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关于网络成瘾影响的研究大体上可以分为三类:第一类主要研究互联网的特点,第二类主要研究外因及环境的影响,第三类主要从上网者的个人因素(人格、认知和行为以及动机等)方面探讨病理性互联网使用的心理机制。
一、互联网使用的特点
杨认为互联网本身没有成瘾性,但特殊的网络应用在病理性互联网使用形成中起重要作用。网络依赖者主要使用网络的双向交流功能,即CMC,如聊天室、QQ,MUD,新闻组或电子邮件等,这些以计算机为中介的交流具有交互性、隐藏性、范围广、语言书面化、多对多等特点。网民上网时感到亲密、失去控制、时间丧失及自我失控感等体验。
在网络的虚拟社会中,网络身份是虚拟的、想象的、多样的和随意的,现实生活中的道德准则和社会规范的约束力下降或失效,网络的特点从而使有异于现实社会中的行为成为可能。在网上可以获得社会支持;通过访问色情网站、性幻想、虚拟**等方式满足性欲;创造虚拟人物角色,获得权力和认同感,使某些被压制或潜意识的个性释放。正是因为网民的心理、社会需要产生对网络的期待,需要得到满足和产生愉快的体验,导致了不同的网络暴露模式(王立皓,2004)。
研究者(Widyanto,2007)通过个案访谈和问卷调查的方式,也发现对网络用户而言,网络的去抑制性、匿名性、对信息的掌控感等都是他们在网上自我感觉良好并可能导致成瘾的因素。
二、环境因素
(一)家庭因素
家庭因素的探讨主要集中于父母教养方式、家庭功能和家庭关系、亲子沟通等方面。目前,关于父母教养方式和网络成瘾关系研究结果基本一致,研究均表明不良的父母教养方式和青少年的网络成瘾倾向有关,但是其相关显著的维度上存在着一些差异。具体来说,网络成瘾组的惩罚严厉、过分干涉、过分保护、拒绝否认、父母教养方式得分显著高于非成瘾组(何传才,2008;王鹏,刘璐,李德欣等,2007;杨丑牛,袁斯雅,冯锦清等,2008;苏梅蕾,洪军,薛湘等,2008;李冬霞,2007;杨春,2010),但在父母的教养方式和青少年网络成瘾显著相关的维度上存在不一致,母亲惩罚严厉(陶然,黄秀琴,张慧敏等,2008)、父亲的过度干涉、过分保护(郎艳,李恒芬,贾福军,2007;彭阳,周世杰,2007)、母亲的偏爱(李冬霞,2007)等维度上的差异是否显著在不同的研究中存在不一致的结果。同时也有研究发现,父母的情感温暖与青少年网络成瘾相关不显著(赵艳丽,2008),而另有结果却发现成瘾组的母亲情感温暖得分显著低于非成瘾组(王新友,李恒芬,肖伟霞,2009)。以上研究的结果差异部分来源于研究使用的教养方式测查量表不一致。大部分的研究均采用岳冬梅修订的父母教养方式评定量表(EMBU),少部分采用根特教养方式量表(GPBS)。同时有研究进一步发现,成瘾群体在监控上显著低于非成瘾群体,而在约束、严厉惩罚、忽视三个维度上则高于非成瘾组;父母的监控可以负向预测男女生的网络成瘾,而约束则是正向预测男女生的网络成瘾,父母的忽视和物质奖励可以正向预测女生的网络成瘾(李彩娜,周俊,2009)。但在区分父亲和母亲进行预测时,则得到了不尽一致的结果。有研究发现,母亲的拒绝及否认、过度干涉和保护、偏爱维度以及父亲惩罚严厉等因子进入回归方程(杨丑牛,袁斯雅,冯锦清等,2008),但是针对中专生的研究却发现只有父亲的惩罚、严厉和过度保护可以正向预测被试的网络成瘾(王鹏,刘璐,李德欣等,2007)。以上结果的不一致一方面来源于被试群体的差异,另一方面,可能也意味着,在家庭因素中,可能还存在着和青少年网络成瘾相关更近端的因素,需要进一步的探索。
