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史籍浩瀚,研习国史如由“廿五史”及《通鉴》等书入手,依本书著者之意,以为其事扞隔甚多,恐难获得预期之效果。述其理由:“第一,这类包含千百万字的大部书籍,学习者哪有这许多时间和精力去消费;第二,这类书籍连篇累牍,无非记载皇帝贵族豪强士大夫少数人的言语行动,关于人民大众一般的生活境遇,是不注意或偶然注意,记载非常简略;第三,我们要探求中国社会循着怎样的道路向前发展,而这类书籍却竭力湮没或歪曲发展的事实,尽量表扬倒退停滞阻碍社会发展的功业。一言蔽之说,这类书不适于学习历史的需要。”据此,则本书之作,固钱穆所谓属于革新派而以宣传一种主张为其帜志者也。故著者言其著述之目的,乃在于“从广泛史料中选择真实材料,组成一部简明扼要的,通俗生动的,揭露统治阶级罪恶的,显示社会发展法则的中国通史”。
由于当前现实之思想斗争,以至兵争政争,立场既有不同,故本书出版之后,赞否之词亦大异其趣。然由纯学术之观点以从事于批判本书者,则以上海人文研究所所刊行之丁山先生批判一文,最为平正公允。丁氏以为本书确有后来居上之数种优点:(1)本书材料不是抄取杂志论文,或自坊间出版之通史,辗转传抄,伪以传伪,杂凑成篇,而是后人所必读之旧史料中,直接选录。又本书取古代材料译为现代语言,译笔亦称忠实。(2)近来编纂通史者,常犯考证学之弊,详古略今,显出头重脚轻,本书则不如此。(3)本书分期,划为三大阶段:第一,原始公社到中央集权的封建制度成立(远古至秦);第二,中央集权封建国家成立后对外侵略到外族内侵(秦至隋);第三,封建经济的发展到西洋资本主义的入侵(隋至清中叶)。此种政治经济兼顾之分期,显受苏联科学院历史所编新历史之影响,亦可谓中国新史之尝试工作。(4)过去之史籍名著,苟非帝王家谱,即属贵族教科书,甚少注意为人民生活写照。即以时下通史专家而言,或注意政治人事之进退,或注意典章制度之沿革,当或空发其知今而不知古之策论,殊少能抓着古今人民生活而通观其变化者。本书以人民生活为中心,由经济基础论到历代的社会政治问题,斯实为吾人所应了解之中华人民史。
然著者既持阶级斗争之观念,而本书又适为一种宣传之工具,故其甚深之主观成见,往往亦造成偏激之理论,而于史实难以审合,斯则其显然之失也。丁山并就本书择举数事,以为须待商榷。
其一,就中国统治阶级者之出身,用以检讨秦汉以来之历史,隋唐以前,诚为封建社会,而宋元之后,吾人实当改称为官僚集团时代。历史之分期,应将秦汉至隋唐划为中古,宋元明划为近古;著者乃以隋唐为历史时代之分界,似为沿袭夏氏历史教科书史观之误。
其二,本书于秦、汉、唐、元、明各代之末,莫不大书特书“农民大起义”,此则不能不谓为寻得中国问题之根本。盖吾人由历史上观察及于现代社会,农工实为被压迫阶级,而士商则属于统治阶级。前者所谓“用力者役于人”,而后者则所谓“用心者役人”也。中国生产基础,全在农业;农业基础,则在土地与劳动时间。惟有所当知者:中国历代领导人民以反抗统治苛政者,绝少属于纯粹农夫。秦汉以来,一般革命者,大抵俱为社会上游食之徒,辄于衰乱之世,利用官逼民反之机会,以冀圆其称王称帝之梦而已,其实心为人民谋福利者,盖不数数睹也。吾人苟自人民立场言,此辈以暴易暴之野心家,岂值表彰?吾人所当赞诵者,实乃应为除暴安良之循吏,与夫舍身救世之豪侠也。农民本身,多如驯羊;孰执统治之鞭,彼则随顺其意而进,孰执屠刀,彼固向之乞命矣。中国农民由其千辛万苦之储蓄,以造就其微弱之私有财产观念,并于中产生基本的生产动力;数千年来中华民族之生命实赖此支柱而不绝,统治者纵不欲加意保护,似亦不必以尽行摧毁为快也。故每代之兴,先必重申“崇本抑末”之政策,虽间不免虚应故事,有名无实,然历史之告诉:凡能使农民得其安居乐业者,未有不能把握百年以上之统治权也!是以对于统治阶级似不必尽行仇恨而一律打倒,因时至今日,任何国家与民族皆尚未进步臻于不须统治者之可能也。本书对于历代革命性的破坏描写至为详尽,而于积极的政治建设,消极的经济建设,则叙述殊不着力。诸如西汉文景两帝之俭约,唐初贞观之治,皆能整饬吏治,藏富于民,由今视之,似应予以颂扬,不能以其为统治阶级,便隐其善而扬其恶也。
其三,关于民族对外问题,本书态度似亦失之偏畸。中国自来常受北来游牧蛮族之侵逼,如永嘉南渡,元魏饮马长江,靖康之难,蒙古灭宋后之贱视“南人”,吾族所受外来马蹄之**,其事岂鲜?而汉武帝之伐匈奴,唐太宗之灭突厥,明成祖之伐蒙古余裔,同为我族不胜塞外马蹄之长期压迫,乃取此攻势的防御,本书不宜动辄加以“对外侵略”之罪名。试观宋明两代,以其国力衰弱,不能贯彻攻势防御,即立刻遭受辽金之打击,甚至演出土木堡皇帝被掳之丑剧,可以知其消息。民族自卫,不能采取攻势,即不能良固封疆;是以唐太宗“以仁恩结庶类,以信义抚四夷”者,亦不过以吾族求取永久之安全保障而已,本书对之极多微词;如此史观,将不许吾族产生反侵略之英雄,宁不令人丧气乎?反之,本书不以塞外马队之南牧为侵略;甚至对于帝俄在清初以来对我之侵略,亦略而不言,不免使人有回护过深之感矣。
其四,本书对于孔学认识,既已轻浅,且又从而诬之。夫“仁民爱物”乃为孔子学说之中心(郭沫若著《孔墨之批判》,亦曾揭发孔子“人民本位”之理论),著者对此未有认识,乃于孔子思想行为,多予讥刺揶揄。如硬谓“孔子所谓天命就是君主专制,鬼神就是卿大夫”,厚诬前哲,诚属非是。盖孔子思想虽尚未能蝉蜕封建社会之躯壳,然其思想本体,乃以绝对整洁之精神,以建立其基于人民福利的政治主张,并无可以轻加非难之处。又黄宗羲“原君”之议论,明系导源于孟子“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之民本思想。著者但称孟子学说“颇有革命的意味”,而或赞“原君”为“透彻地发挥了民主主义”,持论未为公允。又理学二宗,陆王与程朱对立,前者属唯心派,而后者属唯物派。本书既充分发挥唯物史观,独于宋明理学,反对接近唯物论派的程朱学说,转而表彰陆王派的唯心论,无可讳言,对其所守立场,实为一种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