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黑格尔的“双重错误”(1 / 1)

以上内容是马克思对费尔巴哈的黑格尔批判的基本概括。接下来,马克思阐述了自己对黑格尔的基本认识。他从对包含了“黑格尔哲学的真正诞生地和秘密”的《精神现象学》入手,首先罗列了《精神现象学》的目录,概括了黑格尔《哲学全书》的体系,分析了黑格尔哲学体系从思维出发又以思维结束的唯心主义性质。

“逻辑学是精神的货币,是人和自然界的思辨的、思想的价值……是外化的因而是从自然界和现实的人抽象出来的思维,即抽象思维。”这是用经济学范畴所作的一个很有趣的类比。在经过了一段对国民经济学的研究以后,此时的马克思已经知道,“货币”和“价值”并不是单纯的物的属性,而是对无数个别性物中共性的抽象,是对无数个别劳动普遍本质的抽象。货币和价值来源于个别的私人所有,但是它却独立于任何的个别的私人所有,是个别性与普遍性的统一。黑格尔的逻辑学在某种意义上也是对“精神哲学”和“自然哲学”的抽象,是对其中讨论的自然事物和社会事物的抽象,但它同时又独立于任何具体的自然事物和社会事物。马克思正是通过货币和价值这两个比喻,揭示出黑格尔《逻辑学》即精神的本质特征:外在于个别人的思维但同时又是客观存在的思维的抽象物。当然,能这样比喻黑格尔的《逻辑学》,也反映出了此时马克思对国民经济学的熟悉程度,如果没有《穆勒评注》中对货币和价值的深入研究,是不可能作出这种深刻的比喻的。这也从另一个侧面说明,《第三手稿》写于《穆勒评注》之后。

在概括了黑格尔哲学的这一特点之后,马克思指出了黑格尔哲学所包含的“双重错误”:第一,“当他把财富、国家权力等等看成同人的本质相异化的本质时,这只是就它们的思想形式而言……它们是思想本质,因而只是纯粹的即抽象的哲学思维的异化”。这些现实中的异化,说穿了是“抽象的思维同感性的现实或现实的感性在思想本身范围内的对立”,同样,对这些异化的扬弃以及对对象的重新占有,也“首先不过是那种在意识中、在纯思维中即在抽象中实现的领有(Aneignung)”[13]。第二,“要求把对象世界归还给人……宗教、财富等等不过是通向真正人的现实的道路,——这种对人的本质力量的领有或对这一过程的理解,在黑格尔那里是这样表现的:感性、宗教、国家权力等等是精神的本质,因为只有精神才是人的真正的本质,而精神的真正的形式则是思维着的精神,逻辑的、思辨的精神。……正像本质、对象表现为思想本质一样,主体也始终是意识或自我意识,或者更正确些说,对象仅仅表现为抽象的意识,而人仅仅表现为自我意识。”[14]

马克思关于黑格尔双重错误的表述比较令人费解,不同的论者对此也有不同的解释。譬如,日本学者细见英将它理解为“在黑格尔那里,异化也好,对异化的扬弃也好都‘只是就它们的思想形式而言’的‘思想的运动’”。也就是说,他认为“双重错误”是指黑格尔将异化本身和“对异化的扬弃”这两个过程都视为思维的运动。[15]张一兵将它理解为“一是……黑格尔没有发现,现实中的异化实际上是人的本质的异化,而不仅仅是这种现实异化之反映的观念的异化。……二是黑格尔没有意识到,他的观念异化之复归的真实本质是‘要求把对象世界归还给人’”[16]。也就是说,张一兵把它归结为黑格尔没有看到异化是客观世界中人的异化,以及对异化的扬弃是将外在的对象世界还给人。总之,细见英和张一兵对黑格尔的双重错误理解虽略有不同,但他们都认为这是马克思对黑格尔将现实运动看作是思维运动的批判。

在我看来,黑格尔的“双重错误”是指:第一,黑格尔将现实中存在的异化和矛盾仅仅看成是思维中的异化和矛盾,将对这种异化的扬弃也仅仅看成是一种“抽象思维运动”、“纯思想的辩证法”,结果混淆了思维世界与作为对象的现实世界的界限。本来,异化是指“自在和自为之间、意识和自我意识之间、客体和主体之间的对立”,是指思维和思维之外的对象之间的实质性的差异和对立。但是,黑格尔却认为,外在对象只有在思维中才能被理解,结果只能将它们看成是“抽象的思维同感性的现实或现实的感性在思想本身范围内的对立”[17]。第二,正像我们在第七章中所分析的那样,在《精神现象学》的“精神”章,黑格尔已经将感性、财富、国家等看成是“个别性的自我意识”重新上升为“普遍性的自我意识”即“精神”的必由之路,并将这些要素看作是现实世界(陶冶世界、物象本身)中存在的客观对象,将它们看成是有别于思维的客观存在。但很遗憾,按照黑格尔的《逻辑学》,等待它们的仍然是要被精神所扬弃的命运,它们最终统统会被收回于精神当中,成为思维中的存在。

