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马克思主义自然观02(1 / 1)

由此出发,马克思重复了《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对黑格尔历史观的指责:“人类的历史变成了抽象的东西的历史,因而对现实的人说来,也就是变成了人类的彼岸精神的历史。”[46]“在黑格尔的历史哲学中,和在他的自然哲学中一样,也是儿子生出母亲,精神产生自然界,基督教产生非基督教,结果产生起源。”[47]“黑格尔把世界头足倒置起来,因此,他也就能够在头脑中消灭一切界限。”[48]

超出《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的地方在于,马克思此时已经明确了“用真正实物的方式改变实物的现实”的想法:“当我只是扬弃了这个世界的想像存在,即它作为范畴或观点的存在的时候,也就是当我改变了我自己的主观意识而并没有用真正实物的方式改变实物的现实,即并没有改变我自己的实物现实和别人的实物现实的时候,这个世界居然还像往昔一样继续存在。”[49]

在批判了黑格尔的思辨哲学之后,马克思把批判的矛头指向了青年黑格尔派。马克思指出:施特劳斯和鲍威尔都只是分别代表了黑格尔体系的一个方面,即斯宾诺莎主义的实体和费希特主义的自我意识,因此都是对黑格尔体系的歪曲,并最终无法构成对黑格尔体系的真正突破。他因此认为:“只有费尔巴哈才是从黑格尔的观点出发而结束和批判了黑格尔的哲学。费尔巴哈把形而上学的绝对精神归结为‘以自然为基础的现实的人’,从而完成了对宗教的批判。同时也巧妙地拟定了对黑格尔的思辨以及一切形而上学的批判的基本要点。”[50]

很明显,这里有着对费尔巴哈的过高评价和迷信。但就是在这里,也有着与费尔巴哈的明显不同:费尔巴哈理解的作为“现实的人”的基础的“自然”是作为一切存在物之总和的自然,马克思理解的作为“现实的人”的基础的自然却不仅是作为一切存在物之总和的自然,更是作为人的活动环境的自然。也就是说,费尔巴哈强调感性原则,强调感觉和欲望,竭力证明人不能离开自然而生活,并不可避免地为自然对象所制约。马克思赞同这个观点,但认为自然不仅是存在物之总和,更是人类活动的环境,人所需要的对象不仅是自然的产物,更是劳动的产物。这在下面这段话中有着明确的表现:“实物是为人的存在,是人的实物存在,同时也就是人为他人的定在,是他对他人的人的关系,是人对人的社会关系。”[51]

当然,此时的马克思还没有认真清算自己与费尔巴哈之间的关系,所有这些与费尔巴哈之间的不同还不是作为论说的主题而自觉出现的。这种情况在被恩格斯称为“包含着新世界观的天才萌芽的第一个伟大文件”的《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本章以后简称《提纲》)中被彻底改变了。在那里,费尔巴哈哲学成了马克思所要着力批判的主要对象。在这份重要的《提纲》中,有一条看似和费尔巴哈无关,但实际上和所有唯物主义哲学(当然也包括费尔巴哈哲学)都密切相关,甚至可以被看作理解整个《提纲》的关键。我指的是《提纲》的第三条,在那里,马克思写道:“有一种唯物主义学说,认为人是环境和教育的产物,因而认为改变了的人是另一种环境和改变了的教育的产物,——这种学说忘记了:环境正是由人来改变的,而教育者本人一定是受教育的。因此,这种学说必然会把社会分成两部分,其中一部分凌驾于社会之上。(例如,在罗伯特·欧文那里就是如此。)环境的改变和人的活动的一致,只能被看作是并合理地理解为变革的实践。”[52]在这里,整个自然界被称为人类活动的环境,而实践则被理解为环境的改变与人的活动的一致。这一条是对实践活动自身的本质规定,而其余各条都是从被如此这般规定了的实践概念出发的,因此可以被看作理解整个《提纲》的关键。

《提纲》是“新世界观的天才萌芽”,但毕竟还只是“萌芽”而已;许多思想正如阿尔都塞所说,只是一些“光彩夺目的、谜一般的短句”[53],因此还有待于进一步地发挥和充实。这个工作是从《德意志意识形态》一书开始的。如果说《提纲》是马克思哲学的总体逻辑的一个入口,以实践概念为核心初步呈现了一种新世界观的逻辑意向,即历史性的语境;那么《德意志意识形态》则是已经将这种新的历史性逻辑展现为一种完整的“历史科学”,这种完整的“历史科学”,即恩格斯所讲的“新世界观”本身,即对支配历史发展的基本原则的一般哲学说明。

