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然,在《论货币的本质》中,赫斯已经展示了他的经济学知识,使用了诸如货币、所有、私人所有、交换(交往)、生产力、社会、资本等后来在历史唯物主义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的范畴。但是,出现了这一范畴,并不等于在与马克思同等的意义上使用了这些范畴。对这些范畴使用的科学性取决于国民经济学的知识,正是在这一点上,相对于《巴黎手稿》中的马克思而言,赫斯对国民经济学的理解还停留在表面,明显缺少对斯密、李嘉图、穆勒等人经济学的分析。正是因为如此,几乎在同一时期写成的两个作品在对资本主义的批判上出现了重大的差异:赫斯的《论货币的本质》诉诸了道德、爱等人的内在世界因素,对资本主义进行了道德批判;而马克思的《巴黎手稿》则批判性地诉诸国民经济学概念,譬如私人所有、分工、交换、资本等,对资本主义社会及其理论反映政治经济学进行了科学批判。熟悉阿尔都塞的“认识论断裂”以及《资本论》的读者都知道,这一科学批判意味着什么。
赫斯的这一局限,反映在他对市民社会的消极认识上。关于这一点,请详见后面的第十章“《穆勒评注》中的交往异化:马克思的转折点”。当时,赫斯将市民社会看作是失去了社会联系的个人所组成的“非人的世界”、“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战争”,并将其称为“小贩世界”(kr?merwelt)[66]。从这一称呼来看,他是只在黑格尔“特殊性原理”的意义上来理解市民社会的,而缺少对市民社会的进步性、普遍性的认识。按照我们在上一章中所作的分析,这与《论犹太人问题》中马克思的市民社会认识十分相像,仅从这一点来看,《论犹太人问题》和《论货币的本质》基本上属于同一个水平的作品。
但是,到了1844年,与赫斯的原地踏步不同,马克思又大踏步地前进了。在结束了《论犹太人问题》的写作以后,马克思投身到了国民经济学的海洋。到了1844年夏天,马克思通过对斯密、萨伊、斯卡尔培克、李嘉图、穆勒等人的国民经济学研究,不管是在对国民经济学的了解上,还是在对国民经济学知识的运用上都已经将赫斯远远地抛在了身后。他在《第一手稿》中对收入三个源泉以及私人所有起源的分析,以及在《穆勒评注》中对货币本质的定义和对以私人所有为前提的商品世界的分析,都已经带有了很强的经济科学的性质;在对市民社会的认识上,此时的马克思也不再是单单从否定的角度予以批判,而是从“形式普遍性”角度将它视为一个积极的有机的体系。这些认识不但是同时代的赫斯们所无法比拟的,即使以成熟时期的马克思经济学为标准,《巴黎手稿》也具备了《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和《资本论》雏形的性质,甚至可称作早期的《资本论》。也许正是因为达到了这一高度,马克思才在《手稿》序言中充满自信地宣称:“我用不着向熟悉国民经济学的读者保证,我的结论是通过完全经验的、以对国民经济学进行认真的批判研究为基础的分析得出的。”[67]
总之,1844年的赫斯充其量只是把费希特的实践哲学应用于社会主义理论的建构,将费尔巴哈的异化概念运用于社会批判和经济批判,从总体上看,他的背后仍然是费希特和费尔巴哈,最多也只是费希特与费尔巴哈的结合。但是,此时的马克思的背后不仅有费尔巴哈,更重要的还有黑格尔和国民经济学,甚至是这两者的结合。这是马克思与赫斯的根本区别,熟悉成熟时期马克思思想的读者都知道,这一区别意味着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