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阀特权崩溃,平民势力升进,此为唐宋之际社会演进的主流。此一主流之光明面,为阶级之刬除,脱瀹陈腐,焕发新猷,使民族之混凝进于一体,文教之普及愈益深透,皆无容疑者;惟亦有其黑暗面,社会蜕变之际,旧文化不复适应新世态,理想沉冥,混乱矛盾,行尸走肉,一团黑漆,此又不啻开启出民烦苦之新绪:譬犹河泻龙门,历高而下,行于平陆不无溉注之利,然泥沙瓦砾,包摄随来,及其壅溃,且成新患,则固为彰著之事实矣。是以吾国中世末期以下之历史,其社会病态显露,有可得而论列者:
(一)政治理想之卑
唐末五代之混乱,属于军事变态,固无理想之足云,可以置而不论。入于宋世,已为平宁一统之局矣,然其病根蹯伏,实未厘革,不过刀兵之后,人口大减,稍获苏息,暂聊其生而已;迨养息日久,丁户激增,耕地渐蹙,而乱机又有形成之势。宋太祖之得国,由于军士拥戴,非有深仁厚泽,素结于人民,又时无世家大族,以为政权之支柱。明鉴于五季以来,武夫桀骜,常存侥幸,文人贪鄙,素乏忠耿,皇室高悬,益懔孤危,自策安全,务求其工。故厉行集权,密布法网,惴惴焉惟政权之是保,以防一切可能之异图。盖宋立国之政治理想及其统治方法,乃持道家精神而又参以法家之术者,是以自始富于消极的牵掣之特色,本无忌于有所作为,而亦惟恐其臣其民之能有所作为也。太祖时有司木官,以积材不整齐,上请截之,太祖即批其奏曰:“截你爷头!”道家之术以不齐为齐,是以斥之也。[232]赵普当国,每臣僚上殿,先于中书供状不敢诋斥时政,乃许登对;又置大甕于坐屏后,凡有人投利害文字,皆置其中,满则焚去。[233]此虽或出于揽权固位之心,亦镇以无为之意。太宗尝闻汴水辇运卒有贸易者,谓侍臣曰:“幸门如鼠穴,何可塞之?但去其尤者可矣。篙工楫师苟有少贩鬻,但无妨公,不必究问,冀官物之入,无致损折可矣。”吕蒙正对曰:“水至清则无鱼,人至察则无徒,小人情伪,在君子岂不知之?若以大度兼容,则万物兼济。曹参不扰狱市者,以其兼受善恶,穷之则奸慝无所容,故慎勿扰也。圣言所发,正合黄老之道。”[234]真宗之名相为李沆、王旦,李沆尝谓:“居重位实无补,惟中外所陈利害,一切报罢之,此少以报国尔。朝廷防制,纤悉备具,或徇所陈请,施行一事,即所伤多矣。”[235]旦亦不喜事,“谓祖宗之法具在,务行故事,慎所变改”。[236]此见宋初君臣为治之态度也。遵法慎变,则官吏安于故常;清静无为,则社会流于放任。而其归趋,则在牢持专制主义,以谋统治基础之安固无摇而已。惟宋之专制主义,乃以阴柔绵密之方式出之,常能因应推移,有使人不易觉察者。如真宗耻于澶渊之盟,乃纳王钦若之说,假造天书,以愚臣民[237],于是祥瑞沓来,东封西祀,举国若狂。[238]其妄诞可笑,识者未始无人而莫敢谏;王旦心知其非,迫于帝意,亦不能不勉强附和,然至临殁,深为悔恨,遗命削发披缁以殓。[239]于此乃见宋政猜忍之本质,而表面之宽大徒烟幕耳。其时政府赖以沟通民间者厥惟科举一途,然由科举以致仕官,时君亦仅宠以虚荣,縻以禄食,使不为我害而有以制人之意多,未欲即付以治平之实权。观宋代相权之削弱,既远不逮唐[240],而百僚有官无事,乃别为差遣治之[241],故使错综复杂,以术相制,则知宋用其臣而未始信之。故其武臣不特威惠素著之武臣,如王德用[242]、狄青[243]之流,举不见容;即文臣之杰出者,亦辄见忌,如赵昌言之遣平蜀乱,太宗疑之而止;[244]杜衍、富弼能得民心,朝引以为忧[245],皆非偶然。至若朝廷立法,诸如文武二柄不专付一人,而枢密院又与兵部互相牵制[246],台谏之渐混为一,加强地位专以纠绳外朝[247],两制不许至宰相居第[248],设通判以分诸州之权[249],以及官吏之间,伺察极严[250],种种防维,不难知其用意。此种心理既使统治机构难健全,不能发生充足之行政效能,而重本轻末,居中驭外之集权政策,又行之过度,至欲天下之务,咸集朝廷[251],朝廷之权,又操于君主之一手,于是上下之间,失其平衡,地方不治,殆属必然。欧阳修尝论此一弊象曰:
三代之盛时地方万里,而王所自治者千里而已,其余以建诸侯。至于礼乐刑政,颁其大法而使守之,则其大体盖简如此。诸侯大小国盖数千,必各立都邑,建宗庙。卿士大夫朝聘祭祀,训农练卒,居民度土,自一夫以上皆有法制,则其于众务,何其繁也!今自京师至于海隅徼障,一尉卒之职必命于朝,政之大小皆自朝出,州县之吏奉行而已。是举天下皆所自治,其于大体,则为繁矣。其州县大小,邑闾田井,训农练卒,一夫以上略无制度,其于众务,何其忽而简也!夫礼以治民,而乐以和之,德义仁恩,长养涵泽,此三代之所以深于民者也。政以一民,刑以防之,此其浅者尔。今自宰相至于州县有司,莫不行文书、治吏事,其急在于督赋敛、断狱讼而已,此特浅者尔。礼乐仁义,吏不知所以为,而欲望民之被其教,其可得乎?夫治大以简则力有余,治小以繁则事不遗,制民以浅则防其僻,渐民以深则化可成,此三代之所以治也。今一切悖古,简其当繁而繁其可简,务其浅而忽其深。故为国百年,而仁政未成,生民未厚者,以此也。[252]
