摇滚及其他我应该保持缄默的事
鲍勃·迪伦,20世纪60年代的民谣歌手,行吟诗人,打出这几个词,我就觉得自己应该对此人保持缄默。因为我对民谣实在是概念模糊,约莫知道是一种叙事性歌曲,不比纯粹的情歌那样干瘪,仅此而已。对诗我则是百分百的诗盲。而我相信,一个歌手的浓烈精神指数,一定是溶解在他的歌曲里的,就像一个演员的肢体语言,一定大于千言万语一样。
前一阵子看乌兰诺娃传记,有一张照片是她肃立在雪意沉沉的窗口前的背影。后来看传记里写这个女人身上有股子安静的力量,她从不与任何人发生情绪上的对抗,受到羞辱的时候,也只是默默地转过身去,等她再转过脸的时候,表情如旧,你连一个情绪的接缝都看不到。能用沉默来表达愤怒的人,她骨子里承重的优雅,全溶解在那张背影的照片里了。画传一般都是垃圾信息的杂烩,但是看演员的资料一定要看画传,就像赫本的一张笑到露出智齿、毫无杂质的照片,比一万句“上帝给你两只手,是为了让你腾出一只来照顾别人”都更加直指人心。
迪伦的照片倒是看过的,太文青了,眼睛里有湿漉漉的诗情。声音也听过,奇异的向上浮的声音,好像要背弃时代似的。看他的传记,倒让我安心不少。眼睛里的那水,全给挤出了,行文非常干爽。我想激起我兴趣的,也许是这个人背后代表的年代。他出生在1941年,欧洲战场上正打得如火如荼,混乱像拳头一样把每个人的世界观都击打得粉碎。好像星座会影响一个人的一生一样,那个时代出生的人,一辈子都活在新旧时代的接缝处,被吞吐着。1951年,他上小学,和数学、语文并列的课程是防空,上学的第一件事就是练习在听到警报的时候躲在桌子下面。苏联空军随时会从天而降,怀着嗜血的杀性割断他们的小脖子。20世纪60年代他们搞学生运动,在街上筑起石头碉堡,满目皆是爆炸的街道,燃烧的怒火,催泪瓦斯,无拘束**,反金钱运动,原始公社,学生试图控制国立大学,反战,等等。
好玩的是,鲍勃本身作为一个浸润在这个时代中的人,却是个边缘清晰的自我主义者。一个人在青春和热血之中,最大角度地切入时代,又在被压缩成一个文化符号之后,重新把自己撕扯下来。在这本17万字的传记中,温文克己的鲍勃只说了一句脏话,就是在被别人称作“60年代人的良心”的时候。他算是个政治敏感、阅世心活跃、与时共振的人,他连写歌都是在报纸上找题材。他并不是个对时事冷淡的人,可是他时时与之保持距离。“等找到真相后,我就一屁股坐在上面,把它压垮。”
《像一块滚石》之后,国内又引进了《放任自流的时光》,苏西·罗托洛写的,苏西是鲍勃20岁时的女友,在17岁的她的眼中,鲍勃已经是魅力四射。“不管我站在哪里,环顾四周,总能看到鲍勃就在不远处。虽然顽皮、随和,但举手投足间散发出强烈的气场,让人想不注意都难。”苏西本人也是个艺术家,但是和《尼金斯基手记》那种思路跳接过多的书相比,这本书线索清晰,信息落点准确,不蔓不枝,不偏不倚,淡定沉着。苏西写的回忆录,让我想起塞林格女友那本,看似是事关名人的八卦书,其实涵盖面不止如此。塞女友那本是个犹太少女的心灵成长史,而鲍勃女友的可以远观格林尼治村成为摇滚基地的发展史,以及60年代的美苏冷战氛围。看书时要深呼吸,两个叛逆年轻人恋爱中荷尔蒙满溢的青春体味,以及狂飙的时代气息。苏西是个安静爱思考的女孩,鲍勃则活跃多变,他们最后的分手理由其实也非常简单,就是女方更喜欢沉浸于独自工作的喜悦之中,而男方天生就是做明星的料子,要在舞台上闪闪发光。女方会被尖叫的粉丝吓坏,而男方则很清楚怎么在追捧中划出边界,得到支持又不失自我。
他更喜欢做回他自己,他是个顽强的自我主义者。这就是我爱迪伦的地方,也只有一个自我主义者,才会这样行文,我喜欢他文字中那种不软不硬的交流欲——他既不是站在理论和道德制高点上,带着真理在握的悍然表情,硬要撬开别人的小脑袋把道理塞进去的那种粗暴;也不是像《亨利与琼》那样一味喃喃自语,完全不顾读者阅读节奏的自私写法;也不是步步煽情,意在渗透,他就是淡淡地表达他自己,像画简笔画似的,解释是件太无聊的事,我才不屑把自己交代得那么清楚。你懂多少,那是你的事,反正我就这么大耐心了。
他让我想起契诃夫,后者是地摊杂志作者出身,彼时地摊杂志约稿时都要规定行数,120行,100行,也就是说,在动笔的时候,就已经进入了倒计时。这种倒计时训练,练就了契诃夫的短时爆发力,让他可以在10句话里处理完一个人的全貌。而迪伦呢?可能是他长期写民谣的缘故,所以他的文字压缩力很强,能在几句话之内就交代完一件事,“这是一个书的洞穴,而到目前为止我都是在另外一个文化谱系里成长:白兰度、迪恩、梦露……而这些名字在这些书面前都成了笑话”。只有三个层次,却把一个小镇孩子到了纽约初见压顶书海的骇人阵势时所受到的震撼描述得非常到位。非常漂亮的跳接动作,文字连接缝口都找不到,让我想起说故事时的费里尼。
也只有一个自我顽强的人,才会尊重和懂得爱护另外一个同样质地的人。他和他妻子出去吃饭,让妻子点菜,后者拿过菜单径直就点,“她不是那种认为别人快乐自己就快乐的人,她懂得自己内在的快乐,这是我一直喜欢她的地方”。也只有这样的太太,才会在迪伦出现情绪波动的时候第一时间就看出来,默默准备好和他一起离开。
他让我觉得是那种带着内心地图的人,怎么说呢?就是懂得在两点之间画出直线的人,所以18岁时,他就离开家,离开那个中西部小镇,离开冬天零下20摄氏度的苦寒、夏天隔着靴子都能咬人的大花脚蚊子,离开看一场电影都要全家盛大出动的困窘,离开所有人际关系都平面铺展在目下的小镇交际网,奔向大城市、大声音、大动静,他背着吉他,推开一家又一家咖啡馆的大门,径直寻找与他相像的人。存够了钱他就去纽约。小酒馆里,酒气,恶臭的体味,帽子传来传去接小费的生活不过是过渡,他很清楚自己要什么,外界喧嚣的声音模糊不了他的视线,他腿脚利落地奔向下一个目标——那些他在唱片上见到过的名字,一个,两个,三个。“你愿意为我的酒吧做看门人吗?”其中的一个问他。“不,不过我可以为你演奏。”20岁时,他签约哥伦比亚唱片公司,之后的事大家都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