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社会性别意识主流化的提出
社会性别意识主流化是指在各个领域和各个层面上评估所有有计划的行动(包括立法、政策、方案)对男女双方的不同含义。作为一种策略方法,它使男女双方的关注和经验成为设计、实施、监督和评判政治、经济和社会领域所有政策方案的有机组成部分,从而使男女双方受益均等,不再有不平等发生。纳入主流的最终目标是实现男女平等。社会性别意识主流化是联合国推动性别平等的主要战略,其重点是强调国家立法和政府决策应遵循社会性别平等理念。1985年,第三次世界妇女大会通过的《内罗毕战略》首次正式提出“性别意识主流化”观念;1995年9月,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通过的《行动纲领》提出了“社会性别主流化”战略性行动方案,强调必须保证两性平等是经济社会发展领域的首要目标,要求将社会性别意识贯穿于社会政策的制定、执行和评估的全过程。
二、我国政府对性别意识主流化的重视
在我国国务院发布的《中国妇女发展纲要》(以下简称《纲要》)中,政府将男女平等作为促进国家社会发展的一项基本国策纳入国家行动,这有助于推动社会性别意识的主流化进程。《纲要》是国务院颁布的、关于中国妇女发展的政府规划,体现出国家对性别意识主流化的高度重视。目前,政府已颁布三次《纲要》,对性别意识主流化提出了不同程度的要求,[6]其中,2001年的《纲要》要求将社会性别意识纳入文化和传媒政策,体现“性别平等”和“赋权妇女”等妇女发展的核心理念。
《纲要》认为大众传媒的女性报道在改善女性生存和发展的社会环境方面具有重要作用。1995年颁布的《纲要》在“改善妇女发展的社会环境”部分提出,“要向全社会宣传妇女在创造人类文明、推动社会发展中所发挥的伟大作用;宣传妇女与男子具有同等的人格和尊严、权利和地位;宣传有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的女性;制止影视、书报刊中对妇女形象的贬低和污辱性描绘。改变社会对女性的歧视和偏见,增进全体公民对妇女合法权益的认识”;同时,明确指出媒体传播所形成的社会环境对性别平等的重要性。
2001年的《纲要》在“妇女与环境”部分特别指出媒介营造的社会环境对女性发展的影响。《纲要》从创造有利于妇女全面发展的社会环境出发,一方面要求在宏观的文化发展规划中充分体现妇女与环境的主要目标,“制定具有社会性别意识的文化和传媒政策,加大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的社会性别意识,逐步消除对妇女的偏见、歧视以及贬抑妇女的社会观念,为妇女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另一方面提出对新闻媒体的具体要求:要展现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中的先进模范女性,禁止色情或有辱妇女人格的作品;为妇女在新闻宣传领域的发展提供更多条件和机会,使妇女广泛参与宣传媒体的管理、制作、教育、培训和研究,提高妇女对宣传媒体资源的占有程度。2011年的《纲要》提出性别平等原则在文化与传媒等相关政策中要得到充分体现,以及完善传媒领域的性别平等监管机制。在具体措施和策略方面,要求制定和落实具有社会性别意识的文化和传媒政策、宣传妇女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加强对传媒的正面引导和管理,以及提高妇女运用媒体获取知识和信息的能力。
总体上看,《纲要》强调了大众传媒要在不同层面参与营造性别平等的社会环境。它不仅强调媒体传播所形成的社会环境对性别平等的重要性,更要求制定具有社会性别意识的文化和传媒政策,加大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的社会性别意识,为妇女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纲要》提出的性别意识主流化的目标和要求逐层深入,体现出国家层面对性别意识主流化的重视和推进,其中对大众传媒亦有明确要求。
三、性别意识主流化,需落实在大众传媒的决策层
性别意识主流化是国家和社会的发展目标,但其实现却是一个渐进的过程。1995至2011年发布的三次《纲要》,从强调包括媒介在内的社会环境的重要性、制定具有性别意识的文化传媒政策,到在文化传媒政策中体现性别平等原则,都体现出国家对性别意识主流化的设计。性别意识主流化还需纳入国家和政府决策的主流和各项具体政策。但由于传统的社会制度以及传统文化的影响,两性在社会发展的参与程度、获得资源、机会、权力、能力、影响力及工资报酬与福利等方面,实际存在着男女两性的差距。[7]政策层面和现实层面的差距,使得性别意识主流化显得尤为迫切。
营造性别平等的社会环境,需要社会多方面集体发力,其中必不可少的是大众传媒主动密切监测女性生存环境,并落实媒介决策层的性别意识主流化。对媒介来说,首先要将性别意识落实在媒介决策层,媒介的决策人员需加强社会性别意识修养,要有意识地、不断地清除自身头脑中的传统女性意识,树立完整的男女平等观念。社会性别意识的修养绝非一日之功,除了在全社会开展广泛的宣传教育外,还应把社会性别意识作为媒介人必备的品质,列入新闻传播的专业教育。新闻传播管理机构也应把社会性别歧视列入违纪条例,认真监督执行,切实保障落实。管理层需把社会性别意识提高到媒介传播的强制性规范高度,为性别意识主流化和媒介的社会性别意识传播提供硬性保证。
在实践层面,传媒需要以大量的事实报道和鲜明的观点传播来推动社会性别意识主流化。一方面大力宣传社会性别意识主流化的重要性,[8]另一方面发挥媒介的环境监测功能,及时监测女性的生存环境,利用社会性别意识发现和解读新闻,并通过新媒介及时与网民互动,通过多种途径了解公众的看法,并在报道、讨论中传播性别意识,引导社会舆论,改善女性生存的社会环境。
四、将社会性别意识纳入中小学教育,培养具有性别意识的公民
将性别意识纳入教育,塑造有性别意识的公民,既是落实国家政策、促进公民素质全面发展的需要,也将在根本上为女性媒介提供有社会性别意识的用户,这对女性媒介的发展具有根本性意义。女性媒介需密切关注教育中性别意识培养的最新发展,并以多种方式促进社会讨论,为在教育实践活动中的性别意识传播及形成共识提供平台。
目前,已有一些学校试行“性别德育”,如山东蓬莱在全市中小学尝试推行“性别教育”,要求男生尊重女同学、礼让女性、培养坚强意志等,女生要自尊自爱自重自强、社会交际辨识力强、审美要重内在轻外表、要克服娇气、任性,要有理智等,以解决男女学生因性别差异而导致的心理和思想差异。[9]2012年上半年,上海市第八中学创办“男生班”,以培养男孩的阳刚之气,学校对60多名14-15岁的男孩寄以“正直豁达、乐学善思”的厚望。但社会上对此看法不同。以男生班为例,一种观点认为男女同校是社会进步的表现,没有理由再将男孩和女孩隔离开来;另一种观点认为“男孩危机”是由考试制度、选拔方式、育儿方法等多种因素造成的,将男孩“圈养”起来治标不治本。[10]
针对教育领域中渗透性别意识的特色化实践,女性媒介除了密切关注、及时报道之外,还可邀请教育专家和性别研究专家进行分析、讨论,探索在教育中渗透性别意识的可行之法。同时,此时期出现的教育中渗透性别意识的案例,多属于学校创新的个案,尚未形成普遍现象。女性媒介还应探讨性别意识教育进入教育主流的可能性和可行性,呼吁和推动性别意识在教育实践中的主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