其针砭时弊,深中肯綮。《宋朝事实》卷九谓:“五代任官,凡曹椽簿尉,有龌龊无能,以致皆老,不任驱策者,始注为县令,故天下之邑,率皆不治;甚者诛求刻剥,秽迹万状,故天下优浑之言,多以长官为笑。”[253]则其弊承自五代,宋初犹然也。欧阳修尝自言:“吾昔贬官夷陵,方壮年,未厌学,欲求《史》《汉》一观,公私无有也。无以遣日,因取架阁陈年公案,反复观之,见其枉直乖错,不可胜数,以无为有,以枉为直,违法徇情,灭情害义,无所不有。且夷陵荒远褊小尚如此,天下固可知也!当时仰天誓心,曰:‘自尔遇事,不敢忽也。’”[254]又谷城为汉上富县,乃三十年始得一良令。修撰《狄栗墓志铭》曰:“时予为乾德令,尝至其县,与其民言,皆曰吾邑不幸,有生而未识廉吏者,而长老之民所记才一人,而继之者今君也。问其一人者,曰张及也。推及之岁至于君,盖三十余年,是谓一世矣。呜呼,使民更一世而始得一良令,吏其可不慎择乎?”[255]此类事实皆见宋初基层政治之败坏不堪。盖由中世转入近世,阶级消灭,组织分解,社会松懈,一盘散沙,而帝室高踞上位,握权自固,匪特堂深簾远,日渐远离人民,易蹈专横腐败之失,且集权过甚,于上形成庞大之官僚集团,又因受君主分化统治政策的影响,权利之争,党潮辄起,而才不下聚,基础浮摇,既无裨于治,徒增加负担,转成国计民生之赘累矣。
(二)国计民生之困
宋室既不欲再有特贵势力之出现,然使其权者,难以并吝其财;留此一罅,以为尾闾,遂有不得不尔之势。太祖得位,即抱夺权予富之政策,故其于杯酒释兵权之一幕中,明告石守信等曰:“人生如白驹过隙,所为好富贵者不过多积金钱,厚自娱乐,使子孙无贫乏之忧,汝曹何不释去兵权,择便好田宅市之,为子孙立永久之业,多置歌舞,日饮酒相欢,以终天年,君臣之间两无猜嫌,上下相安,不亦善乎?”[256]又太祖伐江南,尝许以使相之位,及彬事平还朝,太祖吝不欲予,及赐钱二十万,彬退而自解曰:“人生何必使相?好官亦不过多积金钱耳。”[257]是君以利啖臣,臣亦以利自安,则知政治理想之消沉为何如也!由此用心,设官置兵,非以治民卫国,惟事羁縻,以图暂安。其时养兵之弊尤著,凡遇水旱饥疫,人民无养,则以召募代替济卹,故兵数激增;太祖开宝时为三十七万八千,太宗至道时为六十六万六千,真宗天禧时为九十一万二千,仁宗庆历时更达一百二十五万九千,自后始略减。[258]兵冗费繁,国库难胜,故陈襄《论冗兵札子》谓:“臣观治平二年,天下所入财用大数,都约缗钱六千余万,养兵之费约五千万,乃是六分之财,兵占其五。”[259]然所费虽多,并不得兵之用。欧阳修尝论其弊曰:
一遇凶岁,则州郡吏以尺度量民之长大而试其壮健者,招之去为禁兵,其次不及尺度而稍怯弱者,籍之以为厢兵。吏招人多者有赏,而民方穷时争投之。故一经凶荒,则所留在南亩者,惟老弱也。而吏方曰:不收为兵,则恐为盗。噫!苟知一时之不为盗,而不知终身骄惰而窃食也。古之长大壮健者任耕,而老弱者游惰;今之长大壮健者游惰,而老弱者留耕也。何相反之甚邪!然民尽力乎南亩者,或不免乎狗彘之食,而一去为僧、兵,则终身安佚而享丰腴,则南亩之民不得不日减也。[260]
兵既骄堕,无裨于战阵,一有外患则赖岁币买和。真宗景德元年,澶渊结盟,宋岁输辽银十万两,绢二十万匹,苏辙《龙川别志》卷上记许币之情形曰:
景德中,契丹南牧。真宗用寇莱公计,亲御六军渡河,兵始交而毙其贵将。契丹有求和意,朝廷知之,使供奉官曹利用使于兵间。……利用之行也,面请所遗虏者,上曰:“必不得已,虽百万亦可。”及还……既对,上亟问之,利用再三称罪,曰:“臣许之银绢过多。”上曰:“几何?”曰:“三十万。”上不觉喜甚,由是利用被赏尤厚。
此例一开,仁宗时岁赐西夏银绢茶共二十五万五千,复对辽岁增银绢各十万。此后每岁耗于赂夷者总计为七十五万五千。赵翼《廿二史札记》卷二十五有《宋郊礼之费》《宋制禄之厚》《宋祠禄之制》《宋恩荫之滥》《宋恩赏之厚》《宋冗官冗费》诸条,合而观之,政府开支如是浩繁,焉得不事聚敛?掊克之极,民生艰困,则强凌智诈,兼并益烈。盖宋室对于社会奸豪有力之家,既采放任之态度,而本身又非苛征不足维持,此一基本困难从中为祟,则宋代所行一切保民护农之政,诸如栽种桑柘,农事指导,制造农具,扑灭害虫,限制火田,开垦荒土,置官劝农,兴修水利,以及设置仓储等事[261],虽尝为法甚备,提倡甚力,然亦仅成消极救济之性质,对于大势所趋之经济恶澜固无挽回之效力也。苏舜钦于仁宗宝元元年上疏有言:“府库匮竭,民鲜盖藏,诛敛科率,殆无虚日,计度经费,二十倍于祖宗时。”[262]则上下交困甚明。政府之苛征暴敛,既使人民不安其生,遂如叶適之所云:“使之穷居憔悴,无地以自业,其驽钝不才者,且为浮客,为慵力;其怀利强力者,则为商贾,为窃盗。苟得旦暮之食,而不能为家,丰年乐岁,市无贵粜,而民常患夫斗升之求,无所从给。”[263]惟社会之动**不安,实深妨于统治,政府欲事弥缝,消灭危机,则冗官冗兵,殆有不得已之苦衷。如刘敞所撰《策问》云:
