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网络偏差行为的干预(1 / 1)

由于网络偏差行为研究刚刚起步,因此对网络偏差行为干预的研究也很少,更多的是描述性建议,还没有开始实际的干预。目前对网络偏差行为的干预,应该主要从以下方面入手。

一、从互联网层面入手

加强对计算机网络的监督和管理,加大网络立法力度。具体来说,首先,就是要加强网络法律法规建设,随着网络的发展,世界各国都已经开始加强网络的立法工作,加强对网络的管理及加大对网络犯罪的打击力度。自1994年以来,我国政府先后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入口通道管理办法》《中国公用计算机互联网管理办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并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结合网络这一特殊的思想阵地,制定有关网上管制法规,内容应包括网上信息发布规范、网上信息审查和监管、知识产权的保护等,真正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在网络的立法过程中,我们可以借鉴其他一些国家的做法,加强对网络的立法工作。例如,美国作为世界信息技术革命的发源地,充分利用其在资金、技术、人才等方面的优势,大力推动信息技术的开发与应用,这使得美国不仅在信息技术方面一直位居于世界前列,而且在对信息社会的立法管理方面也居于世界的领先地位。在美国,面对日益泛滥的网络不良信息,美国政府制定了不少相应的政策和法规。其次,要加强网络技术开发,确保网络安全。截至2015年5月中旬,北京市在开展网络**色情专项治理“净网”行动中,组织网管、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工商、网安、通信、治安管理、文化执法等部门主动出击,细化部署,明确责任,严厉打击网络违法违规行为。先后清理**色情信息10万余条;责令120家网站删除**色情内容链接;查禁**色情网络小说近400部;对31家网站进行了行政处罚,罚款42万余元,抓获犯罪分子45人;关闭各类违法网站800余家,有效遏制了**色情信息的传播。

尽管互联网是“虚拟”的,但只要改进技术,充分发挥科学技术本身的自我控制能力,采取技术防范措施是可以防止有害信息进入网络的。目前各国政府为抵御各种有害信息,都相应采取了一些加强技术安全的防范措施,如利用防火墙的隔离作用及信息的加密功能来中止和预防对个人信息安全的侵害;利用技术规范惩罚网上的不法侵害行为,如可以利用吊销侵害者户头、抑制其使用权限的办法对其行为进行约束;大力开发过滤软件,可以阻止有害于道德及社会秩序的信息、有损于国家或个人的伪信息、有些个人不需要的信息的进入等。在网络信息的监管方面,张胜勇(2003)提出的具体做法有以下几点。首先,要各大网站加强对个人网页的监管力度,在韩国的一项研究中发现,如果用自己已有的社交账户(如在新浪门户网站可以用微博账号登录)发表对政治新闻的评论的网民,比实名制(如仅新浪门户实名注册账户)的网民发表的评论言辞更温和,表现出更少的过激行为。因此门户网站可以将评论系统的登录方式改为社交账户登录,而社交网站的账户采取实名制方式。其次,建立“网站分级系统”,像电影分级那样,不同年龄的人可以登录不同级别的网站。再次,要加强对网吧的管理。最后,要充实“网上警察”队伍,加强对辖区派出所治安民警的网络技术培训,提高他们对网吧各种安全操作系统的检测能力,发挥他们对网吧的治安巡逻作用,而且要针对中学生在上网中出现的诸多偏差行为,进行法制宣传和法制教育。此外,学校、家长要共同负担起帮助教育学生的社会责任,各地可以聘请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热心教育的人士,作为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义务监督员,监督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经营行为。

二、从学校管理入手

从个体和个体所在的学校、家庭与同伴群体着手,引导个体形成正确的网络规范观念,表现出良好的上网行为。另外,也要从社会方面入手,倡导一种文明的网络文化(行为模式、价值观、代际继承物),从而作为宏观的干预措施对网络偏差行为产生积极影响。

