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理解——巴赫金对话理论的一个基本概念(1 / 1)

弗·索·比勃列尔(俄国有关巴赫金的第1部研究著作《米·米·巴赫金或文化诗学》的作者)指出:“当然,如果从巴赫金那里只取‘对话’这一个词而您却未能察觉被连接为一体的概念的全部体系,也未能察觉巴赫金这一对话概念在所有人文思维领域里所发挥的改造性作用的话,如果我们对这一概念在上述每个领域里的变化视而不见(要知道每个这样的领域在注入了巴赫金的概念以后都会焕然一新,生动活泼、整饬有序)——如果所有这一切我们都未能察觉的话,那么‘对话’概念就会是一句空话,成为一个很容易就能被从该术语的任何词组中删除的空洞的词。”比勃列尔认为研究者最重要的任务,是找出巴赫金思想“完整的核心”和“不可再加以分割的核心”,或不如说是所有细节赖以从中发酵的酵母。[117]这段话启发我们启程去寻找巴赫金学派为人文学科研究提供了何种钥匙。

在巴赫金笔下,“散文”(prosaics)具有“散漫”、“平凡的”、“平淡无奇的”等含义。巴赫金用它来表示一种无法从中抽象出规律、法则的事实和现象。俄文中用于此意的“散文”(проза)和中文并不对应,而它的上述原文引申义常常被忽略。人文学科与自然科学不同之处就在于:它与自然科学采用不同的方法研究现象或事实。人文学科必须有自己对待研究对象的方法。“文本是任何人文学科的第一性实体(现实)和出发点。”“对人及其生活(劳动、斗争等等),除了通过他已创造或正创造的符号文本之外,是否还能找到别的什么途径去接近和研究呢?是否可以把人当作自然现象、当作物来观察和研究呢?”[118]这就是巴赫金在起步之际向我们提出的核心问题。

19世纪的别林斯基曾经以为人文学科与自然科学之间的区别在于思维方式不同:一采用逻辑和抽象思维,二则采用形象思维,但二者有着同一个研究对象(现实生活和自然)。

21世纪人文学科的核心问题究竟是什么呢?巴赫金答道:毫无疑问,是理解的问题。“自然界没有任何一个现象有‘意义’,只有符号(其中包括语词)才有意义。所以研究任何符号,不管这种研究的取向如何,都必然始于理解。”[119]这无疑是古老的认识论的核心问题,但同时也是最令人困惑并且迄今没有确切解答的问题。巴赫金进而指出:“无处不是实际的或可能的文本和对文本的理解。研究变成为询问和谈话,即变成对话。对自然界我们不会去询问,自然界也不会对我们应答;我们只能对自己提出问题,以一定方式组织观察或实现。以此获得回答。而在研究人的时候,我们是到处寻找和发现符号,力求理解它们的意义。”[120]

维克多·厄利希早在其名著中就曾指出:“人们公认自然科学家寻求对所研究对象的因果解释,而人文科学家的目标却在于“理解”(comprehension),即对所研究对象的一种直觉性重建。”[121]我们人类习惯于向自然科学要求定理、法则和规律,因为它们都可以在自然现象里得到重复和印证。因此,法则和规律是超时代的“公器”,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规律和法则不可能是个性化的——说规律和法则是个性化的乃是一个荒唐的悖论。这就告诉我们我们的思维习惯是如何不适应对于文化的理解。因此,也许不是人文学科应该向自然科学学习和借鉴方法,倒是应该反过来:自然科学向人文学科借鉴和学习其方法论。

应该指出,巴赫金对于人文学科如何看待理解问题的观点,一定程度上大大颠覆了我们固有的有关主观和客观问题的观念。我们通常认为理解就是主观认识符合客观真实,是对客观真理的认识即理解。这样的认识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是客观的,同时也是可以经过实验而重复出现的自然现象。我们习惯于采用自然科学的方法和视角来看待人文科学,因为它们都享有“科学”的身份。我们习惯于把自然科学的规律视为普遍规律,并用它们来指导人文科学,因为我们认为它们都是科学,都是实证主义的。“通常在哲学上所说的‘主观性’,往往指的是由于个人在观察上所发生的误差而造成的对现实事物的歪曲,因此‘主观主义’也被理解为个人专门借助于自己的心灵或个性去观察事物的一种不正确的态度。人们一般认为,在科学地认识真理的过程中,真理是不依赖于个人而客观地存在的,而主观性和个人在观察上的误差则应尽可能加以避免。”“在过去的哲学史上,真理一般被理解为概念、观念和对象的一致,主观和客观的一致。”[122]

