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第一部典章制度的通史——《通典》(1 / 1)

杜佑的《通典》是中唐史学最为杰出的代表作,它体现了中唐史学着意于经世致用、疏通知远的史学意识。《通典》又是我国第一部专详典章制度的通史,这是历史编纂学上的一次创新。作为唐代最杰出的史学家之一,杜佑进步的历史观,也非常值得重视。

一、经世致用的学术旨趣

杜佑(735—812年),字君卿,唐京兆万年(今陕西长安县)人。杜氏为唐代关中名门世族,唐人有“城南韦杜,去天尺五”的说法,言其家族之显赫。杜佑在18岁时,依靠门荫入仕,做了济南参军事。安史之乱以后,杜佑从工部郎中充江淮青苗使起步,历任容管经略使、水陆转运使、户部侍郎判度支,在唐代宗大历至唐德宗建中年间,杜佑是唐朝的理财能臣之一。后因受奸臣卢杞的排挤,外放到地方,先后担任苏州刺史、岭南节度使、淮南节度使。唐德宗贞元十九年(803年),入朝为相,在唐顺宗和唐宪宗初年,杜佑以先朝老臣,参预朝政。

杜佑一生为宦50余年,但称不上是一个杰出的政治家,史记在唐顺宗时,他与王叔文共掌朝政,但他“恭默无为”,仅为配角而已;“出师应变”,也“非其所长”,[68]贞元十六年(800年),徐州张建封之孙擅立为节度使,德宗命杜佑为主帅统淮、泗之军进讨,杜佑竟“固境不敢进”[69],贻误战机。但杜佑擅长做一些实际的事务性工作,他在担任地方官和财臣时,都有一定的政绩,特别是在转运江淮财富以供应京师方面,杜佑的贡献还是很大的,因此,说杜佑是肃、代、德、顺时期理财能臣,不为过誉。

杜佑为宦一生,却始终没有丢失读书人的本色。史记“佑性勤而无倦,虽位极将相,手不释卷。质明视事,接对宾客,夜则灯下读书,孜孜不怠”[70]。他勤于读书,勤于思考,他从自己从政的经历中感受到:时代要求学人们走出为学术而学术、追求辞章、不根实艺的封闭之圈,回应现实提出的挑战。因而,他以探究“经邦济世、富国安民”之术为己任、潜心于实学。他对管子之学极感兴趣,著有《管氏指略》2卷;他苦心研读史籍,他感到《孝经》、《尚书》等儒家经典,多属空泛言论,“罕存法制”,因而他从大历初年就开始致力于撰写一部专详典章制度的通史,目的是要“将施有政”,即为现实政治服务。这部书前后用了30多年的时间,到贞元十七年(801年),书成献上,可谓是杜佑半生心血的结晶。

中国古代的史学,从来没有割断过与现实的联系,不过就史家的意识而言,写史更注重客观地反映现实,所以“秉笔直书”是史家最高的道德追求,立言不朽,藏之名山,成为史家著述的理想寄托。而杜佑的《通典·序》却开宗明义地提出:“所纂《通典》,实采群言,征诸人事,将施有政。”明确提出写作的目的是为当前的现实政治服务。李翰在《通典序》中更明确地讲:“君子致用在乎经邦,经邦在乎立事,立事在乎师古,师古在乎随时。必参古今之宜,穷始终之要,始可以度其古,终可以行于今。问而辨之,端如贯珠,举而行之,审如中鹄。”“经邦”、“致用”,正是杜佑的学术旨趣。

史学界一般认为我国“经世致用”的学术思潮产生于明末清初,其实,清人在谈到杜佑《通典》时就指出:“(《通典》)元元本本,皆有用之实学,非徒资记问者可比”。[71]应该说,在史学领域中,明确树起“经邦”、“致用”旗帜,杜佑是第一人,而《通典》正是杜佑“经世致用”学术旨趣的结晶。

《通典》记事上起传说中的黄帝、尧舜,下迄唐玄宗天宝末年,有的地方还以附注的形式写入唐代宗、德宗时期的有关史实。全书200卷,共分食货、选举、职官、礼、乐、兵、刑、州郡、边防九门,每门下又分若干子目。《食货典》是讲经济制度的,内容包括土地所有制形态的变迁、租税、货币制度的沿革、户口的盛衰、盐铁的管理、杂税的兴起等;《选举》、《职官》、《刑》是讲政治制度的,详细阐述了历代官吏的选拔、考课制度和官制、法制的沿革演变;《礼》、《乐》讲礼乐;《兵》却不讲兵制,而是关于兵法方面的一部理论专著;《州郡》讲地理沿革;《边防》讲周边少数民族与外域国家的起落兴衰始末。每一门下面,大略以朝代先后为序,每一朝代,又以时间先后为序,将各种制度的沿革兴废及历代贤哲对各种制度的评价有序地编次起来,并用说、议、评的形式,表达自己的主张和见解,用小注的形式对正文进行注释、补充、考辨。确实可称得上是一部“包罗宏富、义例严整”、“卓然成一创作”的伟大著作。