“双重错误”是马克思批判黑格尔的基本坐标,或者说是他批判黑格尔的导言。接下来,马克思与费尔巴哈一样,将批判的矛头对准了《精神现象学》中的思维辩证法。马克思写道:“人的本质,人,在黑格尔看来=自我意识。因此,人的本质的全部异化不过是自我意识的异化。自我意识的异化没有被看做人的本质的现实异化的表现,即在知识和思维中反映出来的这种异化的表现。相反,现实的即真实地表现出来的异化(Die wirkliche,als real erscheinende Entfremdung),就其潜藏在内部最深处的——并且只有哲学才能揭示出来的——本质来说,不过是现实的人的本质即自我意识的异化现象。因此,掌握了这一点的科学就叫做现象学。因此,对异化了的对象性本质的全部重新领有(Wiederaneignung),都表现为把这种本质合并(Einverleibung)于自我意识;掌握了自己本质的人,仅仅是掌握了对象性本质的自我意识。因此,对象向自我的复归就是对对象的重新领有。”[18]

这段引文是马克思批判的核心部分,我们可以据此将黑格尔的辩证法区分为四个环节:

①作为主体的人等于自我意识;

②人的本质的全部外化不过是自我意识的异化;

③作为对象的、表现为实在的东西的现实的异化只不过是自我意识的异化现象;

④扬弃异化,重新领有对象性本质表现为把这种本质合并于自我意识。

这四个环节构成了黑格尔思维辩证法的整体。这里的序号①②③④所对应的是后面第十四章中将出现的“‘对象化’和‘对象性剥离’图示”中的相应序号(参见本书第460页)。从这一图示来看,在黑格尔那里,作为主体的人、人的外化、外化了的对象本身以及对象向人的复归,全部四个环节都是自我意识的运动,或者说都没有超出思维的范围。而马克思则认为,这个运动的主体即人并不是一个抽象的自我意识,而是一个“现实的、肉体的、站在坚实的呈圆形的地球上呼出和吸入一切自然力的人”[19];这样的“自然存在物”(Naturwesen)的外化也不单纯是思想行为,而是一个实实在在的体力和脑力的外化过程;由此而设定出来的或者说生产出来的对象也不是一个“思想物”,而是一个拥有“对象性”和“物性”的“极其强大的对象世界”[20];最后,这一对象向主体的复归也不是在思维中扬弃自身,而是一个现实的、自然的、感性的向人的复归过程。总之,与黑格尔不同,马克思认为主体自我运动的全部四个环节都是思维之外的现实的运动过程。

从这一批判来看,马克思与黑格尔的区别主要体现在对“对象性”(Gegenst?ndlichkeit)的认识上。所谓“对象性”,在马克思那里,是指对象本身所拥有的实实在在的对象本性,是与自我意识相脱离的“物性”(Dingheit),或者说“它本来就是自然界”[21]。但是,在黑格尔那里,“对象性(Gegenst?ndlichkeit)本身被认为是人的异化了的、同人的本质即自我意识不相适应的关系。因此,重新领有(Aneignung)在异化规定内作为异己的东西产生的人的对象性本质(gegenst?ndliches Wesen),不仅具有扬弃异化的意义,而且具有扬弃对象性(Gegenst?ndlichkeit)的意义,就是说,因此,人被看成非对象性的(nicht-gegenst?ndliches)、唯灵论的存在物(spiritualistisches Wesen)”[22]。

也就是说,在黑格尔那里,对象作为自我意识外化的结果,或者说作为自我意识回归自身的一个环节是必然要存在的。而且,这一对象一旦出现,它还必须要与作为主体的自我意识产生差别或对立,否则就无法称之为对自我意识的否定,或者自我意识的异化。如果说自我意识是思维的形式,那么与自我意识相对立的对象则就应该是思维以外的物质存在或者具体的质料,即应该是有别于思维的“对象性”或者“物性”的存在。但是,在黑格尔那里,这一与自我意识相对立的对象最终要被扬弃。这一扬弃不但意味着对象向自我意识的回归,更重要的,由于对象具有了“对象性”或者“物性”(Dingheit),“对自我意识来说是一种障碍(Anst?ssige)和异化”[23],因此必须要剔除对象中的“对象性”、“物性”,否则对象就无法回归于主体。因为,在黑格尔那里,主体是纯粹的、抽象的思维和形式,它无法容纳与自己有质的区别的物质。因此,物质因对象被扬弃而必然被否定,结果“思维就是物性(Dingheit),或者说,物性就是思维”[24]。

