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松涉作为20世纪六七十年代引领了日本马克思主义研究方向的哲学家,其最大功绩莫过于提出了一个独特的马克思思想的断代史理论,即马克思从《手稿》到《形态》存在着一个可称作“从异化论逻辑到物象化论逻辑”的飞跃。这是一个在理论性质上不同于阿尔都塞的“认识论断裂”的命题,其核心在于将“物象化论”看作是“马克思成为马克思”的标志,认为“异化论”是《形态》以后马克思予以否定的理论。
那么,广松涉为什么会把异化论看作是马克思不成熟的理论呢?他的理由跟过去的苏联教科书体系以及阿尔都塞的不同,他是从异化概念的“自我异化”(Selbstentfremdung)本性这一角度来否定异化论的。我们知道,所谓异化一般是指主体的创造物与主体相对立、相异己的状态。这本来是自笛卡尔以来特有的主客关系逻辑,属于近代的哲学范畴。但是,广松涉在讨论这一概念时,把它的实质归结为带有贬义的“自我异化”。何谓“自我异化”?按照广松涉的解释,“自我异化”就是指主体将自己异化(外化)出去,然后再扬弃异化回归自身的过程,其特点是一个孤立的主体的自我运动,其典型形态莫过于黑格尔的“精神”概念和黑格尔左派的“自我意识”理论。
我们知道,在历史上,黑格尔左派曾将黑格尔的“精神”解构为“自我意识”、“类本质”、“人”(der Mensch)等,并运用这一“自我异化”逻辑对当时德国的宗教、国家和政治进行了批判,形成了具有进步色彩的“德意志意识形态”。但是,正如马克思在《神圣家族》和《形态》中所批判的那样,由于“自我异化”逻辑必然要设定一个先验的主体,它将不可避免地带有“唯心主义”或者“抽象的人道主义”的色彩;同时,由于它只需要一个主体即可以自足,而在市民社会中出场的是复数的私有者,因此它无法成为以分工和交换为核心结构的市民社会的说明原理。
那么,《巴黎手稿》时期的马克思是不是也处于“自我异化”的框架之下?这是问题的关键。对此,广松涉作出了肯定的回答。他认为,在1844年的《手稿》时期,尽管马克思经过《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和对国民经济学的初步吸收,已经成功地换掉了他们的主体概念:“精神”或“自我意识”,甚至将费尔巴哈的“人”都看成是特定生产关系下的“劳动者”(Arbeiter),将国民经济学下的劳动看成是异化劳动,但是,从异化劳动的理论架构,特别是从异化劳动的前三个规定,即劳动者同自己的劳动产品、自己的劳动过程和自己的类本质相异化,以及他将劳动异化直接定义为“自我异化”[39]等事实来看,马克思异化概念仍然属于“自我异化”;而且,在方法论上,如果说马克思主义的形成受到德国古典哲学、英国政治经济学和法国社会主义的影响的话,当时的马克思还主要是依据“自我异化”逻辑完成了对上述三个来源的综合,换句话说,他的国民经济学批判和共产主义理论都是建立在“自我异化”逻辑的基础上的。因此,从整体上看,《手稿》还是一部“自我异化”的手稿,当时的马克思还没有摆脱黑格尔左派的框架。[40]
广松涉认为,马克思与自我异化这一概念诀别是在两年后写作的《形态》,其标志是物象化概念的出现。广松涉说道:“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自我异化的逻辑本身遭到了批判(自我批判),过去马克思曾在《手稿》中主张的命题被彻底抛弃,取代异化论而登场的是物象化论的逻辑。”[41]所谓物象化(Versachlichung)“是对人与人之间的主体际关系被错误地理解为‘物的性质’(例如,货币所具有的购买力这样的‘性质’),以及人与人之间的主体际社会关系被错误地理解为‘物与物之间的关系’这类现象(例如,商品的价值关系,以及主旨稍微不同的‘需要’和‘供给’的关系由物价来决定的这种现象)等等的称呼”[42]。从这一论述来看,物象化与异化不同,它不再是一个单纯的主客关系结构,而是一个包括多个主体的复杂的社会关系(主要指私有者之间的分工和交换关系)结构;其主体不再是抽象的“人”,而是以商品和货币等为中介的私有者;而且,物象化在理论层次上高于异化,如果说异化论对应的是黑格尔左派的人本主义的话,那么“物象化论”对应的则是唯物史观,“物象化论”的出现意味着马克思主义的形成。
广松涉作出了《手稿》是“自我异化”的手稿这一判断的依据是《第一手稿》的[异化劳动和私人所有]片断。那么,他对上述在《巴黎手稿》文献学研究中所凸显出来的《穆勒评注》的态度又如何呢?从整体上看,他对《穆勒评注》采取的是一种消极的态度:首先,他在拉宾论文发表以前的著作《马克思主义的成立过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恩格斯论》中根本就没有研究过《穆勒评注》,对日本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界有关《穆勒评注》的讨论并没有给予关注。在拉宾论文发表以后,他提及《巴黎手稿》的文献学成果的主要是《青年马克思论》(1971年)。在这本书中,他在论述时虽然遵循了《第一手稿》→《穆勒评注》→《第二手稿》→《第三手稿》的顺序,但是并没有要比较[异化劳动和私人所有]片断和《穆勒评注》中交往异化的问题意识,他对《穆勒评注》的考察只是从它是否解决了“私人所有是如何产生的”角度进行的。其结论是,《穆勒评注》不仅没有解决这一私人所有的起源问题,相反还运用了“以私人所有为前提来说明异化劳动”的逻辑,而这与《第一手稿》中的“以异化劳动为前提来说明私有财产”的逻辑自相矛盾,换句话说,《穆勒评注》非但没有解决《第一手稿》的遗留问题,相反还导致了异化劳动和私人所有之间的循环论证。
其次,他对《穆勒评注》中马克思所取得的经济学研究成果,特别是交往异化概念的评价不高。他认为,尽管有关穆勒和李嘉图评注的《经济学笔记》相对于《第一手稿》而言,其经济学水平无论是在质上还是在量上都已经有了很大的进步,但“这在第三者看来也许还停留在一种可谓夜郎自大的、连马克思本人在晚年也会苦笑的水平”[43];此外,从马克思的“社会交往异化概念”来看,马克思只是“采取了应该首先定位人作为‘共同存在’的共同存在(Gemeinwesen als solches)这一本来的存在方式的态度,如果以黑格尔的方式来说,可以说就是站在了人伦实体(sittliche Substanz)的视角上”[44]。也就是说,广松涉实际上认为《穆勒评注》的经济学水平只相当于或者稍高于黑格尔的《法哲学原理》;而在继续沿用“自我异化”逻辑这一点上,包括《穆勒评注》在内的整个《经济学笔记》与《第一手稿》是同等水平的作品,从《第一手稿》到《穆勒评注》并没有出现质的飞跃。[45]这就是广松涉对《穆勒评注》的真实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