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生产逻辑到资本逻辑的转变,是马克思思想发展中又一个重要环节。按照我的理解,从“历史性”的视角和方法出发,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中,开始形成了生产逻辑与资本逻辑的双重思路。从生产逻辑出发,在面对人类社会历史的总体发展时,马克思强调劳动生产的本体论意义。但在具体分析商品、货币和资本的运行过程时,马克思意识到不能简单地将生产逻辑运用到资本主义社会,而必须从资本的本性出发来讨论商品、货币以及资本主义社会的运行过程,这才出现了他在《导言》中所强调的“资本是以太之光”、“人体解剖对于猴体解剖是一把钥匙”等论断。为了与劳动本体论一致起来,马克思重新论述了对象化与异化的关系,在强调劳动的社会存在本体论意义的同时,也分析了在资本主义社会劳动的异化以及整个社会关系的物像化。经过《1861—1863年经济学手稿》这一中介,在《资本论》中,马克思一开始就定下了从资本逻辑出发、资本逻辑统摄生产逻辑的基调。当他将商品作为整个分析的起点时,这里的商品已经不再是前资本主义社会的商品,而是以资本主义生产为前提的商品,这决定了《资本论》关注的是资本逻辑,这一逻辑也成为马克思讨论分工的理解基础。
首先,在《1861—1863年经济学手稿》和《资本论》中,马克思都以协作作为讨论分工问题的起点。在《1861—1863年经济学手稿》中,马克思在讨论分工时第一句话就说:“分工是一种特殊的、有专业划分的、进一步发展的协作形式”,“简单协作是完成同一工作的许多工人的协同动作。分工是生产同一种商品的各个不同部分的许多工人在一个资本的指挥下的协作”[29]。在《资本论》中,马克思在讨论相对剩余价值的生产时,明确说道:“人数较多的工人在同一时间、同一空间(或者说同一劳动场所),为了生产同种商品,在同一资本家的指挥下工作,就在历史上和概念上都是资本主义生产的起点。”[30]在讨论了“协作”之后,马克思才讨论分工。[31]这样一种安排,与斯密不同。斯密将工场内部的分工等同于社会分工,实际上是从社会分工出发来讨论资本主义生产内部分工,这与他将交换、分工归因于人的需要和本性相一致,从而将资本主义的生产变成了人类历史上早就存在的生产。当马克思将协作作为资本主义生产的起点,强调分工以协作为基础时,马克思不仅区分了社会分工与工场内部分工,而且将自己的关注点聚焦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直接点明了分工与剩余价值生产的内在关系。分工不仅成为生产力发展的具体表现,更是剩余价值生产的内在要求。
第二,马克思进一步明确了社会分工与工场手工业分工的联系与区别。虽然马克思和斯密一样,认为社会分工是工场内部分工的基础和前提,但在斯密看来,社会分工与工场内部的分工的区别是主观的,只对观察者来说才存在,而对马克思来说,当工场内部的分工产生之后,两者之间就存在着本质的区别。在资本主义社会,这种区别体现为以下方面:(1)产品的性质不同。社会分工意义下的劳动者生产出来的产品都是商品,而工场手工业分工中的劳动者生产出来的并不是独立的商品,只有这些工人的共同产品才是商品。(2)生产资料集中的方式不同。在工场手工业的分工中,生产资料集中在一个资本家的手中,而社会分工“则以生产资料分散在许多互不依赖的商品生产者中间为前提。”[32](3)在工人的使用与生产的规划方式上不同。在工场手工业中,工人的人数保持着一定的比例,生产也体现出一定的计划性,而在社会分工层面,工人的总体人数比以及不同生产部门之间的比例关系都体现出无计划性,即使在不同部门间力求保持平衡的情况下,这种平衡也常被打破。(4)资本家的地位不同。在工场内部分工中,资本家对他所拥有的劳动机构具有绝对权威,而在社会分工层面,资本家之间不承认相互的权威,形成的是竞争关系,每个人都以各自的利益为原则。如果考虑到社会分工在资本主义工场手工业之前就已经存在,两种分工之间的区别就更为明显。基于这些讨论,马克思指出:“亚当·斯密没有区别两种意义上的分工。因此,后一类分工在他看来不是资本主义生产所特有的东西。”[33]