第一,教师要加速知识的更新和提升,在信息大潮中扮演“舵手”的角色。在传统的教育教学过程中,教育者比受教育者拥有更高的技能和学识,因而能够享有较高的威信并得到受教育者的尊重,有利于教学目标的实现。然而,随着网络时代的到来,这种高高在上的教育方式已经难以成行,现在的受教育者的知识和技能(特别是知识面和网络技术)未必就不如教育者,因此作为教育者应适应形势的发展,与时俱进,在继承和发扬优良传统的基础上,增加教育的科技含量,在网络的大潮中当好“舵手”的角色。这就要求教育工作者不仅要用先进的理论武装头脑,熟悉教育教学业务,同时还须掌握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方法,熟悉网络技术,树立依靠科技增强教育工作生命力的观念。在网络时代,教育工作者必须加紧充电,增强科技意识,具备科技眼光,熟练地掌握微机操作、网络技术和软件应用知识,自觉地把网络技术应用于教育工作实践中,使教育工作更深入、更扎实、更有效。

第二,强化教育和引导,提高中学生的自律能力和免疫力。在互联网这个信息的海洋中,只有当青少年个体提高了自身免疫力,增强了自身素质,才能在这片海洋中健康安全地畅游。信息教育的目的就在于培养青少年获取信息、处理信息和创造信息的能力,使广大学生能正确认识信息网络并合理运用它,特别是要教导学生遵循网络的“游戏规则”,争做优秀的网民,并同形形色色的有害信息做斗争。应加强网德教育,培养青少年正确使用网络的观念。研究发现道德认同会对大学生的网络偏差行为产生显著的负向影响,培养青少年的道德认同感能够减少他们的网络偏差行为(杨继平,王兴超,高玲,2015)。在网络时代,坚持正确的思想道德教育仍然是不可或缺的,但要转变传统的思想教育模式,适应网络时代的特点,其方式是教育者与受教育者之间的关系应该是平等的、互动的,其内容重点是培养他们的是非判断能力,增强其道德判断力,让中学生形成对网络道德的正确认识,养成道德自律。另外,学校不仅应该在德育课中增加网上道德教育,使中学生树立正确的上网观念,文明上网,自觉抵制网络的不良影响,还应该把这种教育贯穿于计算机和网络教学过程,在潜移默化中使中学生自觉地规范自己的网上行为。

第三,开辟德育虚拟阵地。互联网是一个充斥着各种思想和观念的虚拟世界,对于中学的教育工作而言,是一个全新而又富有挑战的全新领域。针对信息网络鱼龙混杂、良莠不齐的现象,迫切需要建立校园主流网站,占领网络阵地,利用网络资源,开辟网络教育功能,加强针对青少年的教育和引导。据统计,我国绝大部分中学生在平时上网过程中都关注过学校的校园网站,65.2%的学生登录学校校园网站的频率约为1周/次。在访谈中大部分学生认为校园网站版面设计过于单调,不符合他们的兴趣爱好(张攀,2012)。为青少年打造具有吸引力的校园网站并提供充足的网络资讯势必会减少青少年对其他网页的浏览时间。

班级既是青少年学习生活的主要场所,也是他们沟通感情、思想的主要活动组织。青少年的心理与行为受同伴的影响非常显著,如果拥有良好的班级文化氛围,青少年网络偏差行为必将有所缓解。具体做法有:利用教师的专栏板报、主题班会、班级网页等文化载体大力倡导文明理性用网的网络道德观念;推选班级里计算机高手和喜好者做技术顾问,用正规化、正面性的角色确认与角色期待,将这部分可能存在网络偏差行为的学生引导到正确的轨道上来,变为网络道德规范的积极践行者和示范者,并通过他们的改变为其他同学做出良好的榜样,给其他同学带来积极的影响;开展形式活泼、内容多样的计算机操作,网页制作和其他创造设计的比赛活动,让大多数学生从比赛过程和获胜中领略使用计算机互联网学习和创造的乐趣,满足部分计算机高手显示才能的需要,推动青少年学生的计算机网络兴趣由单纯的玩耍娱乐、自我炫耀向提高学习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层次升华,形成文明、理性、高效用网的自觉追求和良好风气。此外,班级应多开展丰富多彩的第二课程活动。在建立班级公共的网络空间对中学生进行干预,有助于减少中学生在网络上的不良人际交往,网络对于学习的负面影响也会有所下降(李孜佳,2010)。

