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教至今蓬勃发展,今人甚至将其列入“世界宗教”(world religion)之列,但也常常遭人诟病,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密教修行中包含了五花八门的、匪夷所思的修法。西方学者常常将密教的修法指称为“违背常理的”(antinomian),因为它的最受推崇的经典(Tantra)中说的话听起来像是“疯子的胡话”,它似乎是在建议它的信徒们不但违犯其自身传统,即佛教的最根本的清规戒律,而且甚至也违犯人类正当行为的一切最根本的时代标准,它彻底地超越了人类最基本的是非、好恶观念和日常伦理纲常。所以,密教曾被西方人认为是印度思想中最令人毛骨悚然的、堕落的东西,它们是如此的可怕、暴力、变态、下流和令人厌恶,以至于不应该让它进入基督徒的耳朵中。[29]例如,密教中的所谓5M仪轨,曾令密教声名狼藉。这个仪轨允许修行者吃肉(m? asa)、吃鱼(matsya)、喝酒(madya)、吃干粮(mudra,或曰手印)和**(maithuna),即以做极度违背佛教戒律的事情,最后甚至以一次性的狂欢来完成一次神圣的宗教仪轨(即所谓的“大集轮”仪轨)。还有,在密教大瑜伽本续中还常常出现以“五肉”(m? asa)和“五甘露”(am ta)作供养的记载,而“五肉”指的是牛肉、狗肉、象肉、马肉和人肉,“五甘露”则指的是大香(大便)、小香(小便)、人血、精液和骨髓等等。大家知道宗教学是一门“解释学的”(hermeneutic)学科,对这些匪夷所思的密教修法及其宗教意义的解读无疑是密教史家们必须首先解决的一个最基本的问题。[30]近两百年来,学者们也一直在努力地弄清解读密续的一个最基础的问题:这些令人难以接受的表述究竟意味着什么?可至今对此还没有一个彻底令人满意的答案。
于密教的现代学术中,学者们对如何来解读这些违背常规的密教因素有过长期和激烈的争论。尽管现今我们对密宗的教义和实践的结构和范围有了比较清晰的认识,但离结束这一场争论还相差甚远。迄今对此问题进行解释的进路可以实用地分成两种趋势:其一是实指论(literalism),即认为密续准确地表达了它的本意,所以如何解读它的问题不过是一个人为的伪问题。他们将密续当作直白的、字面的表述,断言密续的作者准确地,而且仅仅准确地表明了他们所说出的话的本来意义。换句话说,密续的原始作者意图表达的只是其字面意义,任何非纯粹字面意义的问题只可能是“后来的注释家”提出的。西方早期的佛教学家、东方学家们基本都持这样的观点,因为他们相信佛教中的密教运动来源于这样一种希求,即放松传统所规定的道德戒律,容许他们更自然地享受生命的快乐。其二则是喻指论(figurativism),持此论者认为密续作为隐秘的、密传的经典,乃通过某种特别的密码,即通过“隐喻的”(figurative)和“象征性”(symbolic)的语言来表达自己的,后人必须破解其中的密码,才能理解那些若按字面理解似乎是违背人伦常规的表述和隐藏在奇异的肉类和令人恶心的体液等表达背后的真正意义。