唐时岁举进士,至烦矣,然所取不过三四十人;今国家间四岁乃一举进士,只简矣,然取之多,或至五六百人,议者甚疾此。欲倣唐制,则恐贤士失职者众;欲仍旧贯,则吏员不可胜纪。夫贤士失职者众,则怨必兴于下,吏员不可胜纪,则力必屈于上。裁此二者宜奈何?[264]
一种困惑之情跃然纸上,乃有事实之指据,而非无病之呻吟。宋世辽夏二国,虎视北疆,不断招邀汉人,于宋威胁至大。如元昊之叛,使西北困敝者十余年;其倚为谋主以祸中国者,则为中国失志士人张元、吴昊也。[265]此一事件,时人归罪取士过严,其后殿试因之不再黜落。[266]此见宋之厚禄养士,乃迫于不得不然之情势。苏轼《东坡志林》卷五论“游士失职之祸”,谓春秋之末至于战国,诸侯卿相皆争养士自谋,其略见于史传者人数颇重,度其余,当倍官吏而半农夫,此皆奸民蠹国者,民何以支而国何以堪乎?轼对此自为之解曰:
国之有奸也,犹鸟兽之有鸷猛,昆虫之有毒螫也。区处条理,使各安其处,则有之矣;锄而尽去之,则无是道也。吾考之世变,知六国之所以久存而秦之所以速亡者,盖出于此,不可以不察也。夫智、勇、辨、力,此四者皆天民之秀杰者也,类不能恶衣食以养人,皆役人以自养也,故先王分天下之富贵与此四者共之。此四者不失职,则民靖矣。……(始皇)既并天下,则以客为无用,于是任法而不任人,谓民可以恃法而治,谓吏不必才取,能守吾法而已。故堕名城,杀豪杰,民之秀异者散而归田亩。向之食于四公子、吕不韦之徒者,皆安归哉?不知其能槁项黄馘以老死于布褐乎?抑将辍耕太息以俟时也。秦之乱虽成于二世,然使始皇知畏此四人者,有以处之,使不失职,秦之亡不至若是速也。纵百万虎狼于山林而饥渴之,不知其将噬人,世以始皇为智,吾不信也。
轼之此言,虽论古事,其着眼则未始不在宋世。轼持道家观点,主因其势而治之,不以变更法制,彻底改造为然,认为此乃自速其亡之道;盖显为王安石之变法而发。神宗尝与近臣论免役之利,文彦博言:“祖宗法制具在,不须更张以失人心。”神宗曰:“更张法制,于士大夫诚多不悦,然于百姓何所不便?”彦博曰:“为与士大夫治天下,非与百姓治天下也。”[267]由苏文二人之语,观其会通,实有见于当世社会之不安因素,承认秀杰人才之优越地位,以维持一“稍安而不即亡”之局面,盖为宋室统治谋,非不忠智,然就国家民族之生命整体言,其为因循苟且,暂救燃眉之策,则无容讳言也。宋世社会有此矛盾错杂之性质,遂演为恶性循环之现象,即统治阶级虽用尽掊克敛财之方法,犹恶国用不足,牢笼秀杰人才之术之未备;而在被统治之民间,困于重赋,难自振拔,浮动流亡,衰殆莫保。《大学》所云“财聚则民散”,正是之谓也。
(三)社会风俗之陋
中国社会风俗至于五代,达于堕落之顶点;于时贪盗**杀,视为寻常,人命微贱,犬豕无殊。时人挣扎求活之不暇,遂于道义廉耻,未遑顾及。欧阳修撰《五代史》,于《家人》及《诸臣》《死事》《一行》《王世》等列传,皆痛斥当时风俗上之绝灭伦理,丧失廉耻。此意发之于《新五代史》者尤为激切,其言曰:
传曰:“礼义廉耻,国之四维;四维不张,国乃灭亡。”善乎!管生之能言也。礼义,治人之大法;廉耻,立人之大节。盖不廉,则无所不取;不耻,则无所不为。人而如此,则祸乱败亡,亦无所不至。况为大臣而无所不取不为,则天下其有不乱?国家其有不亡者乎?予读冯道《长乐老叙》,见其自述以为荣,其可谓无廉耻者矣。则天下国家可从而知也。[268]
按冯道历事四姓十君,窃位于篡弑武人之间,方自号“长乐老”,著书数百言,陈己更事诸主及契丹所得阶勋官爵以为荣。自谓“孝于家,忠于国,为子、为弟、为人臣、为师长、为夫、为父,有子有孙,时开一卷,时饮一杯,食味、别声、被色,老安于当代,老而自乐,何乐如之?”故欧阳修骂之如此。夫礼仪教化之倡导,本属士人之责,惟唐末五代为武人盗贼之时代,士人偷生其间,以苟得为荣,苟免为幸,殊不足以语此。盖士人出路,寄于科举,为文求仕,志在温饱,学无根柢,素忘义命,加以污俗浸染,行为每**检逾闲,不复知有领导社会之责任。此辈贪冒之人,统治者虽召用之,仍不免乎内心之轻贱。故欧阳修曰:
古之士,教养有素而进取有渐。上之礼其下者厚,故下之自守者重。上非厚礼不能以得士,士非自重不能以见礼于上。……后世之士则反是。上之待其下也,以谓干利而进尔,虽有爵禄之设而日为之防,以革进之滥者。下之视其上也,以谓虽自重,上孰我知,不自进则不能以达。由是上之待其下也益薄,下之自守者益不重而轻。呜呼!居上者欲得其人,在下者欲行其道,其可得邪?[269]
