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代: 女结婚员(1 / 1)

我和朋友谈到哈代,我说我只喜欢《贝坦的婚姻》,他震惊了!作为超级“哈代迷”,他居然没有这本书!我感到他口水滴答起来,就继续**他,我说你看完这本书就知道:一、哈代是英国人;二、哈代是诗人。他的行文,是典型的英式冷幽默。朋友激愤了,说:“不可能,不可能!哈代是最温情的!”那口气像是我对哈代做了人身攻击似的。

在《贝坦的婚姻》的前言里,哈代就给读者定位了阅读模式:戏剧化的且是轻喜剧的分场景阅读。他又反复强调这篇文章是戏笔、练习曲性质的,简直有推卸责任之嫌,那么他的动机是什么呢?难道是因为他是19世纪末期的作家,当时小说的受众群,多是有闲的上流社会,他怕这本写到等级冲突的书被理解成颠覆上层社会,进而得罪他的读者群?总之,这本书被认为是哈代作品中最不哈代的一本,甚至被出版商拒绝出版。哈代,作为一个被定势的作家,他的名字只能被置换成田园、温情、反教会。

贝坦出身底层,是个仆人的女儿,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中,尚未有透明和健全的竞争机制,你一辈子都只能附着在你出身的那个背景上。哪怕像贝坦这样貌美多才也没用,唯一颠覆这条死定理的方法,就是做“女结婚员”,在这里,我把女结婚员定义为:以结婚作为谋生而不是谋爱方式的人。比如贝坦,她19岁时成功地嫁了一次,不过事情就冻结在初始化状态了,因为她的贵族丈夫很快就死了。她的婆婆“出于善心”,买断了贝坦的再嫁权,作为交换条件,给她提供衣食和相应的社会地位。婆婆去世以后,贝坦并未分得预计的遗产,因此她只好继续她女结婚员的职业生涯,本书即是记述了她的职场风波。

我和朋友大概交代了以上情节,朋友又开始质疑说:“这个题材也不像哈代,倒像是简·奥斯汀。”后来我仔细地想了一下:简·奥斯汀的好处,就在于她的一身俗骨——最好的小说往往是最生活化的,简·奥斯汀是整个人,包括她的意识、感情、思路都浸泡在世俗里,在她口语化的文章中,常常可以看到人物的年收入、嫁妆数目这些俗务。她的人物多是庸常气质的乡绅,她的讥讽力就作用于这个庸常气质上。

而哈代身上,或是说他创造的人物贝坦身上,却没有这种浑然的气质,他的人物是立足在一个临界点上,向左看看劳工阶层,再向右看看贵族阶层。用哈代自己的话说就是:这本书是用仆人宿舍的视角去写绅士的客厅。再说这本书的结构,虽然它有一些戏剧的外观形式要素,比如说它的情节发展寄生于场景过渡,但是比较一下简·奥斯汀的小说,比如《曼斯菲尔德庄园》,就能对比出,前者的戏剧化只是为故事撑开骨架,后者的戏剧化则是在皮肉之下。在简·奥斯汀的小说里,甚至用大量的动作连词替换了主语,也就是说,它本身就具备了舞台剧剧本的技术要件。

再说回贝坦,作为一个职业女结婚员,贝坦精于业务——她熟知男女关系的进退部署;兼工作敬业——她款款走来,温柔的眼光呈扇状扫射出去,她眼里并没有一个男人,可是她使每个男人都觉得她在看他;这是一个处处布满了计划的女人,包括她自己的日常衣着、谈话手势、感情生活,甚至一个表情,都有着设计感,她甚至准备为自己设计一个贵族家谱,像纯种马的血统证书一样,好让她获得与另外一匹纯种马**的机会。

她的兼容性强,适应面广,每个人都可以在她身上找到相应的入口——深有深的入口,浅有浅的入口,老男人被她少女般的清纯打动,少男沉溺于她成熟妇人的醇味;在坏人眼中,她有好人的安全感;在好人眼中,她兼备坏人的娱乐性。结果就是:每个人在她这里都可以各取所需,乘兴而来,尽兴而去——像英国宪法一样,她实际上的成功是由于她原则上的自相矛盾。

