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变化与审美文化创新[1](1 / 1)

在高科技的迅速发展中,传播媒体的变化是惊人的。从印刷媒体到电影、广播,从单频电视到多频电视,从网络传播到各种多媒体的传播,这种变化是高科技给人类送来的果实。但是媒体变化给人类送来的果实是越来越甜美呢?还是越来越苦涩?对于这个问题当然不能一概而论。这要看我们衡量的标准是什么?如果仅从视觉的色彩角度看,那么当然是电视和网络给我们更多的享受。但如果从历史的、人文的和诗意的标准看,从总体的发展趋势看,从大多数的情况看,越是现代的高科技的媒体,所给予我们的东西就越少。

在审美文化的范围内,印刷媒体是传统的、历史最长的、比较古老的,它给人类留下的审美文化遗产也最为丰厚(当然不是说这里没有差的和比较差的)。单从文学领域的情况看,无论中外,都给我们留下了无数的优秀作品,它的历史的、人文的和诗意的价值,是人类最为光辉的一页。从中国的活字印刷开始,无论是古代的诗赋词曲,还是四大传奇,都给予我们太多的享受。外国的情况也是如此,无论是19世纪法国和俄国的批判现实主义长篇小说,还是20世纪现代派的作品,从卡夫卡现代小说到荒诞派戏剧,都给我们留下了太深的印象,更不用说还有那么多的音乐和绘画作品。这里有无数的经过时间洗刷过的经典,我们可以一一列举出这些作品的名称。过多的举例是没有必要的。

在电影时代,如中国20世纪30年代到60年代,以及80年代初中期,我们在读小说的同时也看电影,许多电影作品有很高的思想和艺术品位,反映历史的真实,表现人对人的冲突、同情、理解和关怀,展现诗情画意。我们不会忘记这些电影给予我们的强烈的感受。但是与印刷作品相比,它们给我们的感受主要是视觉的,持久力不那么强。一些原是印刷作品的名著,被改编为电影或电视连续剧,它们使名著得到形象化的塑形,获得更广泛的传播,但也因为这些视觉的固定印象束缚住了我们的想象力和理解力,破坏了印刷作品本来应有的不确定性的辽阔空间。这在某种意义上破坏了印刷原著与读者之间的各种对话的可能。还有,原著的文化蕴含、艺术韵味也在改编中丧失了一些。从这个意义上看,从艺术的品位上说,电影和电视连续剧是对印刷品艺术的一次退步。

中国到了电视连续剧泛滥的90年代,电视台数量激增,电视连续剧、各种其他电视和网络审美文化作品多如牛毛。审美文化的后现代性明显加强,复制、逼真、平面、无深度、拼凑和戏仿等特征成为一种时尚。这不能不表现为:一方面是审美娱乐性的进一步加强;另一方面是艺术品位的急剧下滑。明明是历史剧却很少历史,大量的是戏说。明明是爱情剧,却很少言情,大量的身体的展览和利益的交换。明明是反贪剧,却不知贪污受贿的原因何在。历史的、人文的、诗意的因素的缺失,成为许多审美文化作品的共同特征。当然,也有好的和比较好的作品,如《长征》《**燃烧的岁月》等既叫座也叫好,好评如潮。

问题在于为什么随着高科技的媒体的发展,在总体上那种激动人心的审美文化作品反而减少,品位反而更低呢?我认为问题的关键是商业资本不规范地介入审美文化的运作。商业是好东西,没有商业,货物就不能流动,人们就无法正常地消费。我们家里的哪一样东西不是从商店里买来的?但商业资本如果不规范地运作,那就是一个坏东西。这种商业资本运作的基本原则就是利润至上主义,利润就是一切。为了利润可以坑蒙拐骗,可以不顾道德良心,可以鲜廉寡耻。为了收视率,不惜迎合观众的低级趣味。审美文化在今天可以是一种正常的文化产业,像好莱坞那样运作。但如果被商业资本不规范地运作,那么它的品位的下滑就是必然的。因此,商业资本运作的规范性成为一个十分令人关注的重要问题。

实际上,商人,包括从事大众审美运作的商人,如果他们是真正的商人的话,都应该有两种特性:一种就是做生意,赚钱;另一种就是把做生意当作一种事业来做,这就不仅仅以赚钱为唯一目的。世界上最好的商人,他们都有“道”,或者说是对“道”的追求。商人的“道”的核心是诚信,但还有一种把商业做到极致的要求。例如,千方百计地把他的产品做成名牌,做成全国的名牌,做成世界的名牌,又为了这个目的,不惜临时亏本,一拼再拼,不达目的决不罢休,最终把他的事业推到高峰。这才是真正的商人。所以最好的商人不以赚钱为唯一目的。商人是有“道”的。只有当那些文化商人也认识到自己要追求“道”的时候,他们的产品“叫座”,那么我们的大众审美文化才能健康地发展,我们才有可能在历史的、人文的和诗意的追求下实现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