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议事决策的执行
《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第二十八条规定:“党组决策一经作出,应当坚决执行。党组成员对党组决策有不同意见的,可以保留或者向上级党组织反映,但在党组决策改变前应当坚决执行。党组应当建立有效的督查和反馈机制,确保党组决策落实。”
坚决执行党组决策。党组作出决策后,就要落实到具体的人负责组织实施,做到议而有决、决而有行、行而有效。遇有分工和职责交叉的,由党组明确一名成员牵头。实施时要体现效能原则,尽量用最短的时间,最低的成本,取得最佳的效果。党组成员对集体决策有不同意见的,可以保留,但在没有作出新的决策前,应无条件执行。同时,可按组织程序向上级党组织反映意见。党组成员不得擅自改变集体决策,确需变更的,应由党组重新作出决策;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作出临时处置的,应在事后及时向领导集体或上级党组报告,未完成事项如需党组重新作出决策的,经再次决策后,按新的决策执行。
建立党组决策落实的督查和反馈机制。以督查推进和保障党组决策的及时落实。抓落实是实施决策的关键环节,而督促检查则是抓落实的重要手段。一项科学决策的出台,关键是要付诸实施。而有效的实施,必须付之督促检查,以达到抓落实的目的。江泽民同志曾指出:“从领导工作来说,作决策和制定政策,事情只是做了一半,另一半而且是重要的一半,就是贯彻实施,真正把决议和政策变成实际行动。”同时,他还针对一些地方和单位,不抓工作落实的问题,严肃地指出:“我们各级领导机关,长期以
来,存在一个比较薄弱的环节,就是布置多,检查少,或者说严重一点就是有部署,无检查。我们应该下决心改变这种状况。做到布置一次工作,就把它落到实处,抓一件是一件。”当前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更加需要有关领导干部强化督查观念,使党组的科学决策得到认真 落实。
建立健全督查工作制度。从实际工作来看,一些地方和部门工作布置多,深入实际检查少,用会议传达会议,用文件传达文件的现象比较普遍,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缺少必要的督查工作制度。工作布置下去,干不干,没人去管,落实不落实,也没人去查,致使党组的决策难以贯彻落实。只有建立严格有效的督查工作制度,明确领导干部抓督查工作的责任,并把它作为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定期考核,使优者受奖,让劣者受罚,才能保障督查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也才能使督查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建立督查工作项目化管理、目标式跟踪落实制度和督查事项台账,明确进度时限节点和预期成果目标,探索依据进度、质量和效果进行绩效评价。另外,督查工作任务千头万绪,要突出工作重点,不能胡子眉毛一把抓。各级党组首先要确保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各项重大决策在本地区、本部门的贯彻落实,抓住那些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大事一督到底,督出成效。
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督查工作格局。首先,党组书记要率先垂范,把督查落实工作化为自觉的领导行为和工作习惯,在作出决策和部署之后,就要一马当先,下到基层去,督查指导,并通过自己的模范行动,带动班党
组其他成员分头去抓督查落实。这样就能形成一个强有力的督查工作领导群体,以促进督查工作的深入开展。其次,要发挥督查部门的作用,使他们成为督查工作的中坚力量。在党组作出重大决策之后,主要领导要根据工作情况给督查部门提出要求。督查部门应根据党组的要求,对督查内容进行分解立项,并按轻重缓急分别实施督查,促进党组决策的落实。同时,还要协调各方力量共同搞好督查落实。决策落实是一个环环相扣的系统工程,一环梗阻,往往全局受阻。各个部门和各个方面都要围绕工作大局,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尽职尽责,为决策的实施作出各自的贡献。当然,围绕某一项中心工作的落实,抽调干部组成专门的督查队,集中精力进行督查,也是一种有效的督查方式。这样就能形成一个上下结合,纵横交织的督查网络,使党组决策在出台之后能迅速得到有效 落实。
做好督查过程中的信息反馈工作。通过督促检查,可以使决策者了解到决策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从而扬长避短,不断加以改进和完善,使决策更加科学合理。从这个意义上讲,督促检查工作不仅仅是决策的实施,还有一个重要的目的就是通过调查研究,进一步提升决策的质量,更好地实施决策。因此,各级督查部门和督查干部都要在督促检查中,重视搞好调查研究和信息的收集反馈,发挥督查专报、网络等平台作用,加快电子政务督查建设,加强对党组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综合分析,及时为党组决策提供信息,当好参谋,使党组的决策更加科学合理,使督查工作更加富有成效,使决策的实施更加顺利,从而有力推动各项事业的 发展。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