详细阐明《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创立的历史唯物主义的一般逻辑内涵不是本章的任务,我们需要加以说明的只是,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则的制定是从对自然的理解开始的,或者准确点说,是从论述人与自然的关系开始的。让我们来看看马克思对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前提的确认,即对“现实的人”以及“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的论述吧:“我们开始要谈的前提不是任意提出的,不是教条,而是一些只有在想象中才能撇开的现实前提。这是一些现实的个人,是他们的活动和他们的物质生活条件,包括他们已有的和由他们自己的活动创造出来的物质生活条件。因此,这些前提可以用纯粹经验的方法来确认。……全部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因此,第一个需要确认的事实就是这些个人的肉体组织以及由此产生的个人对其他自然的关系。当然,我们在这里既不能深入研究人们自身的生理特性,也不能深入研究人们所处的各种自然条件——地质条件、山岳水文地理条件、气候条件以及其他条件。任何历史记载都应当从这些自然基础以及它们在历史进程中由于人们的活动而发生的变更出发。……可以根据意识、宗教或随便别的什么来区别人和动物。一当人开始生产自己的生活资料的时候,这一步是由他们的肉体组织所决定的,人本身就开始把自己和动物区别开来。人们生产自己的生活资料,同时间接地生产着自己的物质生活本身。”[54]可以看出,在这里首要的前提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而关于这种个人,首要的则是“这些个人的肉体组织以及由此产生的个人对其他自然的关系”,因为这一关系决定了人之为人的区别于其他动物的独特品性。

由此对人与自然关系的理解出发,马克思讲到了人类史与自然史的彼此相互制约:“历史可以从两方面来考察,可以把它划分为自然史和人类史。但这两方面是密切相联的;只要有人存在,自然史和人类史就彼此相互制约。”[55]这是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表述过的自然与人的和谐统一思想的又一次重新表述,增加的只是其相互统一和发展的历史特性: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以及它们二者之间的关系都是在历史中形成和发展的,因此具有变动不居的基本属性。在人类历史发展的早期,“意识起初只是对周围的可感知的环境的一种意识,是对处于开始意识到自身的个人以外的其他人和其他物的狭隘联系的一种意识。同时,它也是对自然界的一种意识,自然界起初是作为一种完全异己的、有无限威力的和不可制服的力量与人们对立的,人们同它的关系完全像动物同它的关系一样,人们就像牲畜一样服从它的权力,因而,这是对自然界的一种纯粹动物式的意识(自然宗教)。……这里和任何其他地方一样,自然界和人的同一性也表现在:人们对自然界的狭隘的关系制约着他们之间的狭隘的关系,而他们之间的狭隘的关系又制约着他们对自然界的狭隘的关系,这正是因为自然界几乎还没有被历史的进程所改变;但是,另一方面,意识到必须和周围的人们来往,也就是开始意识到人一般地是生活在社会中的。这个开始和这个阶段上的社会生活本身一样,带有同样的动物性质;这是纯粹畜群的意识,这里人和绵羊不同的地方只是在于:意识代替了他的本能,或者说他的本能是被意识到了的本能”[56]。

当历史发展的脚步不断向前,特别是近代工业的出现大大改变了历史的面貌之后,这种人与自然之间的狭隘关系,人与人之间的狭隘关系也就被极大地改变了。就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来看,近代大机器工业的出现使我们认识、改造和利用自然的广度和深度都无可比拟地扩大了,甚至可以说,近代工业第一次使人类的普遍性得以从可能转为现实。当工厂和机器占据了脚踏纺车和织布机曾经占据过的位置之时,人与自然之间的狭隘关系通过原料的不断增长的需求以及其他类似因素而被无可挽回地打破了。就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来说,当现代工业把家长式师傅的小作坊变为工业资本家的大工厂的时候,产业工人就像士兵一样被组织起来,并且,随着资本的扩张,以前的中间等级的下层,如小工业家、小商人、小食利者、手工业者和农民,都降落到无产阶级的队伍中来了。这样,先前的人与人之间的狭隘关系也就被无产阶级的普遍贫困所代替了,人们由于纯粹的经济原因就已经是深刻的普遍联系在一起的了。这是历史发展的深刻变化,而且这种“人和自然的统一性”还“在每一个时代都随着工业或快或慢的发展而不断改变”。[57]

