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当前基层干部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主要问题(1 / 1)

二、当前基层干部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主要问题

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和矛盾凸显期,无论是深化改革、推动发展,还是化解矛盾、维护稳定,都亟需各级干部培养法治思维和提升运用法治思维的能力,基层干部能否有效化解各种矛盾,已成为工作成败的关键。近年来,我国虽然在推进基层干部化解社会矛盾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是,在实际工作中,一些基层干部的法治素养距离建设法治中国的要求仍相差甚远,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稳定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第一,一些基层干部法治意识和能力不强。一些基层干部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意识还不足,依法办事特别是遵循法定程序行使权力的习惯没有养成,处理和化解矛盾纠纷时缺乏运用法律思维和法律手段的能力。部分基层干部在遇到问题时不能运用法治思维,特别是在面临多种问题或是棘手问题时不能首先研判处理方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法治精神,不能较好地合理合法地处理好问题,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仍然存在。同时,推、拖思想严重,对人民群众反映的事情敷衍塞责、推诿拖拉,不能沉下心来倾听群众的呼声,而是能推就推给其他部门,对出现的矛盾纠纷不能及时调处,致使群众与基层政府之间产生矛盾纠纷,不愿找其解决和处理,导致群体越级上访,使小纠纷变成大事件,使矛盾纠纷越演变越复杂,从而越来越难以处理。这样不仅影响了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对社会稳定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也制约着建设法治政府的进程。另外,由于历史传统,当前一些地方和部门的基层干部官本位思想严重,为人民服务的观念淡薄。少数基层干部把个人权威凌驾于法律之上,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的现象时有发生,阻碍了群众正常的利益诉求。不相信群众,不相信群众本身的创造性

,越来越脱离群众,因此工作也越来越脱离实际,违背群众意志,对群众的切身利益从不关心,一切都靠“拍脑门”决策,从而导致工作方式方法简单,按照法律和政策办事的本领不强,严重损害了群众的合法权益。实践证明,许多社会矛盾纠纷,大多源于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未受重视,在面对具体矛盾冲突时,只有把握群众利益的诉求点,才能把握问题解决的关键点。

第二,工作方法简单粗暴,非法治方式“维稳”。部分基层干部存在片面的“政绩观”、“稳定观”,在解决矛盾纠纷的过程中,不能正确把握运用法治原则和精神,不能做到统筹兼顾,灵活处置,一味强调运用行政手段、老办法等解决纠纷,致使面对日益增多的社会矛盾和冲突时,现有的思路和工作方式不但难以化解这些矛盾和冲突,反而导致“越维越乱”的恶性循环。不仅影响了行政功能的发挥,而且背离依法解决纠纷矛盾的初衷,损害了法治的权威和尊严,还容易酿成恶性群体性事件,影响社会稳定。比如,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基层干部为了维稳,经常是以权代法。越是严峻的问题,越是紧迫的问题,如在处置矛盾比较集中的计划生育、征地拆迁、国企改制等重大社会问题时,以权代法的问题就越是突出,甚至有时明确用权力禁止法律的介入。再比如,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基层干部为了促使当事人息诉罢访,采取“花钱买平安”的办法,一味迁就上访人员,从经济上满足其无理要求,增加了不稳定因素。

第三,对网络社会信息传播规律认识不足。目前,网络社会以其虚拟性、开放性、高效性、广泛性、集群性、操控性、自治性与民主性等特征,将整个社会卷入“虚拟场”。以电脑、手机等为终端的“虚拟场”正在对党的执政安全和国家治理能力建设产生越来越大的影响,正在深刻地改变着中国的基本国情、党情和民情,全面地塑造着

中国的政治生态和执政环境。党对网络、手机等新媒体舆论的引导能力和舆情疏导能力成为其执政能力的重要体现,也是信息化条件下执政党治国理政的重要基础。然而,一些领导干部未能适应网络社会条件下对执政能力提出的新要求,面对BBS、新闻跟帖、博客和个人网页、微博、微视频、微信等新媒体的涌现,无所适从,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公众形象,削弱了党和政府的公信力。与此同时,当网络已经成为一种生活模式和时尚,人们享受其在生活、工作、学习等方面带来的便利之时,也产生了诸多的问题,如法律、伦理及道德规范的“真空”,使得网络行为“失范”,引发很多不文明网上行为等,也对中国国家治理现代化形成了巨大挑战。因此,虚拟社会作为现实社会在网络空间的延伸,基层干部应及时关注、努力提高网络社会条件下的执政能力、行政水平。

第四,责任落实不到位。一方面,居安思危意识不强。个别领导未能把维稳工作真正抓在手上,缺乏底线思维,崇尚“临机应变”、“不主动挑事”、“出了大事有上面顶着”等“官场潜规则”,缺少“居安思危”的危机意识,对于影响稳定的问题重事后处置轻事前防范。另一方面,应急能力不强。出了问题不能正确分析维稳形势,不能正确地分析事件的来龙去脉,查找出现问题的根源,以便从源头上去解决。对人们的利益诉求置若罔闻,对于辖区内矛盾纠纷的底数不清楚,思路不明晰,工作不深入,措施不得力,被动应付,哪儿漏哪儿堵。甚至一些地方基层干部头脑中存在着“投机取巧”、“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官场习气”,立足于保官位、搞平衡,遇到事情总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认为快速把势态压住就是“成功的标准”,至于手段是否合法,是“专政手段”,还是“警察力量”,以及对今后社会管理会造成什么影响,甚少探究。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