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确实有个思维方法问题。我们总是习惯用发展中国家的尺度来衡量,因而得不出正确的结论。其实生活水平问题的尺度是社会的民族的,而不能是普遍的绝对的。马克思说:“一座房子不管怎样小,在周围的房屋都是这样小的时候,它是能满足社会对住房的一切要求的。但是,一旦在这座小房子近旁耸立起一座宫殿,这座小房子就缩成茅舍模样了。这时,狭小的房子证明它的居住者不能讲究或者只能有很低的要求;并且,不管小房子的规模怎样随着文明的进步而扩大起来,只要近旁的宫殿以同样的或更大的程度扩大起来,那座较小房子的居住者就会在那四壁之内越发觉得不舒适,越发不满意,越发感到受压抑。”
马克思由此得出结论说:“我们的需要和享受是由社会产生的;因此,我们在衡量需要和享受时是以社会为尺度,而不是以满足它们的物品为尺度的。因为我们的需要和享受具有社会性质,所以它们是相对的。”[1]在当代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就业工人的生活与劳动条件有某种改善,但与他们创造的财富相比,与生产水平相比,仍然是贫困的。更不用说失业者。应该说,相对贫困与某种条件和范围的绝对贫困并存的情况仍然没有改变。变化的是划分的标准,即贫困线,而不是贫困的现实。
[1]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2版,第1卷,349、35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