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乐论诗是明代诗学思想的重要一维。李东阳《怀麓堂诗话》开篇即语:“诗在六经中,别是一教,盖六艺中之乐也。”[42]尤其自李东阳以降,诸家诗论都开始有意识地关注诗乐关系。
王夫之也继承了明代这一诗学传统,提出:
明于乐者,可以论诗。[43]
乐语孤传为诗,诗亦所谓言之不足而长言之,则固乐语之流也[44]。
释《诗》、《书》之义,其说《诗》而先之以《乐》,《乐》与《诗》相为体用者也。[45]
由第一条引文不难看出,王夫之强调从音乐角度观照诗歌的艺术水准;第二条引文稍具体,可见出王夫之更侧重乐对诗的影响以及诗对乐的继承;第三条引文更明确提出了诗与乐的具体关系:由《乐》的“先”之地位,可知王夫之的“相为体用”论更为侧重《乐》体《诗》用,推而言之,就是乐为体,诗为用。由此可见,强调诗歌中的音乐性,强调音乐对诗歌的内在影响,是王夫之诗论的一个显著特点。
王夫之的“以乐论诗”的阐释思路,除直接见于“声情”说、“诗乐一理”说,还体现在他提出的“节奏”概念及诗歌节奏观中[46]。所谓节奏观念,即指王夫之在其具体的诗评、诗论中所内隐的节奏论的批评视角和美学意识。王夫之对此有时虽并未明言,但内涵却十分显豁,如:
神力仙韵,于安顿处见之。此种极可得一切诗法。
意亦可一言,而竟往复郑重,乃以曲感人心。诗乐之用,正在于斯。
裁成不迫促,正使曲终尽三叹之致。
这几则诗评明显都在讲一种类似节奏感的诗歌呈现。第一则诗评注重声音层面,强调声韵的流畅自如;第二则注重诗歌意义的回环往复,是在说明一种意义节奏;第三则所说的“不迫促”则在强调诗歌内在情感的舒缓有度。王夫之诗论中内隐的节奏观念大致就可从语体声响、意义、情感三个层面具体展开。需要着重指出的一点是,王夫之的诗歌节奏论是其“诗乐一理”论的具体呈现,它的最终指向是诗歌中显现出来的整体音乐特质。前文提到,王夫之主张“乐为体,诗为用”,在其诗论中,“音乐性”成为一种具有本体意味的审美核心,因此,王夫之诗论中所涉及的三种节奏,都是为凸显诗歌音乐性服务的;相应地,作为脱离了外在配乐而只能藏身于诗歌内部的音乐性,也只有依靠不同的节奏感才能显现出来。由此,王夫之诗论中的诗歌节奏与诗歌音乐性之间,形成了一种鲜明的“体用关系”。可作如下示意图:
图2
所谓“体”,一般指事物的本体、本质或者实体;所谓“用”,一般指本体的表现、特征或者作用。简言之,“体”表示事物相对稳定的内在性质,“用”则表示事物相对变化的表现和作用。在王夫之的诗论中,音乐性被视为一种最为基本的诗歌特质,因此可当作一种本体;而三种节奏作为诗歌音乐性的重要表征,可被视为具体的“用”。在这组“一体三用”的关系中,作为本体的音乐性显然对各种诗歌节奏有一种统摄作用,与此同时,作为具体之“用”的不同节奏对音乐性的凸显,也自然十分重要。随着诗歌音乐性的逐渐内隐,各种节奏的作用越来越明显。诗歌要想凸显其音乐性,就必须依靠节奏感的推动。这可以说是“由用得体”原则的具体运用。在王夫之诗论中,三种不同的诗歌节奏就都以凸显诗歌音乐性为最终旨归。
诗歌的意义节奏至少包括两个层面的含义:它既指字词按语义关系的疏密原则形成的组合形式,还指诗歌整体层面上的意义起伏。王夫之在诗论中所论及的意义节奏主要指的是第二种含义。在诗论中,王夫之所推崇的是一种“一意回旋往复”[47]的意义节奏,在此前提下,他首先强调诗歌的“意俭辞尽”,反对诗歌的“敛词攒意”。他尝言:“扣定一意,不及初终,中边绰约,正使无穷,古诗固以此为大宗。”[48]“歌行最忌者,意冗钩锁密也。”[49]从音乐性角度看,“意俭辞尽”可以形成一种回环往复、一唱三叹的吟咏和抒情节奏,这种骀**人性情的节奏感在“意冗钩锁密”的诗歌类型中是无法找到的。其次,王夫之推崇叙咏“一事”的抒情诗,反感头绪纷繁的叙事诗。他认为,写诗如果有记事的成分,就一定要只写一定时期内的一个事件,唯此才能保证诗歌思想情意的纯一性,才能使诗歌具备“一意回旋往复”的音乐之美。因此,诗歌应该在“意俭”“事简”的基础上以长言咏叹的节奏感打动人心,而非从长篇叙事、意义繁杂的铺排中感染读者,所以他说:“咏古诗下语秀善,乃可歌可弦,不而范史垒。足知以诗史称杜陵,定罚而非赏。”[50]