从上述发展变化着的自然史与人类史的统一中我们可以看到,在历史唯物主义中,历史与自然不是对立的,而是彼此一致的。因此,“把人对自然界的关系从历史中排除出去了”[58]的做法是错误的,应该把人对自然的关系视为我们理解人类历史的入口。实际上,马克思自己正是这样做的,比如《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对工具的历史、分工的历史以及所有制的历史的探讨。在这样做的时候,“马克思用人与自然和社会环境在劳动中、在生产实践中的历史的辩证统一这个唯物主义观点,‘代替了黑格尔的主体与客体在理念中的统一这个唯心主义的观点’,代替了费尔巴哈制造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分离与对立的机械的非历史的抽象的唯物主义的观点。”[59]

(三)作为人类活动要素的自然

正如马克思所说:“环境的改变和人的活动的一致,只能被看作是并合理地理解为变革的实践”,而人类社会最基本的实践活动就是生产物质生活资料的实践,即人类的生产劳动。因此,作为人类活动外部环境的自然首先就表现为人类物质生产活动的自然条件和自然环境。这是马克思重新研究政治经济学时期的自然概念的主要内涵,也是马克思主义自然观中最引人注目的一部分。在这一部分中,马克思通常是在与劳动、生产力、生产关系以及商品、价值、资本等哲学—政治经济学概念的联系中来讨论自然概念的。

马克思认为,虽然任何劳动“都是个人在一定社会形式中并借这种社会形式而进行的对自然的占有”[60],但是,由于资产阶级经济学家们总是“把资本对劳动过程的占有这件事同劳动过程本身混淆起来”,试图以此来证明“资本是人类生产本身不朽的自然要素”[61],从而为自己强占工人生产的剩余价值而进行辩护,所以首先还是“要撇开各种特定的社会形式”[62]来考察劳动过程,以此来彰显“人类生活的永恒的自然条件”[63]。这就是说,首先要对劳动过程的一般性质进行理论考察。关于这一点,马克思明确指出:“劳动首先是人和自然之间的过程,是人以自身的活动来引起、调整和控制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的过程。人自身作为一种自然力与自然物质相对立。为了在对自身生活有用的形式上占有自然物质,人就使他身上的自然力——臂和腿、头和手运动起来。当他通过这种运动作用于他身外的自然并改变自然时,也就同时改变他自身的自然。”[64]

这是马克思对劳动的一般性规定。值得注意的是,劳动的出发点和目的本身都是自然——人利用他身上的自然力去作用、改变他身外的自然,使之为其所用,其结果则是他自身自然的改变。在此一般规定之后,马克思接着指出:“劳动过程的简单要素是:有目的的活动或劳动本身,劳动对象和劳动资料。”[65]在这里,自然作为人类生产活动之要素的内涵被明确无误地展示了出来,因为马克思接着作出了如下例举:比如土地、水以及从水中分离出来的即捕获的鱼,在原始森林中砍伐的树木,从地下矿藏中开采的矿石和已经开采出来的正在洗的矿石等都是天然的劳动对象或原料;比如已经加工过的石块、木头、骨头、贝壳以及各种生产工具等都是所谓劳动资料。在这些劳动要素当中,马克思特别重视劳动者的劳动本身以及作为劳动资料之一种的生产工具:在别的地方,他曾明确指出过“不同的人的天然特性和他们的生产技能上的区别”对劳动生产力的巨大影响[66];并且认为“各种经济时代的区别,不在于生产什么,而在于怎样生产,用什么劳动资料生产。劳动资料不仅是人类劳动力发展的测量器,而且是劳动借以进行的社会关系的指示器”[67]。从这些论述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自然在人类劳动中具有何种基础和重要的地位,以至马克思如此写道:“因此,我们不必来叙述一个劳动者与其他劳动者之间的关系。一边是人及其劳动,另一边是自然及其物质,这就够了。”[68]

