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空图在谈论他的“韵外之致”或“味外之旨”时,已注意到这个艺术要求不但是诗人的艺术创造的问题,而且也是读者解读的问题。读者读诗,不能一味求诗内“文意”,还必须于“韵外”“味外”“象外”“景外”去理解诗的言外之余味。这才是真正的“研读”。司空图除了提出“辨于味而后可以言诗”的说法外,在《题柳柳州集后》中又说:“今于华下方得柳诗,味其深搜之致,亦深远矣。”这意思是说,读诗者以自己的审美感受,去体会诗人创造的深远意味。联系他的“象外之象”“景外之景”的说法,其后一“象”“景”中也必然有读者的审美想象在内。举例来说,王维的《送别》:
下马饮君酒,问君何所之?
君言不得意,归卧南山陲。
但去莫复问,白云无尽时。
在这首诗中,前四句给人一览无余的感觉,但正是这前四句为第五、六两句创造了条件,使读者从“白云无尽时”想象出许多诗人未写出的“味外之旨”,读者可能想到,世俗世界的一切,都来去匆匆,瞬息即逝,唯有那山中的白云,才是无穷无尽的,它才是你永远的伴侣。也许在你“不得意”之时,还是向白云之乡靠近为好。这是人的一种纯洁的生活方式。
司空图的“韵外之致”或“味外之旨”说,是中国诗学的核心理论——意境说——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后代诗学的影响是持久的。
任何一种有影响的理论,总是把握到了某种真理性的幼芽。尽管当时还只是一种直觉性的感想,但总有一天它会与后来发现的真理“暗合”。司空图的“韵外之致”说就是如此。它在当年还似乎是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但现在看来,它与现代心理学的一个流派——格式塔心理学——的基本思想,完全是一致的。司空图在《与李生论诗书》中,把自己的“韵外之致”“味外之旨”说归结为以“全美为工”,意思是诗要求整体之美,而非像贾岛那样只有个别的“警句”之美,这才能“知味外之旨”。这正是格式塔心理基本概念所阐明的东西。格式塔心理学最早为奥地利心理学家C.V.厄伦费尔斯于1890年提出“格式塔质”的设想,其意思是事物的整体大于部分之和,整体是格式塔,格式塔的“绝对刺激值”,并不等于各个部分刺激之和,而是大于它。例如,假定一句乐曲由不同的六个音组成,它作为一个整体超越了六个音的简单相加,它已获得格式塔质,一种音(六个音)外之新质。这一思想着眼于整体,与元素论不同,已被实践证明是有道理的。司空图的“韵外之致”或“味外之旨”实际上也是指“格式塔质”,他认为一首诗成功不成功,不在个别的“警句”,而在诗的整体(“全美”),只要有整体之美,那么就会有大于各句的意思的“韵外之致”“味外之旨”“象外之象”“景外之景”,如我们前面所举的王维的《送别》,如果把各个句子孤立起来看,割裂开来看,虽然也会有每个句子限定的意思,但绝不会有新的意味。但若整体地来看,把它看成一个“格式塔”,那么其“新质”——“味外之旨”——也就自然显露出来了。所谓“象外之象”“景外之景,那后一个“象”“景”,就是诗歌“格式塔”所造成的“新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