二、《通典》在历史编撰学上的创新

刘知几称唐朝以前的历史编撰形式,基本上是纪传体与编年体二体并峙。《通典》的出现,打破了历史编撰学上二体独尊的格局,开创了一种新的史书编撰体裁——典志体,后经马端临等人的发扬光大,成为我国历史编撰学上能与纪传、编年、纪事本末相抗衡的四大史书体裁之一,这是杜佑对我国历史学的伟大贡献。

《通典》在历史编撰学上的创新,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统括史志”与“会通古今”相结合的撰述基本原则。

梁启超在《中国历史研究法》中,概括《通典》是一部“统括史志”、“会通古今”、“卓然成一创作”的著作,“专”与“通”的有机结合,正是《通典》的一大创造。

旧的史书体裁,基本上是综合性的。编年体是以政治事件为主,兼及经济、制度、文化诸方面的大事的一种综合性的按年月叙事的历史编撰形式,而纪传体则更是一种包罗万象的百科全书式的史书体裁。随着史学的深入发展,史学的门类越分越细,越来越专,是一种趋势。因为面对纷繁的历史,任何史家都很难做到对历史的各方面都同等地加以叙述、研究,事实上,即便是综合性的纪传、编年体史书,也还是各有侧重的。纪传体中的“志”是专讲典章制度的,但一方面由于“志”不是纪传体的重点,另一方面“志”的写作较难,司马迁、班固以后的纪传体史书,有的就只有纪传,而没有志。这样,有关典章制度的记载,就处于一种断断续续的状态。这说明,从史学发展的本身而言,就有“统括史志”的必要。

唐朝是我国历史上比较重视制度建设的一个时期,过去史书中“志”所讲的典章制度,在唐朝被尊称为“典”。唐玄宗时,完成了我国第一部政典——《唐六典》,刘知几的儿子刘秩,还写成《政典》35卷,据称是以《周礼》六官的体例分类撰述的。这种关注典章制度的社会风气,对杜佑是有深刻影响的。安史之乱以后,唐朝社会危机重重,史学家从典章制度的角度反思唐朝政治的得失,借鉴历代各朝制度建设的经验教训,就成为其关注现实的一个切入点。

杜佑在撰写《通典》时,首先对历代正史中的书、志进行了分析,从经世致用的主旨出发,抛弃了与“经世”关系不大的天文、历法诸门,选定食货、选举、职官、礼、乐、兵、刑、州郡、边防九门为基本内容。这九门中,有的是因袭旧志,如食货、职官、礼乐等,有的是他的新创,如选举、兵。即便是旧目,旧史中也不是整齐划一,如食货,只有《史记》(《平准书》)、《汉书》、《晋书》、《宋书》、《魏书》、《隋书》有,其他则无。因而,杜佑要“采五经群”的资料加以补缀,才能使其成为一本完备的著作。

杜佑在“统括史志”时,不是简单地分类辑录、排比史料,而是把“会通古今”的通史思想贯穿其中。我们知道,司马迁编撰《史记》、开创纪传体时,是以“通古今之变”为其精髓的,班固将纪传体通史改造为包举一代的断代体之后,司马迁的“通变”史观反而不受人重视了。隋唐政治的大一统局面,赋予史家们一种比他们的前辈更为宏大的气魄和胸怀,使他们的学术视野更加开阔,志向更加远大。盛唐时代的历史学家中,许多人具有“疏通知远”的历史观念,著名史家萧颖士就撰写过一部“起汉元年,讫隋义宁”的编年体通史。[72]安史之乱给唐中叶的学者们打了一针清醒剂,使他们从沉湎于开元、天宝盛世的迷梦中清醒过来,认识到煌煌盛唐典制,并非没有弊端,从而把他们的目光投向更深远的历史。“通识”意识推动了中唐史学的通史撰述之风形成。杜佑自然也会受到这种思潮的感染。另外,杜佑的学术旨趣是通过研究典章制度以图“将施有政”,典章制度本身的传承性很强,正如梁启超所说:“兹事所贵在会通古今,观其沿革。各史断代为书,乃发生两种困难:苟不叙前代,则源委不明;追叙太多,则繁复取厌。”[73]更何况断代史诸志眼光局限于一朝一代,就很难起到“明其得失”的效用,因此,杜佑找回了司马迁“通古今之变”的史义,把“通”作为自己撰史的一个基本立意,“通”与“典”结合,因号其书为《通典》。杜佑的这一创制,取得了极大的成功,在当时“其书大传于时,礼乐刑政之源,千载如指掌,大为士君子所称”[74]。同时,《通典》也成为后代撰写典志体通史的一个典范。

