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历史·品位[2]——当前文艺的娱乐消闲功能之我见(1 / 1)

一、现实的需要

文艺具有娱乐消闲的功能是文艺理论的一个定律,古罗马的理论家贺拉斯在《诗艺》中说:“如果是一出毫无益处的戏剧,长老的‘百人连’(百人连为古罗马武装部队的单位——引者)就会把它驱下舞台;如果这出戏毫无趣味,高傲的青年骑士便会掉头不顾。寓教于乐,既劝谕读者,又使他喜爱,才能符合众望。”尽管贺拉斯是古罗马帝国的正统理论家,但他在指出文艺的“劝谕”作用的同时,仍强调“乐”的重要。毛泽东强调文艺是“团结人民、教育人民、打击敌人、消灭敌人的有力的武器”,但他也讲文艺的“消愁破闷”的作用。毛泽东的长子毛岸英在朝鲜牺牲后,他自己强忍着内心的痛苦,十分关心他的失去了丈夫的儿媳刘松林。1959年,刘松林大病,毛泽东写信用李白的诗鼓励她:“你身体是不是好了些?……登高壮观天地间,大江茫茫去不还。黄云万里动风色,白波九道连雪天。这是李白的几句诗。你愁闷时可以看点古典文学,可起消愁破闷的作用。”[3]我长期持这样一个看法,文艺的本质是审美的、娱乐的,战争时期把文艺说成“武器”,是文艺的功能性借用,并不表明文艺的本质特征,就像我们的牙齿,它的基本功能是咀嚼,但在与敌人进行肉搏时,也可以用它做武器,把敌人的耳朵什么的咬下来,这是功能性借用,完全是可以的。但是,在和平时期,文艺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恢复它的本性:审美、娱乐、休息、消闲……

上面是说娱乐消闲作为文艺的功能之一是大家的共识,那么为什么现在又要来讨论这个问题呢?这是因为现实生活重新向我们提出这个问题。与过去相比,属于我们自己的时间越来越多,特别是五天工作制的实行,人们除睡觉、吃饭时间之外,除那些特殊的工作族群外,据有的社会调查机构的说法,普通的大众在1个星期里起码也有50个小时的闲暇时间。如何来打发这么多时间,对大家来说成了一个问题。当然,人们可以有各种各样的安排,但通过文艺的欣赏以娱乐消闲是许多人的选择。既然是娱乐消闲,大家就愿意看一些通俗的、轻松的、幽默的、微微有点刺激性的东西,而不愿看那些板着面孔教训人的东西,不愿看那些太沉重的东西,也就是很自然的了。我们的文艺是为人民群众服务的,群众有这种需要,难道我们能让人民群众失望吗?这样文艺的娱乐消闲功能就更突出了。这个道理周恩来早在1961年就说过:“群众看戏、看电影是要从中得到娱乐和休息。”“朱德同志说,我打了一辈子仗,想看点不打仗的片子。”[4]这个道理,在改革开放后的今天,在群众有了闲暇时间的今天,就更明显不过了。所以,文艺娱乐消闲功能的突出,是现实的需要,群众的需要。

我们说现实的需要,还由于在改革开放之后,许多剧团、电影院、期刊、报纸、杂志、出版社等都要自负盈亏,国家不给钱,要自己养活自己,如果还是像以前那样一切都要为政治服务,那么只能演出、放映、刊登、发表、播放教训人的东西,那么群众就不买你的账,你还能像“**”时期那样,让群众走进剧场和电影院,去看那看了无数遍的“样板戏”?这你已经做不到了。现在可供群众选择消闲的方式和空间大大扩大了。逛那像画廊一样的商店,看那像商店一样的画廊,出门旅游,看甲 A足球联赛,进“迪”厅、“氧”厅,种花养草……干哪样不行,非要看你舞台上的、银幕上的、副刊上的、杂志上的专门想教训人的东西吗?当然,演员们、导演们、编辑们、主编们,所有主持文艺单位又要自负盈亏的领导们,都不傻,为了单位能生存下去,不能不想办法,去迎合群众的口味,尽量通俗一些、轻松一些、幽默一些,搞点有趣味的、有滋味的、有可读性的、有可看性的、甚至微微有点刺激性的东西给大家看,这是可以理解的。有人把这种情况说成是“逼良为娼”,这太过分了。既然你把这些文艺生产单位推向市场,就必须要给予它生存的空间。如果要它们走老路,这也不准,那也不准,却又不给经济上的支持,那是又要马儿跑,又要马儿不吃草,是不可能的事。就是那位贺拉斯在提出“寓教于乐”之后,还说了“这样的作品才能让索修斯兄弟赚钱”这样一句话。索修斯两兄弟是罗马著名书商,贺拉斯的“寓教于乐”就是给他们一条生路。