三、从家庭教育入手

在对高中生的研究中发现家庭成功性、控制性越高,其子女越容易出现网络问题,这是因为成功性是指将一般性活动(如上学和工作)变为成就性或竞争性活动的程度。一般来说,家庭过于重视其成员在竞争中获得成功,对其成员过高期望,会使被期望的个体体会到过多的焦虑、抑郁,一旦接触网络更容易发生网络依赖,从而显示高网络问题发生概率及成瘾倾向性。家庭控制性是指使用固定家规和程序来安排家庭生活的程度。一般说来,控制性高的家庭能培养个体形成较高的自控能力,使个体比较自觉地遵守社会规范和道德准则。但任何事物的适用情况都有个度的问题,超过了个体的承受能力,则会适得其反,家庭控制性也是这样。控制性过高的家庭,可能会使个体产生强烈的压抑感、不自由感,而这种负性感觉一旦找到解脱的途径,个体就可能对这种途径形成依赖。同时对于性别的差异,父母监控状况也有所不同,父母对于女生使用网络的知晓度高于男生,男生对于家长的消极控制与反馈高于女生。根据男女性征的差别,女生更倾向于自我表露,与家长的沟通意愿更强大,父母可以获得相对多的信息,相对于女生,父母更多关心男生的消极行为,因此父母对于男生更多是强调行为控制,容易激发男生的叛逆心理,引起更多的问题,因此适当的监控方式应该是强调心理控制而不是行为控制。

因为网络正好具有自由运用、平等交流的特点,受家庭高控制性影响而压抑感强烈的高中生更有可能选择上网来释放受压抑的个性,体验随心所欲的自由感,所以,总体上家庭控制性越高,网络问题的发生概率及成瘾倾向也越高(李永占,2007)。

父母的教养方式对青少年心理和行为的发展具有一定影响。研究发现,母亲拒绝型、过度保护型的教养方式以及父亲拒绝型的教养方式均与初中生网络欺负行为呈正相关。表明消极的父母教养方式对子女网络欺负行为有一定的助长作用,并且母亲对子女的影响更大。而积极的父母教养方式(如父母情感温暖型的教养方式)与网络欺负行为间不存在显著相关,这与以往研究结果一致。在考察父母教养方式与中学生网上过激行为的关系时发现,父母教养方式的积极方面与网上过激行为相关不显著,而父母教养方式的消极方面与网上过激行为存在显著正相关(李冬梅,2008)。以初中生为被试的研究发现,父亲拒绝、父亲过度保护、母亲拒绝、母亲过度保护都与网上过激行为及网上攻击、网上易怒、网上敌意、网上冲突显著正相关;而父亲温暖、母亲温暖与网上过激行为及网上攻击、网上易怒、网上敌意、网上冲突相关均不显著(范翠英,2012)。父母拒绝型的教养方式被子女感知到得越多,子女发生网络欺负行为的频率越高,母亲过度保护型的教养方式被子女感知到得越多,子女发生网络欺负行为的频率越高,被父母过度干涉和控制的孩子会在网络世界中寻求自主、摆脱父母的约束,特别是处于青春期的初中生,更容易出现违反规则的网络欺负行为(胡阳,2014)。当感知到父母过多的干涉,可能会使青少年认为父母不能信任自己有能力独立解决问题(刘文婧,许志星,邹泓 ,2012),从而失去自信,转而向网络寻求掌控感和慰藉,出现网络依赖和偏差行为。从这个角度说,良好的父母监控应该发挥其知晓度的重要作用,避免过于严厉的管束和责罚,给予孩子更多自主的空间,因此良好的亲子沟通能够很好地防止青少年子女的冲动性网络使用,父母对子女过度网络使用的反馈和网络使用内容的规则制定能有效阻止冲动性网络使用的概率,父母如果进行参与和支持性活动可以降低网瘾形成的可能性。

四、开展网上心理咨询

与传统的心理咨询相比,网上心理咨询具有相对程度的隐蔽性、保密性,可以免除学生的思想顾虑及心理负担。学生既可以进行在线心理咨询,也可以在心理咨询信箱里留言寻求解答。老师可以就学生在情感、学习、工作、生活和人际关系等方面遇到的矛盾和困顿进行解答和开导,并介绍一些如何处理人际关系、如何自我调节等方面的知识和做法,帮助学生正确地认识现实,树立积极的人生态度,培养健全的人格(张胜勇,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