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推进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改革(2005~2010年)_第五节 主辅分离改革(1 / 1)

第五节 主辅分离改革

主辅分离是指企业将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原材料采购、产品运输、安装、包装、营销等非核心辅助性的业务从其主营业务中分离出来,集中力量发展主业的做法及模式。

国有大中型企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国有企业面临的体制环境和市场环境都发生了深刻变化。特别是入世以后,我国经济在更大范围内、更深层次上融入了经济全球化之中,国有企业必须与外资企业在同等条件下参与市场竞争;另外,国内非公有制经济的迅速发展,对国有企业构成了强大的竞争压力。因此,国有企业实施主辅分离辅业改制的目的就是要做强做优主业,解决国有企业发展的深层次矛盾,提高国有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为促进国有企业实施主辅分离,国家出台了有关政策,主要内容包括两个方面:

一是企业在结构调整、重组改制过程中,可利用企业内部的非主业资产、闲置资产和关闭破产企业的有效资产(简称“三类资产”),改制创办独立核算、产权清晰并逐步实现产权主体多元化的法人经济实体。经济实体与原主体企业除产权关系外,不再具有行政隶属关系。对于改制为非国有控股的,允许改制企业用“三类资产”中的国有净资产支付解除职工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职工个人取得的经济补偿金,可在自愿的基础上转为改制企业的等价股权或债权。这项政策为大多数国有企业解决了改制成本的支付渠道问题。

二是对分流进入改制企业的职工,要变更或重新签订3年(含3年)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并及时为职工接续养老、失业、医疗等各项社会保险关系;对于吸纳原企业富余人员(包括:辅业企业全部职工、主业企业富余职工)达到改制企业职工总数30%(含30%)以上的,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3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但是,改制后从事金融保险业、邮电通讯业、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服务型企业中的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商贸企业中从事批发业务的企业除外。

在中央和地方企业实行主辅分离改革以来,企业更加认识到了这场改革的重要性。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第一,有利于国有大中型企业内部结构的调整和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资产的利用效率。主辅分离、辅业改制,让主体企业轻装上阵,促进国有大中型企业的资产结构得到调整优化,管理层次和幅度进一步减小,可以把更多的资源、财力、精力投入到主营业务上,主业更加精干高效。

第二,有利于国有大中型企业理顺产权关系,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推进内部经营机制的转换,改制后的辅业企业产权进一步明晰,可以使企业的经营机制随之发生深刻变化,员工的市场竞争意识、生存危机意识大大增强。

第三,有利于辅业企业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建立新型的市场化的劳动关系,充分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辅业企业的产权制度改革,使辅业职工变成了真正意义上的产权主人,同时又构建了新型的劳资关系,这将极大提高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进一步促进了企业内部管理机制的转变。

第四,有利于国有大中型企业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缓解社会再就业矛盾。主辅分离,为解决劳动就业和社会稳定问题开辟更加广阔的途径,为创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重要保证。通过鼓励有条件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利用非主业资产、闲置资产以及关闭破产企业的有效资产,改制创办一些面向市场、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法人经济实体,有利于分流安置企业富余人员,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与维护企业和社会稳定找到现实结合点。

第五,有利于分离后的辅业持续稳定发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实施办法》等相关配套文件从资产处置、经济补偿、减免税费、土地使用等各方面规定了一系列优惠政策,这将有利于改制后新企业的发展,有利于分流到改制企业的职工的稳定,保障社会就业水平的稳定。

从以上几点我们还认识到,主辅分离是国有大中型企业改制的主要形式之一,其核心就是鼓励有条件的国有大中型企业进行结构调整、重组改制把主业和辅业分开。因此,在2002年11月18日由原国家

八部委联合颁布的《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实施办法》,认真总结吸收了多年国有企业改革经验,将国有中小型企业改革的成功实践引入到国有大中型企业改革和结构调整中来,既着眼于国有大中型企业的“瘦身”,又注重改制企业的发展。同时,强调体制机制转换和职工再就业,是一个兼顾多方利益,让职工共享改革成果的政策。许多辅业通过改制实行主业和闲置资产分离,通过多种方式分流安置企业富余人员。

