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块美味蛋糕最终还是会被吃完,那么你吃它的目的是什么?你的目的在于享受它。如果有人给你送上一块美味蛋糕(或者是别的美食,随你喜欢),你是否会回绝说:“不,谢谢,蛋糕总有吃完的那天,所以吃它没有意义。”你当然不会!它的珍稀并不会减少它所带来的愉悦感。美味蛋糕看起来是不是很棒?人生也是。人生就是一场修行。有爱做的事情就去做,有爱的人就去爱,有想追求的东西就去追,有想提升的地方就去提升。在这个过程中,体验就是意义。为了进一步揭示幸福的意义,我们将从有价值和有内容两个方面来体现幸福的意义。
一 幸福的意义体现为有价值
有价值是意义存在的一项重要条件,让我们先从一个普通的咖啡杯来了解一下价值的产生。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丹尼尔·卡尼曼(Daniel Kahneman)曾经设计了一个很有意思的实验,他通过买卖价格来解释价值的产生。他们让第一组(即卖方)的参与者每人先得到一个咖啡杯子,然后要求他们回答当别人想买他们的杯子时,对方最少需要付给他们多少钱,他们才愿意出售所得杯子。第二组(即买方)事先没有杯子,那他们要回答愿意出多少钱来买这个杯子。杯子是相同的,我们会觉得他们给出的价格应该是没有多大区别的。
但结果却是,卖方给出的平均价格是7.12美元,而买方给出的价格只有2.87美元。有意思的是,卖方给杯子的定价大概是买方给杯子定价的两倍,而且这个2∶1的比例曾被很多实验反复验证。也就是说,人们认为同一个东西的价值并不相等,放弃你所拥有的东西,要比得到同样的东西付出更多,而这个差价就是自我价值在杯子身上的增值。实验只是告诉你这是你的杯子,结果在你心里这个杯子的价值就翻倍了,被赋予了不同的意义。
如果杯子的事还是不能让你明白有价值与意义之间的关系,那让我们从贵州省贵阳市环卫工人身上来感受一下。中新社2014年发布了这样一条新闻,标题是《失地农民变富翁 开车上班做环卫》,新闻介绍了贵阳市观山湖区环卫所有1000多名环卫工人,其中近800名是“失地农民”,这些环卫工人是“失地农民”,他们在土地被征调后干起了环卫工。这些人中大部分并不贫穷,有的家里甚至有几套房子。他们当中近200人为了上班方便,还买了车。在月薪不到2000元的情况下,这些农民出身的“富翁”,却坚持每天早上6点半开始清扫大街,继续当着一名充满幸福感的环卫工。47岁的康明秀在自己的车旁边清扫责任路段。在问起为何还要做这份工作时,她回答说,当初新区建设还不成型时,灰尘比较多,天天灰头土脸,如今路面更加干净,没理由不再坚持下去,或许会一直干到退休。
人生的价值包括人生的社会价值和自我价值两个方面。持久的自我价值感是一种较稳定的人格倾向,是个人在社会生活中,客体的自我对社会主体以及主体的自我的认知和评价,是一种正向的自我情感体验。自我价值感包括三个层次(总体自我价值感、一般自我价值感和特殊自我价值感),两种类型(社会取向和个人取向)。其中,总体自我价值感抽象程度最高,比较泛化、概括化;一般自我价值感的抽象程度次之,反映了个人长期维持的基准水平;特殊自我价值感的抽象程度最低,体现在生理、心理、人际、道德和家庭等具体方面,比较容易随社会角色、身份的改变或重大事件的发生而波动。总体自我价值感来源于对一般自我价值感的整合,而一般自我价值感则来源于对特殊自我价值感的整合。自我价值感对个人的认知、情绪和行为具有影响,也影响着个体的身心健康,在整体上与主观幸福感呈现出较强的相关。
汪宏等人(2006)认为,影响主观幸福感的因素很多,在这些因素中,人格是预测幸福感最为可靠的因子之一。自我价值感作为一种稳定的人格倾向,与主观幸福感的关系非常紧密。自我价值感与主观幸福感都涉及情感体验的评价,且强调个体自我认识、自我评价,因此两者都与个体自己的认知和情感体验有关。此外,已有的一些研究从与两者有关的因素着手探讨它们之间的关系。例如,威尔逊(Wilson)就发现自尊与主观幸福感有着较强的相关;许布纳(Huebner)等人的研究也说明,青少年总体生活满意度与总体自尊呈中等程度的相关;我国的张雯和郑日昌(2004)也发现大学生幸福感指数与自尊总分呈显著正相关,其中总体情感指数与自尊的相关最高。自我价值感与某些影响主观幸福感的因素也有关系。例如,龚艺华和黄希庭(2005)的研究表明,大学生自我价值感水平的高低及其不同因子和层面与心理控制源存在显著的负相关,即高内控的大学生自我价值感水平也高。由上可见,价值感是现实生活中追求有意义生活的重要内容。而价值感又可以从付出感和使命感两方面来获取和提升。