是以科举取士,名虽重之,内实轻视,既官其人,又复防之,上下相猜,其情不固。所以然者,治国临民,非有理想,为君者保位,为臣者邀利,各图其私,而无光明大公之目标,以激举世人心之向趋故也。《宋史》卷二六七《张洎传》记太宗令以《儒行篇》刻于板,印赐近臣及新第举人。又真宗大中祥符二年,复以《儒行篇》赐亲民厘务文臣,其幕职州县官使臣,赐敕令崇文院摹印送阁门,辞日给之。则时君亦已知其弊而有意于士风之转移矣。仁宗尝读《贞观政要》,有感于明通经义之重要,曰:“人臣须是知书,宰相尤须有学也。”杨安国对曰:“汉儒多引经决大事,宰相必通一经。”帝谓宋祁曰:“近代士人多不务通经,但用一时之艺,苟取富贵。盖进用高科者,不十年便居显位,所以不劝也。”[270]按经术之可贵,以其发明道德之本义,并揭示高远之理想,足以促起社会人生之精神向上。至于当时士人之所醉心,则为凭文辞以逐禄利,安于现实,耽于嗜欲,如是则养成柔靡浮奢之风,使人心陷溺,无以自拔。仁宗之中叶,此种流风,披靡当世,极为显著。举例言之:
其一,浪漫浮华。
一时人心既多持浅薄之功利思想,至士人之生活亦往往纵情肆欲,流于浪漫浮华。宋翔凤引吴曾《能改斋漫录》记柳永词后论云:
慢词盖起仁宗朝。中原息兵,汴京繁庶,歌台舞榭,竟赌新声。耆卿失意无聊,流连坊曲,遂尽收俚俗语言,编入词中,以便伎人传唱,一时动听,散布四方。[271]
按柳永好为**冶讴歌之曲,盛行于世,尝为《鹤冲天》词云:“忍把浮名,换了浅斟低唱。”以是一生潦倒,惟与儇薄子纵游娼馆酒楼,终以成就其平民文学家之地位,所谓“凡有井水处,即能歌柳词”是也。柳永之行为,堪为浪漫派之一代表,其脱落不羁,此犹本为平民。其后徽宗之好为微行[272],不仅为性格转薄之表现,亦因北宋世风大变,贵族与平民久泯,整个社会浸溢新风,自由活泼,少所拘检,故徽宗以皇帝之尊,受其感染,亦遂动情于此种之浪漫生活也。又北宋中叶,奢风大盛。沈括《梦溪笔谈》记石曼卿之在蔡河下曲,与一豪家为邻,日闻笙歌,其豪姓李,方二十岁,无昆弟,家妾曳罗绮者数十人。曼卿尝赴邀宴,《笔谈》述其情况云:
曼卿即衫帽往见之,坐于堂上,久之方出。主人者,头巾系勒帛,都不具衣冠,见曼卿,全不知拱揖之礼。引曼卿入一别馆,供帐赫然。坐良久,有二鬟妾各持一小盘至曼卿前,盘中红牙牌十余,其一盘是酒,凡十余品,令曼卿择一牌,其一盘肴馔,各令择五品。……酒五行,群妓皆退,主人者亦翩然而入,略不揖客。曼卿独步而出。[273]
此一懵然愚呆之豪主,奉养如此,可见其时尚华奢之风。[274]
其二,浇薄诈伪。
元献(晏殊)初罢政事,守亳社,每叹士风雕落。一日,营妓曰刘苏哥,有约终身而寒盟者。方春物暄妍,驰骏马出郊,登高冢旷望,长恸遂卒。元献谓士大夫受人们眄睐,随燥湿变渝,如翻覆手,曾狂女子不若,为序其事,以诗吊。[279]
又沈括《梦溪笔谈》记有士人招摇一例,亦颇见时风之虚薄。如云:
吴中一士人,曾为转运司别试解头,以此自负,好附托显位。是时侍御史李制知常州,丞相庄敏庞公知湖州。士人游毗陵,挈其徒饮倡家,顾谓一驺卒曰:“汝往白李二,我在此饮,速遣有司持酒肴来。”李二谓李御史也,俄顷,郡厨以饮食至,甚为丰腆。有一蓐医适在其家,见其事,后至御史之家,因语及之,李君极怪,使人捕得驺卒,乃兵马都监所假,受士人教戒,就使庖买饮食以绐卒客耳。李乃杖驺卒,使街司白士人出城。郡僚有相善者,出与之别,唁之曰:“仓卒遽行,当何所诣?”士人应之曰:“且往湖州依庞九耳。”闻者莫不大笑。[280]
其尤甚者,乃至攘窃他人文章,以欺世盗名,并献之朝廷以得官者。江少虞《皇朝类苑》卷七〇《宋子京》云:
欧阳文忠公修自言,初移滑州到任,会宋子京曰:“有某大官颇爱子文,俾我求之。”文忠遂授以近著十篇。又月余,子京告曰:“某大官得子文读而不甚爱,曰‘何为文格之退也?’文忠笑而不答。既而文忠为知制诰,人或传某大官极称一丘良孙之文章,文忠使人访之,乃前日所投十篇,良孙盗为己文以贽。而称美之者,即昔日子京所示之某大官也。文忠不欲斥其名,但大笑而已。未几,文忠出为河北都转运使,见邸报,丘良孙以献文字,召试拜官,心颇疑之,及得所献,乃令狐挺平日所著之兵论也,文忠益叹骇。异时为侍从,因为仁宗道其事,仁宗骇怒,欲夺良孙官,文忠曰:“此乃朝廷已行之命,当日失于审详,若追夺之,则所失又多也。”仁宗以为然,但发笑者久之。
据上所述,其时文人无行,蔑弃绳检,世风污陋,实甚可惊。盖平民社会之出现,无领导之阶级以明示型范,无中心思想以提挈人生,林林总总,蠢然而动,熙熙攘攘,惟利是竞,浊波混流,正复弥漫。庆历变革之伟大文化运动,盖即志士仁人,不安于污秽凡陋,遂乃致其精诚,趋赴理想,矫时变俗,而崭然开出另一光焕之新境者也。
整理后记:
在跟随先生学习宋史期间的1986年春,有幸获读先生赐示的手书未刊稿《中唐以下三百年间之社会演变——庆历变革与近世社会之形成(上)》,依稀记得说是一部尚未完成的旧稿。学生习读时,随手抄录了一份以备学习之资,但偷懒作了许多省略,特别是在注文内容中,只是在省略处作了提示以备后查,或注明起讫,或标明起自,或只标省略号。前询托先生长子杨泽泉世兄查找这部遗稿,但遍寻不得,遗稿或已不复存在。如果真如此,则这份很不完美的抄本竟成孤本,也是一幸。原稿未注明作于何时,从引用当代人的著述来看,均是20世纪上半期的出版物或是那时发表的,时间最晚者为1948年。故而推测这篇宏文的“完成”时间,大致在1948年左右。罗志田教授研究认为,这篇“气象宏阔的大文字”,可能就是先生当年“没有来得及完成的本科毕业论文”,这是可信的,如此则本文初稿的撰写时间应在1937年左右。
今次整理,作了如下处理:
第一,对少数正文中的省略,酌情予以补录。对注文内容中省略的部分,根据抄录所作的提示予以补上,不再说明。对抄本中只标有省略号而没有起止提示的,根据正文内容文意补录,并加以说明,以承担误补之责。
第二,文中所引古籍,原稿均没有注明版本,现今也难以一一判定所据版本。整理时,除明显的缺漏误字外,均依抄本照录,不作改动。核对史料时,尽量用可信度高的专业出版社的出版物为准,未一一注明。
第三,原稿引用的国内外近现代人的撰著,包括原注页码,仍旧照录。在注文中以“整理者按”名义作了如下补充说明:国内学者的著作注明该著的初版时间或论文的发表时间;国外学者的译著,注明汉译本的出版时间,尽可能注明该著的初刊发表或出版时间。部分引文原标有页码,今无法找到原版一一核对,故而注明引用内容之章节以备查证。
第四,原稿本为繁体,1986年抄录时改为简体,此乃学生之过。又,当时抄录和这次整理中,限于水平,都可能出现有失先生原意的错误,一切均由学生负责,也希望有识者不吝指教。参加整理的,有研究生姜袅、詹美群等同学,王瑞来、王果二先生提供了帮助,谨此致谢。
抄录整理者:刘复生
2014年2月
[1] 自唐肃宗至德元年(756年)起,至宋仁宗庆历元年(1041年)为时凡285年。此言三百年者,以文化演变本无截然之界限,述见始末因果,时多涉及,约举共大数耳。
[2] 陈登原《中国文化史》(世界书局出版)卷三,近古卷第二章,有《平民社会之低落》一节,其近古之时限即本文所谓之近世。陈氏以中唐以下兼并剧烈,民生困苦,遂谓平民地位低落,实属误论。盖地位高低,乃基于阶级制度之判分,宋以下由于特权世袭阶级之取消,君权独尊之下,万民转趋平等,就平民地位言,实为升进而非低落,说详下文。整理者按:陈氏此书,上册由世界书局1935年初版,下册1937年初版。
[3] 莫尔干《古代社会》第二篇第二章有云:“就已经叙述过的人类经验看来……”按莫氏所谓近世社会,乃指希腊罗马以下之社会,以示有别于以氏族为中心之上古社会也。整理者按:引文抄录时所省,今据1935年译本补录如下:“如前所述,人类之经验,在政府上只是发展了两种企图。(这里所说的企图,含有科学的意义。)这两种企图,全是属于社会之明确的有系统的组织:第一种组织,即发生最古之社会组织,其基础建筑在氏族、胞族及部族的上面;第二种组织,即发生最迟之政治组织,其基础建筑在领土及财产的上面。在第一企图之下,便成立了氏族社会,氏族社会里面的政府,经过人民对于氏族及部族的关系,而与人民发生关系。这种关系,纯粹是个人的关系。在第二企图之下,便创立了政治的社会,政治社会里面的政治,经过人民对于领土——市镇、郡与国家——的关系,而与人民发生关系。这种关系,纯粹是领土的关系。这两种企图,就其性质而论,确有根本的差异。前者属于古代社会,后者属于近世社会。”又,《古代社会》最早的中译本为1929年(上)、1930年(下)由上海昆仑书店出版,1933年再版。1935年改由上海商务印书馆出版,作有少许修改。其后则有1957年和1981年两种译本。著者H.Morgan,前两种译本作“莫尔甘”,后两种译本作“摩尔根”,20世纪30年代在一般论著中也写作“莫尔干”,不详先生所引何种译本。
[4] 《晋书》卷四八《段灼传》。清赵翼《陔馀丛考》卷十七《六朝重氏族》条亦云:“九品中正之法行,选举多用世族,下品无高门,上品无寒士,当其入仕之始,高下已分。《谢宏微传》:晋世名家,身有国封者,起家多拜散骑侍郎。《张缵传》:秘书郎四员为甲族起家之选,他人不得与。徐坚《初学记》亦谓秘书郎与著作郎,江左以来多为贵游起家之选,故当时谚曰:‘上车不落为著作,体中何如则秘书。’”
[5] 《晋书》卷九八《王敦传》,并参同书卷六五《王导传》。
[6] 《新唐书》卷一九九《儒学列传·柳冲传》。
[8] 《隋书》卷一《高祖纪》上,《文献通考》卷二八《选举考一》。
[9] 《通典》卷一四《选举二》,《旧唐书》卷一一九《杨绾传》。