改革实践说明,中央政府制定的主辅分离、辅业改制政策是一项深化改革和结构调整中扩大就业,在扩大就业中加快改革和发展的一项行之有效的政策,既能够有力推进企业结构调整,完善国有资本有进有退、有序流动的机制,使国有企业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将有限的资源集中到做强、做大的主业方向上,改善国有企业的资源配置结构;又可以有效利用存量国有资产,通过改制企业的发展分流安置企业的富余职工,减轻社会再就业的压力。

截止到2005年9月,中央及地方各级国有企业实施主辅分离的国有大中型企业987家,涉及改制企业3247家,涉及富余人员81万人。在2006年3月,中央及各地各级大中型国有企业实施主辅分离改制的企业达到1216家,涉及改制单位8547个,分流安置富余人员196万人。

在中央企业层面,国资委设定的中央国有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的规划目标是:“按照精干壮大主业、放开搞活辅业的原则,集中资源做大做强主业,培育发展核心:要与优化企业组织结构结合起来,改变国有企业长期存在的‘大而全,小而全’的格局;要抓住实现产权多远化、职工转变身份、改制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等重要环节,有针对性地重点解决分离改制企业的产权关系、劳动关系和行政隶属关系,使辅业改制后真正成为面向市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要把主辅分离、辅业改制与主体企业深化改革密切结合起来,促进主体企业转换经营机制,为辅业改制创造良好的条件。”

另外,国资委也要求,中央企业的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工作,着重于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的产权交易、资产处置要规范;第二,要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第三,要妥善调整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的雇员劳动关系,注意保持社会稳定;第四,主业辅业划分标准的选择,要以减轻国有企业负担、做强做大国有企业主业为目标。

在主辅分离改革中,地方改革的成功经验给中央企业和大型国企提供了经验和借鉴。如哈电集团、中国电信集团的“主辅分离”改革值得总结和关注。

(1)哈尔滨电气集团公司

哈尔滨电气集团公司是中国历史最悠久、规模最大的发电设备制造商之一,也是中国最大的发电设备出口企业,由著名的锅炉、汽轮机和电机“三大主机制造厂”组成。每个制造厂都有自己的运输处,专门负责本厂产品厂内及厂外汽车运输。截至2003年末,共有车辆302台,办公和库房面积总计1.2万平方米,办公和库房面积总计1.2万平方米,在岗位工323人,资产总额6662万元,营业额10400万元。如果各企业不保留运输队,而采取租用社会专业运输公司的额车辆,则在运输费方面就可以降低5%,按照10400万元营业额计算,仅运输费就可以节省520万元;同时还可以节省人员808万元,房屋设备折旧560万元,三项相加,企业每年仅在运输方面就可以节省1880万元,即可以增加企业直接效益1880万元。

另外,“三大动力厂”都有各自下属的热加公分厂。截至2003年:资产总额为19263万元,资产净值5780万元,在岗职工总数1433人,厂房面积6.7万平方米。热加工一般包括铸钢、铸铁和锻造三个方面,其设计能力分别为8000吨、800吨和4900吨,但2003年的实际产量仅分别为3700吨、365吨、3330吨,是设计能力的54%。而实际上,只有产量达到设计能力的70%,企业才能盈亏平衡。因此,如果将这些分厂独立核算的话,则每年都处于亏损状态。而如果将三个热加工分厂进行整合后从原有企业体系下分离出来,借助其加工设备、生产能力和技术工人的优势,年产量将达到设计能力的90%以上,企业可以独立生存并盈利;同时,从主体企业看,这部分业务分离出去后,人工

成本可以节省3580万元/年,另外,从分离改制后的企业订购热加工产品的成本还将低于在自己管辖下的生产成本。显然,无论对主体企业,还是对辅助生产单位来说,辅业与主业分离,成立独立的市场经济实体,都是有益的。