马克思这里当然不是说考察劳动得以在其中进行的社会关系形式不重要,而只是强调指出了这一事实,即自然是人类劳动之必不可少的前提和条件:“劳动过程,就我们在上面把它描述为它的简单的抽象的要素来说,是制造使用价值的有目的的活动,是为了人类的需要而占有自然物,是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的一般条件,是人类生活的永恒的自然条件,因此,它不以人类生活的任何形式为转移,倒不如说,它是人类生活的一切社会形式所共有的。”[69]

在对劳动之一般性质的考察之后,马克思详尽地探讨了资本主义条件下的人类生产劳动。限于我们的主题,下面主要讨论两点:首先是周义澄教授曾经指出过的“剩余价值的自然基础”问题,即剩余价值的生产需要一定自然条件的推动并受一定自然条件的限制。其次是资本主义生产使自然力变成“社会劳动的因素”的问题。

1.剩余价值的自然基础问题。这有两个方面:一是自然条件对剩余价值生产的推动。按照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以及《德意志意识形态》等著作中的看法,人的肉体组织以及随之而来的自然需要是人类劳动的最为本质和基础的物质动因。随此逻辑而来,马克思认为,人的劳动、生产“取决于自然需要的量,从而取决于对劳动的自然推动”,“取决于行动的必要性”。[70]实际上,这是一个明显的历史事实:过于富饶的自然会使人们的生活资料的获取变得极为便捷,从而会使人们不思进取,劳动的积极性必然不高;而过于贫瘠的土地和过于恶劣的气候则会使人们劳动的艰辛付之东流,从而完全消灭人们劳动的愿望。这正如马克思所说:“资本的祖国不是草木繁茂的热带,而是温带。不是土壤的绝对肥力,而是它的差异性和它的自然产品的多样性,形成社会分工的自然基础,并且通过人所处的自然环境的变化,促使他们自己的需要、能力、劳动资料和劳动方式趋于多样化。”[71]

2.剩余价值生产的自然限制问题。马克思认为,生产过程分两个方面,即“劳动过程和价值形成过程的统一”或“劳动过程和价值增殖过程的统一”,前者是商品的生产过程,后者则是资本主义条件下的生产过程,是商品生产的资本主义形式。[72]在价值的增值过程中,作为劳动过程要素的劳动对象、劳动资料、劳动者及其劳动本身都具有了新的意义。在这里,劳动的质不再重要,重要的是劳动的量;劳动产品的使用价值不再重要,重要的是内含在劳动产品中的价值;劳动不再是具体劳动,而是变成了一般社会劳动;劳动对象作为一定量劳动的收容器,其目的不再是服务于劳动者,而是变成了压榨劳动者;劳动资料由于自己是劳动产品而具有自身的价值,并在价值的形成和增殖过程之中向新的产品转移了自身本有的价值;劳动者则从劳动的主人、目的所属者变成了劳动的奴隶、资本增值的手段和源泉。在这个表面上似乎看不到自然物质作用的过程中,依然可以看到自然条件的限制和制约。马克思曾经在产业结构的简要区分的基础上论述道:“在采掘工业中,例如在采矿业中,原料不是预付资本的组成部分。这里的劳动对象不是过去劳动的产品,而是由自然无偿赠予的。如金属矿石、矿物、煤炭、石头等等。……在农业中,不预付追加的种子和肥料,就不可能扩大耕地。但是,一旦预付了追加的种子和肥料,那末,即使对土地进行纯粹机械性的耕作,也会对产量的提高发生奇迹般的作用。……最后,在本来意义的工业中,任何追加的劳动消耗都要求相应地追加原料的消耗,但是不一定要追加劳动资料的消耗。因为采掘工业和农业给加工工业提供了它本身需要的原料和它的劳动资料的原料,所以采掘工业和农业无需追加资本就能生产的追加产品,对于加工工业也是有利的。”[73]马克思由此得出的结论是:“资本一旦合并了形成财富的两个原始要素——劳动力和土地,它便获得了一种扩张的能力,这种能力使资本能把它的积累的要素扩展到超出似乎是由它本身的大小所确定的范围”[74]。

