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九 新时期中国对外贸易的转型与发展_四、战略和政策建议(1 / 1)

四、战略和政策建议

(一)正确认识对外贸易在中国经济增长中的作用

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随着国际产业分工与合作的深化,利用传统国际贸易统计制度下的数据进行经济分析常常难以得到令人满意的结论。一方面,我们认识到“中国是贸易大国,而非贸易强国”, “中国对外贸易赚了数字,没有赚到利润”;另一方面,我们又频繁使用诸如“外贸依存度”等指标,夸大了对外贸易和出口在经济增长中的作用。

对外贸易依存度之所以不宜作为测算对外贸易在经济增长中的作用,有两个原因:一是该指标的分子(进出口额)是一定时期内贸易的“流量”,在全球化形势下存在大量重复统计,而分母(GDP)是一定时期内经济的“增量”,二者性质不同;二是该指标的分子是出口额与进口额之和,分母中的对外贸易部分则是出口额与进口额之差,分子并非分母的子集,因此对小型经济体的测算结果经常大于100%,其经济意义很难解释。

笔者根据沈利生提出的计算外贸依存度的新公式 ,利用2007年投入产出表计算,中国的对外贸易依存度为18.7%,出口依存度为10.5%;刘昌黎基于2007年中国主要出口商品的出口量与产量进行测算,认为中国经济的贸易依存度不超过20%,出口依存度为10%左右 。

由此可见,中国经济增长对对外贸易的依赖程度并没有传统外贸依存度指标所反映的那么高,我们没有必要对对外贸易(尤其是出口)增长放缓对经济增长的冲击过分担忧。而加工贸易在中国对外贸易中所占比重较高,虽然其创造的增加值远远低于一般贸易,但可以为国内提供相当数量的就业岗位,加工贸易的低速增长可能对国内就业产生更大压力。

(二)逐步实现出口转型升级和更高层次的“走出去”

亚当·斯密指出,国产商品占交换品最大部分而外国货物占交换品最小部分的国家,总是主要的利得者。对于中国而言,出口转型升级的战略意义不仅仅是提高出口收入,而在于减少中国资源和环境的消耗,弱化劳动力成本提高和人民币升值对出口的影响,以出口质量换取出口数量,以技术品牌商业网络的高出口竞争力替换低端制造产品规模出口的弱竞争力,以出口和走出去方式的转型,获得中国经济增长抗衰退力量和新的拉动力。

从出口的升级看,一是要建立自己的技术品牌销售体系。中国制造需要有自己的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培育中国制造的全球知名品牌;各门类产品生产和出口销售,应当建立行业协会,实行出口价格协调机制,遏制多头竞争;需要建立全球批发、出口和各地区代理甚至零售等上下游一体的商业网络,掌握销售的主动权,控制销售环节的利益漏损流失。二是要促进大规模和集成的高技术产品出口。在严格知识产权和技术保密约定、防止核不扩散的契约保证等前提下,中国在目前的发展阶段,应当推动我国拥有自主知识产权集成技术的高铁、卫星、AP1400核电、移动通信、大飞机、卫星定位、大型计算机系统、大型水火电站等技术密集、销售额大、附加值高的项目的出口,并且使之设计、技术、工程建设、培训、后续服务等成套和连续化。三是鼓励中国投资“走出去”,既要中小微投资者走出国门,投资和开办餐饮、加油站、超市、旅店等,更要培育和促进企业走出去,做大做强,发展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特别是不受国际规则限制的民营大型和特大型跨国公司,同时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成国有企业的公司制改造,减少因其国有企业身份在国际投资中受到的限制和歧视。在全球视野和格局中,改变过去的最终产品出口为一部分中间产品出口,在生产地组装并销售,从而消化国内产能,减轻人民币升值压力,调整和提升中国的产业结构,并在全球经济空间中、与吸收投资国的合作共赢中,通过国外制造服务、贸易和资金的国际流动,获得国民收入的净流入利益。

(三)减少和积极有效应对贸易摩擦

当前以及今后一定时期,中国面临的贸易摩擦已经呈现常态化、复杂化的趋势,贸易摩擦将贯穿中国从贸易大国走向贸易强国的全过程,应对贸易摩擦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面对贸易摩擦增多的趋势,我们既要高度重视,积极应对,也要以客观的平常心态来看待。

总体上看,中国面临的贸易摩擦有两种类型:一是进口国滥用贸易救济措施,二是中国部分政府部门和企业确实存在不规范的补贴或经营行为。从减少和积极有效应对贸易摩擦看,一是要利用多边贸易规则进行坚决反击,例如2013年12月3日,中国正式通过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起诉美国过去数年间对中国产品发起的13起反倾销措施。二是要在多边、区域和双边框架下积极推动有关贸易救济的新规则,尽可能地消除规则上的“模糊地带”,增强其可操作性,约束滥用贸易救济措施的