诗歌的语体节奏,即符合诗体要求或惯例的有相应形式特征的语言节奏。每种诗体都有其特殊的语言形式,即都有其相应的“语体”和“语体节奏”。王夫之推崇的语体节奏,一言以蔽之,即对诗歌圆转流动美的追求,而其突出表现,即强调自然成诗,反对律度束缚。《唐诗评选》卷六中,王夫之对于近体诗有一段较为详尽的论述。
近体之制,肇于唐初,迨其后刻画以立区宇,遂与古诗分朋而处。……皎然一狂髡耳,目蔽于八旬之中,情穷于“六义”之始,于是而有开合收纵、关锁唤应、情景虚实之法,名之曰“律”,钳梏作者,俾如登爰书之莫逭。[51]
诗歌以古诗为正宗,但从大历时起,近体诗逐渐压过古体。皎然等人针对近体诗所提出的开合收纵、关锁呼应等诗律法则也逐渐盛行。在王夫之看来,这种人为法则的确立,完全扰乱了诗歌中诗意宛转的自然生成,并对诗歌流动性的语体节奏有极大的破坏,进而使诗歌中的音乐性丧失不存,因此他明确指出:“一反一侧,一呼一诺,一伏一起,了了与经生无异,而丝竹管弦、蝉联暗换之妙湮灭尽矣。”[52]
在此基础上,王夫之又对诗歌中的反复、排比、叠句、对偶等传统手法,进行了深入反思。他发现,上述手法一旦进入律诗之中,形态与作用就发生了变化,如古诗、歌行中的复字与叠字既可以形容意象,增强诗歌的形象感,也可以骀**音节,增强诗歌的音乐性;而近体中的叠字则重在炼字炼句,强调通过打破常规的搭配与组合达到言简意丰的目的,其意图多在增强某种形象感,与流动的语体节奏则毫无瓜葛了。再如:对偶句在早期诗赋中就已出现,西汉、盛唐时的对偶句尚灵活不滞,自沈约提倡四声、牵附比偶之后,对偶句则有了炼字炼句的倾向,宋人又将其推进一步,集古句为对偶,自此以后,对偶句中所包含的流动特质逐渐消失,而代之以僵化的索字造意。不难发现王夫之的诗论带有某种复古色彩,他推崇具有流动性音乐美的汉魏六朝乐府、歌行以及古诗,并自觉以其特征评论后代诗歌。以古诗、歌行论五七言近体甚至绝句是王夫之诗论中一个特有的现象,在王夫之看来,近体、绝句全自古诗、歌行来,惟其继承古诗、歌行的唱叹风神、音乐之美,“无复以歌行、近体为别”[53],才算是延续了诗歌的正宗命脉。具体来说,则是要求“小诗”中“虽有偶句,终不凝滞”,七律要“自乐府歌行夺胎而出”“带歌行意”,五律则是要“以古诗为近体”“天流神动”。流动性的语体节奏是近体、绝句继承古诗、歌行等诗体音乐性的主要体现。
在诗歌中,情感节奏也是突显音乐性的一个重要表现层面,但它隐藏的更为深入。王夫之主张“诗道性情”,诗之情感是他极为重视的一个内在层面。在论及诗歌中情感运行状态时,王夫之经常提及的“声情”说,以及注重“忍势”“敛势”“养势”“收势”“收放含吐”等诗歌含蓄美的评语,从不同层面涉及诗歌的情感节奏。
王夫之诗论中的“声情”,不仅包含“声”对“情”的凸显,也包括“情”对“声”的操控。萧驰将“声情”概括为“使外在的‘声’昭彻内在的‘情’,外在的节奏模写内在的节奏”[54],就较为恰切,并明确指出了情感所蕴含的“内在的节奏”。按照这个理解,“声情”的内涵即王夫之所说的“穆耳协心”。在《夕堂永日绪论》序中,王夫之认为诗与经义“二者一以心之元声为至”;第二十则又说:“《乐记》云:‘凡音之起,从人心生也。’固当以穆耳协心为音律之准。”可知,所谓“心之元声”“音从心生”,都是指音乐的发端本就在人心,而情感是人心的重要表现,所以情感本来就包含音乐性,情感运行自然也有其内在节奏。“穆耳协心”即外在节奏与情感运行节奏的协调统一,这二者的结合正是“声情”说的完整含义。
