,太极“不离有无”,它只在思维中显,当然“无五”可见,故曰“中五无五”。方著中的“中五”之说看似很玄,然其论旨却十分清晰,这就是“四围莫非中五”、中五“用一切之反对”,此与“太极藏身于一切爻”所要喻明、指点的道理是一样的,即“统体相用”、“一多相即”。“中五即大一”,中五不只是大而已,乃是无对之大。“太极寓于中五”之“寓”与“道寓于器”之“寓”的意义不同。太极与中五都是无对之“一”,“太极寓于中五”是谓太极的内涵可以藉中五之义来理解;道是一,器是二或多,“道寓于器”是谓“即器求道”、“一多相即”、“离二则一死”之义。
下面的话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中五无五”、“四围莫非中五”的说法,他说:
中之名,借有无之边而生;中之实,不依有无之间而立。虚空无中边喻道法者如之,此平等浑天之圆中也。过不及因中而起,中又因过不及而起,不求中节于发之未发,而求中节于过不及之间,是鼠朴矣。……人之居室中也,牖可也,奥可也,非执栋下定为中也。屋中之虚空皆屋中也,然不碍虚空之在屋中,亦不碍牖、奥之为屋中,又何碍栋下之为屋中乎?……一左一右虽过中也,而在中之庭;一前一却虽不及中也,而在中之皇,此其适得而几之正中欤?说未尽也。中不能充塞而无用,故自分其中为两边,而交轮之为一环。於穆者,穆在不已之中者也。不已者,穆於交轮之环者也。[95]
很显然,方以智所谓“中”不能取冯友兰先生之训,冯先生说:“就其恰到好处说,则谓之中。中者无过或不及。有过或不及,则均不是恰到好处。”[96]如此训“中”并无超越意,方以智所论“中”是说道体之“充塞”,故一左一右、一前一后都可曰“中”,故有“中之实,不依有无之间而立”之说。方以智认为“鼠朴”之人“不求中节于发之未发,而求中节于过不及之间”,那么他又是如何理解“发”与“未发”呢?他借用莲池大师的话说:“喜怒哀乐之未发,静,时中也;发而皆中节,动,时中也。故曰随时中也。使有定体,终无发时,则偏于枯寂,云何名中?中也者,非动非静、常动常静,不可思议之极致也。”[97]“喜怒哀乐之未发”不是说喜怒哀乐本身就是“定体”,而是就喜怒哀乐之未发时,静见中体之大。“未发”是就感性层面的喜怒哀乐来说中体,从“发”与“未发”来说中体动静如如之特性。“动”就是中体的充塞之用。不过与众不同的是:方以智将中体之充塞形象地视为“交轮为一环”,此喻与其师传相关。他以“交”这种“首尾相接”方式,阐明了道妙万物之流行无间;“轮”与“旋”则形象地喻明了万物在“惟天之命,於穆不已”之天道的妙运下,生动不息。正因为“中”寓于有无两边(喻万物)流行、在一环之四周充塞而不执定于“两端用中”,所以他说“中五无五”、“四围莫非中五”,故他形象将这种充塞于交轮之中的“中”名之曰“环中”或“圆中”。
方以智的“牖、奥为中”之说与程(伊川)朱“厅中为中”之喻可谓喻体同而喻意异。朱子说:“权,称锤也,所以称物之轻重而取中也。执中而无权,则胶于一定之中而不知变,是亦执一而已矣。程子曰:‘中字最难识,须是默识心通。且试言一厅,则中央为中;一家,则厅非中而堂为中;一国,则堂非中而国之中为中,推此类可见矣。’”[98]朱子所谓“程子”是指伊川言,明道非如此言“中”。朱子训“中”是本伊川而来,这正是方以智驳斥“执栋下定为中”者,其“中”由权衡而有,乃经验之“中”,并无超越意。再如伊川曰:“中者,只是不偏,偏则不是中。”[99]方以智论“中”是就道体言,有充塞意,是“穆不已之中者也”。“中”无胶着、无偏执,盖它不是一个有方、有所之物,非权能定也,故为体。此体就是穆不已的流行道体,亦为贯于“发”与“未发”之“公心”。