由此看来,在黑格尔那里,“对象性”或者“物性”从形式上独立于自我意识,或者说有别于思维,但它们仍然是一种思维中的存在,从来就没有超出思维的范围。在这个意义上,对象或者物从来就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对象性”或者“物性”。故马克思讽刺黑格尔,说他是用意识来“直接地冒充为它自身的他物,冒充为感性、现实、生命”,他用对象来超越思维的努力只不过是“在思维中超越自身”[25]。

当然,第一个发现黑格尔辩证法包含这一唯心主义逻辑的并不是马克思,而是费尔巴哈,甚至“对象性”这一至关重要的概念本身也来源于费尔巴哈。在1844年下半年马克思所作的笔记中,马克思特地指明了这一点:

“黑格尔的现象学的结构。

1)自我意识代替人。主体。客体。

2)差别。这些事物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实体被看做是自我区别,或者说,是因为自我区别、差别、知性的活动被看做是本质的东西。因此,黑格尔在思辨范围内提供了把握事物的真正差别。

3)扬弃异化等于扬弃对象性。(特别是由费尔巴哈予以发挥的一个方面。)

4)因此,扬弃想象中的对象、作为意识对象的对象,等于真正的对象性的扬弃,等于与思维有差别的感性行动、实践以及现实的活动。(需要认真发挥。)”[26]

马克思明确地指出第3)项中“扬弃异化等于扬弃对象性”是由“费尔巴哈予以发挥的”。而他本人则是沿着由费尔巴哈所开创的道路作进一步的阐释而已。的确,马克思的这种关于“对象性”的理解跟费尔巴哈有关。吴晓明在《形而上学的没落》一书中曾专门讨论过费尔巴哈的“对象性”概念及其与马克思的关系,并以这一概念为基础,阐述了从柏拉图到黑格尔的形而上学传统在费尔巴哈那里的终结过程。他把“对象性”等同于“感性”,认为费尔巴哈的“感性—对象性”原则的基本使命是破除黑格尔将对外物的解释归于思维内部的“超感性世界”[27]的思维方式,“铲除意识的内在性以及由此而来的全部形而上学二元论”[28]。从这一角度出发,他认为,费尔巴哈的“对象性”是一种并非在与主体(思维)关系中才能被把握住的存在,相反是摆脱了这一与主体(思维)的相关关系的直接性存在,是在主体之外的他物。吴晓明的这一说明是正确的。

在《手稿》中,马克思继承了费尔巴哈的这一“对象性”概念,并进一步指出,即使按照黑格尔的主体的自我异化和自我复归逻辑,对象被视为由主体设定或者说从主体中异化出来的对象,但是只要它一旦独立,它也将无法完全地复归于主体当中,因为此时的对象已经拥有了“对象性”,是与主体异质的“对象性”存在。换句话说,“对象性”将隔断对象与主体之间的联系。但是,在黑格尔那里,“对象性”永远也摆脱不了与主体的联系,它不仅是自我意识设定的结果,而且还必然回归于主体当中,在这个意义上,它永远是一种与主体处于相互关系中的存在物。

黑格尔对“对象性”的否定必然会带来对现实世界的否定,这种否定的直接后果,就是抹杀现实中存在着的矛盾的严肃性和尖锐性。在《精神现象学》和《法哲学》中,尽管黑格尔大量地讨论了私人所有、家庭、市民社会、国家、道德、宗教等现实中存在的事物及其规律,但是黑格尔最终仅仅将它们视为思想自我运动的表现,对它们的扬弃也只是在思想中扬弃。因此,无论是异化还是扬弃,这些运动本身都没有触及现实世界本身。反过来说,一切现实中存在的矛盾和对立都是微不足道的,因为,它们终将会统一于精神。正如洛维特所指出的那样:“‘敌意的异化’被降低为一种‘无所谓的异己性’。”[29]其实,马克思对黑格尔的不满也来源于此,本来黑格尔已经有了实证主义和批判主义的内容,却偏偏将它们归结为思想的运动,因此他称黑格尔是“虚假的实证主义”和“虚有其表的批判主义”[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