第三,马克思进一步讨论了工场内部分工的具体形式及其性质特征。社会分工与工场内部的分工,虽然存在着本质上的区别,但在资本主义生产结构中,工场手工业的发展,也可以使社会分工变成工场内部的手工,所以马克思认为工场手工业有着双重起源:一种是将不同工种的独立的手工业者聚集起来,共同生产一件产品;一种是将从事同一类工作的劳动者聚集起来,将同一类工作划分为不同环节,使每一个工人都只从事于局部操作。这两种不同的起源形成了工场手工业的两种不同模式,马克思称之为混成的工场手工业和有机的工场手工业。这也表明,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占主导的社会,即使是先于工场手工业内部分工的社会分工,也将受到资本逻辑的统摄与重新规划,一方面将过去分散的手工业结合在一起,即将社会分工置于工场手工业之中,另一方面在生产过程中又引进新的分工,从而进一步发展了分工,提高了劳动生产率。
马克思不仅考察了工场手工业在分工问题上的全貌,而且细致讨论了工场手工业内部分工的要素。他认为,这种内部分工包括两个要素:一是局部工人,二是与局部工人相适应的工具。[34]工场手工业的内部分工将局部劳动变成一个人的终身职业,从而提高了个体工人的劳动强度,与之相应的则是劳动工具的分化和劳动工具的专门化,从而为机器的产生创造了条件。正是通过这两者的分化与相互配制,才在劳动时间不变的情况下减少了生产商品所必要的劳动时间,实现剩余价值的增长。
第四,劳动分工与资本权力的微观建构。在讨论货币如何转化为资本时,马克思曾指出,工人一无所有,资本家拥有生产资料,这使得在自由交换的表象下,实质上却是资本家对工人的绝对权力。这种绝对权力更多体现为资本权力的宏面层面,而分工则体现了资本权力的微观建构,相比于绝对剩余价值生产过程中延长劳动时间而言,这种微观权力更易于在无形中对工人产生制约作用。分工与资本权力的微观建构体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分工所形成的社会生产力并不属于工人,而是资本家,这意味着资本家在社会中的总体控制力的增强。“由许多单个的局部工人组成的社会生产机构是属于资本家的。因此,由各种劳动的结合所产生的生产力也就表现为资本的生产力。”[35]有经济学家或社会主义者认为,分工的发展会导致产品价值的便宜,这对工人最有利,马克思指出,实际的情况是这在缩短工人的必要劳动时间的同时,反而增加了剩余劳动时间,这恰恰是资本权力的加强。
(2)分工使从前独立的工人服从于资本的指挥和纪律,使工人更加服从于资本家的权威,形成了新的等级。在工场内部,不同的操作被有计划地分配,并形成了特定的操作规则和纪律,操作的过程也是对自由工人的规训过程,劳动的统一体现为外在于工人的强力意志。这正如马克思所说的:“这种规则对工人来说是一种强制性的、异己的、从外部强加于工人的法律。同样,结合劳动的联系即结合劳动的统一对个别工人来说是资本家的意志、人格的统一、支配和监督。”[36]这种规则和控制,通过工人的日常活动模式,日益成为人们的日常观念,工人与资本家的等级区分也就日益被人们从心理上所认可。
(3)分工不仅改变了独立工人的劳作方式,而且从根本上侵袭了个人的劳动力,把工人变成为畸形人,使之成为生产的机器。分工对人的能力发展造成的影响,自弗格森开始,就受到当时的经济学家的关注,并有过诸多的论述。在此基础上,马克思指出,分工“把工人变成畸形物,它压抑工人的多种多样的生产志趣和生产才能,人为地培植工人片面的技巧”[37],使个体成为某种局部劳动的自动的工具。随着机器的发展,个体越来越成为机器体系的附庸,人与人之间越来越处于分裂状态,但人的这种存在方式,反而更加符合剩余价值生产的原则,人与人之间分裂状态的加剧,则强化了资本的统治力。
在上述的讨论中可以看出,马克思面对分工时,已经将视角转向了作为资本主义生产过程中的分工,从而实现了从一般人类学意义上的生产逻辑向资本逻辑的转变。
工场手工业分工作为社会生产过程的特殊的资本主义形式,——它在当时的基础上只能在资本主义的形式中发展起来,——只是生产相对剩余价值即靠牺牲工人来加强资本(人们把它叫做社会财富,‘国民财富’等等)自行增殖的一种特殊方法。工场手工业分工不仅只是资本家而不是为工人发展社会的劳动生产力,而且靠使各个工人畸形化来发展社会的劳动生产力。这生产了资本统治劳动的新条件。[38]
这是马克思在资本逻辑视野中对分工的基本定位。分工是剩余价值生产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分工的发展是扩大再生产的重要条件,分工的发展进一步推动着资本逻辑的结构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