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和谐社会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根本任务,就是要实现社会和谐。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党的十六大报告第一次把“社会更加和谐”作为党的重要奋斗目标。随着改革和发展的不断深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任务得到逐步落实。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这种空前的社会变革,给我国发展进步带来巨大活力,也必然带来这样那样的矛盾和问题,实现社会和谐的任务更加突出。十六大以后,党根据国际国内形势发生的新变化,全面分析我国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深化了对社会和谐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重要地位和重要作用的认识。
2004年9月,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任务,把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确定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2005年2月,在党中央举办的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胡锦涛发表讲话,提出了构建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目标。2005年10月,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确定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大任务,并提出了工作要求和政策措施。
在此基础上,2006年10月,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了《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全面把握我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深刻分析影响我国社会和谐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明确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工作部署。《决定》提出,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按照民主法制、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总要求,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着力发展社会事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建设和谐文化、完善社会
管理、增强社会创造活力,走共同富裕道路,推动社会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协调发展。到2020年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和主要任务是: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更加完善,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全面落实,人民的权益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城乡、区域发展差距扩大的趋势逐步扭转,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基本形成,家庭财产普遍增加,人民过上更加富足的生活;社会就业比较充分,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备,政府管理和服务水平有较大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明显提高,良好道德风尚、和谐人际关系进一步形成;全社会创造活力显著增强,创新型国家基本建成;社会管理体系更加完善,社会秩序良好;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生态环境明显好转;实现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的目标,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决定》从五个方面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部署。一是坚持协调发展,加强社会事业建设。二是加强制度建设,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三是建设和谐文化,巩固社会和谐的思想道德基础。四是完善社会管理,保持社会安定有序。五是激发社会活力,增进社会团结和睦。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战略任务的提出,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由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三位一体发展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从而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模式更加清晰。这是党在探索社会主义社会建设方面取得的又一个新的认识成果。
在贯彻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过程中,各地区各部门按照党中央的要求,紧密结合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实践,实施了一系列促进社会和谐的重大措施。
在促进协调发展方面,坚持用发展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不断为社会和谐创造雄厚的物质基础,同时,更加注重解决发展不平衡问题,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通过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协调发展;通过落实区域发展总体战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通过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发展和谐的劳动关系;通过坚持优先发展教育
,促进教育公平;通过加强医疗卫生服务,提高人民健康水平;通过加快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满足人民群众文化需求;通过加强环境治理保护,促进人与自然相和谐。
在保障社会公平正义方面,加强制度建设,保证人民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权利和利益,引导公民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坚持完善民主权利保障制度,巩固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地位;坚持完善法律制度,夯实社会和谐的法制基础;坚持完善司法体制机制,加强社会和谐的司法保障;坚持完善公共财政制度,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坚持完善收入分配制度,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坚持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保障群众基本生活。
在建设和谐文化方面,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弘扬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借鉴人类有益文明成果,倡导和谐理念,培育和谐精神,进一步形成全社会共同的理想信念和道德规范。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形成全民族奋发向上的精神力量和团结和睦的精神纽带;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培育文明道德风尚;坚持正确导向,营造积极健康的思想舆论氛围;广泛开展和谐创建活动,形成人人促进和谐的局面。
在完善社会管理方面,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提高社会管理水平,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建设服务型政府,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推进社区建设,完善基层服务和管理网络;健全社会组织,增强服务社会功能;统筹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妥善处理社会矛盾;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有效应对各种风险;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在增进社会团结和睦方面,最大限度地激发社会活力,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的和谐。巩固和壮大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加强海内外中华儿女的团结,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奋斗: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营造良好外部环境。
经过全党和全国人民的共同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地向前推进,不断取得新的成效。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