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格尔在《美学》一书中说过一段很有意思的话,他说:“人要有现实的客观存在,就必须在一个周围的世界,正如神像不能没有一座庙宇来安顿一样。”人也如此,如果被扔到荒野里的神像只是一块木头,那离开社会的人也只是一个两脚动物,一个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
人是社会存在物。社会是一种共同体,是人作为人的存在方式,但社会不是人的简单集合体,而是人们活动中形成的关系。马克思说:“社会不是由个人构成,而是表示这些个人彼此发生的那些联系和关系的总和。”说人离开社会不成其为人,也就是说,人脱离彼此的相互关系就不是人。人的彼此关系正如神借以安身的庙宇一样。既然人处于关系之中,因而人的本性就是他们生活于其中的关系的特性。当普鲁东说从社会的角度看,并不存在奴隶和公民,两者都是人时,马克思反驳说,奴隶或公民并不是人的特性,而是社会的规定性,人只有在社会中并通过社会才能成为奴隶或公民。因此,资本主义社会资产者和无产者的区分不是人的自我异化,而是由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决定的,“这种生产方式的主要当事人,资本家和雇佣工人,本身不过是资本和雇佣劳动的体现者,人格化,是由社会生产过程加在个人身上的一定的社会性质,是这些一定的社会生产关系的产物”[1]。任何人都不能离开社会,但个人和社会的关系并不都是和谐的。当个人属于统治阶级中的一分子时,可以从这个社会得到自身利益的满足;可当他处于被统治地位时,个人与社会则处于矛盾地位,社会成为个人发展的桎梏。属于被统治阶级的个人为了自身的利益,要求打破这种桎梏。当被统治阶级联合起来解决这个矛盾时就是革命的爆发。所以革命从来是社会行为,而不是个人的反抗。个人的反抗是历史的悲剧,它得到的是个人的毁灭。但这种毁灭会成为大爆发的前奏。
[1]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1版,第25卷,995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