应当指出,这种关于主、客观的认识对于人文学科却并不适合。在业已进入21世纪的今天,一个为学术界所公认的观点渐渐成为一种共识,即我们从现实生活中所能看到的,其实是“我们所想要看到的”:我们的所见会朝着我们的愿望倾斜。某种程度上我们的愿望会“改写”我们的所见。这就说明,绝对的客观、纯客观是不存在的。正如雅各布逊在20世纪初年所指出的那样,我们的时代一个最大的思维成果,就是“绝对”(在许多场合下可以当作是“上帝”的代名词)的被颠覆、被废黜。

从前,人们关于世界的观点主要受到以牛顿为代表的经典物理学理念的支配,那里为我们描述了一个实实在在的“实体”的世界:天下万物各就其位,各有其特点。这是一个被确定性所主宰的世界。然而,到20世纪初,这个世界忽然发生动摇,和通常一样,人文科学领域开始渐渐受到来自自然科学领域里的一系列前所未有的伟大发现的巨大影响,而悄悄发生了变化。爱因斯坦的狭义相对论改变了人们关于宇宙空间的认识:一切都是相对的,不仅光有曲率,而且时间也可以扭曲。从前人们曾经在数百年里始终在为“光”的性质而争论不休:光究竟是光子还是粒子?在薛定谔的实验里,观察者的介入成为被观察对象被确定的最后一个砝码:实验对象本处于“生”与“死”之间,既无所谓“生”,也无所谓“死”,既“生”又“死,”亦“生”亦“死”之间,观察者的介入,使中间状态立刻中止,而成为或“死”或“活”。主体的愿望可以改变事物的性状。

巴赫金的下述议论,显然正是针对薛定谔的实验而发:

量子理论中试验者和观照者的立场。这一积极立场之存在,改变着整个情境,因而也改变着实验之结果。具有观照者的事件,不管观照者离得多远,多么隐蔽和消极,都已完全是另一种事件了。……人文科学中第二个意识的问题。……即理解者和应答者的意识,是不可穷尽的,因为这一意识中潜存着无可计数的回答、语言、代码。以无限对无限。[123]

可以想见,诸如此类的新思想难免不对俄国“白银时代”那些注重向他民族学习的俄国知识分子产生重大影响。当然,他们是按照自己的主体需求和主体条件对外来影响进行消化吸收的。这也应证了巴赫金一贯的思想,即理解的主体从来不是消极地适应客体对象,而是积极地与客体对象产生应答。当然,很难说巴赫金的这一思想不是直接或间接受到上述自然科学发现的影响所致。可以引为旁证的是马雅可夫斯基,按照雅各布逊的说法,此时的马雅可夫斯基对这些西方传来的新思想深信不疑。他因而产生了一个“糊涂”观念,即人生可以轮回,早死可以早托生。为此,他毅然选择了自觉的死亡。在促使其自杀的诸多现实生活因素中,在雅各布逊看来,这种糊涂观念是比其他原因更为根本和重要的原因。

按照人们的一般观念,科学具有客观的属性,说科学具有个性那如果不是笑话,就是一个悖论或矛盾修饰法。然而,理解文化却必须从个性立场出发,理解文化的主体必须个性化。人文学科必须能够对混乱无序的事实进行研究。那么,人文学科的理解又有那些不同呢?应当如何定义人文学科的理解概念呢?

理解作为一个理论术语,最初来源于德语“Verstehen”。“在德国历史哲学中,它常被用来表示社会科学特有的一种认识方式。它是通过想象将自己想象地置身于一个主体所处的位置而对这一主体的观点做强调性的或分享的理解。它是对主体的目的、价值和意图的一种重建。相比之下,寻求因果关系和求助普遍法则的解释(德文:Erklaren)则是自然科学特有的方法。……但对它做详尽阐述的是狄尔泰,其目的是为了论证人文科学有独特的方法。不过,海德格尔和伽达默尔把Verstehen(德文:理解,明白,了悟,领悟)视为处在呈现无数可能性的世界中的人类的本质特征。”[124]

从此处文字可以看出,为人文学科思维方式进行合理性辩护的前驱人物,有维柯、冯·荷尔德,而最重要的是狄尔泰。巴赫金是这一历史中一个重要的环节。巴赫金的传统,是“精神科学”的传统,其代表人物有:施莱尔马赫、狄尔泰、海德格尔、伽达默尔等人。“巴赫金的思想属于人文知识这一路径,而人文科学的对象是在其社会和创作中的人”,是“精神的生活”。[125]

