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弗朗克·菲德勒 郑伊倩等 译
求实出版社1985年出版
总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实质和对象[1]
一、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对象:自然界、社会和思维运动和发展的一般规律
任何科学的任务都是要揭示客观规律性,准确地加以表述,并研究其实际运用的可能性。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对象是自然界、社会和思维运动和发展的一般规律。其中有对立面统一和“斗争”的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可能性和现实、原因和结果、必然性和偶然性之间的合乎规律的关系等。
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通过从哲学上概括各种部门科学知识,现实的全部认识史及其结果,人类的全部历史实践,特别是工人阶级及其马克思列宁主义政党的革命斗争的经验,来研究这些规律。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首先从工人阶级历史使命的理论根据方面来研究这些规律。它分析这些规律在工人阶级斗争的不同发展阶段中的作用,并且根据对这些规律的理解,提出和论证进行革命认识和革命实践活动的原则。
上述关于马克思列宁主义哲学对象的简明定义把握住了它的本质的东西,但还需要加以说明和具体化。这一对象包括哪些内容?哲学从什么角度对它进行研究?哲学的内容又是如何形成的?
马克思列宁主义哲学对象的这一规定表明,马克思列宁主义哲学是彻底的唯物主义,而且只有当唯物主义的基本思想和辩证法相结合时,彻底的唯物主义才有可能。
关于自然界、社会和思维运动和发展的一般规律的科学的哲学理论的出发点是这样一个问题,是物质世界的规律决定思维规律,还是相反,思维规律决定存在规律,一般说来,这也是究竟物质是本原还是意识是本原的问题。因而,马克思列宁主义哲学对象的主要方面是物质世界和意识的关系。马克思列宁主义哲学既辩证又唯物地回答在物质和意识的关系中何者是本原的问题,以及人的意识能否认识世界的问题。从而它为工人阶级的世界观,为工人阶级理解整个世界和人在世界上的地位奠定了基础。总之,哲学上提出问题的特点在于,哲学从物质和观念之间的关系的角度出发,按照上述两个方面来分析在它的对象范围内的一切问题。另一方面,社会的实践生活和精神生活的一切问题,生产、政治、科学或艺术活动中所遇到的一切问题,只是在把它们同哲学基本问题即物质观念的关系问题联系起来加以理解和思考时,才得到哲学上的规定。
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哲学把对基本问题的辩证唯物主义的回答作为其理论出发点,并由此出发来研究物质世界和反映物质世界的思维的运动和发展的一般规律。哲学认识规律的特点当然不仅仅在于它所研究的规律是在世界的各个领域中都起作用的一般规律,而其他科学研究的则是特殊领域的规律。许多部门科学都以世界的某些特殊领域为自己的研究对象,如物理、化学或生物的过程,国家和法或艺术的发展,并且根据自己研究的结果阐述在各有关领域中起作用的科学规律。然而,在部门科学中也研究并阐述一些作用范围很广泛的规律(如守恒定律)。数学和控制论研究那些在现实的一切领域中都可得到证明的结构。因此,对哲学上的一般,不仅应该从量上来把握(尽管这种因素是必不可少的),而且还必须从质上来确定。哲学概括的特点在于,它是辩证唯物主义地回答基本问题和运用唯物主义解决哲学所研究的—切问题的结果和组成部分。同时,哲学概括还力求把握物质世界自我运动和自我发展的一般客观过程及其在意识中的反映。因此,马克思列宁主义哲学不单是关于一般规律的科学,而且是关于自然界、社会和思维的运动和发展的一般规律的科学。认识这些规律的世界观意义在于,在此基础上就可以从世界本身、从其固有的联系来解释世界,就可以得出一种关于自然界、社会和思维的完整的、科学的唯物辩证的观点,从而在哲学理论上为反对资本主义、建立共产主义社会形态而斗争的工人阶级世界观奠定基础。
