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中华通史》(章嵚 著)(1 / 1)

本书作于民国三年,乃融会日本与我国史论之精神,而以新观点撰成者。内容共分四编:甲编为上古,乙编为中古,丙编为近古,丁编为近世及现代。首列导言,于国史之地、族、系、时、政、民,皆加诠释;凡一切术语之当先事说明及历代总表之必须首为罗举者,均为列入,以见眉宇。其于历代之官币,币制、税制、兵制、法制,以及文学、史学、天文、医术、雕刻、音乐、宗教、风俗等,凡足瞻先民活动之梗概者,皆能条分缕析,予初学以明确之观念。

至其对于史料之采辑与征别,态度亦尚谨严。凡涉古代之难以确考者,则罗陈众说而折中之;其于近时所难征实者,则搜稽信史而考订之。参考中外新旧各籍,计达五万余册,可称富赡;而于史类琐记,子类小说之未易征信者,则一概不录。

尤有足称者,著者自述其历史观念,乃欲由“君史”而进于“民史”,鉴于本书成于鼎革之后,固以契合时代新势为其帜志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