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用“社会”概念来规定共产主义以外,马克思还把共产主义规定为追求共产主义的运动本身。还是在《第三手稿》[私人所有和需要]的[增补]部分,马克思这样写道:“既然人的生命的现实的异化仍在发生,而且人们越意识到它是异化,它就越成为更大的异化;所以,对异化的扬弃只有通过付诸实行的共产主义才能完成。要扬弃私人所有的思想,有思想上的共产主义就完全够了。而要扬弃现实的私人所有,则必须有现实的共产主义行动。历史将会带来这种共产主义行动,而我们在思想中已经认识到的那正在进行自我扬弃的运动,在现实中将经历一个极其艰难而漫长的过程。”[60]
从这段话来看,与一般将共产主义设定为彼岸的理想不同,马克思并没有仅仅把它设定为远在未来的目标,或者“思想上的共产主义”,而是明确地把它规定为,为实现这一目标而展开的“现实的共产主义行动”。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和恩格斯讲得更清楚:“共产主义对我们来说不是应当确立的状况,不是现实应当与之相适应的理想。我们所称为共产主义的是现实的运动,那种消灭现存状况的现实的运动。这个运动的条件是由现有的前提产生的。”[61]由此看来,马克思显然不同于当时“德意志意识形态”式的共产主义,当然更不同于法国的共产主义和社会主义。
按照《〈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的结论,承担这一历史使命的是无产阶级。与黑格尔左派的共产主义者,譬如说与赫斯不同,马克思已经有明确的、实现共产主义的主体意识。在巴黎期间,他本人不仅深入到德法的工人阶级当中,对两国的无产阶级进行对比,并且还对西里西亚纺织工人起义表现出了极大的关心,专门撰写了《评一个普鲁士人的〈普鲁士国王和社会改革〉一文》。关于德法两国无产阶级的差别,马克思写道:“当共产主义的手工业者联合起来的时候,他们首先把学说、宣传等等视为目的。但是同时,他们也因此而产生一种新的需要,即交往的需要,而作为手段出现的东西则成了目的。当法国社会主义工人联合起来的时候,人们就可以看出,这一实践运动取得了何等光辉的成果。吸烟、饮酒、吃饭等等在那里已经不再是联合的手段,不再是联系的手段。交往、联合以及仍然以交往为目的的叙谈,对他们来说是充分的;人与人之间的兄弟情谊在他们那里不是空话,而是真情,并且他们那由于劳动而变得坚实的形象向我们放射出人类崇高精神之光。”[62]
这里提及的“共产主义的手工业者”是指德国的无产阶级。同法国无产阶级相比,德国无产阶级还很不成熟,刚刚产生出“交往的需要”,但在法国的无产阶级那里,“联合”已经成为家常便饭,而且已经在“联合”和“联系”中,“放射出人类崇高精神之光”。关于德法工人阶级的这一差别,作为一个旁证,我们再援引一下1844年8月11日马克思致费尔巴哈的信。在这封信中,马克思这样写道:“您要是能出席法国工人的一次集会就好了,这样您就会确信这些劳累不堪的人纯洁无瑕,心地高尚。英国的无产者也取得了巨大的成绩,但他们的文化素质不及法国人。不过不能不强调指出瑞士、伦敦和巴黎的德国手工业者的理论贡献。只是德国手工业者仍然过于手工业者。……法国人和我们德国人对立的特性,在我面前从来没有表现得如此尖锐,如此明显。”[63]饶有兴趣的是,与对德法两国的共产主义理论的评价正好相反,马克思对法国的无产阶级给予了高度评价。
到了[私人所有和共产主义]一节的结尾,马克思一改以前不区分社会主义(Sozialismus)和共产主义的做法,突然提到了共产主义和社会主义的差别:“但是,社会主义作为社会主义已经不再需要这样的中介;它是从把人和自然界看做本质这种理论上和实践上的感性意识开始的。社会主义是人的不再以宗教的扬弃为中介的积极的自我意识,正像现实生活是人的不再以私人所有的扬弃即共产主义为中介的积极的现实一样。共产主义是作为否定的否定的肯定,因此,它是人的解放和复原的一个现实的、对下一段历史发展来说是必然的环节。共产主义是最近将来的必然的形态和有效的原则,但是,这样的共产主义并不是人类发展的目标,并不是人类社会的形态。”[64]
这段话令人稍感费解。这里所说的共产主义应该是指前述的“现代共产主义”的第三形态,即德国的“哲学共产主义”,因为它“作为否定之否定的肯定”,是建立在“自我意识”逻辑基础上的。这也是当时马克思本人所倾向的共产主义观。但是,在此马克思又突然提出,“共产主义本身并不是人的发展目标,并不是人的社会的形式”。由此看来,马克思又认为共产主义并不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最高形态,社会主义高于共产主义。这显然是与成熟时期,譬如《哥达纲领批判》中的共产主义认识不同的。在《哥达纲领批判》中,社会主义是共产主义的低级阶段,共产主义高于社会主义。在《巴黎手稿》中,马克思之所以得出了这种相反认识,可能是因为他认为当时的德国“哲学共产主义”中缺少了“社会”的内容,因为只有以“社会”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才配得上人类社会的最高形态。马克思的这一观点还出现在1845年的《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在其中的第十条中,马克思这样写道:“旧唯物主义的立脚点是市民社会,新唯物主义的立脚点则是人类社会或社会的人类。”[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