马克思列宁主义哲学是由理论上得到阐述的规律和范畴组成的一个体系,这些规律和范畴是对一般的、客观的,运动和发展的规律的如实的反映。马克思列宁主义哲学是一个完整的、统一的整体。“在这个由一整块钢铁铸成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决不可去掉任何一个基本前提、任何一个重要部分,不然就会离开客观真理,就会落入资产阶级反动谬论的怀抱。”[2]马克思列宁主义哲学的这种内在的完整性主要表现在,在这门哲学中,唯物主义和辩证法、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构成一个有机的、不可分割的统一体。
二、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的关系:一般与特殊的关系
虽然在资产阶级唯物主义中(如斯宾诺莎和笛卡儿),也有辩证思想的萌芽,但在资产阶级哲学中,唯物主义和辩证法归根到底是互相割裂地发展的。资产阶级的唯物主义本质上是形而上学的,而辩证法则在唯心主义哲学体系范围内得到阐述。在马克思列宁主义哲学中,唯物主义和辩证法第一次得以互相渗透,在其中,唯物主义通过辩证法而得到充实,这种辩证法是“最完整深刻而无片面性弊病的关于发展的学说,这种学说认为反映永恒发展的物质的人类认识是相对的”[3]。在马克思列宁主义哲学中,唯物主义是辩证的,辩证法是唯物的。“辩证唯物主义”这个名称准确地表达了这种哲学的本质,同时还概括了它同所有马克思主义以前的哲学和现代资产阶级哲学的根本区别。没有辩证法就没有彻底的唯物主义。从根本上说,唯物主义意味着,对于现实世界——自然界和社会,人们是按照其本来面貌来理解,并从它自身来说明的。
但这只有在世界的运动和发展是自我运动和自我发展这一点得到证实的时候才有可能。唯物辩证法要解决的正是这个任务。因而,彻底的唯物主义立场要求辩证地对待物质世界及其在意识中的反映。唯物辩证法贯穿于整个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始终。如果说彻底的唯物主义的本身包括辩证法,那么,与此相反,彻底贯彻辩证的世界观则以唯物主义地解决哲学基本问题为前提。在唯心主义哲学体系中,对辩证法的阐述必然是不彻底的;发展的思想会遇到唯心主义基本观点造成的种种障碍。黑格尔的哲学就是一个例子,虽然他一方面肯定运动和发展是普遍的、永恒的,但另一方面他却断言,一切发展都在普鲁士君主国和他的哲学体系中结束了。关于运动是普遍的、永恒的这种正确的观点,只有当运动被理解为物质的存在方式时才是可能的。在马克思列宁主义哲学中,唯物主义和辩证法统一的客观基础,就是物质和运动的不可分割的统一。
马克思列宁主义哲学和部门科学有着密切的相互关系。它们的客观基础是作为各部门科学的研究对象的规律,与作为马克思列宁主义哲学对象的、适用于一切运动和发展过程的一般的、普遍的规律之间的联系。运动和发展的一般规律不能离开其他规律而发生作用,在其他规律的活动领域之外,没有什么特殊的活动领域。
马克思列宁主义哲学在部门科学方面的任务是,把研究现实的那些科学所取得的全部认识史的成果,同世界实际变化的结果结合在一起进行概括,阐明物质世界和思维的运动和发展的普遍规律。
这种相互关系的另一方面在于,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是自然科学、技术科学和社会科学的哲学世界观、认识论和方法论的基础。科学的进一步发展过程的特点是,一方面知识领域不断分化,同时这些领域又越来越趋向一体化。在这个过程中,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承担了一体化的主要职能,这也正因为,它表述了关于世界整体的哲学认识,并且证明,世界的统一性在于它的物质性,以及它研究自然界、社会和思维的运动和发展的一般规律等。
马克思列宁主义哲学奠定并保证了部门科学的基本前提和基本概念,这些前提和基本概念是任何部门科学都不能单独确立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以它对哲学基本问题的正确回答,为部门科学指明世界观的基本方向。一些主要的资产阶级自然科学家,特别是物理学家对新实证主义的不满,主要是因为:新实证主义尽管把自己装扮成“科学的哲学”,但实际上却由于自己的主观唯心主义哲学而把科学引入了世界观的死胡同。马克思列宁主义哲学就其唯物主义本质来说,与其他科学是完全一致的;真正的科学,其本质都是唯物主义的。被研究的客体是不以人的意识为转移并且在人的意识之外而独立存在的,它是可以被认识的,对于这一点,自然科学家经过自己的研究实际上都能接受。因此,自然科学家至少是自发的唯物主义者。