值得注意的是,马克思在这里明确指出:劳动力和土地是形成财富的两个原始要素,而这里的土地明显是指广义的土地,即一切自然富源。初看起来,这一论断似乎与我们所熟知的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并不完全相符。但实际上,这确实是马克思一贯的主张。在《哥达纲领批判》中,马克思开始就是对“劳动是一切财富和一切文化的源泉”的深刻批判:“劳动不是一切财富的源泉。自然界同劳动一样也是使用价值(而物质财富就是由使用价值构成的!)的源泉,劳动本身不过是一种自然力即人的劳动力的表现。”[75]

在《资本论》中,马克思把这些自然富源大体上分为两类:一类是生活资料的自然富源,例如土壤的肥力、渔产丰富的水等;另一类是劳动资料的自然富源,如奔腾的瀑布、可以航行的河流、森林、金属、煤炭等。马克思还就此明言:在文化初期,第一类自然富源具有决定性的意义,比较雅典、科林斯与黑海沿岸地方的发展可以证明此点;在较高的发展阶段,第二类自然富源具有决定性的意义,比较英国和印度的发展可以证明此点。[76]因此,可以确定的是,劳动的自然条件越是优越,比如占有更多肥沃的土地、丰富的矿藏等,那么,生产必要生活资料和一些劳动资料的时间就会越短,其最后的结果就是,剩余劳动时间的延长和剩余价值的增加。总之,即使生产劳动得以在其中进行的社会形式相同,各个国家和地区的劳动生产力水平也会因自然条件的不同而呈现出极大的不同。

除了土地——广义的自然富源对剩余价值生产的限制之外,人本身作为自然存在物也对剩余价值生产进行着限制。前面讲过,劳动不过是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过程,而这是需要消耗劳动者的劳动能力的。现在的问题是,虽然资本家总是想尽可能多地消耗劳动者的劳动能力从而尽可能多地赚取剩余价值,但这种对劳动者劳动能力的消耗毕竟是有一定界限的:“工作日有一个最高界限。它不能延长到超出某个一定的界限。这个最高界限取决于两点。第一是劳动力的身体界限。人在一个24小时的自然日内只能支出一定量的生命力。正象一匹马天天干活,每天也只能干8小时。这种力每天必须有一部分时间休息、睡觉,人还必须有一部分时间满足身体的其他需要,如吃饭、盥洗、穿衣等等。除了这种纯粹身体的界限之外,工作日的延长还碰到道德界限。工人必须有时间满足精神的和社会的需要,这种需要的范围和数量由一般的文化状况决定。”[77]

实际上,正是对劳动力使用的这些限制最终促使资本家从热心于绝对剩余价值的生产转向了热心于相对剩余价值的生产,并因此成了促进生产力发展的一个动因。在相对剩余价值的生产中,机器、科学应用于生产是至关重要的一个环节。正是在这里,我们碰到了资本主义的大机器生产使自然力变成“社会劳动的因素”的问题。机器生产取代手工生产标志着人对自然力的更强大的征服和利用,是科学进步及其应用于工业的结果。马克思关于机器、科学、工业对自然的影响,关于科学在人与自然之间新的历史关系中的作用、特征的论述,极大地充实了马克思主义自然观的基本内涵。马克思讨论科学多是把它及其应用放到现实的生产过程之中加以考察,而不是一般地讨论科学问题。马克思认为:“大生产——应用机器的大规模协作——第一次使自然力,即风、水、蒸汽、电大规模地从属于直接的生产过程,使自然力变成社会劳动的因素。(在农业中,在其资本主义前的形式中,人类劳动只不过是它所不能控制的自然过程的助手。)”[78]这也就是说,在前资本主义的生产形式中,人类劳动不过是其“所不能控制的自然过程的助手”,而在大机器生产时期,人类通过使用机器而取得了对自然力的控制,并最终使其变成了“社会劳动的因素”。这种情况在资本主义生产时期是如此普遍,以致马克思说:人需要作为“人的手的创造物”的机器在生产上消费自然力,就像呼吸时需要肺一样。[79]

历史地看,资本为了其自身的增值从来没有放弃过不费分文的自然力:在工厂手工业时期,资本家就曾通过简单协作和分工来提高劳动生产率,这是“资本统治下所具有的一定形式的社会劳动的无偿自然力”;在现代机器生产时代,资本家通过把科学运用于生产而把单纯的自然力转变成了社会劳动的要素,这同样是“不费资本家分文的另一种生产力”。[80]而且,正因为这种“无偿的”生产力“不费资本家分文”,而资本家的目的就在于最大可能地赚取剩余价值,所以科学也就在生产过程中第一次被大规模地采用了。关于这个问题,马克思明确讲道:“只有资本主义生产才第一次把物质生产过程变成科学在生产中的应用,——变成运用于实践的科学。”[81]