[10] 司马光《资治通鉴》卷一九〇《唐纪六》,高祖武德七年春正月,“依周、齐旧制,每州置大中正一人,掌知州内人物,品量望第,以本州门望高者领之,无品秩”。
[11] 《旧唐书》卷六五《高士廉传》,《新唐书》卷九五《高俭传》。按《氏族志》成书,凡一百卷,合二百九十三姓,一千六百五十一家,分为九等。
[12] 《姓氏录》为书,合二百三十五姓,二千二百八十七家,高宗自为序,以四后姓、酅公、介公及三公、太子三师、开府仪同三司、尚书仆射为第一姓,文武二品及知政等三品为第二姓。各以品位高下叙之,凡九等,取身及昆弟子孙,余属不入。见《新唐书·高俭传》及王溥《唐会要》卷三六《氏族》。
[13] 《旧唐书》卷八二《李义府传》及《新唐书》卷九五《高俭传》。
[14] 卢从愿频年充校京外官考使,时称允当。宇文融有恨于从愿,尝密奏其广占良田,玄宗以为不廉,欲因为相屡矣,卒以是止。见《旧唐书》卷一百及《新唐书》卷一二九《卢从愿传》。又《新唐书》卷一〇九《崔义玄传》附《崔琳传》云:“玄宗每命相,皆先书其名,一日书琳等名,覆以金瓯,会太子入,帝谓曰:‘此宰相名,若自意之,谁乎?即中,且赐酒。’太子曰:‘非崔琳、卢从愿乎?’帝曰:‘然。’赐太子酒。时两人有宰相望,帝欲相之数矣,以族大,恐附丽者众,卒不用。”
[15] 唐宋虽引科举,然恩荫入仕,其途仍宽泛。魏玄同于高宗时为吏部侍郎,尝上书言选举之政曰:“今贵戚子弟,例早求官,髫龄之年,已腰银艾,或童丱之岁,已袭朱紫。弘文崇贤之生,千牛辇脚之类,课试既浅,艺能亦薄,而门阀有素,资望自高。”见《旧唐书》卷八七《魏玄同传》。
[16] 《唐会要》卷三六《氏族》条,按唐高祖之立国,对于隋末起义群雄,则持敌意,力加诛夷;而颇优容自隋廷来归之臣僚,虽罪迹彰著者亦然;此盖高祖出身西魏周隋以来之关陇贵臣集团,实有甚浓密之阶级或团体意识也。
[17] 赵翼《廿二史札记》卷八《南朝多以寒人掌机要》条谓:“至宋齐梁陈诸君,则无论贤否,皆威福自己,不肯假权于大臣。而其时高门大族,门户已成,令、仆、三司,可安流平进,不屑竭智尽心,以邀恩宠,且风流相尚,罕以物务关怀,人主远不能藉以集事,于是不得不用寒人。人寒则希荣切而宣力勤,便于驱策,不觉倚之为心膂。”并参同书卷一二《齐制典籖之权太重》及《江左世族无功臣》诸条。整理者按:注文内容据文意补。
[18] 陈寅恪:《唐代政治史述论稿》上篇《统治阶级之氏族及其升降》,14页。整理者按:陈氏该著初版为1943年,重庆,商务印书馆。
[19] 武曌生于唐高祖武德七年,卒于中宗神龙元年,年八十二(624-705)。永徽六年册立为后,时年三十二;显庆五年高宗委以政事,其后渐为所制,时年三十七;弘道元年高宗崩后,大权咸集于曌,时年六十;天授元年,革唐为周,时年六十七。盖曌称制七年,称帝十五年,前后专国达四十六年之久。
[21] 陈寅恪:《唐代政治史述论稿》中篇《政治革命及党派分野》,53~57页。
[22] 参《旧唐书》卷一六五、《新唐书》卷一六三《柳公绰传》。
[23] 《新唐书》卷二二五上《安禄山传》。
[24] 《新唐书》卷二〇七《宦者传序》。
[25] 赵翼:《廿二史札记》卷二十《唐宦官多闽广人》。
[26] 参桑原骘藏《隋唐时代住居中国之西域人考》,及蓝文徵《隋唐五代史》上册第一章总序(三)《隋唐之民族》。整理者按:桑原氏上文载其《东洋文明史论略》,初版于1934年;蓝氏《隋唐五代史》初版于1946年,重庆,商务印书馆。
[27] 顾炎武:《日知录》卷二三《通谱》。
[28] 《旧唐书》卷八二《李义府传》。
[29] 《旧唐书》卷一八四《宦官李辅国传》。
[30] 赵翼:《廿二史札记》卷一五《财婚》。
[31] 参张亮采:《中国风俗史》第三编第二章第十一节“婚娶”。整理者按:张氏该著初版于1911年,商务印书馆。
[32] 《隋书》卷三《高祖纪下》,开皇十六年六月,制工商不得仕进。《新唐书》卷三《高宗纪》亦谓:“工商杂类,无预仕伍。”又司马光《资治通鉴》卷二〇七《唐纪》卷二三,记武后久视元年十月,张易之侍宴禁中,招蜀商人宋霸子等数人在座同侍,韦安石跪奏曰:“商贾贱类,不应预此会。”此皆见工商地位不及农人也。
[33] (注文原缺)参黄现璠:《唐代社会概略》,11~13页。整理者按:黄氏是书初版于1936年,上海,商务印书馆。
[34] 《唐六典》卷六“尚书刑部都官”条,原注云:“反逆家男女及奴婢没官,皆谓之官奴婢。男年十四以下者,配司农;十五已上者,以其年长,命远京邑,配岭南为城奴。”
[35] 《旧唐书》卷一九上《高丽传》云:“初,攻陷辽东城,其中抗拒王师,应没为奴婢者一万四千人,并遣先集幽州,将分赏将士。太宗愍其父母妻子,一朝分散,令有司准其值,以布帛赎之,赦为百姓。”