应当指出,巴赫金学派对于何谓“理解”,有其自己的独到之处,而且,他对于理解的“理解”很大程度上具有俄罗斯独有的特点。把握巴赫金的理解观点需要记住的一点,是他始终是在对话的意义上来讨论理解问题的。他之所以重视理解问题,是因为他认为“理解的深度是人文认识的最高标准之一”。[126]理解理解的必要和先决条件是:任何理解都以应答为先导。“任何理解都孕育着回答,也必定以某种形式产生回答,即听者要成为说者(‘交流思想’)。”[127]“总之,任何现实的整体的理解都是积极应答的理解,并且无不是应答的起始准备阶段(不管这应答以什么方式实现)。而说者本人也正是指望着这一积极的应答式理解:他期待的不是消极的理解,不是把他的思想简单地复现于他人头脑中,而是要求回答、赞成、共鸣、反对、实行等等。”[128]

理解不是单向度的,即从理解者向理解对象的思维运动,而是双向的。“理解不是重复说者,不是复制说者,理解要建立自己的想法、自己的内容;无论说话者还是理解者,各自都留在自己的世界中;话语仅仅表现出目标,显露锥体的顶尖。”[129]“理解不是复制被理解的东西,这样的消极复制于社会是毫无意义的。但是,从理解的积极程度和性质来看,独白和对话有很大区别。相互间对话式理解的这种特殊的积极性,决定着对话语特殊的效力,决定着对话语的戏剧性。”[130]“一切话语都具有的内在对话性,和对话(指狭义的对话)的外在布局形式。”[131]“于是,理解能充实文本,因为理解是能动的,带有创造的性质。创造性理解再继续创造,从而丰富了人类的艺术瑰宝。理解者参与共同的创造。”“不可能有无评价的理解。理解和评价不可分割:它们是同时的,构成一个完整统一的行为。”[132]

和巴赫金心目中的任何概念一样,理解的外延也可以扩大到任何领域里而无误。“对话以其单纯和鲜明而成为言语交际(‘思想交流’)的经典形式。每一个对语,不管多么简短和不连贯,都具有特殊的完成性,都表现出说者的某种立场,针对这一立场可以作出回答,可以采取应答的立场。”[133]“作品也像对话中的对语一样,旨在得到他人(诸多他人)的应答,得到他人积极的应答式理解;这一理解可以表现为不同的形式:对读者起教育的作用,劝说读者,批评性反应,对追随者和后继者的影响,等等;这一理解决定着他人在该文化领域言语交际、思想交流的复杂条件中所持的应答立场。作品是言语交际链条中的一个环节;它也像对话中的对白一样,与其他作品即表述相联系:这既有它要回应的作品,又有对它作出回应的作品;同时又像对话中的对白一样,以言语主体更替的绝对边界与其他作品分离开来。”[134]“表述完成性的第一个也是最重要的标准,是可以对它作出回应,更准确更宽泛地说,是可以对它采取应答立场(例如执行命令)。”[135]

上文谈到,在巴赫金的观念里,不仅人的自我,而且就连历史和文化这样的人文学科里宏大的研究对象,也需要以外位性作为认识的先决条件。这大概从我们每个人的生活经验也可以印证。常常有人说:不出国不知道爱国为何意,出了国才更加知道自己“骨子里还是个中国人”。认识需要他者的视角为前提。认识并不能一次性地完结,永远不会完结——这就是认识的特点,所以,对真理而言,人类永远都在路上。真理是对真理的认识。真理永远都在遥远的地平线上与我们相望相守,不即不离。

在巴赫金的语境下,话语具有几乎无限的外延,所以,这里的外位性也就相应地被拓展到了广大的领域。巴赫金的论著《审美活动中的作者与主人公》谈的,首先是审美活动,谈的是作者和主人公、读者和作品之间的关系。巴赫金在此文里所涉及的问题,可以说把审美活动的方方面面都含纳无遗。这里有创作论,有鉴赏论,有认识活动,有价值交流……可以说无所不包。但这正符合巴赫金的理论抱负,因为巴赫金最初以及晚年都不甘于只做一个目光狭隘的诗学研究者(像他心目中某些形式主义者们那样),而是做一位哲学家或思想家,深入思考文化哲学、历史哲学以及人文学科的方方面面问题。读了下面一段话,我们想必会对这一概括颔首认可的吧:

古希腊罗马文化本身并不知道我们今天所了解的那个古希腊罗马文化。中学里曾流传着这样一则笑话:古希腊人不知道自己的一个最主要的特点,即不知道他们是古代希腊人,从不这样称呼自己。实际上也的确如此,把希腊人变成了古希腊人的那个时间差,具有重大的构成作用:在这个时间差中,不断从古希腊罗马文化里发现新的涵义价值;古希腊人虽然自己创造了这些涵义价值,却真的不知道它们的存在。[136]