“声情“之外,王夫之还提出了“敛”“纵”“忍”等重要概念,并在诸多场合与“势”并提,形成了以“忍势”为核心的一个范畴群,包括敛势、收势、忍势、养势、留势、拙势等。王夫之所谓敛与纵,忍势与养势等,绝不仅仅限于艺术笔法的层次,而是着眼于情感之敛纵的内在层次。表现层面的敛纵必须与情感层面的收放相一致,唯此,诗歌厚积薄发、舒缓有度的节奏美才能更好地显现出来。他曾言:“敛者固敛,纵者莫非敛势。”[55]意即“敛”的存在是要达到“敛”的效果,“纵”的存在同样是要达到“敛”的效果。“纵”固然是与迅疾的节奏息息相关,但在好的诗歌中,“纵”不应再以凸显迅疾节奏为己任,而是应该通过与“敛”的对比融合,形成一种蓄势待发的张力,达到含蓄和缓的节奏效果。关于“忍”,则主要体现在《夕堂永日绪论内编》第十二则中。
太白胸中浩渺之致,汉人皆有之,特以微言点出,包举自宏。太白乐府歌行,则倾囊而出耳。如射者引弓极满,或即发矢,或迟审久之:能忍不能忍,其力之大小可知已。[56]
王夫之将“忍”比喻为引弓将射的情形,“引弓极满”,是说诗歌情感运行的力量蓄积,即“蓄势”;“即发矢”与“迟审久之”分别代表两种不同的诗歌风格,前者不重力量的积蓄,一气直下,发而成诗,后者则蓄势长久,强调一种忍力。王夫之认为,“能忍不能忍”是判别诗歌内在力量大小的重要标尺。“忍”是“忍势”的简称,所谓“忍”或者“忍势”,根本上还是就情感的发生流转而言的,强调的是情感运行的节制力或蓄积力。在王夫之提出的以“忍势”为核心的这一系列范畴中,忍势、敛势、养势、拙势主要从诗歌情感运行流转的宏观层面着眼,注重情感从发生到结束这一整体过程的力量蓄积,强调的是诗歌情感整体运行的“夭矫连蜷”;而收势与留势却主要着眼于诗歌的收结,强调的是情感厚积而发之后的“余味无穷”。
王夫之“诗乐一理”论的本质正是以乐为体,以诗为用,在他看来,诗歌的美感乃至存在意义,都应体现为一种“乐”质。基于这种观点,他对诗歌的意义、语体、情感都做了相应的规定:在诗歌意义方面,他反复强调的是一种一意回环的节奏;在诗歌语体方面,他追求一种婉转流畅的节奏;在诗歌情感方面,他强调的是一种含蓄和缓的节奏。这三种节奏观念正是王夫之“诗乐一理”论最为具体的表现,但透过这三层节奏观,我们也会发现,王夫之的“诗乐一理”论并未停留在美学层面上,而是有其更为深层的境界,这便是以温柔、和缓、雅正、和谐为中心的“雅乐”与“声教”传统。王夫之所推崇的诗歌,是艺术性与功能性的完美统一。
正如前文所说,王夫之的文论,在其集大成式的深厚之中,往往又能自出机杼。他或者借用别家术语,如相宗之“现量”、书家之“一笔”,对所述问题进行恰当的对比喻说;或者为前人旧说注入新意,如他对“兴观群怨”的阐释就史无前例地引入了读者的因素;或者对前人相近观点进行整合,如他对李东阳的“诗乐合一”论、杨慎的“反诗史”说即作了相应吸收,融合进了他的“诗乐一理”的观念之中。他最常用的方法,则是在文本分析中从他人料想不到的独特层面提出批评论点,独具慧眼,别有会心,如他在诸多作品中对“韵意不合一”做出的精到分析,对李白诗歌做出的“不能忍”的论断,都是道他人所未道,想他人所未想。
王夫之的诗学特色还体现为观点与方法的“一以贯之”。虽然王夫之的诗学观点零星散布于各种诗论诗评著作中,但它们之间的关联性、互文性都极为明显,或互相阐发,或互相补充,使王夫之的诗学观具备了一种潜在的体系性,这是“继承与创新合一”特质之外,王夫之诗学能数百年而不衰的又一重要原因。
[1] 王夫之:《夕堂永日绪论内编》第五则,《船山全书》第十五册,岳麓书社2011年版,第820~821页。
[2] 王夫之:《唐诗评选》卷三,王维《使至塞上》评语,《船山全书》第十四册,岳麓书社2011年版,第1003页。
