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汉语语法的初步探索
语法是语言构成的法则,属于一种特殊的文化现象。从历史上看,汉语语法总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发生着缓慢的变化。上古时期的汉语形态不够完备,中古以后逐渐趋向完善,形成一些语法法则。毋庸讳言,在我国古代时期,语言文字的研究取得了辉煌成就,然而,这些成就主要集中反映在文字、训诂、音韵这三个方面,而对语法的研究则相对薄弱。清代文字学向称发达,成就卓著,但涉及语法问题的只有《助字辨略》(刘淇著)、《经传释词》(王引之著)等少数几种。语法研究的落后状况成为中国古代汉语发展的一个障碍。
鸦片战争以后,西方文化涌入中国,开始了中西文化碰撞、交流的时代。包括语言文字在内的西方文化种种现象吸引了中国知识分子,引起了他们研究的兴趣。在洋务运动时期的西学引进中,除了出版大量西方自然科学和生产工艺方面的书籍外,还有介绍西方文法的书籍。1877年北京同文馆教习汪凤藻翻译出版了《英文举隅》(English Grammar,又译为《文法举隅》,丁韪良鉴定),系统地介绍了英语语法。曾纪泽为之作序,称其:“名目纲领,大致已备,亦急就之奇觚,启蒙之要帙也。”在当时,“中外多闻强识之士,为合璧字典数十百种。或以典(点)画多少为经,或以音韵为目,或以西洋字母为序,亦既详且博矣。然而说字义者多,读文法者少”。[39]《英文举隅》的出版为国人了解西文语法提供了一个样本。1896年出版的《盛世元音》(沈学著)在论述汉语拼音改革的时候提到词类的划分问题,指出:“泰西分字义为九类,余并助语、补接、叹息为‘动作’一类(英文‘浮勃’):如与、及、在、于、吁、噫、吟、咏、飞、潜、游泳等活字。指名、等级、区类为‘形容’一类(英文‘阿及底胡’):如尔、我、他、慢、彼、此、大、小、方、园、红、绿等虚字。‘名号’自成一类:如中国、沈学、笔、墨等实字(英文‘囊’)。”[40]尽管他没有展开叙述,词类划分亦非完善,但却较早地提出了这个问题。两年后,马建忠写出了《马氏文通》,对汉语词类划分乃至整个语法改革问题作了系统的阐述。
马建忠(1845—1900),字眉叔,江苏丹徒(今镇江)人。幼年随家迁徙,在上海读书,学习英文、法文、拉丁文及外国史地、自然科学。1876年,他以郎中身份被清政府派赴法国留学,兼驻法公使郭嵩焘的翻译。回国后,入李鸿章幕府,助办洋务,曾去印度、朝鲜处理有关事务,担任轮船招商局会办、上海机器织布局总办等职。由于他通晓多种西方语言,因此他对西方语言及语法改革等问题有着深入的思考。他说:西方语言“声其心而形其意者,皆有一定不易之律”;“泰西童子入学,循序而进,未及志学之年,而观书为文无不明习;而后视其性之所近,肆力于数度、格致、法律、性理诸学而专精焉。……华文经籍虽亦有规矩隐寓其中,特无有为之比拟而揭示之。遂使结绳而后,积四千余载之智慧材力,无不一一消磨于所以载道所以明理之文,而道无由载,理不暇明,以与夫达道明理之西人相角逐焉,其贤愚优劣自不待言矣”。[41]基于这种认识,他以十余年的工夫,潜心研究汉语语法改革问题,“因西文已有之规矩,于经籍中求其所同所不同者,曲证繁引以确知华文义例之所在”,[42]写成《马氏文通》一书。
