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儿童教化(1 / 1)

在江浙的某些地区,给刚落地的婴儿穿好衣服后,首先让其品尝的不是世间的舒适,而是先被抱进预备好的狗窝里躺卧片刻,俗谓之“蹲狗窝”。人们认为,婴儿蹲狗窝,就会像小狗那样容易照料,同时,也意味着对待孩子不必过分溺爱和娇生惯养。

湖南省的侗族有孩子生日“滚烂泥巴田”的习俗。这一习俗也是能给人以启发的。孩子长至五、十、十五岁时,父母为其庆祝生日。通常把孩子带到泥巴田里,让其爬滚。五岁时,由母亲带孩子至烂泥巴田,滚至另一端由父亲接领,意为孩子脱离了母亲的怀抱,可向父亲学习劳动,接受艰苦的锻炼了。十岁时,则由父亲带到烂泥巴田,滚到另一端,由祖父接领,意为孩子初步养成了劳动的习惯,今后应向祖父学习,接受锻炼。十五岁时,则由祖父带到田边滚泥巴田,滚至另一端,无人接领,意为从这时起,已长大成人,应独自闯出一条生活的道路。这一习俗反映了侗族人民希望小孩从小通过学习和锻炼,不断获得和提高独立自主、艰苦奋斗的本领。它虽是农耕文化的产物,却对我们今天如何抚育子女有原则上的借鉴意义。

旧时在浙江余杭县一带有“种同龄树”的习俗。婴儿诞生后,家人即在院头地角种植一棵枇杷树。谓之“种同龄树”。栽上同龄树后,家人精心培育管理,祈求其茁壮成长。若遇夭折或毁坏,则认为孩子有所不吉。故同龄树多是种一棵活一棵,棵棵枝繁叶茂,果实累累。这一习俗除去其中的迷信成分,对植树造林和发展经济是有好处的。余杭一带因世代相传种同龄树,故盛产枇杷。种同龄树的习俗有利培养孩子对植树造林的感情,故此俗今日仍在余杭沿袭。

发财的思想在育儿习俗中也有反映。汉族的有些地区,正月十一日那天,如果女儿女婿带着小孩回岳家,外公外婆会给小孩“结衫带”,古时是用红色毛线串上几个银币或铜币,系在小孩胸前,借此象征小孩将来可以“大趁钱”(发大财之意)。在今天,这种习俗已改为送红包。对小孩进行经济教育是应当的,但是更重要的是教育孩子从小学本领,长大后用自己的劳动和创造去挣钱,并立志对人类作出贡献。

有些家训是以禁忌的样式出现的,这样往往可以达到更好的教育效果。我国民间常见的儿童禁忌有:

小孩们切不可吃鸡爪,吃了将来会撕破书册的。

男小孩不要骑羊,骑了羊将来举行婚礼时要下雪的。

儿童不可玩火,玩火会尿床。

儿童不可在屋内撑伞,撑伞人长不高,会变矮。

少年写字不能只写半个字,写了会烂笔头。

男孩们小便,不可尿在狗身上,尿了娶新媳妇那天天要下雨。

孩子们蹲坑或上马桶时,不可吃东西,吃了长大会口臭。

临睡前的幼儿,不可逗他狂笑,耍疯,逗了会做噩梦和尿床。

小孩子不能糟踏粮食,如把白米饭撒在地下,把馒头扔进痰盂,要遭雷打的。

河面上好玩的东西,孩子们切不可捞,那是水鬼变的。

小孩子冬天不可穿皮袍,穿了会把筋骨烤软,一辈子怕冷。

孩子们不可乱翻跟斗,翻了肚肠子会出血。

天上的彩虹,万万不可用手指,指了,彩虹会害羞地躲起来。

儿童不可在灶间里打闹嬉戏,让灶老爷瞧见,脸上要生疮的。

未成年的女孩不能看杀鸡,看了脸上会搽不上胭脂,抹不上粉。

不能看鸡生蛋,否则将来自己生孩子不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