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构建基层干部法治能力提升长效机制_一、健全基层干部学法制度(1 / 1)

第八章

构建基层干部法治能力提升长效机制

基层干部法治实践既是一个复杂的过程,也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它能否顺利开展、良性运行,自身机制起着关键性作用。按照制度学派的解释,机制研究是要为干部法治实践建立一套规范的、稳定的、可操作的、可考核的规章制度,解决法治工作怎样运转、怎样监管、怎样考核与评估的问题。当前,我国改革发展已经进入关键时期,发展的速度、改革的深度标注着工作的强度、治理的难度,“担子重、难题多、压力大”,必然对各级领导干部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迫切需要进一步加强基层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构建基层干部法治能力提升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基层干部的法律意识、法律素质和依法执政能力。

一、健全基层干部学法制度

领导干部学法是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对于发挥领导干部示范表率作用,推动普法工作深入开展,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贯彻实施,具有重要意义。但工作中,一些基层干部认为自己只是个基层干部,学法用法离自己比较遥远,因此日常工作中只重“红头文件”,不带头学法用法,因而不熟悉法律或轻视法律;还有些基层干部认为国家法律法规数量太多,新的法律法规又不断出台,变化太快,加上机关工作忙、时间紧,自己根本没精力去学等,诸如此类,极大地损害了法律的权威,削弱了法律的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群众对法律的崇尚和遵从,产生了一定的负面效应。因此,有必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健全和规范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

第一,党委(党组)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基层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组织领导。平心而论,今天基层干部面临的问题与挑战空前复杂。征地拆迁、就业社保、食品安全、维权维稳等,哪一项不是挠头事?群众的参与意识、权利意识、利益诉求等,哪一样不比以前大大增强?有能力才能解压力。从主观方面说,谋事在人,成事也在人,打铁还需自身硬。习近平总书记就指出,不论是新问题还是老问题,要认识好、解决好,唯一的途径就是增强基层干部的本领。因此,当前党委(党组)要周密安排,结合群众关注度高的热点社会问题,切实加强基层干部学法工作。明确基层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是中央的要求,是普

法工作的重要任务,要把学法用法工作作为提高基层干部法律素质和依法执政能力的重要内容摆上议事日程,把学习法律列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研究制订切实可行的基层干部学法用法计划,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要通过这样的方式引起干部和群众对学法用法重要性的认识,提高基层干部学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实践证明,许多地方定期研究部署基层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党委(党组)领导同志带头学法用法,就能保证基层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深入开展。

第二,要健全学习制度。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基层干部学法用法的领导和工作机制。一是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委组织、宣传部门、司法行政部门和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密切配合、各司其职的领导和工作机制。二是建立年度目标管理制。《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明确指出:“建立和完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考核制度。要把依法行政情况作为考核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重要内容,完善考核制度,制定具体的措施和办法。”要将基层干部学法、用法和依法管理的情况纳入其主管工作的年度目标任务中,并与其主管部门签订目标责任书,年终进行检查、评比,将检查、评比的结果作为考核其政绩的重要依据之一,从而加强对基层干部法律素质和依法执政能力的考核。三是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学法保障制度,把法律学习纳入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任务,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必要内容,纳入各级党校和行政学院的重点课程,进一步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领导干部法律培训、法制讲座及政府办公会前学法等集中学法制度。

第三,要加强对基层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解决他们对学法用法不够重视的问题。不日新者必日退。知识更新的速度从未像今天这样迅疾。有研究机构指出,一年不学习,一个人的全部知识就会折旧80%。在“知识爆炸”的信息时代,学习时刻放松不得,提升能力丝毫懈怠不得。因此,要坚持把基层干部各项学法制度落到实处,提高认识,法律学习必须与本职工作紧密结合,不得流于形式,避免新办法不会用、老办法不管用、硬办法不敢用、软办法不顶用的尴尬。在学习制度上,要规定基层干部学法的课时要求。在学

法的形式上,要依托党校、行政学院进行系统的法制培训;通过举办法治论坛、典型案例分析、开办干部法律网校等多种形式,组织基层干部学法。要在培训质量上下功夫,对培训不能流于形式,而是要形成经常性的制度,建立一种长效机制,要力求实实在在的效果。要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干部培训证书、有关的培训活动以及相关的中介组织的管理,坚决制止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的不正之风。

第四,学习方法要科学化。以前,基层干部学习法律的方法相对单一和陈旧,甚至还存在走过场和形式化的现象。今后,客观上要求法律学习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方法。一方面,由“灌输”向“渗透”转变。必须改变以往主要依靠灌输的工作方式,要把工作内容渗透到基层干部工作和生活的各个领域中,以达到潜移默化的效果。另一方面,由“单向”向“多向”转变。要形成学法用法的合力,提高新形势下基层干部学法的实效性。

第五,基层干部学法经费资源投入要制度化。一定的投入是基层干部学法活动良性运转的保障性要素。从资源角度来讲,系统本身就是一个资源配置器,即通过系统的运行,资源将被按照总体目标的需要分配下去,从而实现资源的流动。只有流动,资源才会成为资源,否则就是无效的物质。只有分配资源的活动,才能使系统成为系统,否则就是各个组成部分的拼凑而非真正的系统。近年来,许多地方存在着干部学法基本投入、硬件设施、岗位体系缺失等现象,特别是设施建设滞后,资金投入不足,组织机构不健全,人员不到位、经费缺少的问题比较突出。这些问题直接导致了基层干部学法内容泛泛,不能反映信息化、全球化和知识化对现代干部领导力提升的要求。现代社会的法治工作和法治学习不仅仅是“软件建设”,它更需要“硬件”依托,只有软硬件结合,基层干部学法活动才能适应现代社会发展和工作对象变化的实际,才能把工作做得更加生动、形象。

总之,基层干部学习法律应讲求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辩证统一。制度化则是基层干部学法道路上的重要命题。制度化在于强调基层干部学法作为所具有的普遍规律,目的在于按照法治活动的特点,认识和接近客观事实,增强基层干部学法活动的战略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