不仅如此,更为重要的是,科学的应用于工业和生产极大地改变着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在原来的生产过程中,作为人与自然界的中介的是某种经过加工的自然物,但在科学和机器介入生产过程之后,科学过程也就取代了作为自然物的工具成了人与自然界之间的中介:“不再是工人把改变了形态的自然物作为中间环节放在自己和对象之间;而是工人把由他改变为工业过程的自然过程作为媒介放在自己和被他支配的无机自然界之间。”[82]毫无疑问,这是历史的进步。而促成这种进步的巨大基石有两项:一是科学,二是社会化。用马克思自己的话来说就是,一是对人本身的“一般生产力”(包括科学知识能力——存在于工人意识中的科学)的占有,二是“人对自然界的了解和通过人作为社会体的存在来对自然界的统治,总之,是社会个人的发展”。[83]

如果联系《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对人与自然关系的历史性考察以及人类史与自然史的相互制约,我们就会对这里的论述领会更深一些:人与自然的关系有其自身的历史,它会随着社会的发展,生产、科学和技术的发展而不断变换自身;而人对自然的能动关系,反过来又在科学、技术的应用于生产中有着异常清晰的表现。所以马克思才会在《资本论》论及机器和大工业时,写下下面这样的话:“工艺学会揭示出人对自然的能动关系,人的生活的直接生产过程,以及人的社会生活条件和由此产生的精神观念的直接生产过程。甚至所有抽掉这个物质基础的宗教史,都是非批判的。事实上,通过分析来寻找宗教幻象的世俗核心,比反过来从当时的现实生活关系中引出它的天国形式要容易得多。后面这种方法是唯一的唯物主义的方法,因而也是唯一科学的方法。那种排除历史过程的、抽象的自然科学的唯物主义的缺点,每当它的代表越出自己的专业范围时,就在他们的抽象的和唯心主义的观念中立刻显露出来。”[84]这是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的科学研究之中重新表述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从物质生产生活这个“世俗核心”出发理解一切人类历史,而所有的人类历史都奠基于人对自然的能动关系之中,而人对自然的能动关系,在现时代,就突出地表现在科学技术之中。

(四)马克思主义的自然概念

纵观马克思主义自然观的形成发展史,可以看到一条“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逻辑进路。这是唯一科学的逻辑进路,因为说明社会现象必须从抽象开始,然后按照内在联系的观点达到具体,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从抽象上升到具体”。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的“导言”中说道:“从实在和具体开始,从现实的前提开始,因而,例如在经济学上从作为全部社会生产行为的基础和主体的人口开始,似乎是正确的。但是,更仔细地考察起来,这是错误的。如果我,例如,抛开构成人口的阶级,人口就是一个抽象。如果我不知道这些阶级所依据的因素,如雇佣劳动、资本等等,阶级又是一句空话。……因此,如果我从人口着手,那么,这就是关于整体的一个混沌的表象,并且通过更切近的规定我就会在分析中达到越来越简单的概念;从表象中的具体达到越来越稀薄的抽象,直到我达到一些最简单的规定。于是行程又得从那里回过头来,直到我最后又回到人口,但是这回人口已不是关于整体的一个混沌的表象,而是一个具有许多规定和关系的丰富的总体了。……后一种方法显然是科学上正确的方法。具体之所以具体,因为它是许多规定的综合,因而是多样性的统一。因此它在思维中表现为综合的过程,表现为结果,而不是表现为起点,虽然它是现实的起点,因而也是直观和表象的起点。在第一条道路上,完整的表象蒸发为抽象的规定;在第二条道路上,抽象的规定在思维行程中导致具体的再现。”[85]