《马氏文通》共10卷,1898年出版了前6卷,次年出版后4卷。各卷目录为:卷首为“正名”,卷一为“名字”,卷二为“代字”,卷三为“名代之次”,卷四为“静字”,卷五为“动字”,卷六为“状字”,卷七为“介字”,卷八为“连字”,卷九为“助字、叹字”,卷十为“句读”。卷首“正名”是对全书所讲的“字”、“词”、“次”、“句”、“读”等概念作出的定义和解释。其余10卷主要分为“字类”和“句读”两大部分,是全书的重点内容。马建忠以印欧语系的几种主要语言的语法为借鉴,吸收我国历代学者研究汉语语法的成果,凭借拉丁语法的框架,试图建立新的汉语语法体系。在理论上,他主要依据当时在西欧盛行的波耳—瓦耶尔学派的语法理论,即以逻辑为语法研究的出发点的理论,以此来总结我国自先秦以来的文言文语法规律。在书中,马建忠以中国古代语言文字学习惯用法,并参考西方语言词类分类标准,把汉字分成“实字”、“虚字”两大类,每一类又分为若干子类。他给“实字”、“虚字”下了定义,指出:“凡字有事理可解者,曰实字;无解而惟以助实字之情态者,曰虚字。”[43]实字有五类:“名字”、“代字”、“静字”、“动字”、“状字”;虚字有四类:“介字”、“连字”、“助字”、“叹字”。“静字”相当于今天的形容词。这九类字的划分大体上合理,直到现在,关于汉语词汇分类的表述除把马氏文中的“字”改为词外,尚无大的变化。马建忠的这种分类有继承,有创新。在此以前,中国小学就有实字、虚字之说,但概念不甚确定,多从修辞的角度来理解。马氏把“实字”、“虚字”两术语运用于语法研究,结合西方语法规律法则,阐述得更为明确,发前人所未发。关于语句成分结构的各种术语,系为中国以前所未有,无法沿用,马建忠便创造出七种新概念,即“起词”(相当于现在的主语)、“语词”(相当于谓语)、“止词”(相当于宾语或宾语部分)、“表词”(相当于谓语或宾语)、“司词”(相当于介词宾语)、“加词”(相当于介词短语或同位语)、“转词”(书中未专门界定,出现于句中连带成分,与介词关系密切)等。根据西方语法“格”的概念,马建忠为汉语提出了“次”的名词术语。他给“次”下的定义是:“凡名、代诸字在句读中所序之位,曰‘次’”。[44]可见,“次”不仅指名、代诸词在句读中的先后次序,也指它们间的彼此关系。这一概念是分析句子时所用的辅助性术语。马氏在书中共设立了6个“次”,即“主次”、“实次”、“偏次”、“正次”、“同次”、“前次”。以上内容是古代汉语在研究中所没有注意或注意不够的地方。
《马氏文通》出版至今已经整整一个世纪了,在我国语言文字学的发展中具有划时代的重要历史地位。它最突出的意义就在于首先用西方语法理论系统地研究中国古代汉语,总结其语法规律,开辟了中国近代汉语语法研究的先河,为后来的语言研究奠定了重要的基础。正如吕叔湘先生所说:《马氏文通》“是我国最早的一部系统地讲语法的书”。他还肯定了该书有三方面的优点:(1)广搜例句,“《文通》收集了大量的古汉语例句,大约有七千到八千句,比它后出来的讲古汉语语法的书好像还没有一本里边的例句有它的多”;(2)寻求规律,“《文通》的作者不以分类和举例为满足,他要尝试指出其中的规律”;(3)结合修辞,“《文通》的作者不愿意把自己局限在严格意义的语法范围之内,常常要涉及修辞”。[45]这些评价是符合历史实际的。作为晚清最早的一部研究汉语语法的著作,《马氏文通》也不可避免地存在缺陷和不足,对有些问题的论述过于拘泥于西方语言语法规则,简单地把它照搬于中国语言体系内,显得十分生硬、累赘,如他在“词”之外,再立“次”的概念,就是模仿西文文法中的“格”,造成概念上的叠床架屋。此外,在字词分类、阐释上也多有不当之处,但这些欠缺远远不能与它的成就相比。
20世纪初,中国学界涌现出更多关心、探讨中国语法改革的学者。章太炎、刘师培、章士钊等人更不待言,就连职业革命家宋教仁亦热衷于此道。
1904年至1907年,宋教仁旅居日本。他在从事革命活动之余,始终关注着汉语改革问题。他在日本购买了大量关于语言文字方面的书籍,如《汉文典》《马氏文通》《日本神字考》《东语完璧》《英文典》《华英字典》《汉和大字典》《英语动词活法要览》《东文汉洋轨范》《英语发音之误》《音韵考》《发音学讲话》《古今韵考》《上海语文典》等,共计30余种,认真阅读,潜心研究。他对中外语言进行比较,认为中国古代语言文字学的一个重要缺陷就是忽视对语法的研究,这种局面亟待改变。他说:“余思中国汉文向无文法书,即日本人稍有作者,亦多不尽详细(大抵不解语言学比较之故也),须我国人自行研究作为此等之书方可。”关于汉语语法问题,宋教仁曾作过原则性的论述,指出:
