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性生活避忌(1 / 1)

性欲和食欲是人们最基本的两大欲望,性活动同样是人们生活的一个重要方面。过去民间,婚后**也有许多禁忌。《礼记·月令》云:“是月也(三月),日夜分,雷乃发声。……有不戒其容止者,生子不备,必有凶灾。”这是说在三月份打雷时要忌**。这大概是我们最早的关于性禁忌的记载。唐孙思邈的《千金方》,对性禁忌有更详细的阐述:

男女**之际,更有避忌,切须慎之,若使犯之,天地夺其寿,鬼神殃其身,又恐生子不肖不寿之类,谨守戒条,可以长生。所忌之要备述于后。

天地震动,卒风暴雨,雷电交作,晦朔弦望,月煞日破,大寒大暑,日月薄蚀,神佛生辰,庚申甲子,本命之日,三元八节,五月五日,名山大川,神祠灶庙,僧宇道观,圣贤像前,井灶前后,火光闹烘。以上时地禁忌须慎之,不可**,犯之者大则寿夭,小则生病,或若生男,令其丑貌怪相,形体不全,灾疾夭寿。诸所禁忌敷奏于前,复有五月十八日是天地牝处之日,阴阳**,世人须避,慎不可行房,犯之重则夺命,轻则减寿,若于此时受胎孕,子母难保。

归纳起来,这些婚后性方面的禁忌为三类:一是在大自然发生异常现象时不可行房,如暴风骤雨、电闪雷鸣、昏天黑地、日月蚀之际,均不可**。在这些令人恐惧的自然环境中**,心理上的确会紧张不安,无情调可言,自然有碍后代。二是光天化日、人多聚集的杂乱之地,如名山大川、井灶边、火光前等地要禁忌性行为。“光天化日”做“见不得人”的羞事,会遭到众人的谴责。浙江农夫最忌讳在野外见到男女**,露天野合,要是不巧碰上了认为是最晦气的事。照现代医学观点,也有一个可能,就是“户外活动”易受“风寒”,年纪轻身子尚可禁得住,俟其年老,则将欲振乏力了。三是时日的避忌,如在神佛诞辰、庚申甲子、本命之日等特别表示吉凶的日子里禁忌性行为,这是没有科学道理的。

夫妻白天同房**,背离了传统的生活习惯,亦属严重的禁忌。《论语》载,宰予“昼寝”,孔子知道后,便厉声责骂他“朽木不可雕也,粪土之墙不可圬也”。认为宰予实为不可救药,已经没办法再说他了。《汉书》也记载了汉光武帝与董贤昼寝之事。“(董贤)常与上卧起。尝昼寝,偏藉上袖。上欲起,贤未觉,不欲动贤,乃断袖而起。”白天夫妻同房**,一直为儒家所忌。《魏书·孝文五王列传》亦记述魏高祖想让他的儿子吃完早饭后,就到内寝与妻子尽**之欢,汉族人竭力反对,以为不妥,制止了事情的发生。旧时人们认为白天**乃**邪之举,必定要冒犯神灵,触怒天地,神灵将降罪于造事人,或病或死,大祸必至。

除了上述的时间、地点之外,小孩有病,也要忌**。譬如,《红楼梦》第二十一回就有这么一段对白:“凤姐听了登时忙将起来,一面打扫房屋,供奉痘疹娘娘,一面传与家人忌煎炒等物,一面命平儿打点铺盖衣服与贾琏隔房……”《红楼梦》的作者曹雪芹,可能无意间已留下了当时的“**禁忌”——出“痘疹”时,不能同房共寝,否则痘疹难愈,小孩可能会变成大麻子。

在台湾,有俗谚:“二更更,三暝暝,四数钱,五烧香,六拜年。”意思是,二十岁时每更可**一次;三十岁时一晚上可**一次;四十岁时就要像一五一十数钱那样,每五夜**一次;五十岁时就要像初一、十五烧香那样,每半月—次;到六十岁像一年一度的拜年那样,一年只能**一次了。这是关于**次数的禁忌,有一定的养生道理。

民间有一个通行的禁忌:姑娘不能在月经期间举行婚礼,说是“骑马(带月经带)拜堂,家败人亡”。月经**时的同房,俗以为是“撞红”,月经期同房是不符合经期卫生和性卫生的。再者,由于**时女方**充血,会导致月经流血过多。另外,若常发生这种情况,还会引起妇科其他疾病。但对于男方,一般没有直接的损害,并不像世俗所云,“撞红”有生命危险。

过去父母为子女完婚,最大的心愿就是传宗接代,生男育女,也就不太重视**艺术。**一直是中国人视为神秘禁区的事情,闺房之乐,隐而不宣。旧时也无此方面的科学书籍予以教化。**是和繁衍后代联系在一起的,为防止**不慎而给夫妻及后代带来损害,民间便流行着种种**的禁忌。因此,其中有些是这方面的经验总结,不可一概否定。

思考题

1.举例说明民间日常知识的科学内核。

2.由常识和日常生活构成的世界,为什么被认为是最高的实在?

3.如何将民间常识纳入学术实践?

4.阐述民间日常知识的生存意义。

5.民间日常知识的民族性和地域性。

6.民间日常知识的体系构成。

7.阐述西方的日常生活理论。

[1] 张行周:《宁波习俗丛谈》,242~244页,台北,民主出版社,19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