在家庭功能方面,目前主要采用家庭功能评定量表(FAD)来进行研究。结果发现,成瘾组与非成瘾组在家庭功能上差异显著。成瘾青少年家庭在问题解决、家庭沟通、角色、情感反应、情感介入、行为控制及总的功能几个方面均差于非成瘾青少年的家庭(范方,苏林雁,曹枫林等,2006;樊励方,2006;李海彤,杜亚松,江文庆,2006;蔡佩仪,2007)。
有关家庭关系与青少年网络成瘾的相关关系探讨,大多数研究采用了家庭环境量表(FES)来测查青少年的家庭关系。有研究发现网络成瘾组高中生在亲密度、情感表达、独立性、知识性、道德宗教观、组织性6个因子上的得分显著低于非成瘾组高中生,而在矛盾性和控制性两个因子上的得分显著高于非成瘾组高中生(程绍珍,杨明,师莹,2007)。但罗辉萍、彭阳(2008)的研究同样使用家庭环境量表,在结果上却有所出入,他们发现网络成瘾组只在家庭矛盾性上得分显著高于非成瘾组。但在依恋关系上,成瘾组的母爱缺失、父爱缺失、父亲拒绝、母亲消极纠缠、父亲消极纠缠、对母亲愤怒、对父亲愤怒得分均高于非成瘾组。也有研究者使用家庭亲密度量表测查家庭关系,发现过度使用网络青少年的家庭亲密度和适应性低于正常家庭(梁凌燕,唐登华,陶然,2007),而使用家庭依恋量表的研究发现,家庭依恋中的焦虑性因素能正向预测青少年的网络成瘾(楼高行,王慧君,2009)。近年来,研究者也进一步综合考察了亲子依恋可能起作用的中介因素,研究发现,亲子依恋通过越轨同伴交往的中介作用间接影响网络成瘾,同时该间接效应受到意志控制的调节(陈武,李董平,鲍振宙,闫昱文,周宗奎,2015)。
总体上来看,目前针对家庭因素的研究还停留在家庭环境、父母教养方式等较为上位的概念。有发展心理病理学家曾提出,亲子关系是造成儿童发展问题和心理病理问题最有影响力的因素(Masten & Garmezy,1985)。而亲子沟通和亲子关系也已被国外相关研究证明是网络成瘾的重要保护因素(Park,Kim,& Cho,2008;Kim & Kim,2003)。因此,在中国环境下,探讨亲子关系和亲子沟通等因素对青少年网络成瘾的影响,并且揭示其影响机制,是可以深入的方向。刘勤学等人(刘勤学,方晓义,邓林园,张锦涛,2012;Liu,Fang,Zhou,Zhang,& Deng,2013)系统地探讨了亲子关系、亲子沟通和父母的网络行为和态度对青少年网络成瘾的影响。研究发现,关系层面,父子关系而不是母子关系,是青少年网络成瘾最大的保护性因子;父母行为层面,母亲的网络使用行为能正向预测男孩和女孩的网络成瘾,父亲的网络使用行为只对女孩的网络成瘾有正向预测作用。研究结果表明,父亲和母亲对不同性别的青少年的网络成瘾可能存在不同的影响路径。同时,在控制了年龄、性别、家庭收入、父母教育水平的影响之后,父母网络使用和网络使用行为规则均正向预测青少年网络成瘾行为,而亲子沟通则能负向预测。进一步探讨当父母行为与其制定的规则不一致时,对青少年网络成瘾的作用机制是否存在不同。结果发现,当父母制定的规则和父母行为一致时,规则能负向预测青少年的网络使用行为,而当两者不一致时,则父母行为能显著预测,亲子沟通在两种情况下均能显著预测。
(二)同伴和社会支持因素
青少年总体的社会支持(包括家庭支持)也受到了研究者的重视。研究者主要从在线和离线、主观和客观两个方面对社会支持与网络成瘾的关系进行了探讨。
汤明(2000)发现网络依赖性与在线孤独感、社会支持之间呈显著负相关,但与离线孤独感、在线社会支持之间呈显著正相关,这可能表明网络依赖性或者互联网带给用户消极影响的主要原因是,用户缺少离线生活中的社会支持,而更多从网络中寻求暂时的满足。具体以同伴卷入来看,雷雳和李宏利(2004)发现,父母卷入与同伴卷入对青少年网络成瘾具有明显的预防作用,即这两个因素对青少年的网络成瘾具有较好的负向预测作用,但是“现在定向占优个体仅通过同伴卷入进而更多感知到互联网的消极影响,而未来定向占优个体主要通过父母卷入导致网络成瘾”这两条不同路径说明不同时间定向占优个体,通过不同的人际卷入变量预测网络成瘾。