第二,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的建构方法。

《通典》采取的是分门辑录、以类相从的撰述体例,如何划分门类,杜佑的《通典》大体做到了历史与逻辑的统一[75],这是《通典》在历史编撰学上的一个突出成就。

杜佑在《通典·序》中阐述了他的“篇第之旨”:

夫理道之先在乎行教化,教化之本在乎足衣食。《易》称聚人曰财,《洪范》八政,一曰食,二曰货。《管子》曰:“仓廪实知礼节,衣食足知荣辱。”夫子曰:“既富而教。”斯之谓矣。夫行教化在乎设官职,设官职在乎审官才,审官才在乎精选举。制礼以端其俗,立乐以和其心,此先哲致治之大方也。故职官设然后兴礼乐焉,教化隳然后用刑罚焉。列州郡俾分领焉,置边防遏戎敌焉。是以食货为之首,选举次之,职官又次之,礼又次之,乐又次之,刑又次之(大刑用甲兵,其次五刑),州郡又次之,边防末之。或览之者庶知篇第之旨也。

从杜佑的自序中可以看出,《通典》立分门不是随便的,门类的取舍去留、先后次第,是根据他对社会结构的认识来安排的,更准确地说,是以杜佑关于如何治理国家的理论思想为指导建构的。杜佑吸收了管子“仓廪实知礼节,衣食足知荣辱”的观点,认识到要管理好国家,经济问题是第一位的,因而他把食货列在了首位,这是杜佑朴素的唯物史观意识的体现。列在第二位的是选举与职官,也就是建立起完整的封建统治机构,以行使统治职能。封建统治历来是“礼法”并用,在杜佑看来,首要是制礼作乐,即建立起良好社会道德规范和礼俗,让社会良性运行。但任何时代都不可能避免会出现这样那样的社会问题,特别是犯罪,所以在礼乐之后,紧接着就是刑。杜佑认为:“大刑用甲兵。”也就是说,对于那些危害国家利益的重大犯罪活动,主要是指叛乱、兵变、割据、外敌入侵,就要用军队去行使惩罚的职能。五刑则是适用于制裁一般的刑事犯罪活动。上述三个层次是从宏观上把握的,具体地治理好一个国家,还要从微观上管理好地方和边防事务,所以把州郡和边防列为第四个层次。杜佑概括的这一“理道要诀”,体现了杜佑对社会结构的清醒认识,这一认识大体上是与“历史进程”本身相吻合的,具有一定的科学性。

不仅大部类的建构,即便是子目的结构,杜佑的安排也是有深意的。比如《食货典》,共12卷,依次分为几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田制、水利、屯田,是讲土地所有制形态的;第二个层次是乡党、土断、版籍,是讲对劳动人民的管理的;第三个层次是赋税、历代户口、丁中,是讲赋税劳役制度的;第四个层次是钱币、漕运、盐铁、鬻爵、榷酤、算缗、杂税、平准、轻重,主要是讲商品货币经济及相关的税收政策的。这个层次的划分,体现了杜佑对封建社会经济结构的认识,以封建社会基本的生产关系——土地制度为基础,依次揭示劳动控制形式、赋役关系、人口关系和商品货币经济关系,这个逻辑结构与封建社会经济结构的大体吻合,是毋庸置疑的,这不能不说是杜佑的卓见。

从上述分析中可以看出,杜佑的“篇第之旨”,具有严密的逻辑结构,而这一逻辑结构与历史进程本身,与封建社会经济结构,是基本吻合的。这一方面反映了杜佑对社会结构的认识达到了很高的水平,另一方面也反映了杜佑历史编撰方法的科学性:做到了历史与逻辑的统一。

第三,记事与记言相结合的行文方式。

司马迁在《史记》中就常以“太史公曰”的形式发表议论,这一传统为后代史家所继承,历代正史都无一例外地以“史臣曰”来表达作者自己的历史见解。相较而言,《通典》比其他史书更注重议论,记事与记言紧密结合,叙、议相得益彰。《通典》撰述的主旨在于为现实政治服务,其内容以记述历代典章制度沿革为主,同时又将历代“群士议论得失”作为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供统治者鉴别斟酌。所谓“群士议论”,包括汉魏六朝人文集、奏疏中之有裨得失者和当朝人关于典章制度的评论。行文方式有以下几种:一是将“群士议论”编于卷后,以《杂议论》、《杂议》的形式出现;二是在卷中夹叙夹议;三是以注文的形式附录议论。不论何种形式,议论都是与典制沿革的叙述相配合,对于读者了解制度得失,有很大的参考借鉴作用。