中国文字原为一字一音、一义,故无所谓字母,惟以字为单位而已(外国文字以字母拼成,已拼成之后即为一词,与中国之字不同,故外国文法无字之分类,唯有词之分类),则文法上自当从字始,以为分类之单位(如动字、静字之称)。积字成词,而后有词之分类(如动词、名词之称)。积词成句,而后有句之分类(如动句、接续句之称)。积句成语,而后有语之分类(如起语、承语之称)。积语成文,积文成章,而文法之事完矣。词之分类,现今各国文法已详,汉文或稍有特别处,须另为改易,然大概已具矣。字之分类则各国皆无之,而独为特别不同之法,句与语之分类则各国虽有之,而亦无精确相当之规,此皆当旁征中外,博引古今,而详细撰定之者也。[46]
他还对汉语体系作了新的设计,具体构成如下[47]:
在他设计的这个语言结构中,语法占了相当重要的地位,纠正了古代汉语重文字训诂、轻语法语规的偏颇。为了实现编纂新的汉语学专著的夙愿,他从1907年初起着手编写《汉文学讲义》,[48]用新的观点和体例系统论述汉语的文字学、文法学和文章学。写完的部分有:第一章总论、第二章文字学中的三节,即第一节“形体之起源”、第二节“形体之构造”、第三节“音韵、音韵之分别、音韵之和谐”等。未久,他因回国参加反清革命,不得不罢笔停书,使该书成为永远的待续之作。
几乎与宋氏同时,章士钊在1907年出版了《中等国文典》,也讨论了语法改革问题。章士钊(1881—1973),字行严,湖南长沙人,民主革命家、著名学者。先后留学日本、英国,辛亥革命后曾任北京大学、东北大学教授。章氏的《文典》主要吸收了《马氏文通》的观点与成果,但在词的归类及语法术语等方面作了一些修正。他也把词分成九类,不过名称与《马氏文通》不同,即是:“名词”、“代名词”、“动词”、“形容词”、“副词”、“介词”、“接续词”、“助词”、“感叹词”,已与现在通行使用者无大差异。句子分类有四:“叙述句”、“疑问句”、“命令句”、“感叹句”等。宋教仁曾在日本看过此书书稿。他在1906年12月15日写道:“下午一时至章行严寓。行严编有《汉文典》一书,余索观之,见其稿尚未成。……多取法于英文法云云。”[49]较多地借鉴英文语法是这本书的一个特点。
大致来说,《马氏文通》问世后,我国语法改革、语法学的建立,经历了一个较长的模仿外国语法的时期。正如陈承泽在《国文法草创》中所批评的:“坊间通行之中国文法,大抵以外国文法为楦,而强以中国文法纳之,所谓削足适履的文法。”[50]这既是晚清时期汉语改革的一个特点,也是其中的不足。
二、标点改革
鸦片战争以后,随着西学书籍的刊行,西方标点符号开始在我国流传,引起了人们的注意。同文馆学生张德彝曾在日记中对西文标点作过介绍:“泰西各国书籍,其句读勾勒,讲解甚烦,如某句意已足,则记‘·’;意未足则记‘,’;意虽未足,而义与上句黏合,则记‘;’;又意未足,另补一句,则记‘:’;语之诧异叹赏者,则记‘!’;问语则记‘?’;引证典据,于句之前后记‘“”’;另加注解,于句之前后记‘()’;又于两段相连之处,则加一横如‘—’”。[54]大致在19世纪90年代以前,西文标点符号只零星地散见于少数书籍之中,汉语标点改革的问题还未引起人们的注意。
19世纪90年代以后,中国文字改革出现新形势,标点符号改革的问题也被提了出来。较早提倡新式标点符号者是王炳耀。王氏的《拼音字谱》一书不仅提出以速记符号为拼音字母的拼音改革方案,而且还主张采用新式标点符号。他创造出的标点符号共10种[55]:
, 一读之号
· 一句之号
。 一节之号
∨ 一段之号
: 句断意连之号
— 接上续下之号
! 慨叹之号
; 惊异之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