Wedemeyer先生曾经发表过一篇题为《牛肉、狗和其他神话:大瑜伽续仪轨和经典中的涵指符号学》的文章,对如何解读佛教密续中出现的那些违背人伦常规的因素提出了一种名为“涵指符号学”(connotative semiotics)的新的进路,发人深省。[31]Wedemeyer认为不管是实指论,还是喻指论,这两种解释进路在处理密续中的那些有违常理的表达时,实际上一样把它们当作直接指意的自然语言(directly denotative natural language)的实例,从而都忽略了这些传统的符号学的核心方面。他的这篇文章要论证的是,“密乘佛教大瑜伽续采用了一种被称为‘涵指符号学’的指意形式,在这种形式中,来自自然语言的符号(一种能指和所指的联合体)在更高阶的话语中,是作为能指发挥作用的。那些在基础层面发挥影响的——既在仪轨的实修中,又在经文的叙述中——是在与更早期的佛教密续中和更广泛的印度宗教范式的重要对话中的某种有关净和秽的文法(grammar)。这表明,这种‘违背常理论’(antinomianism)——远非代表‘部落式’的实践或者神秘的瑜伽密码——反映了主流印度宗教固有的关注。”
Wedemeyer认为实指论和喻指论虽然都曾极大地推动了我们对密续的理解,但它们各有其局限,密续文本的读解显然要比从“字面的”和“象征的”这两种指意方式来理解其文本要复杂得多。我们在大瑜伽续中见到的话语是高度出人意料的,在符号学上是精妙复杂的,大瑜伽续系统中运用的不是自然语言的指意模式,而是称为涵指符号学的更高等级的符号学系统中的指意模式。涵指符号学是法国符号学家罗兰·巴特(Roland Barthes)先生创立的一种语言指意系统,它是指来自自然语言的一个完整符号,在更高级的系统中,不担任一个所指,而是充当一个能指。举例来说,巴特曾在1950年代的《巴黎竞赛》杂志的封面上看到一幅一位非洲裔法国士兵向三色旗(法国国旗)敬礼的照片,于是巴特联想到这张照片一定不只是要向读者们无辜地传达这位非洲裔士兵的外貌,而是为了通过这张照片表达一个更高级的内容,即通过这位爱国的殖民地居民的风采来表达“法国的帝国性”,即用这个符号来合理化法国在西非的殖民。在符号学上,观者被这一张照片引诱进了一个法兰西帝国“的确是事实”的意义世界。而这就是涵指符号学的功用。
与此相应,Wedemeyer认为对在大瑜伽本续仪轨中出现的诸如“五肉”“五甘露”一类明显违背人伦常理的东西,均无法用实指和喻指的指意方式来对它们作出圆满的解释,而必须揭示行者举行仪轨时享用这些东西所隐含的指意过程(semiosis),必须理解这些物质在当时主流印度文化的主导语境下所意指的是什么?显而易见,与“五肉”“五甘露”接触绝对违犯当时印度社会最核心的洁净约束,所以在大瑜伽本续的仪轨和经典中对它们的指称,只可能构成一个故意的指意过程。它们意指令人厌恶和具污染的东西。而大瑜伽续的行者享用“五肉”“五甘露”这两种供养表达的正好就是行者对于传统的净、秽二元范畴的超越,意指行者证得了[净秽]无二的觉悟状态。若用通俗的话来形容这个涵指符号学的指意过程,即是:无二的觉悟状态?这可是真的:看我连“五肉”和“五甘露”都吃了。在这个解释体系中,我们已经没有必要再去讲究“五肉”“五甘露”是实指、抑或喻指,重要的只是它们的意指功能。作为符号的“五肉”“五甘露”只是当它们在一个更高级别的系统中作为能指发挥作用的。而在外借符号的自然语言中,其实际的能指是随意的。所以,困扰现代学术的问题——它们是不是大、小便——实际上偏离了主题。作为直接所指的牛肉还是人肉的实在的真实性本来就是无关紧要的,要紧的是它们在作为讲话人的密教男女瑜伽士团体中所指的意义。
