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祖国统一
完成祖国统一大业,是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所在,是全中国人民包括台湾同胞、港澳同胞和海外侨胞在内的共同心愿。
进入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以后,中共中央把祖国统一大业提上了日程。邓小平从中国的历史和现实出发,创造性地提出了“一国两制”的伟大构想。按照这一构想,中国政府推动了香港、澳门回归祖国的进程。
《中英联合声明》签署以后,中国政府即着手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1985年4月10日,六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作出关于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的决定。同年7月1日,《基本法》起草委员会正式成立并开始工作。邓小平对《基本法》的起草工作非常重视,多次作出重要指示。他强调指出:“我们的‘一国两制’能不能够成功,要体现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里面。这个基本法还要为澳门、台湾作出一个范例。”
经过近五年的努力,《基本法》起草工作如期完成。1990年4月4日,七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并正式颁布,决定1997年7月1日起实施。
这部《基本法》是“一国两制”构想的具体体现。其原则精神是:主体原则;“一国两制”原则;保持香港繁荣稳定的原则;实行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原则。其内容除序言及三个附件外,共9章160条,分别就中央和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关系,香港居民基本权利、自由和义务,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机构的组成、职权和人员,经济、社会和对外事务的制度和政策,以及区旗区徽等作了具体规定。这就把“一国两制”的方针,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这部前所未有的法律充分体现了中英联合声明的精神,照顾了历史和现实,照顾了香港各阶层和中华民族的整体利益,也照顾了英国和其他国家在香港的利益,因而在祖国大陆、香港和国际社会都获得了广泛赞誉和高度评价。
《基本法》的通过和颁布,标志着香港回归祖国进入后过渡期。此后,中国政府坚决维护中英联合声明和《基本法》的原则,加快了香港回归祖国的准备工作。
然而,香港的后过渡期并不是一帆风顺的。1992年10月,上任不到三个月的第二十八任港督彭定康,对香港的平稳过渡采取不合作的态度。对此,中国政府一方面予以严正驳斥,争取英方回到联合声明的立场上来;一方面又坚持“以我为主”,立足于依靠我们自己的力量和港人的共同参与来实现香港的平稳过渡,并提出了“以我为主,两手准备”的方针。1993年7月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成立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预备工作委员会。预委会的成立,标志着中国在香港恢复行使主权的准备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1994年8月3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决定:按照英方“三违反”方案产生的立法局,于1997年6月30日终止,授权特区筹委会按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和基本法的有关规定,组建香港特区第一届立法机构。
在中方的不懈努力下,1995年初,英方终于表示了愿意改善两国关系的愿望,在与中方的合作上采取了比较积极的态度,使一些有关平稳过渡的问题达成协议,受到各方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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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年1月26日,由94位香港委员和56位内地委员组成的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在北京宣告成立。筹委会不仅是一个工作机构,而且是一个权力机构,它将负责就筹建香港特别行政区的一切有关事宜作出决策,并组织执行和落实。这标志着中国政府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的准备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1月28日,国务院、中央军委发布公告: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部队组成。同一天,驻港部队在深圳市公开亮相。
1996年8月,推选委员会参选人员开始报名。11月1日至2日,筹委会第六次全会从5800多名报名人选中,推选产生出400位推委会委员。11月15日,推委会正式成立,并推选出三位特区行政长官候选人,由此揭开了全面组建特区政府的序幕。12月11日,现任全国政协委员、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委会副主任委员董建华在推选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当选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一任行政长官。12月12日,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在深圳举行第七次全体会议,通过报请国务院任命特别行政区第一任行政长官的报告。12月16日,国务院召开第十一次全体会议,对这一报告作出决定。12月18日,国务院总理李鹏在北京向董建华颁发了国务院的任命书。12月21日,推选委员会在深圳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了香港特别行政区临时立法会的60名议员。1997年2月20日,董建华任命了香港特区第一届政府的23名高级官员。
