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欧盟“重启”对华政策调整与加快推进“大西方”战略
“稳定”一直是中欧关系发展的重要特点,特别是2003年10月中欧双方宣布建立“中欧全面战略伙伴关系”之后,中欧关系进入“蜜月期”。但是时间不长,2006年10月,欧盟推出对华政策文件《欧盟与中国:更紧密的伙伴、承担更多责任》,加上同期推出的经贸文件《竞争与伙伴关系:欧盟—中国贸易与投资政策》,标志着欧盟对华政策完成了初步的调整。这两个对华政策文件更加强调中国经济发展带给欧洲的“挑战”,更多地关注中欧之间的竞争关系,以及督促中国承担更多的“责任”。此后,中欧之间“麻烦不断”。从经贸关系到气候变化,欧盟方面对中国的指责不断增多;中德关系因默克尔会见达赖而一度引发外交危机;到了2008年欧盟国家的一些政治领导人甚至发出抵制北京奥运会的呼吁,巴黎也发生了干扰奥运火炬传递等一系列反华事件。但是随着肇端于美国次贷危机的全球金融风暴对世界经济的巨大冲击,各国政府携手合作应对金融危机成为全球共识,特别是之后欧债危机的爆发,让欧洲人对危机所引发的自身社会经济动荡的恐惧大大超过了对中国崛起的恐惧;而中国政府则明确表示支持欧洲一体化,支持欧元,对欧元有信心。这对欧洲而言无疑是雪中送炭。在全球金融危机的背景下,欧盟被迫中断了2006年开启的对华政策调整,“危机红利”让中欧关系从2008年的动荡中迅速稳定了下来。
2012年底欧债危机在金融层面基本结束,2013年欧洲经济又实现了温和复苏,这让中欧关系之间的“危机红利”开始逐渐消失,中欧关系的发展面临新的转折点。具体表现在欧洲对外战略上的两个转变:一是欧盟重启了2008年被迫中断的对华政策调整;二是欧洲人加快推进发达国家间的合作与协调,努力打造“发达国家集团”来应对以中国为代表的新兴国家的挑战。这两个转变其实是一枚硬币的两面,这枚“硬币”就是布热津斯基笔下的“大西方”战略。
欧盟在对华政策上从危机期间的强调合作,到目前重新把目光又聚焦在双方现实和潜在的竞争关系上,以更具“进攻性”的姿态和单方面施加压力的方式来处理双方的分歧。比如在中欧光伏产业的贸易争端中,欧盟从一开始就放弃以沟通和协商的方式来解决,而是直接地动用贸易制裁的政策工具,欧盟委员会在初裁中决定,欧盟自2013年6月6日起对产自中国的太阳能电池板及关键器件征收11.8%的临时反倾销税。如果中欧双方未能在8月6日前达成解决方案,届时反倾销税率将升至47.6%。这场围绕中欧“光伏”产品贸易的反倾销、反补贴调查涉及双方贸易额达210亿美元,是中欧贸易史上涉及金额最大的纠纷。而就在光伏案期间,欧盟委员会又于2013年5月原则上决定,对产自中国的无线通信网络与关键
设备展开反倾销与反补贴调查,此次“双反”调查实际就是针对中国两大电信设备制造商—华为与中兴,作为世界主要电信设备制造商,欧洲是其主要出口市场之一,目前华为与中兴已占据近四分之一的欧洲市场份额。每年中国出口到欧盟的电信网络产品的价值超过10亿欧元。值得注意的是,欧盟对华通信产品的“双反”动议,是由欧盟委员会自行启动调查,之前并没有欧洲企业主动向欧盟提出对中国电信设备生产商的申诉。欧盟这一咄咄逼人态度的真实目的是逼迫中国加大对国内电信设备市场的开放,要向欧盟供应商定向拨出30%的电信市场份额。
在光伏案中,欧盟以简单、粗暴的制裁方式来解决双方的贸易争端;而在对华电信设备“双反”的调查中,欧盟近乎以勒索的手段来获取市场准入条件,甚至不惜发动贸易战,全然不顾中欧关系的大局,这种做法明显与“中欧全面战略伙伴”的定位不符合。但这并非偶然,而是与欧盟目前所极力推进的“大西方”战略密切相关,欧盟重新把目光投向了大西洋。欧盟委员会副主席、欧盟司法委员维维亚娜·雷丁(Viviane Reding)2013年10月30日在美国耶鲁大学的演讲中直言不讳地说:当前许多(国家间的)的伙伴关系都冠之以“战略性”的称号,但这当中唯一能够称得上是“战略性”的,只有欧美关系。