1.付出感——收获幸福的意义
埃德加·爱伦·坡(Edgar Allan Poe)曾说过:“生命中最美好的那些事物会让你辛苦流汗。”
巴金也曾说过:“生命的意义在于付出,在于给予,而不是在于接受,也不是在于争取。”
生命的意义感对个体幸福感有着促进作用。无论是亲情、爱情、友情还是学习和事业,都需要人们去付出,在付出中体验自我的价值,在付出中感受到回报,在付出中体会生命的意义。有机会为了自己热爱的一切付出,这本身就是最大的幸福。
沃特曼(Waterman)认为,幸福发生在人们从事与深层价值最匹配的活动中,是一种全身心的投入。个人依据“真实自我”(trueself)努力生活,实现自身的种种潜能(自我实现),由此产生了一种状态,沃特曼称这种状态为“个人表现”。因此,沃特曼将幸福分成两种:一种是个人表现的幸福,是指个人全心全意地投入活动中时,意识到自己的潜能得以充分发挥,自我得以表现,进而有助于达成自我实现的体验,是实现自我的愉悦。另一种是尽情享乐的幸福,是指个人在活动中体验到自己的生活或心理需要得到了满足的一种体验。
亚里士多德肯定幸福是人的幸福,认为“幸福为心灵的活动”。快乐虽然属于幸福,但幸福却不能归结为快乐。纯粹为追求快乐的行为是不能称为幸福的,快乐必须在理性的控制下达到适中的程度,才能称为幸福。他认为“至善即幸福”,至善是由各个具体的善积累而成的,是在现实生活中通过德性的活动而达到的。幸福不是品质,而是现实活动。具有理性思维的人会有一种崇高的目标,他能为崇高的目标去奋斗,从而达到幸福,而缺乏理性原则的人则不可能有幸福。人们要幸福,达到至善,就必须决心克服一切艰难险阻,在各种困难的环境下充分发挥自己最大的功能,为崇高的目标奋斗,这样即使再苦再难再险,也应该是幸福的。
2.使命感——建构幸福的意义
阿尔贝·加缪(Albert Camus)说:“若你一直在追寻快乐是如何构成的,你将永远不会快乐。若你一直在寻找生命的意义,那你等于白活一场。”
约瑟夫·坎贝尔(Joseph Campbell)也说过:“生命本无意义。我们每一个人才有意义,并把它带入各自的人生。当你就是答案本身时,而你却一直在问此问题,这是一种浪费。”
近年来,师范生职业使命感的话题正在复苏。师范生对人生意义的感悟被认为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相关因素。积极的人生意义体验,加之正确的职业使命感,会对师范生的学习和生活带来正面作用。
在现代社会,工作是人类生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并被人们以各种各样的方式主观建构着。从古希腊时期工作被看作是一种诅咒到文艺复兴时代被看作是一种将人类与上帝发生联系的方式,从马克斯·韦伯(Max Weber)将工作看作是一种自我实现行为到弗洛伊德(Freud)将工作看作是一种自我否定行为(Hardy,1990)。近年来,随着人们对人生意义感的重视和追寻,一个来自宗教学的概念——使命感,在职业心理学和管理学界中再度复活,并得到管理实践界的重视。谢宝国等人(2016)指出,工作使命感是一个正在复苏的重要课题。使命感不仅具有现实存在性(Duffy,Allan,Autin & Bott,2013),而且在进一步丰富人们对大量组织现象的理解方面也非常具有潜在价值(Elangovan,Pinder & McLean,2010)。因此,使命感近年来得到了西方学者的极大关注,相关研究成果如雨后春笋般增长。
从概念的演进过程来说,使命感是一个由神圣化向世俗化转变的过程,并已成为一个跨学科(宗教学、社会学、职业心理学和组织行为学)的概念。在传统宗教背景下,使命感仅指向神父、牧师、传教士和修女等神职人员。16—17世纪,随着新教改革运动的兴起,马丁·路德(Martin Luther)将使命感从修道士霸权中解放出来。他认为所有工作都有可能是服务于上帝的感召式工作,使命感适用于所有人,普通人也能感受到上帝的召唤。
20世纪80年代中期,社会学家罗伯特·贝拉(Robert Bellah)及其同事将使命感世俗化,区分出人们对待工作的三种取向。第一种为谋生取向(job orientation)。持这种取向的人主要是为了从工作当中获取物质回报,工作本身不是目的而是帮助个人获取享受必需资源的工具。第二种为职业取向(career orientation)。持这种取向的人对工作具有更深的个人投资,工作的目的是为了获取晋升、声望和地位。第三种为使命感取向(calling orientation)。持这种取向的人工作的目的是为了个人实现,他们重视工作对社会的贡献。进入21世纪,随着学术界和实践领域对工作内在价值感和积极意义的重视,使命感逐渐进入职业心理学和组织行为研究者的视野,并得到极大复活。相较于社会学家贝拉,马德森(Madsen)、沙利文(Sullivan)、斯威德勒(Swidler)、蒂普顿(Tipton)仅强调工作对公共福祉的价值。职业心理学家和组织行为家还比较强调工作对个体自我实现的价值。