《通典》还以序、论、说、评、议、按的形式,表述作者自己对史事的见解和主张,集中反映了作者的政治思想和历史观。

记事与记言相结合,夹叙夹议,使《通典》成为一部既内容充实可信,又能引人入胜的伟大史著。

《通典》在历史编撰学上有其特殊的地位,但作为第一部典志体通史,它也还存在着一些不足。《通典》最常为人诟病的,一是《兵典》体例不纯,应讲兵制沿革,而杜佑却用来讲兵法;二是《礼典》过于繁复,全书200卷,《礼典》就占了100卷,几乎把一整部《大唐开元礼》全部抄录了进来,在今天看来,《礼典》又是价值最小的部分。但瑕不掩瑜,作为一部开创性的著作,存在着一些缺点,也是可以理解的。

三、杜佑的历史进化观

杜佑的《通典》是一部专门阐述历代典章制度兴废沿革的通史,他在探究历代典章制度兴废损益的机制及原因时,也从某些侧面探讨了历史发展的规律及社会变化的因果关系。从中可以看出杜佑的历史观是一种进化论历史观。

第一,杜佑反对“是古非今”,主张历史是不断变化、不断进步的。

人类社会的历史,是一个由野蛮、落后、简单不断向文明、开化、复杂进化的过程,杜佑在考察历代典章制度发展变化的过程中,看到了人类社会的历史也是在不断变化、前进的。他在研究职官制度的时候,发现作为国家统治工具的官僚机构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从简单到复杂的过程,官职的名称由朴野而不断典雅,官员的人数在夏商时不过一二百人,到唐朝增加到了三十六七万人,国家选拔考核人才的考试铨选制度,也是愈来愈完善;他研究风俗礼仪的变迁时,发现正统儒家所讲的三皇五帝“黄金时代”,实现上经济文化都很落后,穴居野处、茹毛饮血、以人殉葬、同姓婚娶,说明人类当时还处在一个非常落后的社会阶段。他还说明,这一落后阶段,在“中华”与“夷狄”的历史上都存在过。这就在一定程度上认识到人类社会的不断进步,是一个普遍规律。由穴居野处到“易之以宫室”,由“不封不树”到“易之以棺椁”,[76]表明社会是不断进化的。

第二,杜佑反对“宿命论”、“天命论”,认为历史发展变化的原因是“形势驱之”。

杜佑不仅注意到历史是发展变化的,还着意探讨发展变化的原因。他在写《通典》时,摒弃了历代正史中关于阴阳五行、祥瑞符命的记载,他喜欢征诸人事,从社会现实来说明历史发展变化的因果关系。如前所述,杜佑继承前人“仓廪实知礼节,衣食足知荣辱”的观点,朦胧地认识到社会经济,特别是农业的进步,在社会发展中的决定作用,具有朴素的唯物史观意识。但在探讨具体社会变化原因时,杜佑更多的是从分析当时的客观历史环境入手。杜佑注意到“中华”、“夷狄”都经历过原始的野蛮阶段,在说明“中华”礼俗文明在历史发展进程中超越了“夷狄”的原因时,杜佑认为是由于“中华地中而气正”,“四夷诸国地偏气犷”,[77]也就是从地理环境的不同来解释历史发展快慢的原因。杜佑在讨论分封制与郡县制时,杜佑认为分封制是在承认远古氏族首领既有权力的基础上产生的。后来诸侯兼并,秦朝一统,废分封行郡县,乃势之必然。后世“欲行古道,势莫能遵”。客观形势变化是不能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杜佑还否定了秦因废分封孤立而亡的简单历史结论,认为秦亡的主要原因是秦始皇穷兵黩武、滥用民力,秦二世腐朽荒**,失去了民心。这种从具体历史环境去分析历史变化原因的方法,显然也是进化论史观的一个重要方面。

第三,杜佑主张“随时立制,遇事变通”。

杜佑既承认社会是不断前进的,当然也就承认随着时代的发展变化,那些不符合客观形势的旧制度必须改革。他在《通典》叙、论中,多次讲到要“详古今之要,酌时宜可行”,“随时拯弊,因物利用”,“随时立制,遇事变通”,也就是强调作为上层建筑的典章制度,必须与客观形势的要求相适应。杜佑对历史上的多次改革都给以充分的赞扬和肯定,他赞扬秦国的商鞅变法,使秦国“数年之间,国富兵强,天下无敌”;他称赞杨炎的两税法为“适时之令典,拯弊之良图”。这正是因为他认识到人类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是不可抗拒的,对落后于现实需要的政治经济制度,必须进行变革,才能维持封建统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