正是在这一对外战略调整的背景下,欧盟加快了新一轮全球自贸区谈判的步伐。以往欧盟自贸区谈判往往都是遵循国际分工与产业互补的原则,大多与发展中国家之间展开,比如欧盟与非、加、太地区的贸易协定。而欧盟这一轮自贸区谈判对象则集中在美国、日本和加拿大等西方发达国家。同时,自贸区协定在内容上往往是全面和高标准的,而非传统自贸区谈判中以削减关税为主要内容,且所涉及的产业类别有限。这一轮自贸区谈判热潮对全球经济地理格局具有深远的影响,一边是发达国家贸易集团,其成员全都是全球最为发达的超大经济体,他们之间通过新的、高标准的贸易规则进行统一与协调,其内部间的贸易往来更为制度化,贸易活动组织化的程度大为提高;另一边是在WTO框架下,以传统自贸区协定联系起来的广大发展中国家贸易集团,他们之间的组织程度以及对全球贸易规则制定权的影响力都大大低于前者。并且发达国家贸易集团在不断深化自身组织程度的同时,以开放的姿态接纳发展中国家的中小型经济体,但却排斥中国,欧盟在亚洲的自贸区谈判伙伴,比如东盟国家,与欧盟经济联系的密切性要远远低于中国,但欧盟却不主动选择中国作为谈判伙伴,这是不符合自贸区谈判的常规逻辑的—优先与自己经贸关系密切的国家进行谈判。这一情形在客观上将导致中国被孤立于新一轮国际贸易规则设定圈子之外。在欧盟推动的一系列与发达国家的自贸区谈判中,2013年6月正式宣布启动的“跨大西洋贸易与投资伙
伴协议”(Transatlantic Trade and Inv estment Partnership,简称TTIP)的谈判,对中国影响最大。
欧洲与美国是传统的经贸伙伴,自美国建国以来双方一直保持密切的经贸关系,经过几百年的发展,特别是二战之后,双方之间贸易与投资的便利化程度达到了很高的水平,不存在太多实质性的限制。从这个角度看,双方的自贸区谈判因为削减现有的对贸易和投资的限制所能够直接带来的经济利益非常有限。欧美自贸区在经济方面的收益主要是间接和潜在的,主要来自双方在贸易规则方面的协调和统一对全球贸易的规范作用。由于关税壁垒下调的空间有限,欧盟自贸区谈判的重点是那些涉及贸易规则的非关税壁垒。由于欧盟和美国的经济规模庞大(欧盟和美国占全球GDP的一半以上,全球贸易额的30%),欧美对贸易规则统一与协调将导致两个结果:第一,他们设定的新规则会引起欧美双方企业贸易成本的变化,这将导致“贸易转移”,即原先从第三国进口的产品改为从自贸区伙伴国进口;第二,欧洲和美国是包括中国在内的许多国家的出口市场,为了继续保持对欧洲和美国的出口,其他国家将不得不向欧美设定的新贸易规则趋同。欧洲人也毫不讳言欧美自贸区协定在重新设定全球贸易规则方面的野心,欧盟委员会主席巴罗佐在2013年2月13日的关于启动欧美自贸区协定谈判的新闻发布会上说:这些谈判将设定一个标准,不仅适用于我们未来的双边贸易和投资,以及监管问题,也将适用于全球贸易规则的发展。
欧美自贸区的国际政治含义是非常明显的,卡内基伦理与国际事务委员会资深研究员斯都尔特(Devin T. Stewart)概括得非常清楚:欧美自贸区协定与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议(TPP)都含有如何通过经济活动来设定和推广自由主义价值观这一目标,他们都能够平衡中国的影响力和中国的国家资本主义发展模式。欧美自贸区协定是对以WTO为中心的全球多边贸易体制的一次打击,意味着全球两个最为发达的经济体在逐步放弃战后建立的多边贸易体系,组成了一个新的排他性的发达国家贸易集团,而以中国为代表的新兴国家则在过去一直是全球多边贸易体系的受益者。欧盟贸易委员德古赫特也非常明确地表示:TTIP的重要目的之一就是应对以中国为代表的新兴经济体的崛起。
中国对欧洲一体化的支持在传统上基于两个判断:一是欧洲人联合走一体化之路的目的之一是要摆脱美国的控制和影响,成为国际政治舞台上一支独立的力量,成为多极化世界中的独立一极。二是成为独立一极的欧洲是平衡美国的重要力量。但从欧洲目前的对外战略来看,它既无独立于美国的雄心,更无意愿成为一支平衡美国的力量,而是在战略上加速倒向了美国,“大西方”正在从一个概念变成一种现实。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