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则天虽然一手遮天,可是运用酷吏太久,造成冤案错案太多,她也渐渐地感觉到人们的怨言。但是她不能就这么终止自己的恐怖政治,她觉得时候未到。平衡酷吏就成了她目前最重要的事情,这件事情也是最能体现她政治手腕和头脑的。武则天利用酷吏的手段除去了一部分人,并将这部分恩怨账全部记在了酷吏身上。她为了树立自己的形象,为了使大臣认为她是受酷吏蒙蔽才大开杀戒,武则天暗箱操作着酷吏,在明处却经常放大臣一马,表现出自己的仁道的一面。
李唐宗室谋反案发生之后,冯敬同告发了县尉颜余庆和李冲同反。李冲利用“火耗归公”的机会,让颜余庆将徵钱用来买弓箭武器。“火耗归公”是地方官征收钱税时,会以耗损为由,多征收徵钱银。冯敬同抓住这一点,告发李冲与颜余庆合谋谋反。“时魏州人冯敬同,告贵乡县尉颜余庆与博州刺史虺冲同反。余庆,博州人,冲先放粟债于贵乡百姓,遣家人敛索,托余庆为徵,所得徵钱,冲家人自买弓箭。”——《杜佑通典载唐人慎刑案》。武则天接到密告,马上派来俊臣去审理这个案子,来俊臣自然对颜余庆使用酷刑,逼颜余庆招供。颜余庆与李冲并未合谋,颜余庆交代了半天也没有满意答案,最后来俊臣说什么颜余庆就同意是什么,一份罪证就到手了。来俊臣拿着供词给了武则天,武则天看后决定处死颜余庆,她将供词给了来俊臣,就让来俊臣把供词转为正式批文。“武太后令殿中侍御史来俊臣就推,俊臣所推徵债是实,其弓箭非余庆为市,遂奏余庆与冲同谋反。”——《杜佑通典载唐人慎刑案》。徐有功却觉得其中必有阴谋,他了解来俊臣的为人,于是徐有功将文件扣下,仔细寻找里面的漏洞。徐有功是一位非常正直严谨的司法大臣,他的刚正不阿让他赢得了很多美誉,也得罪很多酷吏。据《旧唐书·徐有功传》记载:“为政仁,不忍杖罚,民服其恩,更相约曰:‘犯徐参军杖者,必斥之。’迄代不辱一人,累迁司刑丞。”徐有功带着这样的精神,接手了这个冤案,他利用武则天曾经颁发的《永昌赦令》来为颜余庆洗脱罪名。《永昌赦令》中,魁首与支党的惩罚是不同的,如果将颜余庆定为支党,就可以免除死罪。于是,徐有功来到武则天面前,对武则天说,颜余庆不能判处死罪,他只算是支党,并不算是魁首。“有功执奏曰:谋反大逆,罪极诛夷,殄其族未足以谢愆,污其宫宁可以塞责。今据余庆罪状,颇共李冲交涉,为冲理债,违敕是情,于冲致书往反为验。既属永昌恩赦,在余庆罪即合原状。据永昌元年赦曰:‘其与冲贞等同恶徒党,魁首既并伏诛,其支党事未发者,特赦原。' ”。——《杜佑通典载唐人慎刑案》。徐有功强调合谋贪污是事实,可是谋反却缺少证据,不能因为贪污就说必然谋反。只能认定颜余庆是支党,不是魁首。武则天听后,勃然大怒,她厉声问徐有功,什么算魁首。徐有功对答说,元谋是魁首。武则天再次问,为何说颜余庆不算魁首。徐有功淡然回复,如果颜余庆是魁首,参与李唐谋反案时,他早应该被伏诛,不会活到现在。武则天又说,如果不是谋反,为什么要贪污钱财来买弓箭,二月份通信,八月份就造反了呢。徐有功说,通信属实,贪污买弓箭也属实,但是贪污和谋反没有必然联系,这只能说是支党,并不能说是主谋。“魁即其帅,首乃原谋。魁帅首谋已露者,既并伏法;支派党与未发者,特从原宥。伏诛既标‘并’字,足明魁首无遗。余庆赦后被言发觉,即为支党。必其庆是魁首,当时寻已伏诛。若从魁首逃亡,亦应登时追捕。进则不入伏诛之例,退则又异捕亡之流,将同魁首结刑,何人更为支党?况非常之恩,千载罕遇;莫大之罪,万死蒙生。岂令支党之人,翻同魁首;应生之伍,更入死条。嫉恶虽臣子之心,好生乃圣人之德。今赦而复罪,即不如无赦;生而又杀,则不如无生。窃惟圣朝伏当不尔。余庆请依后断为支党,处流。”——《杜佑通典载唐人慎刑案》
徐有功据理力争之后,大殿上鸦雀无声,所有人都在发抖,但是徐有功却淡然自若。武则天看着徐有功如此坦然,她意识到在她面前的是一个刚正不阿,难以用暴力去征服的人,面对酷吏的迫害,有太多的人身首异处,尽管所有的怨言都在酷吏身上,但也有很多人对武则天的不加控制感到不满。武则天知道,如果硬来,必然会两败俱伤,面对这种刚正不阿之臣,她也有几分敬佩,于是武则天态度缓和了许多,同意重新审理这个案子。“太后怒少解,乃谓曰:‘卿更子细勘问,是支党不是支党奏来。’当时百僚供奉及仗卫有三二百人,莫不股栗,而有功神色不动,奏对无差,人皆服其胆力,直而不挠。”——《杜佑通典载唐人慎刑案》。酷吏集团首次以失败告终,这让很多人心中升起了希望。武则天也因为这个事件的妥协在人们心中树立了一定威信和形象。武则天也渐渐意识到,她不时地需要去妥协一两件事情,好让大臣对她又敬畏又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