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从费尔巴哈到黑格尔的转变(1 / 1)

——[对黑格尔的辩证法和整个哲学的批判]解读(上)

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以下简称《手稿》)中,[对黑格尔的辩证法和整个哲学的批判]是一个非常特殊的部分。因为这一部分主要与德国古典哲学有关,或者说主要与黑格尔的辩证法和费尔巴哈对黑格尔的批判有关,而这与《手稿》迄今为止的主题,即批判国民经济学和分析共产主义不那么吻合,在这个意义上,这部分属于《手稿》中的另类。

关于这部分的写作意图,马克思本人在《手稿》的“序言”中,有过明确的交代:“我认为,本著作的最后一章,即对黑格尔的辩证法和整个哲学的剖析,是完全必要的,因为当代批判的神学家不仅没有完成这样的工作,甚至没有认识到它的必要性。”[1]在[对黑格尔的辩证法和整个哲学的批判]的开头,马克思也明确写道:“在这一部分,为了便于理解和论证,对黑格尔的整个辩证法,特别是《现象学》和《逻辑学》中有关辩证法的叙述,以及最后对现代批判运动同黑格尔的关系略作说明,也许是适当的。”[2]

从这些论述来看,马克思之所以批判黑格尔,首先是因为对“当代批判的神学家”即青年黑格尔派的不满。包括施特劳斯和鲍威尔在内,青年黑格尔派的代表人物虽然都曾对黑格尔哲学进行过激烈的抨击,但是,他们的“批判的发展完全拘泥于所批判的材料,以致对批判的方法采取完全非批判的态度……甚至在语言上都同黑格尔的观点毫无区别,实际上,这是在逐字逐句重述黑格尔的观点”[3]。换句话说,他们根本就没有抓住问题的关键,后来马克思在《神圣家族》中对他们的局限作了这样的评述:

“在黑格尔的体系中有三个因素:斯宾诺莎的实体,费希特的自我意识以及前两个因素在黑格尔那里的必然的矛盾的统一,即绝对精神。第一个因素是形而上学地改了装的、脱离人的自然。第二个因素是形而上学地改了装的、脱离自然的精神。第三个因素是形而上学地改了装的以上两个因素的统一,即现实的人和现实的人类。

施特劳斯和鲍威尔两人十分彻底地把黑格尔的体系应用于神学。前者以斯宾诺莎主义为出发点,后者则以费希特主义为出发点。他们两人都就上述两个因素之中的每一个因素在黑格尔那里由于另一个因素的渗入而被歪曲这一点批判了黑格尔,可是他们使每一个因素都获得了片面的、因而是彻底的发展。因此,他们两人在自己的批判中都超出了黑格尔哲学的范围,但同时他们两人都继续停留在黑格尔思辨的范围内,而他们之中无论哪一个都只是代表了黑格尔体系的一个方面。”[4]这种批判当然是没有说服力的。青年黑格尔派要想走出困境,必须首先“同自己的母亲即黑格尔辩证法批判地划清界限”[5],从根本上批判黑格尔,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完成他们给自己设定的政治批判和社会批判的历史使命。

作为青年黑格尔派的一员,马克思在写作《巴黎手稿》之前也曾经有过两次批判黑格尔的经历:第一次是在克罗茨纳赫对黑格尔国家观的批判,第二次是在《德法年鉴》上对黑格尔法哲学中折衷主义的批判。这两次批判虽然使马克思清算了黑格尔国家与市民社会的二元框架,研究重心从国家转向了市民社会,但却还没有使他真正进入到黑格尔辩证法和整个哲学的内部。而如今,在经过了一段对国民经济学的学习和批判以后,这一条件已经成熟,他终于意识到包括自己在内的整个青年黑格尔派的理论局限,发现“我们如何对待黑格尔的辩证法这一表面上看来是形式的问题,而实际上是本质的问题”[6],因此,必须要认真地审视和反省一下自己与黑格尔哲学的关系,并尽可能地将黑格尔哲学的积极要素运用到自己的理论建构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