何传才(2008)的研究发现,成瘾组的社会支持总分、主观支持、客观支持和支持利用度均低于非成瘾组,但王立皓等人(2003)和蔡佩仪(2007)的研究发现,网络成瘾者在社会支持量表的总分和主观支持上显著低于非成瘾者,在客观支持和支持的利用度上没有差异,综合来看,高成瘾倾向的初中生获得更少的社会支持和感受到更少的社会支持,在对网络成瘾的影响上,主观体验到的支持可能比实际的支持更为重要。正因为如此,与非成瘾学生相比,成瘾学生的自制能力较差,成瘾学生可能更经常体验到孤独、焦虑和不满,并且在生活中较容易出现适应不良现象(庞海波等,2010;杨春,2010)。而且,钱铭怡等人(2006)发现,寻求社会赞许需求较高的人、社交焦虑比较严重的人在上网时容易成瘾;网络成瘾青少年在交往焦虑、自我和谐量表总分、经验不和分量表、自我刻板性分量表上的得分显著高于非网络成瘾者(王立皓等,2003)。
研究者采用青少年病理性互联网使用量表和自尊量表对北京的七年级三个班学生进行为期一年半的6次追踪调查,并用班级环境问卷中的同学关系分量表考察他们的同学关系。研究表明,进入初中后学生的病理性互联网使用倾向有增长趋势,自尊能够有效预防初中生的病理性互联网使用,但好的同学关系反而可能削弱自尊对病理性互联网使用的保护性作用(张国华,戴必兵,雷雳,2013)。
三、个体因素
个体因素中,研究者主要从个体的人格特征、心理动力、认知因素以及生理因素方面进行了探讨。
(一)人格特征
多数研究都发现,网络成瘾者往往具有某些特殊的人格特征,如忧郁性、焦虑性、自律性、孤独倾向。庞海波(2010)以“卡特尔十四种人格问卷”为工具的研究结果表明:网瘾组学生在忧虑性、适应性与焦虑性得分显著高于非成瘾组,自律性得分显著低于非成瘾组;在孤独倾向、身体症状、冲动倾向等因子的得分亦显著高于非成瘾学生。雷雳、杨洋等人(2006,2007)的研究发现神经质人格与互联网社交、娱乐和信息服务偏好存在显著的交互作用:对于低宜人性人格的青少年来说,互联网社交服务偏好不易导致其成瘾,而对高宜人性人格的青少年而言,则相反。此外,外向性、神经质也会影响青少年的网络使用偏好(雷雳,柳铭心,2005)。同时,个体的自恋性人格特征(Kim,Namkoong,Ku,& Kim,2008)
个体的自尊特质被认为是稳定地影响网络成瘾的因素,低自尊个体更有可能网络成瘾(Armstrong,Phillips,& Saling,2000;Yen,Yen,Chen,Chen,& Ko,2007;Young & Rogers,1998)。同时,自尊也可能通过调节或者影响其他变量进一步影响个体的网络成瘾倾向(Kim & Davis,2009;LaRose et al.,2003;Stinson et al.,2008;Tangney et al.,2004)。
感觉寻求也被认为与成瘾行为相关,但是目前关于感觉寻求和网络成瘾间关系的研究结果尚不一致。有研究发现,高感觉寻求个体不太可能是严重网络成瘾者(Armstrong et al.,2000),网络成瘾者的感觉寻求得分也低于非成瘾者(Lavin et al.,1999)。但是,有研究(Lin & Tsai,2002)却发现有网络依赖的青少年在感觉寻求总分上更高,同时感觉寻求高的个体更可能和同伴和家庭疏离,也更有可能在网络上访问网站和发布攻击性语言信息(Slater,2003)。我国石庆馨等人(2005)采用感觉寻求量表,对北京市两所普通中学的307名中学生的调查研究发现,感觉寻求的不甘寂寞分量表与网络成瘾的正相关显著。这和其他研究者(Kim & Davis,2009)发现感觉寻求通过个体对网络活动的积极评价来正向影响网络成瘾的结果较为一致。但总体上而言,目前的结果表明,关于感觉寻求对网络成瘾的作用机制可能更加复杂,需要进一步的探讨。