朱子论“中”所引“程子曰”乃程伊川所言,其言载于《河南程氏遗书》第十八卷[100]。然其兄程明道论“中”并不如此,他说:“‘民受天地之中以生’,‘天命之谓性’也。‘人之生也直’,意亦如此。且唤做中,若以四方之中为中,则四边无中乎?若以中外之中为中,则外面无中乎?如‘生生之谓易,天地设位而易行乎其中’,岂可只以今之易书为易乎?中者,且谓之中,不可捉一个中来为中。”[101]明道不以“四方之中为中”而持“四边皆中”的主张,与方以智的“牖、奥为中”、“四围莫非中五”之说,不仅在形式上具有惊人的相似性,而且皆以“中”为体。
需要注意的是:“环中”或“圆中”只是对流行之体(“中”)的一种设喻,不是某种主义所批判的循环之意,他强调说:
所谓举一明三,而无三无一者也。设为三形,画作圆象,无已而形云之耳,岂真有屹然不坏之圆相,规规颛颛于两画之上哉?况又从而三之乎?然不如此形画,则不落有无之一贯圆中,终不昭豁,而直下卦爻中之太极必汩汩日用不知矣。[102]
“设为三形”即“∴”,“画作圆象”即由“∴”之“无已”而转为“⊙”形。方以智明言“岂真有屹然不坏之圆相”,其目的则在以此喻“不落有无之一贯圆中”和“直下卦爻中之太极”。按理说,天道流行于万物,是“以上贯下,即无上下”之体用圆融,“设为三形”、“画作圆象”,的确容易使人误为一种循环论,但是,方以智不是在说万象运动,而在说天道之流行、体道不离日用的道理。
方以智以“环中”、“圆中”来说天命流行,确有不妥之处。此说应与其家学或师传有关,或与其所受庄学(《庄子》之“天钧”)相关。除此之外,他亦多用“塞”、“滚”等以著体用相即的道理,如他说:“全身滚入事中,事即是理。”[103]又云:“一多相即,便是两端用中;举一明三,便是统体相用。若一多相离,体用两橛;则离一贯之多识,多固是病;离多识之一贯,一亦是病。最捷之法,只从绝待处便是。两间无非相待者,绝待亦在待中,但于两不得处,即得贯几;以先统后,即无先后;二即是一,则无二无一。孟子‘塞’字,最为得神。子思剔出‘至’字,《易经》标出‘太’字,此与‘超’字、‘统’字、‘化’字、‘无’字,俱是一样。”[104]尽管以“环中”喻天命流行欠妥,然“环中”之超越意与遍在意,却显然易知。
下面再来看“中天”说。如果说“中五”、“环中”或“圆中”用以显明天道之“不离”、“不落”和“不已”之特性,则“中天”主要说明天道之微及其永恒性。他说:
直下是一开辟之费天地,标后天妙有之极,人所共睹闻者也,命曰显冒。因推一混沌之隐天地,标先天妙无之极,人所不可睹闻者也,命曰密冒。因剔出一贯混辟、无混辟之天地,标中天不落有无之太极,即睹闻非睹闻、非即非离者也,命曰统冒。(自注:天地之三冒,即人身之三冒、物物之三冒也。如言三五达之身,又言无声臭之身,又剔出一於穆不已之大身。究竟於穆不已之大身,即在三五达、无声臭之身中。而无声臭之身,即在三五达之身中。不可执有极无极太极为三处也。)[105]
以上并非在说宇宙的生成过程。方以智就直下“后天妙有之极”指点“先天妙无之极”,再“剔出”贯二者之“中天不落有无之太极”。其目的就在表达:第一,“中天”之微,非开“全眼”不能体悟其存在;第二,“中天”的不落性与常在性,它“贯”于先后天;第三,“中天”的主宰性,故曰“统冒”。这些特性,在他看来,惟剔出“先天”、“后天”方可将其衬托出来。此犹他为了著显“太极”的不落性和内在性,而剔出“无极”与“有极”是同一个道理。这与笔者不认为“太极藏身于一切爻”就是易学一样,他的“中天在先、后天中”的思想亦不在说宇宙是如何生出来的。同样,在上述引文中,他以为人身可分为“三身”:“三五达之身”(俗眼“共睹”之肉身)、“无声臭之身”和“於穆不已之大身”,这“三身”所欲表明的意图也是一样。其中“中天”和“於穆不已之大身”就是“不落有无之太极”,它们都是天道之异称或喻称。不过,以人所“共睹”之“费天地”来说之“中天”,更能显示天道之微与神。至此,我们对他所谓“开全眼”所见的“举一明三”[106]也有了大致的了解。