与唯心主义和形而上学相反,马克思列宁主义哲学通过对自然界、社会和思维的运动和发展的一般规律的研究,达到了对自然界和社会的事物、现象和过程的真正的、最终的物质原因的认识,论证了这种科学认识的客观性及其作为实际改造自然界和社会准绳的可靠性。
马克思列宁主义哲学为部门科学指明方向,这就是对于物质现实及其在人的意识中的反映要从它们的变化、发展和矛盾性中进行研究。部门科学对于多种联系和过程的辩证性质理解得愈深刻,对于现实愈是从经验观察上升到理论认识,就愈需要运用唯物辩证法这一思维方法。正确的理论思维从来都是辩证思维。恩格斯写道:“恰好辩证法对今天的自然科学来说是最重要的思维形式,因为只有它才能为自然界中所发生的发展过程,为自然界中的普遍联系,为从一个研究领域到另一个研究领域的过渡提供类比,并从而提供说明方法。”[4]
在马克思列宁主义哲学中,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方法上,唯物主义和辩证法都是统一的。那种把唯物主义只当作哲学理论而不当作方法,把辩证法只当作哲学方法而不当作理论来理解的做法,是错误的。理论按照对象、联系和过程的本来面貌来解释对象、联系和过程,揭示它们的本质及其运动和发展所遵循的规律。哲学理论研究物质和意识之间的关系,从辩证唯物主义地回答哲学的基本问题出发,并使这些回答具体化来考察物质世界和思维的运动和发展的一般规律。方法是由一些规律和原则组成的系统,这些规律和原则确定人的行为和行动,从现有的状况出发导致一种特定的目的,即认识现实及改变现实。方法必须这样来指导认识活动和实际行动,就是使它们与物质世界和思维的规律相符合。因此,方法必须以对规律的认识,也就是说,以相应的理论为基础。理论的规律和范畴在方法中被改造为认识活动和实际行动的规律和原则。因此,作为方法的基础的理论越准确地反映现实,方法的价值就越高。马克思列宁主义哲学的一项重要任务是,作为马克思列宁主义政党制定工人阶级革命政策的理论和方法基础。
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是一个内在的、不可分割的统一体。“辩证唯物主义”这个名称表明,马克思列宁主义哲学作为在自然界和社会中普遍起作用的唯物主义,是同辩证法这门关于自然界、社会和思维发展的最深刻而广泛的学说结合在一起的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这个名称所涉及的是唯物史观即对社会及其历史的辩证唯物主义的哲学分析。就这个意义而言,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关系,有如一般与特殊的关系。其中,辩证唯物主义本身同时就包含了历史唯物主义的基础。历史唯物主义关于社会存在对于社会意识说来是本原的,关于社会意识的反映性质,关于物质生产是全部社会生活过程的基础,关于社会发展客观规律的存在等等的基本认识,都包括在辩证唯物主义对哲学基本问题和其他基本问题的解答之中。没有历史唯物主义,就没有辩证唯物主义。作为历史唯物主义的特殊对象领域的社会,同整个物质世界是联系在一起的,而历史过程的物质性,则是世界的物质性的要素。因此,在社会中起作用的运动规律和发展规律,就是适用于整个物质世界和反映物质世界的思维的那些规律。由此可以得出结论,没有辩证唯物主义也就不会有历史唯物主义。
如果说历史唯物主义贯穿于整个马克思主义哲学之中,那么,它同时也还有自己相对独立的、特殊的对象。历史唯物主义首先研究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之间的关系,并且从社会生活方面对哲学的基本问题作出辩证唯物主义的回答。从这种观点出发,历史唯物主义研究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这些规律表明了作为物质最高运动形式的社会的特征。历史唯物主义揭示历史过程的辩证法,论证在社会历史中低级的社会经济形态合乎规律地由高级的社会经济形态所代替的这种认识,从而得出以下观点,资本主义的崩溃和社会主义与共产主义发展,是历史的必然,也就是说,从理论上论证了工人阶级的历史使命。
三、历史唯物主义:一门相对独立的哲学社会学学科
马克思和恩格斯对历史观进行的革命变革在于:第一,证实了物质生产是社会中全部社会的、政治的和精神的生活过程的基础;第二,同时揭示了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第三,认识了社会的历史是一个各种经济社会形态合乎客观规律的、自然历史的发展过程。