由于世俗化之后的使命感横跨职业心理学和管理学,探讨使命感对大学生职业选择与发展的影响涉及的变量主要有心理健康、生活满意度、职业满意度等。相对于使命感与员工心理健康之间的关系而言,使命感与员工生活满意度之间的关系得到了研究人员比较多的关注。使命感可以显著正向预测员工的生活满意度。彼得森、帕克、霍尔、塞利格曼(Peterson,Park,Hall & Seligman,2009)的大样本(N=9803)研究表明,使命感与员工生活满意度之间的相关系数为0.32。
近年来,学者们对该议题的研究转向探讨使命感为什么会影响员工生活满意度上来。托里和达菲(Torrey & Duffy,2012)认为,使命感可以通过核心自我评价正向影响员工生活满意度。核心自我评价的中介作用会受到个体雇佣状态的调节,即对于有工作或自愿离职的个体而言,核心自我评价只能部分中介使命感与生活满意度之间的关系。而对于非自愿离职的个体而言,核心自我评价完全中介使命感与生活满意度之间的关系。达菲、艾伦、奥廷和博特(Duffy,Allan,Autin & Bott,2013)的研究还显示,使命感可以通过提升工作意义,进而提升生活意义,从而对员工的生活满意度产生正向影响。普拉科娃、格利德、胡德(Praskova,Greed & Hood,2015)的研究还显示,使命感还会通过工作努力、情绪调节和职业策略三个自我调节过程变量对员工生活满意度产生影响。我国研究人员胡湜和顾雪英(2014)认为,使命感可以显著预测员工的职业满意度。工作资源水平越高,职业韧性对使命感与职业满意度之间关系的中介作用越强。
二 幸福的意义重在有内容
1.现实感——从活在当下感受幸福
意义不是一个固定的东西,它是一个可变的东西,在不同的人生阶段代表不同的东西。马斯洛(Maslow)的需要层次理论也证实了意义可变的观点,在人生不同阶段是随着需求而变化的。
意义存在的正确的顺序可以理解为:先存在≥因为活着而有需求≥把需求当作意义。在这个过程中,个体需要先接受一个事实,即活着、以生命的形式存在的事实,而不是逃避这个事实。当个体真正接受这个事实后,才会开始思考:既然现在我活着,我可以做点什么?
然而接受这个事实,对有些个体来说是不容易的,就像心理学上的接纳不完美的自己一样,接纳自己不完美的生活,接纳自己暂时不思考意义的存在。个体从出生就未能赋予任何意义,人生来不曾知道自己为何而生,而活下去,继续生存就是生命的原因。无论个体这一生的意义是什么,在活着的这一生所能做的选择都是根据短期或长期个体需要来决定的。虽然对个体来说生命的意义是未知的,但对整个人类的进化来说,个体的生命也许有存在的意义,但是这个视角太宏观。从个体微观层面来感受宏观的存在,是非常虚幻的,个体根本感受不到任何历史使命的意义。因此,对个体而言,先以生命形式存在就是活着的意义,在这个有限的基础上思考需求,才能从意义的有限性中解脱出来。
举个最简单的例子,你从不会因为2+2=4这个公式而苦恼,你不会想2+2为什么等于4。因为你很清楚地知道执着于这个公式而苦恼是没有意义的,因为你接受了2+2=4,所以你从不会为此苦恼(理论来源:耶鲁大学公开课《死亡》)。意义也是如此,只有你接受存在的事实,才不会苦恼。
那么不思考意义、没有意义会让你变空虚吗?不,一旦接受了这个设定,个体就从意义的枷锁中解脱出来。没有了意义的束缚,个体应该更自由,因此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事情而不是意义让你做的事情。从这个层面来说,个体才可以真正掌控自己的生活,而不按固有的设定来生活,而是按照个体自己设想的方式发展。所以不是先找到意义然后再活着,而是先努力生活,然后你自然会给自己赋予一个自己满意的意义。
对于当代大学生来说,认真的态度就是对意义最好的诠释,认真学习、认真赚钱、认真去爱、认真体验生命的美好、认真见识新世界。个体认真以当前存在形式活着,这是个体对自己意义最好的理解和控制,对自己人生未来在哪些方面进一步拓展最好的操作。一个活在当下的个体就是热爱生活,只有认真活着,你才有机会明白为什么活着。这就是真正完全摆脱这种意义问题的困扰的方法,那就是积极,乐观,阳光地去拥抱生活,活在当下!