因为“中天”就是“太极”,所以,方以智有时利用易学卦爻的相关理论,来论说“中天”,如他说:
后天卦爻已布,是曰有极;先天卦爻未阐,是曰无极。二极相待,而绝待之太极,是曰中天。中天即在先、后天中,而先天即在后天中,则三而一矣。[107]
当方以智以卦爻来说“中天”时,“费天地”成了“卦爻已布”之后天,“混沌之隐天地”成了“卦爻未阐”之先天。“卦爻已布”就是他常说的“画后”,“卦爻未阐”即是“画前”。这样,“太极不离有无而不落有无”或“太极藏身于一切爻”这种喻道方式,又可说成“中天即在先、后天中”。以“中天即在先、后天中”之“中天”来言说天道,不仅阐明了道器相即的道理,而且著显了天道不生灭性和恒常性。
与方以智为了昭著“不落有无之一贯圆中”而“设为三形,画作圆象”一样,他的“先天”、“后天”之说亦是“不得已而状之图之”。他说:
必暗后天,以明先天,又暗先、后以明中天。溯之天地未分前,则位亥、子之间;不得已而状之图之,实十二时皆子午、无子午也。全泯全随,俱明俱暗,岂真有此一嶷然卓立不坏之圜象,栾栾于两画之上哉?不落有无,而我以“无”称之,尊先也。此本无对待之无,而周流对待之环也,故曰“太无”。[108]
可见,利用“图之”(“先天图”或“后天图”等)来状其说,“图”本身只是说理的工具,其立言本旨不在此。方以智明确说明“中五”、“环中”、“圆中”、“中天”等只是一种设喻,“不如此形画,则不落有无之一贯圆中,终不昭豁”。所以,如果我们肆力于此,终不明其用心。
最后,再说“时中”。“时中”是直接就“中”之适变,言说流行发用之体。他在《炮庄》(卷之四)中引王阳明的话说:“中只是天理,变易从时,如何执得,须因时制宜,难预先定一个规矩。”[109]此语与他所谓“体无定用,惟变是用;用无定体,惟化是体”[110]的思想是一致的。由此可见,方以智论“中”,继承了王阳明“中只是天理”的说法。
在方著中,“中”是文、礼等外在规范的终极根源,所谓“文、礼俱是从中发出”即是。中无定体,故礼义亦随时应变,他说:“周公之仪礼,有不可以治世;神农之本草,有依之足杀人者矣。”[111]孟子说:“子莫执中,执中为近之,执中无权,犹执一也。所恶夫执一者,为其贼道也,执一而废百也。”(《孟子·尽心上》)执中无权则害道。经者,一事不变之法;权者,一事通融之法。此通融之法,虽不合乎经,却合乎道,故有“反经合道为权”[112]之说。在不同的社会内,在不同的情形下,礼仪可以不同,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说,论“中”必兼说“时”,即所谓“时中”。
“从中发出”之“中”即是天道又是本心,即寂即感而贯寂感,决非一个枯寂的定体,亦如《中庸》、《易传》言诚、神之不可思议然,上文所引“中也者,非动、非静、常动、常静,不可思议之极致也”即是。方以智所言“中”之义,很自然让人想到王阳明以“良知”说“中”,阳明曰:“未发之中即良知也,无前后内外而浑然一体者也。有事无事,可以言动静,而良知无分于有事无事也。寂然感通,可以言动静,而良知无分于寂然感通也。”[113]天理皆良知所发,发而“各中其节”即是方以智所谓“中和时用”。这样一来,我们就不难理解“时时直心,时时是中。无心即是直心”[114]之说了。