做法。三是要进一步加强国际经贸规则宣传,规范政府和企业的行为。四是要强化行业商(协)会的协调功能,其核心是实现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真正脱钩。五是要与主要出口市场建立政府层面的贸易争端预警机制,在发现问题的较早阶段及时交流和沟通,从而预防、减少乃至消除摩擦,为双边经贸合作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例如2013年11月,中国与欧盟就建立预警机制的意向进行了初步沟通。六是要考虑其他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的需要,形成互补双赢的合作模式,避免发展中国家仅仅成为对华的原材料输送地。中国在对发展中国家进行援助和投资的过程中,要更加关注发展中国家本地化的能力建设,同时通过优惠贸易安排或自由贸易协定扩大从发展中国家进口其关注的重要产品。

(四)积极应对和参与大型区域贸易协定

从目前来看,中国加入TPP谈判还很困难,中日韩FTA谈判和RCEP谈判也难以在短期内达成,针对大型区域贸易协定在制定国际贸易规则方面的新功能,中国需要制定合理的应对策略。

1.中国应对TPP的策略

TPP的很多新议题与中国改革的目标和思路是一致的,例如服务贸易、知识产权、政府采购、环境保护、劳工标准、国有企业等等。中国与TPP之间的分歧不在于改革的方向,而在于改革的进度,从长远来看,TPP所倡导和推行的新规则也符合中国的潜在利益,因此中国对TPP应持开放和包容的态度。然而,中国目前的经济自由化水平距离TPP的要求还存在较大差距,中国的加入固然会扩大TPP的影响力,已有成员(尤其是发达成员)更担心中国加入会加大谈判的难度,妨碍有关“高标准”的达成,降低TPP协定的质量,因而中国在近期很难加入TPP谈判。针对当前的形势,中国应采取如下策略:

(1)关注TPP谈判,顺势而为,积极推动新一轮改革开放。中国目前虽然进入了重大经贸问题谈判的核心圈,在全球经济治理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作为现行国际经贸规则适应者、遵循者的角色没有根本改变。即便中国不加入TPP,也可能不得不采纳TPP的规则,因为这些规则迟早会推广成为世界性规则。为了适应新的国际经济环境和形势,中国必须拿出更大的勇气推动新一轮改革开放,重点推进与TPP议题一致、对国内经济社会发展意义重大领域的改革,例如环境标准、劳工标准、国有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投资限制、政府采购、政策透明度、服务贸易开放等,扩大同各国各地区利益汇合点,为未来加入TPP创造条件。

(2)深化与TPP成员的对话与合作。中国加入TPP需要得到已有成员的同意,我们应该早做准备,深化与TPP成员的对话与合作,积极营造加入TPP谈判的良好氛围。TPP的12个成员中,东盟4国、新西兰、智利和秘鲁已经与中国签署了自由贸易协定,我们可以通过签订启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升级版或者签订补充协定的形式,进一步提升贸易和投资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可以考虑适当将TPP中的某些高水平内容纳入新的协定中;澳大利亚和日本已经与中国启动了自由贸易协定谈判,我们应在确保关键利益的前提下努力推动谈判完成。对于尚未列入日程的加拿大、墨西哥和美国,应积极研究启动自由贸易协定谈判的可能性,对条件成熟的国家尽快启动谈判,对难以立即启动谈判的国家,可以考虑就有共识的关键领域优先展开合作。例如,2013年7月在第五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中,中美两国宣布将尽快重启双边投资协议谈判,中方同意以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为基础与美方进行投资协定实质性谈判,这既符合国际投资规则发展的新趋势,也与我国正在推进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方向是一致的。

(3)以WTO、APEC和东亚峰会为平台,凝聚全球发展共识。中国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要发挥其对发展中国家的号召力和影响力,以多个平台为载体凝聚全球发展共识。在全球层面,要积极维护WTO体制,努力推动多哈发展议程谈判取得新进展。在地区层面,温家宝总理在2007年东亚峰会提出的“新型命运共同体”、胡锦涛主席在博鳌亚洲论坛2011年年会提出的“亚洲精神”以及李克强总理在博鳌亚洲论坛2012年年会提出的“凝聚共识”均产生了重要影响。中国在旗帜鲜明地表明立场的同时,还需要积极推动有关各方将这些共识转化为行动,倡导建立更加公平的国际经贸秩序。

2.中国推动中日韩FTA的策略

中日韩FTA的关键在于中国和日本之间的谈判。2010年钓鱼岛撞船事件以来,中日关系跌入低谷,尤其是2012年9月日本将钓鱼岛“国有化”以后,两国高层往来中断。尽管如此,双方仍然克服困难,在2012年11月宣布启动中日韩自由贸易区谈判。随着日本政府在“右倾化”道路上越

