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饰
1.发型 《旧唐书·党项传》在谈及党项人有重复仇的风俗时说,如仇未复,必蓬头而垢面。这里没有说无仇之人的发型是什么形式,是披还是辫?均无交代,但从中可以判断党项人蓄发。当时与党项族为邻,风俗多有相同的吐蕃族男子为秃发。但西夏诸族之人,长期与汉人交往较多,特别是唐代受汉文化影响已深,服饰风俗自然必在其中,但文献少有触及。唐末宋初,以党项拓跋族李氏一支最强,形成了一大割据势力。1032年,时30岁的李元昊接过其父李德明的权力,首先废去唐、宋所赐李姓、赵姓,改姓嵬名氏,自称天子,以显道为年号,正式建立起西夏王朝。元昊自立之后,于当年三月,便下诏禁止效法汉人发式,规定剃成“秃顶”,首先他自己秃发,然后全境族属火速遵从。如“三日不从,许众共杀之”[28]。这就是说,凡不秃发之人,众人见到就可以把他杀掉而不犯法。这种严厉的诏令一下,于是“民争秃其发”。宋哲宗元符二年(1099年),秦州路曾诱捉三个冒充西夏装束的人,以“剃发穿耳戴环”为饰。后来人们说,“西夏人的剃发,是全剃头顶,竟然无寸发如僧”。剃光如僧就是人们常说的光头,而秃发与古代北方许多少数民族的髡发是否相似,从文字中尚难找出答案来。
关于西夏男子“秃发”的具体形式,在西夏时期壁画中可以看到。安西榆林石窟第29号窟中的男供养人,皆西夏人服饰。其中一个戴圆帽仅在两额角露出卷发,而他的三个侍从,有两个是自头顶至脑后发皆剃去,前额上发剪短,两侧留两缕长及肩上。出自黑水城的一幅观音画里,所画的供养人,也与榆林窟所见发型相同。在敦煌莫高窟第285号窟北壁禅洞中,供养人的发型是将头顶横剃,周边系成偏髻的形式。以上几种形式,同属于一个类型,应即唐宋文献中所称的“秃发”,但不是僧人的那种剃度,不是剃光。
西夏妇女梳高髻,绾髻、环髻,用簪及束巾,戴耳环。
3.妇女服饰 衣衫、袍及裙。文献记载,元昊妻野利氏“戴金起云冠”。莫高窟409号窟,女供养人桃形(尖圆形)冠,上錾凤纹,镶绿“宝石”,下边有箍。榆林窟第29窟女冠与前者形式相同,但该冠有珠珞。莫高窟148窟女供养人戴花冠。她们多戴耳环,插花簪,有的穿右衽窄袖长袍、百褶长裙、羊角靴,有的穿大翻领窄袖开襟长袍(形如通肩长裙)或长衫。
从所见壁画中的西夏人服饰,男女服皆右衽,窄袖,瘦体,蹀躞带,穿靴。普通劳动者,男子袍服皆比富人短瘦。
二、饮食
建立西夏政权后的居住情况,也发生重大变化,沿河而居不仅有毡房,也有土屋,在城市,有砖木结构的宫殿、官府、大宅,有雕梁画柱和琉璃瓦饰。土屋常留正间以奉神鬼。室内陈设也不像毡房简单,有桌、椅、箱柜、交床、矮床等,也算得上十分齐全。
三、婚姻
党项羌族,在唐时,有细封氏、费听氏、住利氏、颇超氏、野辞氏、房当氏、米擒氏和拓跋氏,这些氏族婚姻不在氏族内,而是实行氏族之间相互结亲。这种婚姻一直流传下来,到西夏时期仍然流行。
凡为婚,先由父母请媒人到对方议姻,如双方说合,再由父母决定操办婚事,说明这种婚姻是一种包办制,一切听由父母决定。另一种形式,比较自由,不经父母和媒人,成年男女自相约,至情投意合,相爱成婚。对此双方父母听其自便,不加干涉。还有一种爱情风俗,也受到赞许,即男女相爱,双双躲进深山密林之中,最后并排而卧,以带缠颈,至互相紧束而死。不知道这种结局的根源是什么,但当时的人,对这种殉情方式,认为是相爱至深,乐于同归,因此在寻到死者后,并不表示悲伤。