(二)心理动力
苏勒(Suler)通过对在线社区进行的研究提出,在线互动满足了马斯洛的需要层次论。他认为人们之所以会网络成瘾,是因为网络满足了人们的基本需要:①性的需要;②改变感知体验的需要;③成就和控制的需要;④归属的需要;⑤人际交往需要;⑥自我实现和自我超越的需要(Suler,1999)。才源源等人(2007)在质性研究及理论分析基础上,发现青少年网络游戏行为的心理需求主要由现实情感的补偿与发泄、人际交往与团队归属需要以及成就体验三个因素构成,且青少年对网络游戏的心理需求程度与其对网络游戏的使用程度显著相关。而李菁(2009)的调查研究则进一步从某种程度上支持了关于网络心理需求与马斯洛需求层次相匹配的论述。
在台湾大学生的网络使用研究中(Chou,Chou,& Tyan,1998),也发现网络成瘾与逃避、人际关系、整体沟通需要正相关,而且网络成瘾学生比非网络成瘾者主要花更多的时间在论坛和网聊中。万晶晶等人(2007,2011)进一步发现了网络成瘾大学生中存在心理需求的网络满足补偿效应,其心理需求在现实中没有得到满足,而在网络上得到了较好的满足。心理需求现实缺失越多,则网络满足优势越大,从而导致大学生网络成瘾趋势越严重。基于小学生群体的调查也显示,儿童在网络中的心理需求得到的满足越多,其在线行为和相关积极情绪均会更多(Shen,Liu,& Wang,2013)。刘勤学等人(2015)也进一步验证了网络在心理需求满足过程中的优势作用,且该网络优势能够完全中介个体的需求缺失对网络成瘾的影响。
(三)认知因素
研究者在互联网使用研究中引入了社会—认知理论为理论框架(Eastin,2001;LaRose,Mastro,& Eastin,2001)。社会—认知理论强调行为、环境以及个人决定物(自我调节、预期、自我反应与反省等)三者之间的交互作用。拉洛斯(LaRose)认为个体能够利用已经形成的自我调节能力制订计划、设置目标、预期可能结果、利用经验与自我反省。重要的是,个体可以通过自我反省来帮助自己,理解所处的环境以及环境的要求。在社会—认知理论框架内,互联网使用被概念化为一种社会认知过程,积极的结果预期、互联网自我效能、感知到互联网成瘾与互联网使用(以前上网经验、父母与朋友的互联网使用等)之间是正相关,相反,否定的结果预期、自我贬损及自我短视与互联网使用之间是负相关(Eastin,2001)。这反映了互联网使用可能是自我调节能力的一种反映。班杜拉(Bandura,2001)认为现代社会中信息、社会以及技术(信息技术)的迅速变化促进了个体自我效能感与自我调节,并且较好的自我调节者可以扩展他们的知识与能力,较差的自我调节者可能落后。
因此,互联网使用过程中成瘾行为可以概念化为自我调节的缺失(LaRose et al.,2001)。研究者认为,失误的自我监控、失败的与媒体行为标准比较、不能产生自我反应性的刺激可能是互联网成瘾的心理机制,其具体表现为,用户意识到上网时间过多,并且具有破坏性,但是却难以与理想的行为标准相比较(LaRose et al.,2001)。杨(Young,1998)、林绚辉与阎巩固(2001)把互联网成瘾定义为上网行为冲动失控,这与拉洛斯等人的观点有重合的地方。这似乎说明了互联网带给用户的消极影响的主要机制是自我调节能力的缺失。此外,汤明(2000)发现网络依赖性与在线孤独感和社会支持之间是显著负相关,但与离线孤独感和在线社会支持之间是显著正相关。这可能表明了网络依赖性或者互联网带给用户的消极影响的主要原因是用户缺少离线生活中的自我调节能力。
