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八九十年代,以“家庭”为主题的女性期刊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满足了受众在情感家庭方面的信息需要。2005年,《婚姻与家庭》举办创刊20周年庆典活动,北京朝阳区机场街道的一位潘姓读者表达了阅读《家庭与婚姻》的收获,“我在结婚前,就十分喜欢这本杂志,其中的《点击名人》《生活悟语》等栏目就像磁石一样深深地吸引着我,使我从中体会到做人,尤其是做丈夫和父亲的责任和艰辛。结婚后,《家庭风暴》《家庭医生》《老公老婆》等栏目又成了我关注的对象,这些内容给我婚后的生活给予了极大的帮助。女儿出生后,育儿教子的任务又摆在了我的面前,这时,《家教智慧》栏目又给了我许多启迪……《婚姻与家庭》成为我家搜集信息知识的重要来源,家中的每个成员都能从中找到解决问题的秘诀。”[41]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有品牌效应的传统女性期刊面临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但同时也受到较多批评。
一、问题:内容的虚假、低俗和煽情
传统女性期刊最主要的问题就是内容介于真实和虚构之间,写作介于文学创作和新闻报道之间,常有内容造假和侵权问题出现。
内容的虚假低俗和煽情,以《知音》杂志所受的批判最为尖锐。它常用新闻纪实和文学虚构的手法,内容多有杜撰的成分。仅在2009—2011年,《知音》就发生数起因内容虚假而被迫向读者道歉的事例,[42]《女友》杂志则出现图文不一致、引发诉讼的情况。[43]学术界还批判情感婚姻家庭类杂志内容的低俗煽情成分,以《知音》最为典型。《知音》善于利用夸张的标题,以抒情和纪实的手法讲述兼具新闻性和故事型的话题,“其结果导致读者将虚构故事当成真实故事,将真实的故事当成虚构的。这样就可以顺理成章地将各种欲望故事、人间悲剧、成功和失败的经验,转化为可消费的文化商品”。这种文化商品将道德训诫和谴责等“意义生产”与“商品生产”结合在一起,有效控制了以中小城镇中年妇女为主的读者群,“这种带有农业文明趣味的叙事,塑造了大批消费者。生活平淡无奇、毫无起落的中小城镇的女性,靠阅读别人的悲欢离合的故事度日”[44]。这种以情感内容和煽情标题为特点的叙事被称为“知音体”。作为一种带有文化性质的商品,这类杂志从发行量上看无疑是成功的,但其低俗成分明显,引发一些网友以“知音体”来解构文学名著。《知音》内容的煽情和控诉,[45]让读者有理由质疑其内容是否能够成为读者的知音。因此,以《知音》为代表的传统女性期刊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文化上的低俗性。
二、提升文化层次,引导和启发读者
期刊是一种特殊的文化商品,市场是其获得回报的基础,对其生产具有决定性作用。文化商品必须考虑社会需求和市场取向,因此,其会在一定程度上表现出通俗和商业性。当市场化媒介以自身生存为要务时,它会首先考虑市场,迎合受众的需要,这难免出现文化层次不高的情况。但当读者和学界对此多有批评时,就说明传统女性期刊以商品生产附加低端文化生产的做法到了应改变和提升的地步,这就涉及女性期刊如何对待受众的阅读趣味:是迎合还是引导?
“使用与满足理论”认为,受众总是基于特定的需求动机来接触媒介,并从中得到满足。受众使用媒介有五大需求:认知需求——获得信息、知识和理解,情感需求——情绪的、愉悦的或美感体验,个人整合需求——加强信心,稳固身份地位,社会整合需求——加强与家人、朋友等的接触,舒解压力需要——逃避或转移注意力。E·罗森格伦依据马斯洛需求层次论,认为与低层次需求(心理与安全需求)相比,高层次需求(交往、爱、被承认及自我实现)与“使用与满足”模式关系最大。满足读者需要是女性期刊吸引读者的基础,但如果一个刊物不能提升受众的品位、见解和文化内涵,就缺乏发展潜力。好的刊物总能在满足读者需要的基础上,坚持自己的风格和品位,给读者以引导和启发,与读者形成平等亲切而又比读者“高半拍”[46]的关系,以达到有效地吸引读者的目的。
传统女性期刊应立足于自身传统优势,紧紧抓住社会变动对读者心理的影响,及时了解读者在新环境下的实际阅读需要和自身发展的需要,紧跟时代热点问题,报道当代女性面临的共同问题。在刊物选题上,以真实性为基础,选择符合刊物特色的报道角度;在内容制作上,以记者采访为主,尽量少用来稿。如果使用来稿,严格进行核实,保证内容的真实性。
传统女性期刊售价低廉,在低层读者市场拥有大批读者,这一点与时尚女性杂志的受众定位不同。其在向市场提供文化商品的同时,可利用自身在读者中的影响力,将积极的意义生产和商品生产结合起来,在趣味性中陶冶读者,充分发挥商品的文化属性。
首先,明确期刊的信息属性。信息是事物最新变动的反映,其传播价值的大小取决于其能够消除或减少不确定性的量的大小。但信息的本质是立足于事物的真实变动。传统女性期刊遭遇的侵权诉讼主要因内容虚假而引起,其根本原因在于办刊者对期刊内容属性是信息属性或文学属性的模糊认识,进而导致在真实性和文学性之间打擦边球。传统女性期刊需在明确信息属性的基础上,以多种方式及时发现由社会发展所促进的情感领域的最新变动,包括跟踪和挖掘新闻媒体的相关报道,也可利用新媒体发现相关线索,并以专业的方式核实相关信息。
其次,增强法律意识。随着我国法律制度的完善和公民法律意识的增强,公民起诉媒介侵权的情况越来越多,被诉的媒体有报纸电视,也有传统女性期刊,而这类诉讼中媒介的败诉率较高。传统女性期刊因内容虚假而成为被告,这对办刊人和刊物形象都是一种拖累,因此,期刊需要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在规范的标准下制作内容。
最后,以社会性别意识深度剖析社会问题。社会性别意识传播是传统女性期刊提升文化层次的基础,是其在信息传播中应渗透的意义。大众媒介在信息传播中,通过对象征性事实的选择性再现来建构环境,因此,信息传播虽立足于社会真实变动,但会在真实的基础上嵌入意义传播。目前,传统女性期刊上的内容,关于情感、家庭和关于女人的报道占大多数,并存在着明显的性别歧视现象,强化传统女性的特质,强调家庭内女人的牺牲。这表明传统女性期刊在建构环境时具有性别意义的偏向以及社会性别意识的不足。女性期刊若只定位于给女性看的期刊,其在市场的压力下就很容易走向学界批评的低端文化产品。加强社会性别意识的培养,并把这种意识渗透在传统女性期刊选择事实、建构环境的过程中,是传统女性期刊进一步发展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