还有一点,一个社会的文艺的娱乐消闲功能被突出,是这个社会较为平稳的一种表征,这无损治理社会者的光辉。

二、历史的启示

从文学历史发展的角度看,通俗的具有较强娱乐消闲功能的文艺作品,在当时与雅文学并不是对立的,而且经过时间的沉淀之后,俗文艺作品也可能变成在文艺史上有着重要地位的雅文学作品。宋词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在宋代,词是配乐歌唱的一种艺术形式,词人写出歌词,歌女配以曲调在酒楼茶馆中歌唱,不论是词人、歌女还是听众,都把词当作娱乐消闲的艺术形式,所以历来都有“诗庄词媚”“诗硬词婉”的说法,也有人说,“词之为体如美人,而诗则壮士也”。所谓“媚”“婉”“美人”等定性语,都说明词在当时的地位与诗相比是很低的,诗是雅文学,是正宗,是“主旋律”,词则是小道,是“薄技”,是俗品,只是娱乐消闲的玩意,只配写些喝酒唱歌、儿女风情、风花雪月、离愁别绪,最高的评价是“诗余”,作者以“资欢”为目的,听众也以“资欢”为目的。总之,诗是“言志”之作,“发乎情,止乎礼义”,以讽喻美刺为传统,词是“艳科”,浸**着享乐意识,词比诗要矮了一大截。苏轼以诗为词,用词体写出“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就为人所不理解,甚至遭到批评,如《后山诗话》云:“退之以文为诗,子瞻以诗为词,如教坊雷大使之舞,虽极天下之工,要非本色。”连苏轼自己的弟子也觉得丢脸。这就像现在某些严肃作家写起通俗小说不被人理解一样。

然而,历史的发展证明了宋词是反映宋代世俗生活的重要作品,从一定意义上看,它比宋诗的地位要高,它已经堂堂正正进入中国古典文学史,是中国古典文学的骄傲,当年的通俗文学转化为今天的文学珍品。还有明清传奇小说,在当时也是娱乐消闲作品,甚至曹雪芹在《红楼梦》中也说,他写此书是让读者“可破一时之闷”,可经过时间的筛选,这些作品中的精品,已成为古典作品中的精华。这就是历史给我们的启示。

所以,我们千万不可看轻今天作家创作的娱乐消闲的作品,我相信今天的通俗作品中的精品,在经过历史的沉淀之后,终有一天为后人所重新发现,成为文学史上的不朽之作。我认为今天的通俗作品的创作,要提到历史的高度来看。它是现实的需要,同时它将得到历史的回响。我们必须有这样一种眼光。

三、品位的追求

当前通俗文艺作品的创作中,的确存在一个品位问题。现在的小说创作似乎不写性就不成小说,有的作品甚至超越了必要的界线,写的很“黄”,又没有多少文化内涵,一味迎合读者的低级趣味。有的作品大肆宣扬拜金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确有思想毒素。有的作品宣扬小市民的理想,低级庸俗,看了令人作呕。对此现象如果我们不加以正视和批评,我们就是失责。现在有一种理论,叫“趣味无争辩”,我就喜欢这些趣味的作品,你管得着吗?振振有词。在趣味问题上,我的观点是,趣味是一个悖论。一方面,趣味是无需争辩的。俗话说,“萝卜青菜,各有所爱”,趣味是可以而且应该多样化的。你喜欢爱情片,我喜欢战争片,他喜欢武打片;你喜欢散文小品,我喜欢长篇小说,他喜欢诗歌;你喜欢婉约的,我喜欢豪放的,他喜欢隽永的,这都随便,不必争辩。但另一方面,趣味又是可以争辩的。低级的、黄色的、堕落的、庸俗的趣味,把读者引导到非人的异化的方向去,那么这就要加以批评,甚至禁止,不这样做,社会风气就会败坏,人文的、积极的和美好的精神就会丧失,对此我们非争个水落石出不可。我们一定要提倡健康的、美好的趣味,对此我们也非要把道理讲透不可。

恩格斯在谈到德国民间故事书的作用时说:“民间故事书的使命是使一个农民作完艰苦的日间劳动,在晚上拖着疲乏的身子回来的时候,得到快乐、振奋和慰藉,使他忘却自己的劳累,把他的硗瘠的田地变成馥郁的花园。民间故事书的使命是使一个手工业者的作坊和一个疲惫不堪的学徒的寒伧的楼顶小屋变成一个诗的世界和黄金的宫殿,而把他的矫健的情人形容成美丽的公主。但是民间故事书还有这样的使命:同圣经一样培养他的道德感,使他认清自己的力量、自己的权利、自己的自由,激起他的勇气,唤起他对祖国的爱。”[5]恩格斯说得多么好!他认为民间故事书是为了使读者“得到快乐、振奋和慰藉”,他把“快乐”两个字放在前面绝非偶然,他强调故事书必须是有趣味的,能使人得到休息,并在幻想中美化自己的生活,白天的劳动够沉重的了,故事书得让他们乐一乐;但这还不够,故事书还得使人“振奋”,也就是说故事书必须有较高的品位,是鼓舞人的、激励人的、催人向上的;而只有这样有高品位的故事书,才能使人得到“慰藉”,使人获得一个精神家园,这样才能在使人得到快乐的同时,又能培养自己的道德感、力量感,激起争取自由、权利的勇气,以及热爱祖国的感情。我认为恩格斯对德国民间故事书的功能的全面、深刻的论述,完全适用于我们今天对通俗文艺创作和以娱乐为主的文艺活动的要求。

高品位的追求应该成为一切通俗文艺创作、一切以娱乐消闲为目的的文艺活动的内在品质。应该认识到,是追求高品位还是迎合低级趣味,关系到对现实和历史是否负责的问题。所谓高品位,按我的理解就是要使作品具有人文主义的、民主精神的和审美关怀的文化内涵。一艘美丽的游船,如果里面没有足够的压舱物,那么它航行起来就要东摇西晃,就有可能翻船。同样,一篇或一部具有娱乐消闲功能的作品,要是没有人文主义、民主精神、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等“压舱物”,也是危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