2005年3月1日,《黑龙江日报》和东北网等多家媒体报道:哈尔滨电站设备集团公司日前传来佳音,已有24个企业“断奶”,28个单位分离改制“入戏”。

据媒体介绍,在国务院国资委的指导帮助下,到2005年2月中旬,电站集团已完成了国资委批复的21家单位改制分流,分离“三类资产”1.64亿多元,分流人员1415人,支付补偿金2876万元。同时对拟分离的三类资产情况进行了清查、评估,对28家拟改制单位全部实行独立核算、分灶吃饭,完成了哈汽精铸车间、哈锅炉熔器工程公司、哈电电子设备分公司等单位的主辅分离改制试点工作,涉及三类资产1亿多元,预付补偿金3400万元,分流安置人员685人。

其中分离的20个实业公司加大改革力度,实行“单独核算,分灶吃饭”的原则,走出了一条服务市场化、专业化、社会化自我生存、自我发展的路子。哈锅实业开发总公司推出6个后勤和教育单位实施两个模式的分灶吃饭方法:一种模式是福利科、医院、幼儿园等四单位实行工资和管理费自负,公司只承担养老金、公积金、医疗保险及折旧费、取暖费和折旧费;另一种模式是对房产处、总务科两单位实行工资总额核定减少后包干使用,增人不增资,减人不减资。这项改革从2004年3月实施,到2005年3月减少160万元。另一方面,他们加大面向社会、服务市场的工作力度,2004年度后勤和教育单位市场创收2200万元,同比增长30%以上。至此该集团十分艰难的主辅分离等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

(2)中国电信集团

2007年4月12日,来自北京产权交易所网站的信息显示:主辅分离加速,中国电信集团已将旗下至少22家由地方电信实业公司控股的辅业公司的整体或部分股权挂牌出让。

在中国电信上市前,中国电信集团公司曾把旗下各类辅业资产剥离,并在各省分别组成实业公司,由集团实业管理部统一领导。

据媒体报道,此后电信集团提出了“两重两非一不留”的目标,即“重点发展业务、重点发展地区整体上市,非重点发展业务、非重点发展地区有序退出,不留实业存续”。

2006年底,中国电信集团将分拆出的上海、广东、福建、海南、湖北和浙江六省市的电信实业资产组成中国通信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通服”)赴港上市。

中通服的大股东中国电信集团仍有15个省市业务未注入该公司。中通服务副主席兼执行董事李平在中通服上市时曾公开表示,公司将会在12~18个月内向母公司收购这15个省市的有关资产,并将预留上市筹集资金中的9.35亿港元用于收购。

2007年年初,有消息称中国电信集团旗下将在今年上半年再把一些省份的电信实业公司资产注入中通服,而此批被纳入上市范围的资产将在江苏、贵州、湖南、安徽、江西以及四川、广西等省份内产生。中通服总经理李平也曾向媒体承认有此计划,但还没有具体的时间表。

此次挂牌交易的截止日期为2007年4月20日,挂牌出让的以江西、四川以及江苏等省份电信实业公司的控股公司为主。有分析认为,此次大规模挂牌出让除了达到多渠道融通资金目的外,也不排除是在优化这些地区实业公司资产,为其注入中通服做准备。

对于这次大规模的拆分重组,有不少人士认为,主辅分离之后,更重要的应该是法人治理结构。分离后的辅业一般都可以私有化或民营化,如果有必要继续保留公有性质,应把它们变成公司法人或特殊法人,由专门法律来管理。

我们看到,从2004年第一份成型的“主辅分离”改革方案上报国务院至2011年,各种试验“夹生饭”整整做了7年。在各方利益的博弈下,最终的分离结果已和当初的设想有了很大不同。国务院已将央企主辅分离,辅业改制相关政策延长到2008年。时任国资委副主任邵宁对央企后几年阶段主辅分离工作指示说,要变“关门改制”为“开门改制”。要引入战略投资者,进一步加大主辅分离中辅业资产进场交易的力度。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