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党组的责任追究
有权必有责,党组在一个单位和部门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同时也承担相应的政治责任、组织责任、纪律责任。责任离不开追究,没有追究,责任制就成了一句空话。《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明确了责任追究制度,从党组书记述职、党组工作年度考核、责任追究等方面规定了党组及其成员的重大责任,进一步规范了党组工作,明确了党组书记及成员一旦违法乱纪,将受何种处分,这对于约束党组书记及成员的权力,确保权力依法合规行使,具有重要意义。
一、建立党组书记述职制度
《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第二十九条规定:“建立党组书记述职制度。批准设立党组的党组织根据需要可以听取党组书记报告履职情况。”贯彻这些规定,就要认真建立党组书记述职制度,对党组书记述职的内容、原则、对象、程序等作出明确规定。中央已经作出示范,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2015年1月16日全天召开会议,专门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汇报工作,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党组是党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在非党组织的领导机关中设立的组织机构,是实现党对非党组织领导的重要组织形式和制度保证。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汇报工作,是保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制度性安排,意义十分重大,对全党也具有十分重要的示范意义。
党组履职监督制度
党组书记述职制度
批准设立党组的党组织根据需要可以听取党组书记报告履职情况。
党组及其成员履职考核制度
由批准设立党组的党组织负责,纪律检查机关、党委有关工作部门、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参与。
知识点
考核应当每年开展1次,可以与党组工作报告和领导班子年度考核、民主生活会结合开展。
党组及其成员应当自觉接受纪律检查机关及其派驻机构、本单位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监督,纳入巡视监督范围和党员定期评议内
容。
第一,党组书记述职的内容。党组书记向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述职的主要内容包括:自觉坚持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保证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指示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贯彻党章要求、认真履职尽责,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推动各自工作取得新进展,为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发展大局作出贡献情况;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严格贯彻民主集中制,自觉承担管党治党的责任情况;党组自身建设情况等。具体内容包括以下六个方面。一是履行政治领导责任情况,包括如何做好理论武装和思想政治工作;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情况;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情况;是否发挥好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等。二是重大问题的决定情况,包括内部机构设置、职责、人员编制等事项;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意识形态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的重要事项等。三是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情况,包括如何贯彻党管干部原则,按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完善干部培养选拔机制,加强干部教育培训,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的情况;如何贯彻党管人才原则,按照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关于人才工作重要决策部署,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情况等。四是对本单位统战工作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的领导情况,包括如何重视对党外干部、人才的培养使用,更好团结带领党外干部和群众,凝聚各方面智慧力量,完成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交给的任务等。五是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情况,包括认真履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责任,加强对本单位党的建设的领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其他党组成员是否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党的建设工作情况;加强对本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工作的指导,支持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履行对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工作的领导职责情况;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支持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
督责任情况。六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情况,包括坚定理想信念,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按照规定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情况;严格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情况;切实增强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情况;严格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监督情况等。
第二,党组书记述职主要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述职以个人履行职责为主线,结合单位和部门实际情况,有一说一、有二说二,总结成绩要实实在在、不含水分,分析问题要客观准确、具体深入。坚持认真负责的原则。党组书记向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述职,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党组书记务必高度重视,以崇高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好述职工作。坚持注意实效的原则。述职始终要把促进工作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述职达到抓党建促发展的目的。
第三,党组书记述职的要求。党组织书记述职时,要切实做到“三个必须”、正确处理“三个关系”、认真做到“四个不能”,即:必须如实反映履行职责情况,必须体现工作思路和谋划,必须准确查找问题和不足;正确处理好党组织管党与书记管党的关系,处理好书记管党与部门管党的关系,处理好书记管党与基层党组织管党的关系;做到不能以全面工作代替党建工作,不能以班子述职代替书记述职,不能以工作成绩掩盖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不能以泛泛谈工作代替对工作的深入思考。
第四,党组书记述职的程序。党组书记述职一般采取党组书记口头述职的形式进行,根据需要可定期或临时向批准其设立的党组织述职,采取定性评价与量化考评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把握好两个环节:(1)述前准备。各级党组书记应根据年初承诺和工作部署,对照述职内容、述职要求,认真自查并广泛征求意见,肯定成绩、总结经验,找准问题、分析原因,撰写述职报告,做好述职准备。(2)进行述职。各级党组书记向批准其设立的上级党组织述职,由上级党组织负责人主持,接受上级党组织负责人的点评和参会人员的评议。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