[36] 《新唐书》卷一一一《薛仁贵传》云:“(仁贵)率兵击突厥元珍于云州。突厥问曰:‘唐将为谁?’曰:‘薛仁贵。’突厥曰:‘吾闻薛将军流象州死矣,安得复生?’仁贵脱兜鍪见之,突厥相视失色,下马罗拜,稍稍遁去。仁贵因进击,大破之,斩首万级,获生口三万,牛马称是。”
[37] 王谠《唐语林》卷二云:“郭尚书元振,始为梓州射洪尉,征求无厌,至掠部人,卖为奴婢皆甚众。”《新唐书》卷八三《诸公主列传》,谓安乐公主与长宁安定三家厮台,掠民子女为奴婢。同书卷七《顺宗纪》云:“禁岭南黔中福建,掠买人为奴婢。”又《唐大诏令》卷五《改元天复赦》云:“关畿之内掠夺颇多,遂令黔首之徒被丹书之辱。”
[38] 《唐会要》卷八六“奴婢”条云:“大顺二年四月二十日敕,天下州府及在京诸军,或因收掳百姓男女,宜给内库银绢,委两军收赎,归返父母,其诸州府,委本道观察使取上供钱充赎,不得压良为贱。”
[39] 《新唐书》卷二二〇《新罗传》云:“后(张)保皋归新罗,谒其王曰:‘遍中国以新罗人为奴婢,愿及镇清海,使贼不得掠人西去。’清海,海路之要也,王与保皋万人守之。自太和后,海上无鬻新罗人者。”
[40] 宋敏求《唐大诏令》卷一〇九《禁约下·禁岭南货卖男女敕》:“岭外诸州,居人与夷獠同俗,火耕水耨,昼乏暮饥。迫于征税则货卖男女,奸人乘之倍讨其利,以齿之幼壮,定估之高下,窘急求售,号哭逾时。为吏者谓南方之俗,夙习为常,适然不怪。”整理者按:注文内容据文意补。
[41] 《唐会要》卷八六《奴婢》。
[42] 《新唐书》卷一九四《阳城传》云:“(道)州产侏儒,岁贡诸朝。城哀其生离,无所进。帝使求之,城奏曰:‘州民尽短,若以贡,不知何者可供?’自是罢。”整理者按:注文内容据文意补。
[43] 以上俱见《新唐书》卷五二《食货志》。
[44] 《新唐书》卷五六《刑法志》云:“谋反者男女奴婢没为官奴婢,隶司农,七十者免之。凡役,男子入于蔬圃,女子入于厨饎。”同书卷四八《百官志》云:“官户奴婢有技能者配诸司,妇人入掖庭,以类相偶,行宫监牧及赐王公、公主皆取之。凡孳生鸡彘,以户奴婢课养。”
[45] 《新唐书》卷一一〇《冯盎传》:冯盎大败“罗、窦诸洞獠”后,“赏予不可计,奴婢至万人”。卷九八《马周传》载,马周颇受帝厚遇,曾得赐“奴婢什物”。卷一〇四《张易之、昌宗传》,易之、昌宗兄弟得武后幸,得赐“奴婢”。整理者按:注文内容据文意补。
[46] 《新唐书》卷八八《裴寂传》载裴寂曾“率家僮”破山羌,卷一三三《郭虔巏》载虔巏奏破突厥中“家奴八人有战功”,又见《唐会要》卷八六《奴婢》。整理者按:《新唐书》注文内容据文意补。
[47] 势家蓄奴,朝廷虽亦明令限制数目,然未见彻底实行。《新唐书》卷八三《诸帝公主列传》、卷一一〇《李谨行传》、卷一三七《郭子仪传》载:太平公主、李谨行、郭子仪等均有数量巨大之“家童”。整理者按:注文内容据文意补。
[48] 《唐会要》卷八六《奴婢》:“会昌五年四月,中书门下奏,天下诸寺奴婢,江淮人数至多,其间有寺已破废,全无僧众,奴婢既无衣食,皆自营生。或闻洪、潭管内,人数倍一千人以下五百人以上处,计必不少。”整理者按:注文内容据文意补。
[49] 参黄现璠《唐代社会概略》第一章第一节(七)“贱民阶级之解放运动”。整理者按:黄氏该著初版于1936年,上海,商务印书馆。
[50] 长孙无忌等《唐律疏议》卷二四《斗讼》之四云:“诸部曲、奴婢告主,非谋反、逆、叛者,皆绞。”是惟谋反,谋叛,谋大逆三大事,奴婢始有告主之权;然法律虽如此规定,其在家承平之时,奴即以谋反逆之事告者,官官相护,奴受罪者多。《新唐书》卷九七《魏徵传》附《谟传》:“大理卿马曙有犀铠数十首,惧而瘗之。奴王庆以怨告曙藏甲有异谋,按之无它状,投曙岭外,庆免。议者谓奴诉主,法不听。谟引律固争,卒论庆死。”又《通鉴》。整理者按:《新唐书》注文内容据文意补;《通鉴》注文内容原缺。
[51] 《新唐书》卷四四《选举志》上。
[52] 马端临《文献通考》卷二九《选举考二》载《唐登科记总目》,高祖时岁取进士不过六七人,太宗时岁取最少为四人,如贞观元年,最多为二十四人,如贞观十八年,余则每岁大体数人至十数人耳。
[53] 陈寅恪:《唐代政治史述论稿》上篇《统治阶级之氏族及其升降》。
[54] 陈耀文《天中记》卷三八引《秦中记》:“进士杏园初会,谓之探花宴,以少俊二人为探花使,遍游名园,若他人先折得名花,则二人被罚。”
[55] 王定保《唐摭言》卷三《慈恩寺题名游赏赋詠杂记》:“神龙之后,过关宴后,率皆期集于慈恩塔下题名。”李肇《唐国史补》卷下亦谓:“既捷,列书其姓名于慈恩寺塔,谓之题名会。”
[56] 王定保《唐摭言》卷三《散序》云:“曲江大会,则先牒教坊请奏,上御紫云楼,垂帘观焉。……公卿家率以其日拣选东床,车马填塞,莫可殚述。”按曲江在长安城东南为游乐之胜地。