[3] 王夫之:《夕堂永日绪论内编》第十六则,《船山全书》第十五册,岳麓书社2011年版,825页。
[4] 戴鸿森:《姜斋诗话笺注》,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75页。
[5] 王夫之:《唐诗评选》卷三,王维《终南山》评语,《船山全书》第十四册,岳麓书社2011年版,第1001页。
[6] 王夫之:《相宗络索》,《船山全书》第十三册,岳麓书社2011年版,第536页。
[7] 王夫之:《姜斋诗集·雁字诗·题芦雁绝句序》,《船山全书》第十五册,岳麓书社2011年版,第652页。
[8] 曹旭:《诗品集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94年版,第174页。
[9] 郭绍虞:《沧浪诗话校释》,人民文学出版社1983年版,第12页。
[10] 王夫之:《夕堂永日绪论内编》第七则,《船山全书》第十五册,岳麓书社2011年版,第821页。
[11] 王夫之:《古诗评选》卷六,陈后主《临高台》评语,《船山全书》第十四册,岳麓书社2011年版,第852页。
[12] 刘勰:《文心雕龙·附会》,范文澜:《文心雕龙注》,人民文学出版社1958年版,第650~651页。
[13] 刘勰:《文心雕龙·附会》,范文澜:《文心雕龙注》,人民文学出版社1958年版,第571页。
[14] 郭绍虞:《沧浪诗话校释》,人民文学出版社1983年版,第151页。
[15] 孙玄常:《姜白石诗集笺注》,山西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326页。
[16] 王夫之:《诗广传》卷五,《鲁颂一·论酮》,《船山全书》第三册,岳麓书社2011年版,第596页。
[17] 王夫之:《古诗评选》卷一,《古歌谣·鸡鸣歌》评语,《船山全书》第十四册,岳麓书社2011年版,第495~496页。
[18] 王夫之:《夕堂永日绪论内编》第二十三则,《船山全书》第十五册,岳麓书社2011年版,第828~829页。
[19] 潘运告:《张怀瑾书论》,湖南美术出版社1997年版,第107页。
[20] 王夫之:《诗译》第十则,《船山全书》第十五册,岳麓书社2011年版,第811~812页。
[21] 王夫之:《楚辞通释·序例》,《船山全书》第十四册,岳麓书社2011年版,第209页。
[22] 王夫之:《夕堂永日绪论内编》第四十则,《船山全书》第十五册,岳麓书社2011年版,第837页。
[23] 王夫之:《夕堂永日绪论内编》第四十则,《船山全书》第十五册,岳麓书社2011年版,第861~862页。
[24] 王夫之:《夕堂永日绪论内编》第六则,《船山全书》第十五册,岳麓书社2011年版,第821页。
[25] 王夫之:《古诗评选》卷三“小诗”序,《船山全书》第十四册,岳麓书社2011年版,第613页。
[26] 王夫之:《夕堂永日绪论内编》第四十三则,《船山全书》第十五册,岳麓书社2011年版,第839页。
[27] 王夫之:《夕堂永日绪论内编》第四十三则,《船山全书》第十五册,岳麓书社2011年版,第839页。
[28] 杨伯峻:《论语译注》,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185页。
[29] 王夫之:《诗译》第一则,《船山全书》第十五册,岳麓书社2011年版,第807页。
[30] 王夫之:《诗译》第二则,《船山全书》第十五册,岳麓书社2011年版,第808页。
[31] 王夫之:《四书训义》卷二十一,《船山全书》第七册,岳麓书社2011年版,第915页。
