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陶伯特说”是否可信(1 / 1)

2007年初,我曾撰文《〈巴黎手稿〉的文献学研究及其意义》[44]对上述《巴黎手稿》的文献学成果作了系统介绍,同年夏天又发表了后续论文《〈穆勒评注〉中的交往异化:马克思的转折点》[45],提出《穆勒评注》是早期马克思向晚期马克思过渡的转折点的观点,引起了我国学界对《巴黎手稿》的重新关注。安启念、姚顺良、张盾、鲁克俭、唐正东、姜海波等人也纷纷撰文讨论《巴黎手稿》,其中一个核心问题是如何对待《巴黎手稿》的写作顺序。[46]

在我这篇论文发表以前,我国学界基本上遵循的是“《穆勒评注》先行说”。譬如,张一兵就曾明确地反对苏联学者拉宾等人的观点。在《回到马克思》中,他这样写道:“我认为苏联学者的这种‘理论创造’实为一种不必要的标新立异。更主要的是,以马克思内在的理论逻辑进程来看,这种编排不仅没有深化我们的研究,反而带来了许多不必要的文本解读中的混乱。我固然承认《巴黎笔记》与《1844年手稿》是在同一时段中完成的同体文本,但绝对不赞成苏联、东欧学者上述那种将文本碎片化的做法。所以,我在本书中没有采用这种观点,且仍然将《1844年手稿》作为一个独立的文本来对待。遗憾的是,MEGA②版的编者也无批判地同意了苏联学者的这种假设。”[47]从这一立场出发,《回到马克思》对《巴黎手稿》的解读自然采取了从《穆勒评注》到《手稿》的顺序。

在我这篇论文发表以后,针对我所支持的拉宾的观点,即《穆勒评注》写于《第一手稿》与《第二手稿》之间,鲁克俭曾撰文提出了批评,并表明支持陶伯特关于《穆勒评注》写于《手稿》之后的解释,甚至提出“对中国马克思文本解读研究者来说,我们只能姑且采信MEGA②编委会最终支持的考证结论即‘陶伯特说’”[48]。那么,“陶伯特说”是不是必须要予以接受呢?当然,能不能接受不取决于陶伯特在新MEGA编辑上的权威地位,而取决于她的主张是否有道理,是否证据充分。正是从这一学术标准出发,我才在《〈巴黎手稿〉的文献学研究及其意义》一文中,对她的论点与其他人的观点进行了对比分析,发现其证据不足且缺乏论证,并摒弃了“陶伯特说”。当时,由于篇幅所限,我的说明只给出了提纲,在这里,为了进一步澄清是非,我想再对“陶伯特说”的问题以及由此而来的文献学研究的极限问题作一个补充说明。由于这可能会涉及一些枯燥的文献学和文本细节,读者如果嫌麻烦,可以忽略论证过程,只看结论即可。

按照新MEGA的《编辑大纲》,编者对手稿的排列要遵循作者的写作时间顺序,即“历史考证”的原则。但事实上,对作者未注明写作时间的手稿顺序的判定并非易事。一般说来,新MEGA编者对写作时间的判定主要根据两个原则来进行。第一,借助于该文献的物理特征(记载、纸型、编号等)和事实材料(通信、纪事、原作者的记述)来对文献的写作日期进行推定。以《巴黎手稿》为例,罗扬借助于文献的物理特征,譬如《第二手稿》和《穆勒评注》在纸型、写作习惯和页码标记特征等方面的一致性推断出了《穆勒评注》就是《第二手稿》;而陶伯特则主要依据马克思和卢格给别人的信件、他们在《前进报》上发表相关论文的时间等事实材料推断了《第三手稿》写于1844年的8月甚至9月初;拉宾、山中隆次、服部文男、罗扬、陶伯特等人以斯密、萨伊、李嘉图、穆勒等人的名字和对这些人著作的引文在《手稿》中出现的顺序推断了各册《经济学笔记》与三部《手稿》之间的写作关系。尽管他们的观点不尽相同,但基本上都遵循了这一原则。特别是最后一点,被视为确定《巴黎手稿》写作时间的主要依据。第二,根据手稿中反映出来的理论水平的高低、思想有无发展来判断《巴黎手稿》的写作顺序。譬如,在拉宾论文出版以前日本学者所做的先行研究,以及拉宾本人根据马克思对国民经济学认识的深化来判断《穆勒评注》写于《第一手稿》之后等。

总之,在对《巴黎手稿》写作顺序的判定上只能依赖于这两条原则。第一条原则可称为文献学推断原则;第二条原则可称为思想水平推断原则。下面我们就分别从这两条原则出发,对“陶伯特说”进行一番验证,以此来回答“陶伯特说”究竟在多大程度上可信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