[57] 王谠《唐语林》卷四《企羡》类云:“宣宗爱羡进士,每对朝臣,问登第否?有以科名对者,必有喜,便问所赋诗赋题,并主司姓名。或有人物优而不中第者,必叹息久之。尝于禁中题:‘乡贡进士李道龙。’”《北梦琐言》卷一亦记此文。
[58] 见马端临《文献通考》卷二九《选举考二》,《新唐书》卷一一二及《旧唐书》卷一〇一《薛登传》。
[59] 马端临《文献通考》卷二九《选举考二》引。
[60] 王定保:《唐摭言》卷九《恶得及第》。
[61] 《新唐书》卷一七九《舒元舆传》。
[62] 《旧唐书》卷一七四《李德裕传》谓德裕耻与诸生同乡贡,不喜科试。卷一八上《武宗纪》会昌四年末载其言曰:“德裕曰:臣无名第,不合言进之非。然臣祖天宝末以仕进无他伎,勉强随计,一举登第。自后不于私家置《文选》,盖恶其祖尚浮华,不根艺实。然朝廷显官,须是公卿子弟。何者?自小便习举业,自熟朝廷间事,台阁仪范,班行准则,不教而自成。寒士纵有出人之才,登第之后,始得一班一级,固不能熟习也。则子弟成名,不可轻矣。”德裕出赵郡李氏,所言正是代表当世门阀之见解。
[63] 《旧唐书》卷一一九《杨绾传》绾上疏条奏贡举之弊曰:“国之选士,必藉贤良。盖取孝友纯备,言行敦实,居常育德,动不违仁。体忠信之资,履谦恭之操,藏器则未尝自伐,虚心而所应必诚。夫如是,故能率己从政,化人镇俗者也。自叔叶浇诈,兹道浸微,争尚文辞,互相矜衒。马卿浮薄,竟不周于任用;赵壹虚诞,终取摈于乡闾。自时厥后,其道弥盛,不思实行,皆徇空名,败俗伤教,备载前史,古人比文章于郑、卫,盖有由也。”整理者按:注文内容据文意补。
[64] 《旧唐书》卷一七三《郑覃传》:“覃虽精经义,不能为文,嫉进士浮华。开成初,奏礼部贡院宜罢进士科。初,紫宸对,上语及选士,覃曰:‘南北朝多用文华,所以不治。士以才堪即用,何必文辞?’帝曰:‘进士及第人已曾为州县官者,方镇奏署即可之,余即否。’覃曰:‘此科率多轻薄,不必尽用。’”整理者按:注文内容据文意补。
[65] 马端临:《文献通考》卷三十《选举考三》。
[66] 宋代入仕之途,朝官子弟多由恩荫,此仍如唐制,惟恩荫远不逮进士及第之荣贵。王称《东都事略》卷三二《李宗谔传》载宗谔耻以父(昉)任为官,独由乡举以进士。其行为适与李德裕之耻以进士为官者相反,足觇世风之变,前后迥异矣。
[67] 马端临:《文献通考》卷三〇《选举考三》。
[68] 《宋史》卷一五五《选举志一》。
[69] 王称:《东都事略》卷二《本纪二》《太祖皇帝二》。
[70] 王栐:《燕翼诒谋录》卷一。
[71] 马端临《文献通考》卷三十《选举考三》,江少虞《皇朝类苑》卷二《祖宗圣训·太宗》引《渑水燕谈录》。
[72] 马端临:《文献通考》卷三一《选举考四》。
[73] 抑权势,进孤寒,为宋室所一贯注意,不徒科举,保任亦然。《渑水燕谈录》卷一云:“仁宗朝,院内铨引改京官人李师锡,上览其荐者三十余人,问其族系,乃知丞相王德用甥婿。上曰:‘保任之法,欲以尽天下之才,今但荐势要,使孤寒何以进?’”
[74] 《宋史》卷一五七《选举志三》,并分见刘昌诗《芦浦年记》卷三、《能改斋漫录》卷一、《老学庵笔记》卷一、盛如梓《庶斋老学丛谈》卷下及欧阳修《归田录》卷二。
[75] 马端临《文献通考》卷三一《选举考四》引。
[76] 科举制度虽有其方法上之缺点,如科目范围太狭,专门注重文词之类,然施行此制之良好影响亦不少。钱穆《国史大纲》云:“在此制度下,可以根本消融社会阶级之存在,可以促进全社会文化之向上,可以培植全国人民对政治之兴味而提高其爱国心,可以团结全国各地域于一个中央之统治。这个制度的根本精神,还是沿着两汉的察举制推进,并无差别,不过是更活泼、更深广地透进了社会的内层。”整理者按:《国史大纲》初版于1940年,商务印书馆,引文在第二十四章之一《唐代之贡举制》一节中。
[77] 参马端临:《文献通考》卷二九《选举考二》《唐登科记总目》,卷三二《选举考五》《宋登科记总目》。唐每岁所取进士,人数极不一致,少则数人,最多一次为高宗咸亨四年,所取达七十九人。大抵晚唐以来,每岁所取常以三十人为率,通三岁所取,不过百人,而宋每科进士及第辄以四五百人计,则宋取士之数较唐增大约为五倍。
[78] 马端临:《文献通考》卷二九《选举考二》;顾炎武:《日知录》卷一七《出身授官条》。
[79] 《宋史》卷一五五《选举志一》。
[80] 马端临《文献通考》卷三〇《选举考三》引《容斋随笔》曰:“太宗雍熙二年端拱元年,礼部放进士之后,虑有遗材至于再试再放,雍熙复试凡百七十六人,端拱复试诸科因此得官者至于七百,一时待士,又谓至矣。”
[81] 《宋史》卷一五五《选举志一》。
[82] 顾炎武《日知录》卷一七《出身授官》条引。
[83] 欧阳修:《欧阳文忠集》卷四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