1997年6月30日午夜至7月1日凌晨,中英两国政府香港政权交接仪式在香港会议展览中心新翼五楼大会堂隆重举行。英国米字旗和港英的皇冠狮子旗降下,五星红旗和香港特别行政区的五星花蕊紫荆花区旗升起。中国政府开始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这是洗刷中华民族百年耻辱的庆典。在高高升起的五星红旗辉映下,江泽民庄严宣告:“中国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正式成立。”“经历了百年沧桑的香港回归祖国,标志着香港同胞从此成为祖国这块土地上的真正主人,香港的发展从此进入一个崭新的时代。”中英两国政府香港政权交接仪式结束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立即宣誓就职。“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由中国共产党和邓小平为香港前途设计的蓝图,在这一刻变成了现实。香港的发展从此进入了一个崭新的时代。
在解决香港问题的过程中,中国政府还同葡萄牙政府就澳门问题展开磋商。经过四轮谈判,于1987年4月13日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葡萄牙共和国政府关于澳门问题的联合声明》,宣布澳门是中国领土,中国政府将于1999年12月20日对澳门恢复行使主权。此后,中国政府开始组织起草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并于1993年3月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获得通过。
1999年12月20日,中国政府和葡萄牙政府如期在澳门举行了政权交接仪式。在高高升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下,江泽民庄严宣告:中国政府开始对澳门恢复行使主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正式成立。澳门回到祖国怀抱,标志着在中国的国土上彻底结束了外国列强的殖民统治。这是旧中国的历届政府所不能也不敢解决的问题,是中国共产党对于中华民族的历史性贡献。
按照“一国两制”的方针,
中国恢复对香港、澳门行使主权,同时保持那里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不变。这有利于继续保持香港、澳门的稳定和繁荣。同时,中国的主体部分是社会主义,容许个别小的地区实行资本主义制度,对于整个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不仅无害,而且有利。
在香港、澳门回归祖国的过程中,大陆与台湾的关系也逐渐朝着“一国两制”、和平统一的方向发展。海峡两岸结束了长期隔绝的局面。台湾同胞赴大陆探亲、旅游、经商的人次一年比一年增加,台胞在大陆的投资急剧增长,两岸交往特别是文化交流得到较快发展。1993年4月,大陆海协会会长汪道涵与台湾海基会董事长辜振甫举行会谈,这是海峡两岸授权的民间团体最高负责人之间的直接会谈。
中国共产党不断通过各种渠道,呼吁台湾当局尽早结束与祖国大陆的分裂状态,实现祖国的完全统一。同时多次正告美国领导人,台湾问题是中美关系发展的主要障碍,中国绝不允许把台湾当做美国的“航空母舰”和势力范围。按照“一国两制”的办法实现中国的统一,不仅对中国有利,而且对亚洲太平洋地区和全世界,也是一件很好的事情。
1995年春节来临之际,国家主席江泽民于1月30日发表了《为促进祖国统一大业的完成而继续奋斗》的重要讲话,提出了发展两岸关系的八点主张:(一)坚持一个中国的原则,是实现和平统一的基础和前提;(二)对于台湾同外国发展民间性经济文化关系,我们不持异议;(三)进行海峡两岸和平统一谈判,是我们的一贯主张;(四)努力实现和平统一,中国人不打中国人;(五)面向21世纪世界经济的发展,要大力发展两岸经济交流与合作,以利于两岸经济共同繁荣,造福整个中华民族;(六)中华各族儿女共同创造的五千年灿烂文化,始终是维系全体中国人的精神纽带,也是实现和平统一的一个重要基础;(七)要充分尊重台湾同胞的生活方式和当家作主的愿望,保护台湾同胞一切正当权益;(八)我们欢迎台湾当局的领导人以适当身份前来访问,我们也愿意接受台湾方面的邀请前往台湾。
这八点主张,进一步阐明和发挥了邓小平关于“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方针,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在台湾问题上所持的以国家和民族大义为重,尊重历史与现实,既坚持原则又求同存异的公正立场,同时也提出了一系列发展两岸关系的新建议和新思路,因而立即受到了海内外一切关心中国统一的人们的热烈欢迎。
根据这八点主张,中国政府和人民为进一步促进祖国和平统一开展了多方面工作。海峡两岸的经贸关系和民间往来交流活动继续得到发展,实现祖国完全统一,已成为不可阻挡的历史大趋势。
“一国两制,和平统一”的主张引起了越来越多的海内外有识之士的认同。但是,一意孤行的台湾少数当权者,却在分裂祖国的危险道路上越走越远。对此,江泽民作了这样的回答:“我们解决台湾问题的方针是‘和平统一、一国两制’。在解决台湾问题上,我们不承诺放弃使用武力,正是为了促成和平解决。中国人民一定要也一定能够实现祖国的完全统一。”“实现祖国的完全统一和维护祖国的安全,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根本基础,也是全体中国人民不可动摇的坚强意志。”党领导人民同“台独”势力进行了坚决斗争。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