列宁写道:“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是科学思想中的最大成果。人们过去对于历史和政治所持的极其混乱和武断的见解,为一种极其完整严密的科学理论所代替,这种科学理论说明,由于生产力的发展,从一种社会生活结构中会发展出另一种更高级的结构,例如从农奴制度中生长出资本主义。”[5]
唯物史观在其形成时期即19世纪40年代还是一种科学的假说。为使这一假说转变成为一种科学理论,需要进行细致的理论工作。马克思和恩格斯通过主要研究一种社会形态,特别是通过研究资本主义的政治经济学,完成了这一项工作。论证唯物史观与对资本主义进行的充满着无产阶级党性的科学的批判性分析之间的联系决不是偶然的。历史唯物主义是用来论证消灭一种特定的社会形态即资本主义社会形态的必要性以及论证工人阶级和其他劳动者建立共产主义社会形态的必要性的哲学工具。它作为工人阶级利益的科学表现,有着一个具体的历史目标:实现工人阶级世界历史的使命。
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社会形态进行的哲学分析和经济学分析同时也为科学地理解以往的全部历史过程提供了钥匙,之所以如此,是因为资本主义社会是社会主义之前人类发展中“历史上最发达的和最复杂的生产组织”,因此“对于它的结构的理解”同时还可使人认识到,“一切已经覆灭的社会形式的结构和生产关系。资产阶级社会借这些社会形式的残片和因素建立起来,其中一部分是还未克服的遗物,继续在这里存留着,一部分原来只是征兆的东西,发展到具有充分意义,等等。”[6]
历史唯物主义作为一门相对独立的哲学社会学科,其必要性产生于社会生活过程与自然过程相比所固有的那种特性之中。社会是物质世界的一个组成部分,并且服从于辩证唯物主义所研究的自然社会和思维的普遍运动规律和发展规律。但同时,社会生活也是物质的最高运动形式,并具有质的特性,这些特性使这一运动形式不仅能区别于这样的或那样的其他运动形式,而且能区别于整个自然界。这些特性根源于下述事实:在历史的发展过程中,本身起源于自然界的社会以物质财富的生产为其存在和发展的基础,社会还作为主体使自然界、使物质的其他运动形式逐步成为它活动的对象,成为它的客体。社会发展区别于自然界的最主要的特点在于,社会发展是人类活动的过程和产物。在自然界中发生作用的只是那些“无意识”的力量,而在历史中进行活动的人全是具有意识和意志的人,他们有预期的目标,追求某种目的和意图。[7]社会生活过程作为物质的最高运动形式所具有的质的特性反映在历史唯物主义的范畴和规律当中。与辩证唯物主义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历史唯物主义是一门哲学学科,它辩证地唯物地解决了有关社会及其历史方面的哲学基本问题。只有指出社会存在对于社会意识来说是第一性的,才有可能彻底唯物主义地解答哲学的基本问题,而且从理论方面来说,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相互统一的深厚基础也正在于此。
历史唯物主义的对象就是整个社会运动和发展的普遍规律。对于这些规律的普遍性可以理解为:首先,这些规律是整个社会生活过程的所有方面和范围之间的基本联系。它以此区别于在社会生活的一个领域或其他专门领域发生作用的、由各门社会科学学科进行研究的那些规律。其次,这些规律是整个历史过程的规律,这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它不是个别国家和地区的发展规律,而是具有世界意义的规律,是历史作为各种经济社会形态形成、发展和交替过程的规律;另一方面它是在社会的全部发展过程中或在一系列社会形态中,例如在对抗性的阶级社会中作用着的规律。同时,历史唯物主义还注意到:这些普遍规律始终在一个处于一定发展阶段的、具体的、历史的社会中起作用,并且还在从低级向高级发展阶段过渡的具体的、历史的过程中起作用。结果是这些普遍规律的表现形式和作用力本身发生变化。除此之外,在历史过程的普遍规律与各个社会形态的特殊规律之间还存在着多种多样的相互关系。
这些规律的普遍性不仅是由量而且首先是由质决定的。确定历史唯物主义所探讨的普遍性的决定性标准就在于它所研究的问题与哲学基本问题的联系之中。正是这一研究方向即从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关系这一哲学基本问题的角度来分析全部社会和全部历史的联系和发展过程,表明了历史唯物主义作为哲学学科的特性。