在西夏社会中,还有一夫多妻婚姻,特别在富豪之家,多妻是正常现象。元初意大利人马可·波罗经过今甘肃张掖,曾看到还有妻妾多达三十的情况。只要一个人的财富允许,他可以多娶妻妾。其实这种多妻现象,在汉族富豪中,也是普遍现象,不独西夏一家,这是阶级社会的必然产物。另外还存在收继婚姻,即父死可以娶后母为妻,这就是上述多妻制的派生物。除妻后母外,叔伯死可以娶婶母,以寡嫂及弟媳为妻。这些婚姻现象,既有原始婚姻的残余,同时也是私有制度下,把女子当成一个家族或家庭的私有财产看待而产生的,有一种固有的传统观念支配着。
四、丧葬
以党项羌族为主体建立的西夏王朝,位于河西走廊及宁夏一带,先后与宋、辽、金相互往来,居汉、藏、回鹘诸民族之间,丧葬礼俗自然要互有影响。羌人旧俗“死则焚尸,名为火葬”,至李继迁,便葬其母于郊野,置兵甲于棺中,又葬其祖于红石峡,障水别流,凿石为墓穴,葬后复水流其上,使人莫知其处。这三种葬俗,一是火葬;二是墓葬并有殉葬兵甲之俗;三虽是墓葬,但慎密,人称水葬,实为水下葬或密葬。
西夏陵区的贵族大臣墓与皇陵相比,规模较小,仅一重垣墙,无献殿阙台之设,墓室上有坟台。已发掘的108号墓室有斜墓道及圆角方形土洞单墓室。该墓早已被盗。墓内残存有铁钉,石狗,石马,羊、鸡、鸭骨架,牛、狗骨。瓷片有绿釉和白釉。纺织物、铜片、银丝、铜块、银帽铁钉、北宋铜币。在墓底被挠乱的木棺板处的人骨,曾经火烧,应为墓主人。至于该墓填土中的两具人骨,大约是盗墓贼为灭口而留下的同伙。该墓证明,死者用棺为葬具,亦经火化而后葬,殉葬品丰富。
陪葬墓与皇陵相比,皇陵神墙及地上建筑涂赭红色,陪葬墓为白色,这是生以衣服色彩别贵贱,死亦以色分高低的等级制度。另外陪墓不建灵塔,而是在墓上建圆形圆顶、圆形平顶和圆形三级并圆顶坟塚为建制,这三种不同坟墓,可能也有身份的区别。[30]
鸱吻(西夏)
在甘肃武威西郊发现的西夏小型墓,是一般墓葬,其墓为火葬风俗,应是当时流行风俗。墓主人刘氏,两座都是方形单室砖墓,平面长宽1.20~1.60米,高1.20~1.70米,圆锥形顶,拱形券门以卵石封闭。墓室地面铺砖,靠后壁设高14厘米、宽60厘米的小灵台,其布局如一个单室之家。其2号墓殉葬品有木制明器陈列小台前:有条桌一张、上放笔架及一支木笔和一木瓶。另有2件衣架、圆身喇嘛塔4件。塔上书写梵文“一切如来咒”“一切如来百字咒”“药师琉璃光王佛咒”等。塔顶内侧墨书死者刘德仁,寿年68岁,卒于天庆五年(1194年)四月十六日,天庆七年夏建缘塔(墓室),至秋天葬毕。缘塔放灵台上,另外有一件瓷碗殉葬。在该墓门内两侧,放木板彩画29块,板长10~28厘米、宽5~10厘米。绘画内容有重甲武士、男侍女婢、驭马倌,鸡、狗、猪等家禽。有的板画后面,有墨书“蒿里老人”“童子”“二童子”“大六”“天关”“太阳”“金鸡”等题名。一号墓木缘塔顶部内侧书写死者刘仲达,卒于天庆八年(1201年),次年葬毕,题名“刘仲达灵匣”。还有刘仲达妻缘塔李顺娇卒年月题记。缘塔书名“灵匣”、“李氏殖”说明,墓中的塔即佛教之舍利塔,“殖”者火化之骨殖,死者是佛教信徒,并以佛教之礼施行火化。当时还有以骨灰掺和泥中,塑成塔形或佛菩形的信仰方式,以求死后的归宿。
武威西夏墓主人实行火葬,墓内有仿壁画的木板画。而板画的内容,又有宋元流行的殉葬内容,其中“蒿里老人”“天关”“金鸡”之类,唐宋以来形成的《大汉原陵秘葬经》[31]中就有这些明器内容,乃属阴阳之说。刘氏本人系汉人,祖籍彭城(今江苏徐州),但他的丧葬,应视为当地风俗,也是西夏人的风俗。从宁夏地区出土西夏墓的情况,也可以看出受唐宋风俗以及宗教信仰的影响。[32]