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音字母公布后,学术上、技术上的争议不少,做了一些调整。最重要的是由国音变成京音,由不规定声调变成以京调为准。
1912年国音统一会没有审定声调。1918年公布的注音字母方案规定的四声点法,是把传统读书所用“圈破法”的圈改作点而成(图64),主要是给临时手写记音用,不适合排版印刷。对于声调的看法,比较有代表性的是吴稚晖一贯的“草鞋主义”。吴稚晖认为语言文字工具如同鞋子,应以当前合脚适用为准标,“灶婢厮养”的粗人是搞不懂四声的,不必分别太精细,能表情达意即可,可以一边使用一边根据实际需要修改。(参见《草鞋与皮鞋》,载《吴稚晖学术论著》第三编)1920年国语统一筹备会临时大会上,汪怡提出不分四声,单分长短(长音即平声)。钱玄同提出“国音不必点声的议案”,建议以“词类连书”帮助区别声调。当时胡适、黎锦熙等都不主张标调。于是大会决议:“教授国音,不必拘泥四声。”如此,1932年之前,小学国语课本的注音往往不标调,甚至教育部公布的《国音字典》也没标调(图65)。
图64 注音字母四声点法,1918
图65 《教育部公布校改国音字典》,1923年国语统一筹备会订正
减少限制自然是好意,但没有标准却会造成混乱。1921年第三次大会上,黎锦熙的弟弟、本来主张废除五声的黎锦晖(1891~1967),提出了《呈请教育部公布国音声调标准案》,因为他在开封、上海教了半年国语后发现,实际教学中如果不标声调,师生无所依托,带来很多麻烦和混乱。他主张以北京调为国语的声调标准,用赵元任的标调法。因此1922年教育部公布的《注音字母书法体式》就采用了他的提案。于是“满脸麻子”变成了“满脸帽子”。
又有国音和京音的争议。1918年吴稚晖在读音统一会原审定的6500多字国音基础上,增补了6000多字,一边准备出版,一边交国语统一筹备会校订。1919年《国音字典》出版。《国音字典》没有标声调,引起了教育界的混乱和争议。南京高师的张士一1920年著《国语统一问题》,主张教育部以北京话作为标准语的定义,予以公布,然后组织专家详尽地分析标准语的语音,在此基础上重新制配字母。这在学理上是很正确的,但等于把前面所审定的国音、所制的注音字母推倒重来。同年8月,第六届全国教育会联合会在上海开会,决定“请教育部广征各方面意见,定北京音为国音标准,照此旨修正《国音字典》,即行颁布”。同时江苏全省师范附属小学联合会在常州开会,通过议案,不承认国音,主张以京音为标准音,并暂时不执行教育部年初公布的《国民学校令施行细则》“首宜教授注音字母,正其发音”的规定。
1920年12月,吴稚晖、黎锦熙等到南京与张士一、顾实等讨论,没有达成一致(黎锦熙提出教师自行按“国音京调”教学的主张,被称作滑头办法)。12月底教育部公布《国音字典》,所附教育部训令中对争论做出解释和回应说:读音统一会审定的是“普通音”,即所谓官音、官话音,是数百年来流传的读书音,是有资格并适宜全国通行的。北京音在国音中占有极重要的地位,《国音字典》所注字音,九成以上与北京音相同。至于声调问题,注音字母仅列阴平、阳平、上、去、入五声,并未指定五声的方言标准,这是因为全国声调“千差万殊,绝难强令一致”;语音统一只求能顺利表情达意,至于绝对一致,不仅做不到,实际上也没有必要。
这个解释也是“草鞋主义”的。如前所说,不加限制或降低要求不等于不要定标准;没有标准正是引起教学混乱,引起争论的主要原因。不过争论确实改变了专家的看法。前文讲到1922年教育部公布的《注音字母书法体式》中,采纳了黎锦晖上一年的提案。1923年国语统一会成立了17人组成的《增修国音字典》委员会,因缺乏经费,1925年才开会,推王璞、赵元任、钱玄同、黎锦熙、汪怡、白镇瀛为起草委员,完全按京音、京调逐字审音。1926完成《增修国音字典》稿,国音和京音的争议才算了结(参考图66)。
图66 《国音常用字汇》,1932(此据1933年第3版) 据《增修国音字典》稿编成
图67 新生活须知
1928北伐成功,国民政府定都南京。1930年召开“全国教育会议”,在吴稚晖的推动下,由政府推行注音字母的提案得以通过。当时教育部长蒋梦麟很热心,蒋介石、胡汉民、戴季陶等一致参与提案。为了避免社会误解,吴稚晖又在国民党中央执委会上提出把注音字母改称“注音符号”,也获得通过。此后在中央党政机关开办了“注音符号传习会”。不过大好形势维持不到一年,气氛又平淡下来了。1933年以后,国民党忙着“围剿”,学校开始“读经”,形势已经大不相同了。
图68 注音符号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