走越远,中日两国的经贸往来和投资都受到严重影响。尽管中日韩FTA在2013年举行了3轮谈判,三方就“力争在2014年底之前力争达成实质性协议”一事达成一致,但其前景并不乐观,“亚洲悖论”将对中日韩FTA产生持续性影响,中日韩FTA最终能否取得成功,三个国家之间的政治关系是决定因素,我们必须认识到中日韩FTA谈判的艰巨性和长期性。

中国应该在努力推动中日韩FTA谈判的同时,积极推动中韩FTA谈判,并可以考虑以农业议题的让步换取日韩在其他领域的妥协。中国是农产品净进口国,但农产品并非重要出口部门,中国出口额中农产品所占比重不足3%。对于中国而言,目前和将来亟待解决的问题是如何保持较高的农产品自给率,而不是扩大农产品的出口,在中日韩FTA和中韩FTA谈判中将农业议题作为自由贸易的例外不是没有可能。

在中日韩FTA谈判完成之前,中国应继续推动与日韩在各领域的深化合作,弥合裂痕,妥善处理分歧,为东北亚地区实现和平与繁荣贡献力量。

3.中国推动RCEP的策略

RECP作为东盟主导的区域经济一体化框架,其与TPP存在一定的竞争性,但并非对立关系。首先,二者“殊途同归”,都是形成未来FTAAP的基础框架;其次,二者均涵盖了广泛领域的自由化,符合当代经济一体化发展的方向;最后,二者的成员有很大范围的重合,目前已经有7个国家同时参加了两个框架的谈判,未来泰国、菲律宾、韩国也可能加入TPP谈判。

相对于TPP的高标准、高质量,RCEP的灵活性和包容性对发展中国家的吸引力更大。RCEP符合中国的经济自由化水平,也符合中国“睦邻、安邻、富邻”的外交政策。在RCEP成员中,中国与日本、韩国、澳大利亚的FTA谈判尚未完成,与印度的FTA谈判尚未启动,对中国而言,未来谈判的重点和难点是中日、中印FTA,因此,与中日韩FTA类似,RCEP谈判同样具有艰巨性和长期性。

为推动RCEP取得进展,中国应采取如下策略:

(1)支持东盟在东亚合作中的主导地位。RCEP框架的特点是“小马拉大车”,中国支持东盟在东亚合作中发挥主导作用的同时,要在RCEP框架内妥善处理与其他成员的关系,避免其成为地区大国利益的角斗场。

(2)加强与RCEP成员方间的政治互信。自由贸易协定谈判离不开相互间的经济合作和政治关系,国家间的经济与政治摩擦必将制约相互间的市场开放。如果南海部分岛礁及海域主权之争问题、钓鱼岛问题等无法缓和,则RCEP谈判将受到制约。

(3)根据先易后难的顺序,在部分领域优先展开谈判和合作。考虑到RCEP成员经济的多样性,中国应根据先易后难的顺序,与有关成员就有共识的领域优先展开谈判,取得谈判成果,提升与已签订FTA成员的经济一体化水平。区域内密切的实体经济联系是区域一体化的根基,对于谈判难度大的成员,可以优先考虑从必定能够为各方带来切实利益的特定项目着手进行经济合作,再逐步向其他领域扩展。从长期来看,中国应加强与RCEP成员尤其是东盟的产业链整合,将当前的垂直型分工逐渐转化为水平型分工,同时扩大对RCEP成员的投资。

(4)促进RCEP与中日韩FTA的良性互动。中日韩FTA作为RCEP框架下的子框架,其谈判能否顺利进行直接关系到RCEP的成败,同时, RCEP谈判作为更多成员参加的谈判框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稀释中日韩FTA中的政治分歧,有助于促进中日韩FTA的进展。因此,中国应同样重视两个谈判框架,促进二者的良性互动。

(五)推动世界贸易组织多边贸易谈判取得进展

WTO第九届部长级会议达成的“早期收获”协议为最终完成多哈发展议程谈判奠定了基础,被称为“为世贸组织带来新的晨曦”。然而相对于其他议题,“早期收获”协议涉及的内容属于“容易摘取的果实”,剩下的都是难啃的“硬骨头”,在短期内取得突破性进展的前景仍然相当黯淡。鉴于追求大妥协是不现实的,WTO很可能在今后的谈判中,采取类似巴厘岛会议的模式,对已取得共识的领域率先在部长级会议上进行“锁定”,通过逐个突破的方式将多哈发展议程谈判向前推进,使人们重拾对多边贸易体制的信心。

中国目前正在推动新一轮改革开放,与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利益汇合点不断扩大,同时中国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和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国际社会对中国的认知和期待正在发生重大变化,中国要以积极、自信、负责的姿态推动多边贸易体制的发展,增强中国在国际经贸规则和标准制定中的话语权,推动国际经济秩序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更好地维护中国的根本利益和人类的共同利益。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