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人之所恶,故几于道。这是《道德经》中的名言。把水的自然特性,处下、利万物、温和、柔弱,作为人的处世的道德楷模,虽然包含某种智慧,但并不全对。从类比中得出的看法,可以有闪光,但不是对事物本身的科学说明。
人处于社会中,由于各种矛盾错综复杂不可能不争,问题是争什么,为什么争?我们反对个人主义,但决不是提倡奴性哲学,无原则,无是非,遇事退让。我们应该为正当的个人权利而争,特别是为劳动阶级、为民族、为国家的利益而争。把这个观点说成是斗争哲学,无原则地鼓吹“和”的哲学,这应该说是一种糊涂观点。这种说法软化了好人,纵容了坏人,强化了恶人,弱化了善人。还是马克思主义正确,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对敌人要斗争,当然斗争要讲政策;对人民要团结,当然团结要讲是非。这种理论不是一个“和”字能概括的。我们只能有分析地吸取中国传统文化中合理的东西,决不能简单地拿来。
任何类比都是有条件的。类比不是论证,不是理由。特别是从自然推论社会,更是如此。从中国古代哲学家的许多类比中,我们看到了智慧,但也看到了失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