对于大学生而言,意义是一个很重要的命题,他们对为什么学习和找什么样的工作都有着很多的焦虑与担忧。有研究认为,我国高校扩招在客观上加剧了大学生的心理问题,主要表现有择业期望过高、择业性焦虑和超前择业心态。这些问题呈弥漫性渗入的方式影响着大学生的生活,进而影响到大学生就业与择业的现实适应性,乃至整个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状态。有研究表明,大学生择业心理问题与大学生在“现实性—理想性”方面的心理冲突有很大关系。一年级大学生更具幻想性。一方面,他们刚刚步入大学校园,对大学生活充满憧憬;另一方面,他们处于适应期,大学环境与中学环境不同,学习方式由原来的严格管理转变为自主管理,发生了巨大变化,且大学文化与中学文化相比具有多元化的特征,这些因素导致一年级大学生充满新奇和幻想。
2.沉浸体验幸福瞬间
美国芝加哥大学著名的心理学家米哈里·契克森米哈赖(Mihaly Csikszentmihalyi)在做博士论文时访谈了数百名国际象棋选手、艺术家、攀岩爱好者、作曲家和运动员,这些不同的受访者报告了自己之所以持续不断地从事这些活动而不厌倦是因为他们在活动时都获得了一种非常相似的、令他们十分兴奋的情绪体验,特别是当他们从事的活动能顺利进行时,这种情绪感受如同“水流”,毫不费力且源源不断地出现。他将这种情绪体验称为flow experience(“沉浸体验”或“心流体验”)。
当人们从事一种可控而富有挑战性的活动,而且这种活动需要一定的技能并受内在动机所驱使时,就会产生沉浸体验。为了产生沉浸体验,人们必须把握好时机来完成这些任务,必须有明确的目的和即时的反馈。这些活动要求人们全神贯注,以及全身心地投入。在完成此项工作后,重新出现的自我仿佛更强大了,自我意识也得到增强。在沉浸体验中,人们的时间知觉也不同寻常,有时1小时过去了就像才过去1分钟,而有时几分钟又像几小时那样漫长。
沉浸体验往往既包括人的感官体验,又包括人的认知体验。感官体验是指对人有一定的挑战,但主要利用人的感官,让人感觉到爽或刺激的体验,如游乐场,迪士尼主题乐园。利用感官刺激达到的心流状态很难维持长久。认知体验主要是指通过人的认知经验来达到的心流状态,如下棋、扫雷等策略游戏。事实证明,既包含丰富的感官经验,又包含丰富的认知体验的活动才能创造最令人投入的心流状态。游戏是最容易使人达到心流状态的活动。KTV的环境与灯光营造出让人分不清白天与黑夜的感觉,商场环境注重打造的是让人沉浸在购物中流连忘返的氛围,这些都是使用沉浸式设计来让顾客长时间驻足的例子。
人们可以根据任务中面对的挑战,最大限度地发挥技能,从而逐步发展活动角色,以此来提高沉浸体验的频率。人们可以通过提高跳舞技能、节奏练习或冥想以提高以仪式化为基础的沉浸体验的频率,也可以通过参加一项或多项运动以提高以运动为基础的沉浸体验的频率。在这些领域中,人们一旦成为技能高超的人,并且不断地进行有规律的练习,那么其所面对的技能的挑战性就会降低。人们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法来提高沉浸体验的频率。
第一,参加具有挑战性且需要技能的活动。带来沉浸体验的活动必定需要人们运用一定的技能才能完成,并且有可能接近人们的极限,更为重要的是人们认为自己可以胜任,有能力完成它。
第二,全神贯注与忘我。由于引发沉浸体验的任务都具有明确的目的和对能否达到目标的即时反馈,因此人们必须要全神贯注投入其中,甚至要达到忘我的状态。人们觉察不到独立于任务之外的自己。舞者成为舞蹈的一部分,歌者成为歌曲的一部分,水手成为船只的一部分。如果人们分神或进行自我批判,则会破坏沉浸体验,也会影响任务完成的质量,所以在沉浸体验中,人们不要问自己是否应该这样做,也不要去想是否还有其他更好的做法,这些都会干扰沉浸体验。当沉浸体验结束时,我们会感到自我变得更强大。
第三,时间的转换。当人们享受沉浸体验时,对时间的知觉会与平日不同。例如,人们在全神阅读的时候,会觉得时间过得飞快,几小时就像几分钟,此时,人们对时间流逝的体验被浓缩。而在有些沉浸体验中,时间则会被拉长。例如,划船时遇上狂风,虽然熟练运用技能应对不过几秒钟,但在沉浸状态中这些动作看上去仿佛慢镜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