[32] 王夫之:《四书笺解》卷四,《船山全书》第六册,岳麓书社2011年版,第259~260页。
[33] 王夫之:《古诗评选》卷四,《船山全书》第十四册,岳麓书社2011年版,第681页。
[34] 王夫之:《四书训义》卷二十一,《船山全书》第七册,岳麓书社2011年版,第915页。
[35] 王夫之:《四书训义》卷二十一,《船山全书》第七册,岳麓书社2011年版,第915页。
[36] 陈良运:《中国诗学批评史》,江西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502页。
[37] 宇文所安:《中国文论:英译与评论》,王柏华、陶庆梅,译,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3年版,第506页。
[38] 王夫之:《古诗评选》卷五,袁彖《游仙》评语,《船山全书》第十四册,岳麓书社2011年版,第775页。
[39] 王夫之:《古诗评选》卷五,颜延之《夏夜呈从兄散骑车长沙》评语,《船山全书》第十四册,岳麓书社2011年版,第750页。
[40] 谢枋得:《谢注唐诗绝句》,浙江古籍出版社1988年版,第1页。
[41] 王夫之:《唐诗评选》卷三,杜甫《野望》评语,《船山全书》第十四册,岳麓书社1985年版,第1019页。
[42] 李东阳:《怀麓堂诗话》,《李东阳集》,岳麓书社1985年版,第529页。
[43] 王夫之:《夕堂永日绪论》序言,《船山全书》第十五册,岳麓书社2011年版,第817页。
[44] 王夫之:《夕堂永日绪论》序言,《船山全书》第十五册,岳麓书社2011年版,第817页。
[45] 王夫之:《张子正蒙注》卷八《乐器篇》,《船山全书》第十二册,岳麓书社2011年版,第315页。
[46] 如《唐诗评选》卷三,杜甫《千秋节有感》评语:“杜于排律极为烂漫,使才使气,大损神理,庸目所惊,正以是为杜至处。解人正自知其无难。今为存其节奏不繁者三数篇,俾庸人有遗珠之叹,于杜乃为不失。”(《船山全书》第十四册1058页)以及《唐诗评选》卷四杜甫《即事》评语:“纯净。好节奏。”(《船山全书》第十四册1096页)
[47] 王夫之:《诗译》第十四则,《船山全书》第十五册,岳麓书社2011年版,第813页。
[48] 王夫之:《古诗评选》卷四,《古诗四首》其三评语,《船山全书》第十四册,岳麓书社2011年版,第653页。
[49] 王夫之:《明诗评选》卷二,杨慎《宿金沙江》评语,《船山全书》第十四册,岳麓书社2011年版,第1206页。
[50] 王夫之:《古诗评选》卷一,曹丕《煌煌京雒行》评语,《船山全书》第十四册,岳麓书社2011年版,第509页。
[51] 王夫之:《唐诗评选》卷六“五言近体”序,《船山全书》第十四册,岳麓书社2011年版,第830页。
[52] 王大之:《古诗评选》卷五,谢朓《新治北窗和何从事》评语,《船山全书》第十四册,岳麓书社2011年版,第773页。
[53] 王夫之:《唐诗评选》卷一,宋之问《至端州驿见杜五审言沈三俭期阎五朝隐王二无竞题壁慨然成咏》评语,《船山全书》第十四册,岳麓书社2011年版,第891页。
[54] 萧驰:《抒情传统与中国思想——王夫之诗学发微》,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年版,第192页。
[55] 王夫之:《古诗评选》卷一,宋子侯《董娇娆》评语,《船山全书》第十四册,岳麓书社2011年版,第495页。
[56] 王夫之:《夕堂永日绪论内编》第十二则,《船山全书》第十五册,岳麓书社2011年版,第82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