(六)公因
先说“共相”意。荀子云:“‘物’也者,大共名也。推而共之,共则有共,至于无共然后止。有时而欲遍举之,故谓之‘鸟’、‘兽’。‘鸟’、‘兽’也者,大别名也。推而别之,别则有别,至于无别然后止。”(《荀子·正名》)荀子所论“共名”与“别名”实以共相与别相为根据。物之共相,乃一类事物的形构之理,物类必依此形构之理而得以贞定。如“H2O”是雨、雪、霜、冰等共同的形构之理,故它们可名之曰“水”,同为水一类。古人不知水之化学分子式“H2O”,但却可依“能止渴”这种共同之理来范围此物类。“H2O”或“能止渴”就是此物类之共相,共相实为某一物类的共同本质。“共相”必定还有“相”,各个物类的共相不同,有相必有对,故它并非绝待者、亦非形而上者。
方以智早年“好究物理”,其“质测”之学即以“物类”为基础,他说:“物有其故,实考究之,大而元会,小而草木、螽蠕,类其性情,征其好恶,推其常变,是曰质测。”[115]他根据“物类之性情”将研究对象分为天类、历类、风雷雨旸类、地类、占候类、人身类、医要类、医药类、饮食类、衣服类、金石类、器用类、草木类、鸟兽类、神鬼方术类等十五大类。“质测”所获只能是“物之故”或“物理”,也就是共相,并非“公因”。从认知的角度讲,作为描述性的共相亦为“类”的概念,因而是有关知识的问题。用方以智的话来说,“共相”是“质测”的对象。
为什么说“公因”并非“共相”呢?我们还是看他是如何论说“公因”的,他说:
夫为物不二、至诚无息者,公因也。宇宙、上下、动静、内外、昼夜、生死、顿渐、有无,凡两端无不代明错行,相反而相因者也。公因在反因中,无我备物,孰能逃此范围哉?[116]
首先,“公因”是“为物”者,“为物”是从道德实践意义上来说的,非宇宙论意义,王阳明说:“是理也,发之于亲则为孝,发之于君则为忠,发之于朋友则为信。千变万化,至不可穷竭,而莫非发于吾之一心。”[117]此语说的就是这种“心”生万物;“不二”是就“夫道,一而已矣”(《孟子·滕文公》上)来说“公因”是无待之“一”、是“道”,所谓“无对待之公因,在对待之反因中”即是。其次,“公因”是“至诚无息者”,此就《中庸》之“至诚”说人之尽心、尽性,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可以“与天地参”;或就“诚者,天之道”来说。故“为物不二”之“公因”实为无限的超越者或绝待者,它是万事、万物存在的根源。由此可知“公因”与属气质一层的物类之“共相”,并不相类。更明白地说,“公因”是体,而非物类的本质或共相。再说“反因”:在上述引文中,“反因”是指“宇宙、上下、动静、内外、昼夜、生死、顿渐、有无”等代明错行者。很显然,“反因”皆为有相者,属于气一层,是天道“无息”之用。用他的话来说,“反因”是“费天地”,而“公因”则是“隐天地”。与“太极藏身于一切爻”的喻理一样,“公因在反因中”亦是旨在喻明“道不离器”、体用相即的道理。
“太极藏身于一切爻”可以“贯”来说“太极”,同样,“公因在反因中”亦可以“贯”来著显“公因”之“不离”、“不落”。他说:
有无者,旋四用半之反因也。边不落者,明中之为公因也。中不落边,边无非中。……充周洋溢,无间无外,两即不两,而贯其中者,乃反因之公因也。[118]