(四)生理因素
研究者也关注了网瘾者可能存在的一些生理特点。王晔和高文斌(2008)发现心率变异性可以作为评估青少年是否网络成瘾的重要参考指标。同时,网络成瘾者在不接触网络时脑电的复杂性较低;而在使用网络之后,他们脑电的复杂性也明显增加到与非成瘾者相当的水平(郁洪强,赵欣,詹启生,刘海婴,李宁,王明时,2008;赵欣,2007)。成瘾者还表现出明显的Nd170的左脑区优势(赵仑,高文斌,2007)。另外,网络成瘾者的注意功能有所下降,并存在一定的注意偏向。网络成瘾者在前注意阶段就存在对网络图片的优先自动探测和注意朝向,以保证网络信息优先进入过滤器进行随后的认知加工(贺金波,洪伟琦,鲍远纯,雷玉菊,2012;张智君,赵均榜,张锋,杜凯利,袁旦,2009),并有可能存在感觉功能的易化(贺金波,郭永玉,柯善玉,赵仑,2008;赵欣,2007)。
研究者进一步探讨了网络成瘾的脑机制。研究发现以下结果。①不同网络使用线索对不同类型网络成瘾者上网动机的诱发作用不同(张峰等,2007)。②与非网络游戏成瘾的大学生相比,网络游戏线索能够有效诱发网络游戏成瘾的大学生某些脑区,如扣带回、眶额皮层、左枕叶的楔叶、左背外侧前额叶、海马旁回、内侧额叶、中央后回、楔前叶等脑区的活动;与中性控制线索相比,网络游戏线索能够有效诱发病理性网络游戏使用大学生某些脑区,如左额下回、左海马旁回、颞叶、丘脑、右侧伏隔核、右侧尾状核和小脑等脑区的活动水平(Han et al.,2010a,2010b;Ko et al.,2009);而且,这些ROI的激活水平与自我报告的游戏渴求之间存显著正相关(Han et al.,2010a;Ko et al.,2009)。③安非拉酮(Bupropion)可以有效降低网络游戏成瘾者对网络游戏的渴求、使用网络游戏的总时间,以及某些脑区,如背外侧前额叶的激活水平(Han et al.,2010b);即使控制使用网络游戏的时间,网络成瘾大学生对网络游戏的渴求仍然与右内侧额叶和右海马旁回的激活水平呈正相关(Han et al.,2011)。④采用和非成瘾组相比较的方法,基于以往物质成瘾和赌博成瘾的研究结果,网络成瘾在丘脑、海马旁回、左侧背外侧前额的激活前两者类似(Ham et al.,2011);同样基于非成瘾被试的对比研究发现,网络成瘾者的奖惩机制也存在差异(Dong,Huang,& Du,2011);更进一步的研究也采用了线索诱发范式,比较了网络成瘾和尼古丁依赖的混合组与正常组,发现游戏渴求和吸烟渴求均能使混合组被试在双侧海马旁回上有更高的激活(Ko,Liu,&Yen,2013),但是该研究由于只使用混合组,更无法对物质和行为成瘾的渴求机制进行区分。
贺金波等人总结了前人相关研究,认为网络成瘾者的大脑主要存在4个方面的异常。①额叶和扣带回多部位存在结构性萎缩和功能退化,导致其对上网行为的冲动控制出现障碍。②海马功能障碍,导致其认知功能特别是工作记忆能力下降。③奖赏中枢功能代偿性增强,可能与其多巴胺系统的功能异常有关。④内囊后肢的神经纤维结构较密、活性较高,可能与其长时间兴奋性操作键盘、鼠标或游戏手柄有关(贺金波,洪伟琦,鲍远纯,雷玉菊,2013)。
目前的研究结果至少说明,网络成瘾者的大脑存在一些功能性的、与物质成瘾者类似的异常,但这些异常是否由网络成瘾导致,以及这些异常是结构性的,还是持久性的,则还需要进一步的研究来证实。
拓展阅读
“物质成瘾”与“行为成瘾”有何关系?