我试着把痛苦粗糙分类一下,则贝坦的痛苦是——既然跻身上流社会是她唯一的人生目的,如遇到阻力,对她来说就是一种事业受挫的痛苦。如果把这种痛苦和包法利夫人的痛苦相比较的话,那么贝坦的痛苦几乎是男式的,所以她的解决方法也不可能是包法利式的——带着主观的体温去读一本书,把自己代入书中的非日常环境及人物,享受意**的快感,以间接经验来安慰自己的深闺闲愁,实在不行,再去找一个婚外男人做调味品。

而贝坦的企图心呢,必须靠一个社会地位卓越的男人来实现,这个人当然不可能是她的旧日情人朱利安。朱利安是这样的,当他狂喜的时候,他脸上的表情是平静;当他平静的时候,他脸上的表情是抑郁。一句话:这是个内外温差极大的男人,与此相应的,是他英式教养的表皮下,被这种教养弱化掉的行动力——他是一个没落贵族,既没有劳工阶层粗莽的行动力,也耻于用个人努力回归贵族阶层。在贝坦看来,朱利安的爱只是一个单薄的意向,他没有高于这个意向的行动力去实践它,这意味着,如果她与他结合,那么她得同时供养双方的生活和感情。根据“可怜即可爱”的原理,女人可以用展现弱势赚取男人的同情,可是男人的弱势,相形之下就不那么可爱了。

和朱利安呈扇状等距离分布在贝坦周围的,还有女结婚员的另外两个客户:奈依和拉迪威尔。奈依是个理念成熟的男人,体系坚实,无法渗透,在这个结实的体系上,覆盖着厚厚的、社会经验的油腻层;他生活在青春的隔墙、理性的世界里,带着经验的腐臭味道。贝坦是这样的,即使她奔走的终点始终不外乎是个男人,她也需要一个诗意的过程。她对上流社会的向往,不仅是物质意义上的,更是审美意义上的,即与之配套的精神生活和精致趣味。而奈依却是个节约一切恋爱成本(包括装饰性的情话、示爱的动作、常规的求婚程序)直奔恋爱结果——结婚的人。他是这样:即使他的眼睛里有一点微温的爱意,也被他身体的其他部分扑灭了。他的吝于示爱使他显得感情贫瘠,缺乏支持长线发展的资源,以至最终败北。

而拉迪威尔则恰恰相反,他是个画家,情绪配置参数高,情绪流量大过常人。喜怒皆形于色,性格不成熟,就像大多数这类人一样,渴望波澜壮阔的生活,他是每时每刻都处于一种动态之中,他从不与自身的体系同步,任何新鲜观点的出现,都可以把他的平静拉开一个大口子。贝坦大概是觉得“妾为藤萝,愿托乔木”,所以连瞬间失重都没有,就把这株飘摇的草本植物淘汰出局了。最后,当贝坦的家庭出身被揭穿,不能再混迹上层社会以后,她仓促地嫁给了一个老迈的贵族,哈代总算和他锋利的主题和解了,故事也算有了个喜剧式的尾巴,我不知怎么想起张岱的《夜航船》里记载的一个偏方:搁久了的陈年珍珠会褪色,清洗它的方法就是把它裹在菜团子里喂狗,然后在狗的粪便里,就可以清洗出一颗洁净的珍珠。贝坦的婚姻也类似:虽然有个光明的结果,过程却甚可怖。对贝坦而言,她要得到美,就得经过丑,她要像只鸽子般善良和纯洁,就得用毒蛇般的心计去维持。也许,就某个角度而言,她确实是纯洁的,譬如:她从未对一个男人说过“我爱你”,当“爱”只是一种谋生方式的外壳,当“你”只是任一谋生对象的时候,“我爱你”不过是一个变数叠加而成的骗局,所以她不说,也唯因如此,这就变成更深一层的悲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