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国企改革势在必行
在国家经济发展过程中,国有企业由于高负债率、冗员多、社会负担重、摊派严重、员工劳动积极性不高,发展陷入困境,效益下滑,亏损面逐年增大。国有企业上缴的利润与国家对它的投资极不相称,使国家财力吃紧,生产资料和人民生活资料长期处于严重短缺状态。改革的呼声日益高涨,但改革如何改,从哪里起步却没有经验可循。
最初的改革目标是比较模糊的,只想提高国企效益,当时有个笼统的提法叫“搞活”。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决议中,包括了这样的文字:“我国经济管理体制的一个严重缺点是权力过于集中,应该有领导地大胆下放”,把“职权转交给企业性的专业公司和联合公司”,“注意把思想政治工作和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充分调动干部和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这些描述打破了“**”时期所批判的“物质利益刺激”观念,启动了企业运行层面的首次改革,掀开了企业改革的新一页。
改革之初,国企改革是从放权让利、扩大企业自主权开始的,随后演变成企业承包责任制,然后是砸“三铁”,转变企业经营机制。
尽管这些改革几年一变,思路不同,内容和方法也各异,但是它们之间有着许多共同之处:一是扩大了企业自主权,改变了企业作为政府附庸的地位;二是突破了计划经济体制壁垒,双轨制为市场经济开辟了空间;三是提高了企业效率,缓解了我国的经济困难。而这三点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方向是一致的。20世纪80年代后期,在此基础上提炼出一个“四自”的目标,即让国企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经济实体。虽然这个目标在当时对解除计划经济的束缚,搞活企业起到了十分积极的作用,改革经过多年艰苦的探索和发展,国有经济的布局结构、国有企业的体制机制都逐步发生了深刻变化。在转变过程中,体制要改、机制要转、结构要调、定位要变、观念要换。改革使国有企业正在逐步将一个体系庞大、员工众多的群体,转制到市场经济的轨道上参与市场竞争。
国企改革是一个难度极大、风险极大的系统工程。中央的指导、理论的研究和地方企业实践的探索需要紧密结合,缺一不可。经过多年的探索和经验的积累,我们看到改革是在“企业运行机制”“公司治理结构”和“资产管理体制”三个层次上逐步推进的。改革从易到难、从点到面循序渐进,一直朝向“重塑市场经济条件下产权主体和利益主体”的目标发展。
经过几十年的改革深入和发展,国有企业逐步向市场主体发展和转变,这个改革过程分成这样几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在计划经济下的改革。它是计划经济体制内部放权让利的改革,重点是调整政府与国有企业之间的生产管理权限和利益分配关系。第二个阶段则是在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的改革。在这一阶段,国有企业改革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改革的目标模式,根本目的是使国有企业由计划经济的细胞转变成为市场经济的微观主体。第三个阶段是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改革。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已经建立,国有企业进入了在市场体制下的深化改革、完善制度的新阶段。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