巴赫金指出,“然而在研究语言以及意识形态创作的各个不同领域时,人们通过抽象对此避而不谈,因为存在着一个抽象的第三者立场;人们把这个第三者立场等同于一般的‘客观立场’,等同于一切‘科学认知’的立场。第三者立场只是在下列条件下才能完全成立:一个人可以站到另一个人的位置上,一个人完全可以由另一个替代。这个条件只有在以下情境中,在解决以下问题时才可能也才有理由出现。这就是:不需要有人的不可重复的整体个性,人只须专门表现出自己的脱离整体的部分个性,他的出现不是作为自身之我,而是作为‘工程师’‘物理学家’等等。”[137]“这类学科的对象,不是一个‘精神’,而是两个‘精神’(一个是被研究的精神,另一个是从事研究的精神,两者不应合为一个精神)。”[138]“对话关系的特殊本质。内部对话性问题。话语边缘的界线。双声语问题。作为对话的理解。我们在这里已经进入到语言哲学的前沿和一切人文思维的前沿,进入到处女地。”[139]

许多学者都不约而同地指出,巴赫金学派的思想没有一种不带有时代错位的特征,也就是说,巴赫金学派的思想产生影响和它们的创造时间是不相吻合的,但令人感到奇怪的是,每个时代的人都可以在巴赫金学派的思想里找到可以与该时代发生“共鸣”的因素或成分。

巴赫金的人文学科理解论与其对话观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话语总是语境化了的和具体的。任何对话都取决于“五种成分”:

话语或言语行为并非便于人们相互理解的空的交际工具。在对话中即使在非强制性的协议已经签定的情况下,对话的参与者之间也非必然能获得完全的理解。话语必然带有主体间性的印记因为每个说话人都会潜在地受到听话人可能有的误解和积极的反应的影响,这就像一个作家能猜得出一个想象中的读者的反应或一个恋人能猜出相恋的对方的反应一样。[140]

对话取决于五种成分:以他者(们)为定向的人的存在;对话者的个别情境;有中介或无中介(广义)的交际方式;(一种或更多)的交际媒介(亦即声音,身体,纸张);符号的动态。因此,正如巴赫金所指出的那样,对话可以——与任何话语(交际一样)——在各种层面上加以考察,甚至可以超出纯粹的言语分析范围。[141]

关于理解,巴赫金的思想倒是和许多20世纪大思想家相互呼应。如伽达默尔的“视域的融合”就认为:“任何真实的理解都涉及这样一种视域的融合。在其过程中传统获得新的生命。我们自己的偏见受到挑战。由于语言对于理解来说是关键性的,视域的融合本质上是一种语言的融合。”[142]而巴赫金关于理解的观念与狄尔泰契合则更无足为奇,因为后者原本就是人文科学理解论的前驱者。“按照狄尔泰的观点,解释学(或译‘诠释学’)能保证人文学科成为一个有自己方法和原则的众学科的整体,并以此而与自然科学的方法和原则对峙。它们(人文学科)依靠理解这种认知能力,由此而给予它们以知识源头的特殊身份。”[143]

按照巴赫金的观念,不仅人文学科的理解概念与自然科学不同,而且,后者还有一个概念也是自然科学所不具备的,那就是“应分”。巴赫金指出:“科学所触及的仅仅是实有的东西,而非应当要有的东西,科学谈论的仅仅是生存,而非应分,至于从生存中提升出应分,却是不可能的。托尔斯泰的结论是正确的:进步论无法解释生活,科学解释的是生存世界,而无法解释应分世界。”[144]显而易见,巴赫金心目中的人文学科应当不是排除主体性,相反,人文学科并不避讳其主体性,并以具有主体性为荣。话语的作者和行为的主体在巴赫金心目中,都是创造者,都是给世界带来新意的人,他们是如此尊严,以至于颇像“上帝”。

在“作者”问题上,巴赫金与奥波亚兹有很大差异:奥波亚兹是索绪尔“语言系统功能观”的信徒,他们的信条是“不是我说话,而是话说我”。什克洛夫斯基就说过类似这样的话:不是我在写书,而是时代在借我的手书写着自己。而巴赫金学派却不然,他们强调话语的作者和行为的主体都具有一定的主体性,他们在认识、理解和评价……等人类行为中,都非但不是被动的受者,反而是积极的参与者,而且他们的参与能够而且也实际改变着世界。巴里·桑迪韦尔指出:“一是巴赫金著作所采用的方式使我们得以重新推出作者观的问题,那个生产各种话语的人实际上既包含个人视角也包含集体体验的感觉。之所以会这样是因为作者们往往都是社会关系和交际网络里的一部分,而在生产话语的时候他们往往会从各种集体公认的言语体裁中汲取材料,而这些公认的言语体裁构成了一个相对标准的表达形式。无论如何,作者们在各种语境下都是十分活跃的,这些语境在独一无二性上所达到的程度为作者产生独特话语提供了保障。”[145]由此可见,巴赫金的话语语言观是主观主义和客观主义的结合:话语既是个人性的,也从属于特定的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