历史唯物主义对于各门社会科学学科的意义在于,它是社会的哲学理论,同时也是认识社会的哲学方法。在这里,之所以历史唯物主义与政治经济学和科学共产主义的关系具有特殊的性质,是因为:虽然历史唯物主义作为哲学学科有别于它们,但是这两门科学都与马克思列宁主义哲学一起,成为工人阶级世界观的组成部分。在马克思列宁主义各个组成部分的统一体中,正是历史唯物主义将马克思列宁主义哲学一般的唯物主义和辩证法的基本立场同政治经济学和科学共产主义联系起来,而且通过它在这门科学中所起的作用,哲学将大大地有助于论证工人阶级的历史使命。
历史唯物主义作为关于社会和历史总联系的理论、作为从物质和观念之间的关系角度研究社会的普遍运动规律和发展规律的理论,也就是作为哲学学科,是各门社会科学学科的世界观的、理论的和方法的基础。它指导它们从真实的联系中,而不是从幻想和臆断的联系中、“不附加以任何外来的成分”地去把握社会的生活过程,并且从这一唯物的同时也是辩证的基本立场出发,着手研究各门社会科学学科的专门的对象领域,不论是涉及必须正确地纳入社会总联系的社会生活的专门方面或领域(例如:经济学,关于国家和法的理论、文学理论等等),还是涉及从具体历史的纷繁事件中分析历史过程以及作为其基础的规律性(史学)。它指导它们去说明,社会的现象、事件、过程是通过各种媒介的作用从它们的物质原因和物质条件中产生出来的。同时,它还指导它们把一切社会的事件和联系纳入到整个历史进程中去,并且了解这些事件和联系的历史的产生和变化。历史唯物主义论证和促进人们用历史的眼光去思考问题,即历史地具体地对待社会生活的所有问题。列宁在谈到有关国家问题时写道:“为了解决社会科学问题,为了真正获得正确处理这个问题的本领而不被一大堆细节或各种争执意见所迷惑,为了用科学眼光观察这个问题,最可靠、最必需、最重要的就是不要忘记基本的历史联系,考察每个问题都要看某种现象在历史上怎样产生,在发展中经过了哪些主要阶段,并根据它的这种发展去考察这一事物现在是怎样的。”[8]
历史唯物主义作为关于整个社会及其发展的哲学理论,与形形色色的分科越来越细的社会科学学科相比,具有一个重要的、总结归纳的任务。它研究社会生活所有领域之间内在的总联系,从而为确定各门社会科学学科之间的联系和联结点提供了哲学基础。特别是在综合研究新的发展问题方面,历史唯物主义的哲学理论和方法具有根本的意义,这些新的发展问题在建立发达的社会主义社会和为向共产主义逐步过渡创造基本条件之时,是社会科学家、自然科学家以及科学技术人员紧密合作进行研究的中心点,其中首要的问题是加速科学技术的进步的问题即科学技术革命的成就与社会主义的优越性相结合的问题,与之密切相关的还有社会主义个性的发展问题。
历史唯物主义对于自然科学和技术科学来说,也具有重大的意义。为了能够正确地确定这些学科的发展前景和积极地推动它们的进步,今天必须从社会现象的总联系中来理解这些学科的地位,必须正确地确定它们和实践的关系以及它们在建立发达社会主义社会过程中和反帝阶级斗争中的任务。这些只有在历史唯物主义认识的基础上才有可能做到。
在历史唯物主义和各门社会科学学科之间存在着相互关系。各门社会科学学科的成果是历史唯物主义进行研究的一个重要基础。这些成果用社会实践的经验,特别是用工人阶级革命斗争的经验,为历史唯物主义从哲学上进行概括及同时检验它自身认识的正确性提供了具体的材料。
总体框架
第一编 马克思列宁主义——工人阶级的科学世界观
第一章 工人阶级和世界观
第二章 马克思列宁主义的产生和发展及其来源和组成部分
第一节 马克思主义的产生;它的历史前提和理论来源
第二节 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组成部分及其统一性
第三节 列宁主义——当代的马克思主义
第三章 马克思列宁主义世界观的本质特征
第二编 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
第一章 哲学的基本问题和基本派别。马克思列宁主义哲学的对象及其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
第一节 哲学的基本问题和基本派别
第二节 马克思列宁主义哲学的实质和对象
第二章 物质和物质的基本存在形式。意识的本质和起源
第一节 辩证唯物主义的物质概念
第二节 物质和运动
第三节 意识,意识的起源和本质
第四节 世界的统一性——唯物主义的一元论
第三章 唯物辩证法——关于普遍联系和发展的学说
第一节 唯物辩证法的本质
第二节 普遍联系
第三节 发展的客观规律性
第四节 作为方法的唯物辩证法
第四章 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
第一节 对立面的统一和“斗争”规律
第二节 从量变转化为质变以及从质变转化为量变的规律