正是沿着这条科学的逻辑道路,马克思主义的自然观从抽象的一切存在物之总和的自然概念进到作为人类生活环境的自然概念,并最终在作为人类活动要素的自然概念中达到其科学的顶峰。在马克思自己的著作中,第一类自然概念论述较少,但意义明确,并且正是这一类概念构成了马克思主义自然观的唯物论基础;马克思论述较多的是第二、三类自然概念,从这两类概念出发,马克思展开了马克思主义自然观的辩证法和历史性,并最终把自然概念从自然哲学概念变成了历史唯物主义的概念、政治经济学的概念。在其逻辑的终点,自然成了生产的自然条件,成了原料和劳动对象,成了劳动力,成了剩余价值形成和增值的前提和条件。这是一项伟大的成就,正如周义澄教授所说:“在科学地克服了唯灵论和唯物论的绝对对立之后,自然物质在马克思那儿又一次向人们露出了笑脸,重新闪耀着更加夺目的诗意的感性的光辉。”[86]

[1] [德]A.施密特:《马克思的自然概念》,欧力同译,商务印书馆1988年版,第2页。

[2] 主要包括[德]A.施密特:《马克思的自然概念》,欧力同译,商务印书馆1988年版;周义澄:《自然理论与现时代》,上海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曹志平:《马克思科学哲学论纲》,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年版等。其中,前两者直接启示了本书对马克思主义自然观三层基本内涵的论述。

[3]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0卷,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3页。

[4] 同上书,第5页。

[5]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0卷,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173页。

[6] 同上书,第52页。

[7] 同上书,第71页。

[8] 同上书,第106页。

[9]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0卷,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169页。

[10] 同上书,第173-174页。

[11] 同上书,第49页。

[12] 同上书,第136页。

[13]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0卷,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137-138页。

[14] 同上书,第167页。

[15]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0卷,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207页。

[16]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0卷,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242页。

[17] 同上书,第284-285页。

[18]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0卷,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228页。

[19] 转引自[俄]科拉柯夫斯基:《马克思主义的主流》(一),马元德译,台北远流出版公司1992年版,第124页。

[20]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0卷,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207页。

[21] [法]科尔纽:《马克思恩格斯传》第Ⅰ卷,刘丕坤等译,三联书店1963年版,第193页。

[22] 同上书,第211页。

[23] 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57页。

[24] 同上书,第90页。

[25] 同上书,第105页。

[26] 同上书,第105页。

[27] 同上书,第107页。

[28]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第52页。

[29] 《列宁全集》第55卷,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13页。

[30] 参见周义澄:《自然理论与现时代》,上海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80页。

[31]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第154页。

[32] 同上书,第245页。

[33] 恩格斯:《自然辩证法》,人民出版社1971年版,第54页。

[34] 参见周义澄:《自然理论与现时代》,上海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80-83页。

[35] 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107页。

[36] 同上书,第57页。

[37] 同上书,第57-58页。

[38] 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56-57页。

[39]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第165、166页。

[40] 同上书,第166-167页。

[41]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第74页。

[42] 同上书,第73页。

[43] 同上书,第75-76页。

[44] 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89-90页。

[45]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第177页。

[46]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第108页。

[47] 同上书,第214页。

[48] 同上书,第245页。

[49] 同上书,第245页。

[50] 同上书,第177页。

[51]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第52页。

[52]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59页。

[53] 陈越编:《哲学与政治:阿尔都塞读本》,吉林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225页。

[54]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66-67页。

[55]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60年版,第20页注。

[56]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60年版,第34-35页。

[57]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60年版,第49页。

[58] 同上书,第44页。

[59] 周义澄:《自然理论与现时代》,上海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48-49页。

[60]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24页。

[61]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9卷,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57页。

[62]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01页。

[63]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08页。

[64] 同上书,第201-202页。

[65] 同上书,第202页。

[66]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6卷,人民出版社1964年版,第140页。

[67] 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204页。

[68]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09页。

[69] 同上书,第208-209页。

[70] 转引自周义澄:《自然理论与现时代》,上海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64页。

[71]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561页。

[72]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23页。

[73] 同上书,第662-663页。

[74] 同上书,第663页。

[75]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98页。

[76] 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560页。

[77]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59-260页。

[78]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7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569页。

[79] 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4卷,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444页。

[80]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7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553页。

[81]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7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576页。

[82]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下,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218页。

[83] 同上书,第218页。

[84]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410页注。

[85]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7-18页。

[86] 周义澄:《自然理论与现时代》,上海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7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