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布林的魔术师》,艾·巴·辛格最动人的长篇小说。书里的卢布林,正处于19世纪末,也就是1863年波兰革命之后。那是一个新旧时代的接缝处,技术革命的余波开始波及东欧,木头人行道被掀起,处处起高楼,煤气街灯开始普及。卢布林是一个脏而喧闹的犹太人聚居地:狭窄的硌石街道,昏黄的店铺,逼仄的住所,密密的人群,混杂着牛奶、麦片、牛马粪、脏水的气味。
五味杂陈的生活气息却掩盖不了人心惶惶,波兰的报纸上天天叫嚷着革命、战乱和危机,在点着长明灯的小教堂里,总有人做夜祈。教堂外是辚辚的车行声,那是俄国占领军把起义的波兰人押送到西伯利亚去服刑的声音。零下40摄氏度的气温,大半年的冰封期,没有煤、没有灯,睡在木板上,醒来就变成了冰蚕——去的人,没有一个能活着回来。
可是我总觉得,辛格笔下的,是他小时候眼中的卢布林,一个封闭的波兰小镇,如果你现在打开波兰地图,在标记高地的那块黄绿色上,就可以用手指找到它。你坐上木头座椅的老式火车,轰隆轰隆,午后的烈日里你打着瞌睡,再睁眼时就可以看到它。它是罗马教皇的故里,这里的人都笃信宗教,每个家族在教堂里都有自己专属的墓地,去过那里的人在游记里写道:“常可以看见穿着棕红教袍的神父骑着自行车穿过田野,夏天的热风把他的衣带吹得高高飘起。”
这里的人会记得那个大鼻子的犹太孩子吗?他是一个拉比(犹太教神职人员)的儿子,还是另外一个拉比的外孙,人人都以为他会成为一个世袭的拉比,然而他没有。他成了一个作家。
他出生于1904年的7月14日,在一战时度过了他的青少年,二战前度过了他的壮年。一个天崩地裂的大时代,轰隆隆地从一个孩子眼前开过去,烈焰和炮火照亮了孩童清澈的眼睛。他眼睁睁地看着整个波兰,国已不国。一轮又一轮地被瓜分,苏联入侵,犹太人在苏波战争前被波兰人凌辱:拔掉他们的胡子,烧掉他们的教堂,割掉他们的舌头,彻夜地惨叫。
我絮絮地交代着这些背景材料,只是想为一件事求解,那就是,雅夏,也就是卢布林的魔术师,为什么会成为一个两头不靠岸的、彻底的怀疑论者呢?这个男人充满了“迷”,迷人的迷,迷乱的迷,迷失的迷。一个没有宗教生活,从不做早祈晚祈的犹太人,失去了组织、无所依傍的男人。他有知识储备,他精通物理、天文、心理学,他以理性为中轴,顽强地自转着,他是他小宇宙里的太阳,把不同的时区分配给围绕他公转的女人。
他清洁的理性,让他怀疑这世界上的一切,他既不是传统的犹太信徒,在牛油蜡烛跃动的光影中,念着和书页一样发霉的祷告词——他觉得他实在无须向一个未曾眼见过的上帝祈祷,既然他把苦难、屠杀、饥荒、流离赐予人们。他更亲近他自己的理性。他也不是亲俄分子,俄国人占领了波兰,见猪抢猪,见马掠马,强暴妇女,打着征收的名义掳掠财物。整个村庄的犹太人,被剥光了衣物撵出去。他看见那些臣服和取悦占领军的人,就想呸他们。他不能一刻没有女人,如果让他独自穿过时间的荒芜沙漠,他会被自己汹涌的怀疑逼疯掉。
他是个精通催眠术的魔术师,而所有的爱情,都是一场盛大的催眠:他是自己妻子的早晨——爽朗,亲切,可依傍,充满希望,一切都是楚楚而明亮的。虽然她反射弧偏长,他在家里说的冷笑话,往往等他出门后好几天她才弄懂;他是玛格达的午后,艳阳高照,梨花遍地开,他灼灼的诺言,催开了这个害羞姑娘的身体和情欲;他是爱米利亚的黄昏,温和优雅的智**,一尘不染的话题,吞吐于黑夜和白昼间、半明半暗、恍兮惚兮的调情时刻——然而没有明天,黄昏是一天中最有末日气息的时刻。