第三节 否定之否定规律
第五章 认识是反映。认识过程的辩证法
第一节 人的认识的实质
第二节 认识是感性和理性的统一
第三节 真理和真理的标准
第四节 科学认识的方法
第六章 历史唯物主义是哲学科学
第一节 唯物史观的实质
第二节 历史唯物主义论社会合乎规律的发展
第七章 物质生产——社会发展的基础
第一节 社会与自然界之间的相互关系
第二节 物质财富的生产方式
第三节 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相互关系
第八章 社会经济形态。基础与上层建筑
第一节 社会经济形态的本质以及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相互关系
第二节 各种社会经济形态是社会进步的各个阶段
第九章 阶级和阶级斗争。人民群众和个人在历史上的作用
第一节 阶级的产生和阶级的实质
第二节 阶级斗争——对抗性社会形态的发展动力
第三节 社会主义的阶级和阶级关系
第四节 人民群众——社会发展的决定性力量
第五节 个人在历史上的作用。杰出人物的作用
第十章 国家与革命
第一节 国家——阶级统治工具
第二节 资产阶级国家
第三节 社会主义国家
第四节 社会革命——从一种社会经济形态向更高级社会经济形态合乎规律的过渡
第五节 社会主义革命——社会革命的最高形式
第十一章 人类共同体的历史形式。民族——社会生活的发展形式
第一节 资本主义之前的人类共同体形式
第二节 资本主义民族和资本主义社会的民族关系
第三节 社会主义民族和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第十二章 社会意识,它的阶级性和形式
第一节 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之间的相互关系
第二节 意识形态的实质。资产阶级意识形态与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之间的对立
第三节 政治意识和法律意识
第四节 道德和道德意识
第五节 艺术
第六节 宗教
第十三章 科学与社会
第一节 作为社会现象的科学
第二节 科学发展的规律性
第三节 科学和社会主义
第十四章 个性和社会
第一节 个性发展的社会基础
第二节 个性和社会相互关系的发展
第三节 社会主义社会的个性
第三编 现代资产阶级哲学的主要特征和主要流派
第一章 资本主义总危机的尖锐化和现代资产阶级哲学的职能
第二章 现代资产阶级哲学的主要特征
第三章 现代资产阶级哲学的主要流派
第一节 宗教神学哲学和教会哲学
第二节 主观非理性主义哲学
第三节 主观唯科学主义哲学
第四节 假马克思主义哲学
第四章 当代帝国主义的社会学说
第五章 工人阶级同现代资产阶级哲学进行思想斗争的原则
[1] 本章内容选自《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第二编第一章第二节和第六章第一节。文中标题由编者所加。
[2] 《列宁选集》,2版,第2卷,332~333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3] 《列宁选集》,2版,第2卷,442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4]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1版,第3卷,466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5] 《列宁选集》,2版,第2卷,443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6]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1版,第46卷上,43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7] 参阅《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1版,第21卷,341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65。
[8] 《列宁选集》,2版,第4卷,43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