Wedemeyer引进涵指符号学的解释模式来诠释大瑜伽本续中出现的“五肉”“五甘露”供养的意义大概还很难成为大家都可以接受的对此问题的共识,对于它的争论势必还将继续下去,但他的这种尝试无疑为我们解释密教提供了一条十分有启发意义的新进路。饶有兴味的是,上述Wedemeyer所讨论的佛教密续的解释模式也见于藏传佛教自身对如何理解密法仪轨、名相的讨论中。藏族佛学家也曾提出过“实指”和“喻指”这两种不同的方式,甚至也提出了“涵指符号学”的方式。在见于著名的汉译藏传密教宝典《大乘要道密集》中的一篇萨思迦三世祖师名称幢所造的《大乘密藏现证本续摩尼树卷》中,我们见到了作者对“如实作解”(sgra ji bzhin pa,即如其名,即“实指”)和“随宜消释”(sgra ji bzhin ma yin pa,非如其名,即“喻指”)两种解释法的讨论。其中“一、‘如实作解’者,即‘母’等八亲,及‘婆罗门’等八类,通成一十六种,《本续》云‘亲母及亲妹’等八种亲,又云‘舞染金刚母’等八类是也。二、‘随宜消释’者,将‘母’等八亲转成‘婆罗门’等八类。故《三菩提》云:‘为母二生佛,女是勇健母,妇成魁脍母,姊妹为舞母,染是姊妹女。’将‘世母’等八亲之名而转说成‘染’等八母。”而或可引以为“涵指符号学”者,于此被称为“连续灌顶者”(dbang dang rjes su 'brel pa,意谓“与灌顶相联结者”)和“等同功德者”(yon tan dang mthun pa,意谓“与功德随应者”),即将实修时的手印(dngos kyi phyag rgya)呼为母等,并成为其所具功德之象征。即曰:“三、‘连续灌顶’者,举一手印而具八体,将密灌顶手印而呼为‘母’等。四、‘等同功德’者,以是手印约功德体辨,每一手印具十六德,方成‘母’等,故《本续》前分第五品云:‘因生众生故,以智号曰母’。”[32]于此,手印只是一个涵指符号,实际所指则是佛母之功德。
此外,在同样见于《大乘要道密集》中的一篇传自西夏时代的修法仪轨《依吉祥上乐轮方便智慧双运道玄义卷》中,我们见到了作者对于依行手印密修欲乐定,得证空乐无二之理、成正等觉的一段解释性的描述,从中也可以看出上述诠释密续之修法的三种进路,即实指、喻指和涵指,于此都得到了体现和运用。这段话是这样说的:
若依大手印入欲乐定者,然欲乐定中所生觉受,要须归于空乐不二之理。故今依大手印止息一切妄念,无有纤毫忧喜,不思不虑,凝然湛寂,本有空乐无二之理而得相应,即是大手印入欲乐定、归空乐不二之理也。今依密教,在家人则依行手印入欲乐定,若出家者依余三印入欲乐定,契于空乐无二之理也。
问:**声败德,智者所不行,欲想迷神,圣神之所远离,近障生天,远妨圣道,经论共演,不可具陈。今于密乘何以此法化人之捷径、作入理之要真耶?答:如来设教,随机不同。通则皆成妙药,执则无非疮疣,各随所仪,不可执己非彼。又此密乘是转位道(lam 'khyer),即以五害烦恼为正而成正觉。亦于此处无上菩提作增胜道。言增胜力者,于大禅定本续(大修习本续、无上瑜伽本续)之中,此毋(母)本续,即为殊胜方便也。前代密栗咓钵师等依此路现身上而证圣果。《胜惠本续》云:下根以贪欲中造着道门而修习者,应当入欲乐定也。其欲乐定有十五门,若修习人依修习,现身必证大手印成就。[33]
显然,按照作者的本意,对于在家人来说,修欲乐定就是与手印母(明母、行手印)实修,故本篇之仪轨是实指;对于出家人来说,修的手印不是行手印,而是记句手印、法手印和大手印等其余三种手印,故不是与明母实修,而是观修,故对仪轨中的语言、符号我们都不应该按其字面意义,而应该按其喻指的意义来理解,它是喻指;而诸如“秘密大喜乐禅定”“乐空不二”“方[便]智[慧]双运”“方智交融”和“大手印”等等,尽管内含不同的实修方法,但其本身即是“成正等觉”“觉悟”和“成佛”的同义词,在这意义上说,它们都不过是成佛这一概念的涵指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