这是一个多么贪婪的男人,一个热爱速度和高度的男人,他的两匹灰马,一匹叫灰烬,一匹叫灰尘。呵呵,你擦拭过琴键上的灰尘吗?你曾经把一封旧情书烧掉,看褪色的字迹像开累了的**一样蜷曲吗?那你就会知道,灰是多么轻、多么快、多么易逝的东西,他可以向任何方向扭曲自己的身体,人们都说他的骨节是用**做的,他甚至可以用脚剥豌豆,可以模仿任何一种鸟叫,可以用一根铁丝打开世界上任何一把锁,可以走最细的钢丝,可以在绳索上翻筋斗。这样一个万能的身体,他居然还奢想让它飞行。他收集了无数飞行的简报、个例、信息的碎片,他生命中的两颗一级星,就是爱米利亚和飞行表演。
其实这两件事完全可以同类项合并,雅夏对爱米利亚的爱是芭蕾质地的吧——而芭蕾是人类克服肉身拖累、试图飞行的唯一途径。它的技术要点是:一、以足尖做最小的立足点:雅夏是个走江湖的浪**子,底层出身;爱米利亚却是贵族的遗孀,有厚实的知性背景。他们在现实中,只有最小的、最微弱的交汇点,而盛大的爱情,都得在这个点上着力。二、为了在灯火明丽的舞台上做若干秒钟折纸般脆弱的离地飞行,之前的奋力起身,之后的沉重落地,都是必须支付的体能代价。就像雅夏对爱米利亚,为了与她结合,他必须丢掉他的前半生的背景:他的家、他的妻子、他的江湖地位、他的宗教、他的信仰,还有他后半生的前景,他和爱米利亚私奔,是前途叵测的。
而雅夏,为这场飞行付出的代价是:他为了良心大安地与爱米利亚私奔,就必须找一大笔钱来安顿他的其他几个女人,他就得用自己开锁攀檐的技术去偷,结果自然是未遂,仅仅是个微弱的起跳动作,这个一心想飞的男人,就摔坏了腿。落地而碎的还有玛格达,她因为他的不忠而羞愤自杀。辛格是多么慈悲,他给雅夏找了一个光明的出口,就是让他意欲飞行的肉体彻底回归,他把他关进了一个忏悔小屋,里面有半米见方的小窗、俭省的素食,一个人过着清减规律而琐细无欲的宗教生活,连上厕所的次数都要节制。一切怀疑和贪欲都关在墙外,他终于在极限的纪律生活中获得解脱。
书里穿插着一些美好的景语:绿色的新芽冒出田野,雅夏深深地吸着马粪的气味,苹果树的叶子像晨星一样发光,夜晚的露水像筛子一样从空中筛落,麦芒如针尖一样发亮。景语即情语,这些跳跃的小光斑,一点点照亮了本来有点灰的情节。散文化的段落,如果用多了,会耽误叙事的节奏,使结构松散,但是我有种异样的感觉,我觉得,这些景语,并不是为了给文本调和一点绿色的田园情调,也不是为了加一点酸甜的抒情液,它是为了给雅夏留一张灵魂翻身的底牌——一个再混乱堕落的人,如果他敬畏生命,热爱自然,那么,他就还有被救赎的余地。
可是,我还是找不到解这本书的枢纽,也就是宗教情绪。我生长在一个唯物主义家庭,早早不再相信上帝七天能造人,我身上最接近宗教情绪的东西,也许是对秩序、纪律、责任和日常生活的敬畏心,如果取这个近似值代入,那么这本书可以解成“自由是危险的,一个人只有回归日常生活的深处,用很多的戒条去约束自己,才可以有所依傍,才可以获得安宁”。心中有欲念的鸟群,它低低地掠过、盘旋,为了获得安宁,得让它们统统折翼才好。可是,这么粗糙的一个解,实在无法平衡这本书对我的震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