此语明言“公因”即是“中”,且藉“中不落边,边无非中”(即“中五无五”)来说“公因”之“充周洋溢”。方以智喜用“贯”字著显天道之充塞周流,“太极”如此,“所以然者”如此,“公因”亦如此,所谓“贯其中者,乃反因之公因”即是。公因与反因的关系亦可以“∴”图示之:有与无即为下两点之反因,但又不限于有与无,有与无仅为代词,指点后天之形器。他说:“盖两间无不相反、相胜而相救也。”[119]相反是指经验物而言,下两点是指两间之形器,即他所说的“费”;上一点就是象征天道的公因、所以然者、中、太极等。那么,方以智为何要说“有无者,旋四用半之反因也”呢?此说看似神秘难会,其实以此表示下两点(两间之“费”者)之无息、无止意,“轮之贯之,不舍昼夜,无住无息,无二无别”[120]即是此语的最好诠释者。知此,则“无间”、“两即不两”就不难理会了。至于方以智所说“无外”,则须从其天人一本处来理解,即从天道下贯而有人性、人心处来理会,不是靠“敬”扯上心来。“公因”之“贯”,即是天道流行,又是人心之充塞,故有“无外”之说。他说:“心、意、识本非有二,读吾公因反因,则朗然矣。”[121]此语明确将心、意与识,喻为公因与反因(体与用)的关系。这种说法,显然是受到了阳明“意之本体便是知”的影响。
在晚年的《一贯问答》中,方以智关于“公因”的说法与上述大致相似,但更显玄妙,他说:
有事勿正、勿忘、勿助,正恐其落无事窟,求休歇也。不得管带,不得忘怀,即是此事。行无事者,必有事,即透彻交际之反因,而受用一贯之公因。勿正则不执上点,勿忘则不执右点,勿助则不执左点,一切俱从两不得,逼至三不得。知道三不得,即三皆得矣。知有此事,遂可了事。既然了事,了事无事。无事之事,何妨多事。[122]
如果说方以智在《易余·一有无》中偏重于客观言代表天道的“公因”,这里则完全收摄于心,以本心言“公因”。《孟子·公孙丑上》曰:“必有事焉而勿正,心勿忘,勿助长也。无若宋人然:宋人有闵其苗之不长而揠之者,芒芒然归。谓其人曰:‘今日病矣,予助苗长矣。’其子趋而往视之,苗则槁矣。天下之不助苗长者寡矣。以为无益而舍之者,不耘苗者也;助之长者,揠苗者也。非徒无益,而又害之。”孟子“三无”(勿正、勿忘、勿助)并举,并无体用义,方以智以“道不离器”之“∴”图示孟子“三无”,似有不妥之处。但此语之意甚明,即是王阳明所说的“四面皆无依靠,万事不容染着,色色信他本来,不容一毫增减,若涉些安排,着些意思,便不是合一功夫”[123]。方以智所言“受用一贯之公因”、“不得管带,不得忘怀”即是阳明所说“不容染着”与“信他本来”的从心之境。
“公因”除了可名曰“中”、“心”之外,亦可名为“神”与“几”,他说:“以不用善其用,以用善其不用,张弛代错,目不容己。然不信公因泯反因,而善用贯有无之深几神哉。微危妙叶,总别同时,若非死心参究,何能折合无疑?”[124]与其他天道诸异名一样,“公因”不仅贯于万事、万物,亦主而统之。他说:“统者,公因也。辨者,反因也。有统与辨,反因也。无统与辨,公因也。公因之在反因中,更何疑乎?”[125]天道的主宰性是“圣生王成”、“主统仆”之秩序历然的理论基础,不可轻忽。
从以上分析可知:方以智的“公因”说,既本《周易》言天道之流行,又合《孟子》言“良知”之主宰性。其子方中通却未能理会此意,专以“三教归易”称其父为学之旨。中通在解释其父“药知其故,乃能用之,反因约类,尽变不难。先曾祖本庵公知医具三才之故,廷尉公中丞公皆留心纪验,不肖以智有穷理极物之僻”一语时说:“公因,一也;反因,二也。此方氏之易学,真破天荒,一切皆然,即医可以取证。”[126]方以智之言,并无问题,“反因约类”是他在《物理小识》常用的“质测”之法,而其子中通将“反因约类”之“反因”与方以智晚年的“公因”之说联系起来,并视之为“方氏易学”的做法,确实令人难以理解。由此可见,方中通认为其父学在“三教归易”的说法,并不可靠,更不可以此来证方以智之学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