成瘾的概念源自临床医学中病人对药物依赖的现象,如成瘾者对酒精、尼古丁、阿片类药物或者处方类药物的依赖,后扩展到毒品滥用和成瘾以及相关的物质依赖(咖啡),并被称为药物成瘾或物质成瘾。这些药物成瘾,都具有相应的生化机制和明显的生物学效果。世界卫生组织(WHO)20 世纪 50 年代将药物成瘾定义为因反复使用某种依赖性或成瘾性药物而引起的周期性或慢性中毒,其主要症状包括:①强迫性用药并不择手段地去获得药物;②出现耐受性,即药量有加大趋势;③对药效产生依赖性,停止用药则会有生理上的不良反应。目前,物质成瘾在全球范围内都是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并且呈现出低龄化趋势(Neger & Prinz,2015)。
生理生化研究发现,成瘾物质首先破坏了身体的正常生理平衡。人体内本身就有一种类似阿片类物质的存在,当从外部大量摄入阿片类物质时,外来的阿片类物质逐渐取代了内在的阿片类物质,扼制了原来人体内正常阿片类物质的形成和释放,从而破坏了人体内的平衡,形成人体在生理和心理上的依赖。只有不断地递增这种外来阿片类物质摄入,才能使人感到愉快。若突然停止使用,补偿机制就会失衡从而导致停药反应。就这样,机体的正常运行机制逐渐产生需要补偿这种外来物质的现象,即产生了身体对该外来物质的依赖性。由于这些物质都是通过中枢神经系统起作用,某些神经递质会使人产生一种愉悦感,这种愉悦感从心理上强化了个体对该物质的依赖。成瘾严重的个体很难顾及一个正常社会人的各种责任和义务,使家庭和工作都受到严重损害,为得到该种物质不惜使用任何手段,甚至做出违法犯罪行为。
随着研究的发展,基于药物摄入的成瘾定义己经受到了挑战。人们发现在一部分人身上存在着过度沉迷于某种事物或活动的行为,而在这些行为中并不像酗酒和吸烟那样包括药物的摄入。因此,对应于药物成瘾,行为科学提出了行为成瘾概念,常见的有:赌博成瘾、色情成瘾、游戏成瘾等。这些成瘾行为,可能并不涉及任何具有直接生物效应的物质,而是以某些有强烈心理和行为效应的现象为基础。现在,以行为定义为基础的成瘾概念被广泛接受。根据这种观点,行为成瘾是指一种异乎寻常的行为方式,由于反复从事这些活动,给个体带来痛苦或明显影响其生理、心理健康,并带来一定的日常功能受损。具体包括7个方面,具备其中的三条以上即可认为个体己经有成瘾倾向,5条以上可以被认为是成瘾:①容易产生耐受性;②出现戒断症状;③行为的不可预估性,即行为的时间、频率和强度都大大超过预期;④多次试图戒除或控制而没有成功;⑤花大量的时间准备/从事这一行为,或从其后果中恢复过来;⑥影响正常的社会交往、职业或娱乐活动;⑦明知这一行为已经产生生理或心理方面的不良后果,但仍然坚持这一行为。
可见,新成瘾概念的核心更关注对个体造成的心理、社会功能的损害,关注行为的不可控性。不管是吸毒还是赌博,如果个体强迫性地重复某种行为,导致个体的日常功能、社会活动受损害,那他就已经对这种物质或行为“上瘾”。这样,成瘾研究范围就由最初的物质成瘾,扩大到行为层面,成瘾不再单纯指物质依赖,而被分为物质成瘾和行为成瘾。
2013年,美国新修订的D**-V将行为成瘾增加为一种新的精神疾病类别,并且认为行为成瘾与传统的药物依赖临床表现相似、作用于共同的奖赏环路、遗传学易感性类似,理应合并成为一种疾病类别。同时D**-V将“病态赌博”改为“赌博障碍”是因为“病态”一词冗长且含有贬义。在诊断标准中,D**-V工作组剔除了D**-IV 中关于违法犯罪的条目(曾有过违法行为,如伪造、诈骗、盗窃、挪用资金赌博),原因是患者回答此条目的阳性率非常低,会使病理性赌博的诊断阈提高,而在D**-V中只需要满足9 项诊断标准中的4 项或以上(而不是在D**-IV 提出的5项或以上)就可以明确诊断。由此推测,如果采用新的诊断标准,行为成瘾障碍的诊断率会大大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